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茨动物小说的独特艺术魅力

2015-05-30 10:48
译林 2015年3期
关键词:红狐罗伯茨狐狸

一谈起动物小说,读者往往不约而同地想起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的加拿大作家西顿。然而,另一位对动物小说具有开创之功的查尔斯?罗伯茨(1860—1943)似乎并不为中国读者所熟识,他的作品在中国的译介也非常有限。实际上,与西顿一样生于1860年的罗伯茨才是真正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他是著名诗人,被誉为“加拿大诗歌之父”,因自己的诗歌才华被英国国王授予“爵士”称号,是第一位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声誉和影响力的加拿大作家。同时,他又是一位多产的动物小说家,一生写下了200多篇动物小说作品,很多作品已经成为世界动物文学经典。也许是他作为诗人的声名太盛,掩盖了他动物小说家的光芒,国内对罗伯茨的译介相对于西顿来说远远落后,只在近两年才开始出现,而且多是选译;他颇具影响的动物小说《红狐》时至今年才首次有了全译本。我们有幸承担了全译《红狐》的任务,在翻译的过程中,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言,“日与伟大的心灵为伍”,每当“意会笔到”,果真有“天才之代言人”的幸福感。

作为动物小说的开山鼻祖,罗伯茨100多年前的作品就近乎完美地体现了动物文学的艺术原则,他的动物小说创作在理念上遥遥领先于所处的时代,给动物小说注入了优秀的特质。动物文学是以真实性为准则的文学,动物的生命、生活状态应该与生物学相符合。毫无疑问,《红狐》是一部处处遵循生物学规定的严格意义上的动物小说。

罗伯茨将红狐的生活和习性描述得细致入微、有根有据,这得归功于他对家乡的热爱。罗伯茨出生于加拿大新布伦瑞克省,该省位于加拿大东部,85%覆盖着茂密的森林,有众多的野生动物,红狐(学名赤狐)为数众多。罗伯茨本人生于此、长于此,自然具备观察、了解红狐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在罗伯茨的笔下,红狐的生活细节历历在目。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断定,《红狐》中那个喜欢红狐、时时观察红狐的男孩就是他本人。虽然故事主人公红狐受作者“厚爱”,但它依然少不了“成长的烦恼”,这既是小说戏剧性的自然要求,也是作家遵循真实性原则的必然选择。小红狐因为机智敏捷无数次免受大自然的惩罚,但也多次遭到了大自然的教训。它因觊觎诱人的蜂蜜而遭受大黄蜂的无情叮咬;它因不认识臭鼬被其臭液射中面部,几天臭不可闻,被家人赶出洞去……这些经得起推敲的情节,处处体现了作者对狐狸的深入了解和细致观察,体现了作者作为写实主义动物文学开创者的不凡功力。

作为故事主人公的红狐有着与众不同的个性和丰富的内心世界,可谓动物小说中塑造个性化、有灵性的动物形象的典范。红狐一出场,作者就着力塑造它天赋过人、聪明智慧、勇敢而又谦虚谨慎的独特形象。它第一个学会了捕猎。它非常勇敢,狐狸妈妈带回一条黑蛇时,其他小狐狸都吓得蜷缩在一边,而它怒吼一声冲到了妈妈身边去帮忙,毫无畏惧地扑了上去,逮到了那条企图逃跑的黑蛇。它非常谦虚谨慎,尽管它比其他的两只小狐狸毛色要鲜亮,也更聪明,在家中的地位也要高出很多,它却是最乖的那个。它很清楚妈妈比它要厉害很多,每当妈妈警告它要注意时,它都会立即聚精会神做好应对的准备。

红狐热爱生活,乐观而又沉稳。独立生活后,红狐回到老窝,离老家越来越近,记忆中的惨剧一直闪现在脑海里,然而它年纪轻轻却像哲学家般达观,它没有太过伤感,而是一心只想积累经验和觅食。它每天不分昼夜,除了睡觉,都兴致勃勃。它沉稳小心,善于观察,对人类及其行为方式尤为感兴趣。它花大量时间在农场边转悠,边观察边思考。但是这位年轻无畏的猎手从没忘记做好防备工作,在田野通往狐狸洞的路上,不会留下任何踪迹。通过观察,它认识到了人类的危险之处。

红狐有着智慧生物特有的正义感。它和它的伴侣在森林里发现了猎人布下的陷阱,于是破坏了这些陷阱,不让林中的其他动物中招;遇到不知如何对付的陷阱,就践踏、弄脏旁边的积雪,给其他动物发出警告。

在小说的高潮部分,红狐因聪明勇敢几乎成了当地的传奇。它成功猎食人人敬而远之的豪猪;它诱使一只追捕它的猎狗坠下瀑布;它战胜难缠的黑貂;它袭击凶猛的白头鹰为孩子复仇;它带领家人在森林大火中逃生;它最终逃脱了猎狐者和狗群的追猎,来到了自由的荒野。

比较西顿与罗伯茨的动物观,我们能发现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差异。无疑,两位作家都是真心热爱动物的,他们在作品中都流露出对动物深深的爱、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在西顿经典故事中,《塔克拉山的熊王》和《印度猴子吉妮》都表现出作者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对动物结局的无限怅惋;《银狐多米诺的故事》表现出西顿对狐狸智慧和生命意识的钦佩。然而,两者之间又存在差异。西顿在《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原版序言中指出,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正是秉承这样的理念,西顿的故事多以悲剧告终:熊王被自己幼时的主人捕获,永远地失去了自由,《春田狐》里的母狐毒死了自己失去自由的孩子,印度猴子吉妮被人无端刺杀。这样的结局给了西顿的小说以震撼人心的力量。然而,罗伯茨的小说似乎没有西顿动物小说那令人震撼的悲剧感;相反,罗伯茨总以极大的爱心,在遵守真实性原则的前提下,利用戏剧性的情节,给动物留下一条生路,给读者留下一线希望。

罗伯茨对动物充满了“慈爱”,他总给动物留下“生的希望”,这一点在《红狐》中体现得更为明晰、尤为深刻。老红狐为救家人引开猎人,结果自己中弹。在《红狐》中,野生动物被猎杀的结局变成了开场,成了故事的引子,而引出的是生命的涌动,无限的生机和活力,这是罗伯茨独有的动物生命意识。

在红狐一家接连遭受不幸、两只幼狐被猎杀之后,作者说,对狐狸家族来说,这种经历过不了多久就会被遗忘。尽管发生了很多悲剧,狐狸一家还是和睦知足,尽情享受夏日树林里的无限快乐。在第三只小狐狸被猎杀之后,作者“安排”狐狸一家搬到了灵沃克荒芜、崎岖的山上,作者鼓励小狐狸成长,“在这里小狐狸们有时间成长,成长到足够狡猾、足够强大,未来可以与人类抗衡。”

非常巧妙的是,作者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和慈爱通过《红狐》中的那个男孩对红狐的态度全面体现出来。在被狐狸装死骗过之后,他的反应是“赞叹地笑了笑”,表现出对红狐的欣赏和由衷爱护。男孩总是极富怜悯之心,不愿给动物施加痛苦,所以他劝说杰布放过挣脱陷阱的豪猪,并且故意弄乱了豪猪逃跑的足迹。在杰布追捕红狐的过程中,他主要是旁观者,还不时为红狐担忧,知道红狐又一次逃脱,他大叫“怎么回事?什么意思?”,虽然心存怀疑但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最后男孩答应杰布出马猎捕红狐,但他的条件是“饶它一命”,“如果爸爸不介意,我想自己养一段时间,看看我能不能驯服它。”

这个男孩仿佛就是作者记忆中儿时的自己,“他是个结实、沉稳又乐观的少年,喜欢自娱自乐,热衷于游泳、划舟、滑冰和骑马以及所有锻炼肌肉的户外运动,除此之外他也很好学,读书的时间不亚于在迷人大自然里玩耍的时间。在他的所有兴趣爱好中,他最沉迷于森林知识。”男孩的名字从未在小说中出现,似乎意味着所有的男孩都像这个男孩一样对动物充满了爱,对动物生命充满了尊重。

除了遵循优秀动物小说的艺术原则之外,罗伯茨的动物小说创作有其独到的魅力和引人深思之处。罗伯茨是公认的“加拿大诗歌之父”,在他诗人的笔下,故事的场景充满了诗情画意,恰到好处地烘托了故事情节,更给人一种史诗般的美感。故事一开篇就是两只猎狗在清晨的吠叫声,它们要捕猎了。在作者的笔下,这时初春的景色很美,“太阳初升,如紫丁香般幽暗的阳光笼罩大地。”“白桦林和白杨林已经泛出一层淡绿,山岭的牧场上也已绿意朦胧;一棵棵枫树挂着玫瑰色的面纱,仿佛黎明的红霞。”这一洋溢生机的美景无疑给老红狐的出场增添了史诗般的色彩,既暗示着生命的牺牲,又暗含着生命的孕育。

在第三只红狐被猎杀之后,狐狸妈妈带着两只小狐狸突袭了远处农场中的谷仓。“农场里一片安静祥和。镶着紫边的金色阳光使杂草丛生的小院子、饱经风霜的屋顶、谷仓和棚屋格外美丽。”描述完美景之后,作者笔锋一转,开始了狐狸一家复仇式的杀戮,无疑增强了故事情节的戏剧性。紧接着,在红狐复仇完毕、回到老家的时候,记忆中的惨剧一直闪现在脑海里,但是“它发现这里幽静而美好。阳光把这干燥的草坪晒得暖煦煦的,零星的刺柏丛还是像以前那样多刺而荫蔽,潺潺的小溪依然像往常一样欢快叮咚地流过浅滩和小瀑布”。故事的场景又由刚才农场的杀戮立即归于平静的美,非常巧妙地暗示出了红狐成长的心路历程。可以说,罗伯茨诗意的景物描写极大增强了故事的文学性和可读性,使得作品的美感和层次感大大增强,充分体现出作者动物小说创作的大手笔。

动物小说具有深刻的人文思想价值,动物文学通过对人类、人生的反观来实现人类对自身的反思,更深刻地揭示人性问题,引发读者的深切思考。动物小说具有高度的艺术价值,它不仅以动物形象的塑造和对动物心理的刻画,填补了对动物生命描写的空白,而且具有自然、率真、朴素的独特艺术魅力,这样的艺术魅力又恰恰契合儿童文学的本质。动物小说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会给儿童带来反思、反观和共鸣的审美感动,使儿童的成长变得更为辽阔和充盈。

我们知道,动物小说的创作绝非易事,动物小说家像是“戴着脚镣跳舞”,既要奉守真实性原则,又要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和思想性,优秀作品凤毛麟角。而《红狐》尽显作者对动物生命的热爱和尊重,诗意盎然,曲折动人,实在是动物小说中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

[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儿童文学翻译的文体学研究”(14BYY018)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谁为孩子而译?——中国儿童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12YJC740123)的阶段性成果。]

(江建利,青岛理工大学外语学院讲师,邮编:26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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