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召
摘要:我国的养殖业因其天然的弱质性面临着严重的融资难的问题,而正在蓬勃发展的融资租赁很可能是解决养殖业融资难问题的一条有效的途径。因此,本文通过论证以活体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并将活体租赁与其他融资方式做了一下比较指出其优势所在,最后在分析了活体租赁的风险的基础上,给活体租赁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建议,希望活体租赁能够有效解决养殖业的融资难题。
关键词:活体租赁 ;融资租赁;活体抵押
引言:2015年7月底,宜信普惠融资租赁与河北滦县军英畜牧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为200头泌乳牛办理了售后回租业务,这一“活体租赁”业务是融资租赁业的又一次金融创新之举。那么,活体租赁是否可行,风险是否可控呢?本文就以奶牛为例,对融资租赁的这一新模式展开探讨。
一、活体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
在实务中,融资租赁的租赁物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第一,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这是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最基本要求。因为对于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法分离的事物,出租人是不能既保留该事物的所有权,又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第二,可以自由流通。融资租赁业务中,涉及到租赁物的转让,因此无法自由流通的东西是不能作为租赁物的。第三,一般为非个人的消费物。这是因为,承租人承租租赁物的目的是想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或利用租赁物获得收益而不是用于个人消费。第四,非消耗物。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应当是非消耗物。如果以消耗物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则无法保障出租人的所有权,承租人想通过租赁物的使用权持续获益的目的也无法实现。第五,一般为实体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非实体物不能脱离实体物而单独作为租赁物。
以奶牛为例,奶牛作为畜牧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是非消耗物,使用寿命一般为5~6年,可以自由转让,并且所有权与使用权可分离,所以奶牛完全符合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相关要求。
虽然奶牛与一般的机械设备相比,容易受到生长周期、生存环境动物疫病等方面的影响,作为租赁物的风险较大。但该风险是可控的,通过科学的饲养和监测能够保障奶牛的健康。
此外,《金融租赁管理法》和《外商投资租赁管理办法》两部行政规章对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范围作了规定,均未明确列明租赁物包括活体,但《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也未明确禁止活体作为租赁物。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司法原则,活体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
因此,无论是从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特征上讲,从法律法规上讲,还是从风险的可控性上讲,活体都是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
二、活体租赁的优势
当前,养殖业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银行信贷和活体抵押两种方式,故将活体租赁与这两种融资方式做一下比较:
(一)活体租赁与银行信贷相比。首先,银行信贷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比较高,一般的养殖业企业很难达到相关的要求;其次,银行信贷的期限相对较短,不能满足养殖企业的资金需求。而通过活体租赁来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关注的是租赁物的情况和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不高。因此,一般的养殖企业能够通过活体租赁融到资。此外,通过融资租赁融到的资金期限比较长,一般三到五年,能够满足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二)活体租赁与活体抵押相比。养殖业企业通过活体抵押进行融资,往往需要对抵押物进行担保,一方面提高了融资成本,另一方面相关的担保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严重影响活体抵押的顺利开展。此外,活体抵押中,一旦發生违约,银行在处理活体抵押物方面缺乏效率,面临一定的风险。相比之下,国家正在鼓励发展融资租赁,而相关的配套政策正在积极推进,并且融资租赁公司便于深耕养殖业,较银行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所以,活体租赁相对于活体抵押来说更为可行。
总之,活体租赁与银行信贷和活体抵押相比,具有融资期限长、融资金额大、手续简便等优势。
三、活体租赁的风险分析
由于活体租赁有着其他融资方式不具备的优势,所以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活体租赁是蓝海领域,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不可忽略的是,开展活体租赁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对较大。主要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风险。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活体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因此活体租赁的合同履行期间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可能面临法院在审判中不认定该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
但由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司法原则和一般采取实际合同关系来认定合同性质的惯例,活体租赁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小。
(二)活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活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主要受到动物疫病和自然灾害两个方面的威胁。一方面规模化养殖业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发展还不够成熟,存在着动物疫病等方面的问题。主要由于相关的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疫病防治的经验,以及新型病毒的不断出现考验着养殖业的应急防疫能力。另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出现也严重威胁着活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
(三)租赁物处置风险。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承租人发生违约,出租人需要自行处理活体租赁物时,面临租赁物变现难的问题,对于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尤其严重。
四、相关建议
为了促进活体租赁这一新的融资租赁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策方面。由于四大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使得养殖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变窄,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然而农村信用社 无论是在贷款积极性还是贷款能力方面都较为欠缺,不能满足养殖业企业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相对于通过银行来融资,活体租赁是一种解决养殖业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方式。所以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活体租赁,进而帮助解决养殖业企业的融资难题。具体地,政府可以从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农业保险鼓励政策等方面入手。
(二)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应该明确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这样可以免除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活体租赁的后顾之忧,可以使其可以大胆地进行业务创新,开展活体租赁。其次,应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登记公示制度,确保融资租赁公司的所有权不被侵害。
(三)市场服务和信息披露机制。可以通过建立市场服务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来推动活体租赁的发展。第一,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非盈利性机构,为养殖企业提供管理制度、营销渠道、市场信息、法律咨询、养殖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促进养殖业企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第二,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为融资者和投资者建立一个信息交换的平台。
(四)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活体租赁的建议
1.风险防范措施。第一,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加强对养殖业的研究,提高对活体租赁物的评估能力、维护和保障能力、监控能力。第二,要求养殖业企业为租赁标的物进行等价值等期限的投保,通过保险来防范活体的贬值风险。第三,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压低活体租赁物的放款折扣率来提高承租人的违约成本,进而防止其违约行为的发生。
2.发展模式。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和养殖业供应链中的龙头企业或核心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通过相互参股的方式来紧密双方的合作。这样融资租赁公司便可以通过龙头企业或核心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优势地位来抵抗相关风险的发生。
此外,如果合作伙伴在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治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在活体租赁中,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活体租赁物的维护和保障工作接过来交给其战略合作伙伴来执行,这么做不仅能够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来保障租赁物的安全,而且可以方便地随时监控租赁物,防止养殖企业做出侵害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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