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对广东这一做法,网上好评众多。但这可能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成就。以广东为例,在这项政策出台之前,该省从未要求将计划生育作为入户前置条件。但现实却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给超生儿上户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究其原因,是“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
而“計生捆绑”所捆绑的也不仅是户口,还包括了义务教育、医保报销、结婚登记、身份证明等方面。江西赣州寻乌县甚至一度要求,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儿想上户口,父母一方必须进行结扎手术。就是因为缴不起4个孩子的22500元的“超生罚款”,孩子无法上学,37岁的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在去年3月割腕自杀。
民众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为了实现计生的目的,就可以剥夺下一代的公民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为“黑户”松绑的做法只是一次修复:修复被破坏的行政以及法律生态,也修复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新京报》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