“经济学上有一个‘工资的刚性概念,盲目降薪会导致人才流失,这对企业的人才来说是个逆淘汰,会导致企业里面的技术骨干都走了,剩下的大都是不那么优秀的。”
近日,多家央企爆出全员降薪消息。其中,“两桶油”和神华集团最为引人关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说,对央企而言,这次降薪直接原因是经营上暂时的困难,但其意义却超出节支增效,更在于机制上的改革图新。过去,央企人的收入与业绩关联性差,甚至无关联,这种情况在今后会越来越少。薪酬多少,必须看业绩好坏:不能“旱涝保收”,更不能“穷庙富方丈”。
部分央企降薪已属必然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央企也告别“黄金十年”狂飙突进,一些央企进入深度调整期。
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2014年央企成绩单不容乐观:中央企业营收同比增长只有3.1%,利润增长3.6%。其中,煤炭、化工、石化等行业利润总额呈负增长。有色行业更是处于亏损状态。
形势在一季度并未有根本的改观,有些央企的日子甚至更难过。
中国石化一季报称,本季实现营业收入4782.4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9.3亿元,同比降低8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9亿元,同比下跌87.5%。这是近10年,中国石化最低的一季度净利润,以往皆在百亿元以上。
中国石油一季报称,本季实现营业收入4103亿元,同比下降22%;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1.5亿元,同比下降82%。其中,受平均原油实现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172.99亿元,同比下降67.2%。这也是中国石油上市8年来最差的季度成绩单。
中国神华一季报称,本季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同比下降34.5%;净利润56.9亿元,同比下降45.1%;基本每股收益0.286元。神华集团还首度跌出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
在此种严峻形势下,维持原有薪酬体系的基础已松动。而国务院国资委今年以来多次发文,要求薪酬和业绩挂钩,更推动改革向前一步。
2月9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的目标值比上年下降较多的中央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考核等级不得进入A级。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6月2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再次规定:严格落实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降薪冲击心态各异
央企降薪微澜泛起。社会舆论中为之叫好居多,而央企内部则态度各异。
一位自称是某电网员工的人发表“心声”称,降薪是不必要也是不合理的。这位员工说,电力行业的人很辛苦,“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炎炎烈日,作业场所都在室外,出了事情都要在室外上班,而且那些巡线人还有很大的责任。特别是在七八月份40摄氏度左右的高温下,他们戴着安全帽、身着工作服在烈日下作业。他们节假日还经常加班,因为天气突变时设备容易出问题,过热或者过冷都需要到现场抢修。这种工作环境你们说说需要多少工资?”
也有人说,“经济学上有一个‘工资的刚性概念,盲目降薪会导致人才流失,这对企业的人才来说是个逆淘汰,会导致企业里面的技术骨干都走了,剩下的大都是不那么优秀的。”
与此不同,神华集团官方微信号“神华之声”以“小神龙”的名义说,“神华是一家企业,员工的工资本来就是和企业效益相关的。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下降及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神华利润下降,小神龙降工资符合企业运作规律。”
神华集团的一名基层煤矿工人也表示:我现在每个月还能按时发工资,基本没降,这是因为公司领导为了保证基层员工的生活稳定,尽可能地保证一线员工不降薪或少降薪。而且我听说为了保住一线员工的收入,管理人员还多承担了一部分,我真心觉得在神华工作心里特暖和!
形成能升能降的机制
对于降薪,李锦分析说,一个国家的经济存在兴衰周期,一个企业的发展同样存在顺逆周期,我们不能将企业的管理者、员工与企业状况隔离开来,否则,就是对投资者的不公平。“这一点对央企而言更是如此,因为它的股东是我们每一个人。这不是少数企业渡难关的权宜之计,而是必然规律”。
他说,这些亏损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的局面短期内可能不会实现好转,因此必须寻求转型。
李锦还强调,需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为员工解除后顾之忧,确保社会稳定。“在企业中,大家的责任轻重是不同的,因此,对于管理层和员工要有所区别。对基层员工的实际生活困难要给予充分考虑,加以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表示,企业的活力来源企业中的人,而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就需要约束与激励机制都到位。“无功受禄、小功大禄,都是不合适的”。
他说,降薪不是目的,关键是形成能升能降的市场调節机制,该升则升、该降则降,这才是重要的。“中央企业身在不同领域,其薪酬要参照企业所在地的收入水平、全行业的收入水平、本企业的历史收入水平,同时考虑投资人的感受和消费者的感受。这样才能让央企人挣得清清白白,让老百姓心里明明白白”。
刘俊海指出,当前,我国法律仅为上市公司设定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公众来说,除国有上市公司外,绝大多数国企的财务与经营状况都是不公开的。而实现国企公开透明,有助于激励企业管理人员慎独自律,约束其失信行为,维护国企为全民所有的性质。这也有益于探索国企高管与职工合理的薪酬分配体制”。
(《中国青年报》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