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
- 入户家访需讲求“三要”
不同,将家访分为入户家访和电子家访。然而,入户家访作为传统的家访形式,是电子家访难以替代的。入户家访可以拉近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距离,增进共识。但是,教师若想成功进行一次入户家访并不容易。为此,教师需要根据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三要”,即要精心备好“家访课”、要善于把握入户家访时间、要拓宽入户家访内容,才能取得良好的入户家访效果。要精心备好“家访课”。教师在入户家访前,需要精心备好“家访课”,以确保入户家访效果。教师的“家访课”讲究“三备”。一是要备计
河北教育(综合版) 2021年2期2021-12-28
- 有线广播“入户”与中国家庭空间中的声音景观*
立之后,有线广播入户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在中国家庭空间中塑造了什么样的“声音景观”?又由此创生了何种日常交往与社会实践?二、有线广播“入户”: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媒体”建设运动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如何实现政治思想和政策的上情下达,成为彼时社会整合与认同建构的核心议题。在此背景下,1950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新闻工作会议,展开了关于在全国建设广播收音网的讨论。时任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的梅益在会议报告中强调了“人民广播事业”的独有特征:“以其广播为广大人民服务,在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7期2021-11-29
- 论“入户盗窃”的“入户”
韩某甲的行为构成入户盗窃,韩某甲对一审判决理由不服,提出上诉。 韩某甲及其辩护人认为, 李某的宿舍不符合“入户盗窃”中“户”的特征,韩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而应成立一般盗窃。南京市中院认为上诉人韩某甲构成盗窃罪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韩某甲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撤销原判,认定为一般盗窃。上述案件中, 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构成盗窃并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构成一般盗窃还是入户盗窃,这直接影响案件的准确定性及量刑轻重, 同时对其他相关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理论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2021-11-28
- 入户盗窃的入罪标准及犯罪形态
若干法律文件对“入户盗窃”问题规定的不太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各异。厘清“入户盗窃”的入罪标准,要准确把握“户”的认定,正确理解入户目的“非法性”,厘清“入户”与“盗窃”二者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入户盗窃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关系。从犯罪形态来看,入户盗窃既遂要以窃取财物为标准,入户盗窃未取得财物的应评价为盗窃未遂。关键词:盗窃;入户;入罪标准;犯罪形态中图分类号:D924.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1-0068
西部学刊 2021年1期2021-02-26
- 入户盗窃罪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释》)第4条对“入户盗窃”作出规定①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将其作为“多次盗窃”的情形之一并提出次数要求。不同于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修(八)》)第39条不再将“入户盗窃”作为“多次盗窃”的行为方式,亦不再以“入户盗窃三次以上”作为入罪条件。《刑修(八)》施行后,司法实践中处罚入户盗窃的案例激增,同时也产生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昆明市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12-04
- 入户家访有必要吗
学年至少要有一次入户家访的通知》的帖文,发帖人署名陈先生。帖文以家长身份称,家访的目的是使家校更好地沟通交流孩子的學习情况。在当今通信如此发达的时代,电话、QQ、微信都能比入户家访更迅速及时地把孩子的第一情况告之家长。小学生大部分都有家长接送,在送路队时就能碰到家长,就能立刻交流,为何还要放着如此方便的方式不用,一定要再另安排时间来入户家访?难道此时的交流就不如入户家访吗?陈先生的帖文曝光后,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家长赞成陈先生的观点,认为入户家访耗时且不方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20年7期2020-07-23
- “入户”与“通信”并存应成家访新常态
强求一律,可以“入户”与“通信”并存,并逐渐成为家访的新常态。至于是采用“入户”还是“通信”的家访形式,教师需要精心“备课”,因对象而异,一切以基于家长与学生的视角和立场为准。[关键词]家访;并存;常态不少家长认为,入户家访耗时且不方便,也给教师、家长增加了负担。但是,更多的家长表示,入户家访很有必要,认为面对面的沟通,具有通信家访所无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這两类家长的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不可否认,他们都只是站在各自的立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20年7期2020-07-23
- 户内盗窃车钥匙户外盗窃车辆是否构成入户盗窃
,王某的行为满足入户盗窃的构成要件,王某在户内实施了盗窃行为,造成李某的财物损失,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笔者支持第二种意见,笔者认为应当属于入户盗窃。三、关于入户盗窃的认定在《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基本罪状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将原来的“ 盜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就此增加了盗窃罪的表现形式,入户盗窃作为一个单独的盗窃形式被规定下来,意味着入户盗窃无需满足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期2020-03-22
- 入户盗窃的罪与非罪
安徽 合肥)一、入户盗窃的概念解析入户盗窃的行为直接独立成罪,是经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八》)修订而成的。在《刑八》之前,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刑八》将盗窃罪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刑八》直接将入户盗窃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不再有盗窃数额和盗窃次数的限制。入户盗窃通俗的理解即是“进入他人户内窃取财物”,在入户盗窃的概念解析中,如何准确的界定“户”是认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10期2019-12-12
- 盗窃罪中关于“入户盗窃”的认定
洋 西北政法大学入户盗窃中对“户”的认定 《2013 盗窃解释》明确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对于“入户盗窃”中“入户”的理解,可以参照“入户抢劫”中关于“入户”的界定。对此,应理解为:为实施盗窃行为而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入户”并不是盗窃行为本身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关于“户”
新生代 2019年2期2019-11-14
- 入户盗窃的罪与非罪
社会大背景之下,入户盗窃的案件数量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我国每年因入户盗窃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上万亿元。为有效打击入户盗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的行为直接独立成罪,是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情况下的入户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较多的理论争议点,也使得该项规定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本文拟从入户盗窃的概念解析入手,探讨分析不同情况下入户盗窃的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关键词:入户盗窃;罪;非罪一、入户盗窃的概念解析入户盗窃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5期2019-08-18
- 入户家访要做到有温度
式不用,反而安排入户家访,并直指入户家访“耗时”“没必要”,质疑这是一种形式主义。对此,福州市教育局公开回复称,入户家访并未过时,入户家访是老师和家長之间最直接、最有温度的沟通方式。(2019年11月6日《北京青年报》)家校沟通最好还是面对面的家访。在家访过程中,也存在真心真情的问题,有些地方也确实把家访搞成了形式。一些教师平时与家长交流甚少,即便有家访也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进行,缺乏深度交流。有些教师在与家长沟通时存在障碍,甚至表现出不该有的傲慢和偏见,
教育·综合视线 2019年12期2019-01-02
- 欺骗入户临时起意窃取财物如何处理
于其行为是否构成入户盗窃,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行为系合法入户,只构成普通盗窃,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非法进入是指以秘密、暴力等方式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不包括欺骗、伪装方式。采取欺骗等手段入户时,房主是经过自主判断的,对他人进入是明知的,自我防卫意识明显增强,比秘密、暴力方式入户的主观恶性、客观危险性都低,没有被评价为“非法”的必要。因为采取欺骗的方式进入并没有侵害住宅安宁权,按一般盗窃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当,不宜将犯罪目的附加在进入方式上。否则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8年10期2018-03-02
- 入户盗窃新类型辨析
修正案(八)》将入户行为规定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将入户行为作为“其他严重情节”,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条件下,规定为加重的构成要件。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在盗窃数额达到入罪和法定刑升格的数额时,非法入户一般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因此,非法入户行为在盗窃罪中具有入罪、法定刑升格、从重处罚三项功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对于入户盗窃的认定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2期2018-02-08
- 欺骗入户临时起意窃取财物如何处理
于其行为是否构成入户盗窃,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行为系合法入户,只构成普通盗窃,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非法进入是指以秘密、暴力等方式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不包括欺骗、伪装方式。采取欺骗等手段入户时,房主是经过自主判断的,对他人进入是明知的,自我防卫意识明显增强,比秘密、暴力方式入户的主观恶性、客观危险性都低,没有被评价为“非法”的必要。因为采取欺骗的方式进入并没有侵害住宅安宁权,按一般盗窃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当,不宜将犯罪目的附加在进入方式上。否则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0期2018-02-07
- 假如你有一个入户花园
打造独属于自己的入户花园呢?你需要合理有效的设计和规划。一、设计突出可行性入户花园养眼,却不能任性为之。无论是假山水池还是绿植鲜花,完全容纳在一个小空间内,势必显得拥挤,反而达不到养眼怡情的目的。若是设计的位置过大,走路又不太方便,设计入户花园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它的可行性,对空间大小、尺寸要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更好地规划布置设计。入户花园的另一功能是过道,固定植物时应考虑放置在靠边角的位置,避免走路不便。花草边可用天然石铺砌,或是选择和地面一样的材料,以达到
现代家庭·生活版 2017年7期2017-07-12
- 西平县谭店乡开展计生“十入户”活动
工作人员开展“十入户”活动。一是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进村入户;二是生育知识入户;三是农村计生家庭小康工程入户;四是計生奖励优惠政策入户;五是生殖保健入户;六是婚育新风入户;七是科技致富信息入户;八是科技致富技术入户;九是科技致富项目入户;十是帮扶信贷资金入户。同时,谭店乡成立了由政府牵头,计生、民政、财政、司法、科技、金融、妇联、卫生、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十进村入户服务小分队”,为全乡计生户提供全方位服务。endprint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7年4期2017-04-26
- 入户盗窃的理解和适用
430081)入户盗窃的理解和适用臧蒙(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纪检监察处,湖北 武汉 430081)“入户”目的的非法性是指以盗窃等犯罪为目的非法进入户内实施的行为,“入户盗窃”的着手应该以入户着手实施盗窃行为时作为标准,“入户盗窃”达到数额较大时按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进行处罚。“户”的范围;着手标准;法律适用一、入户盗窃独立入罪的立法背景在司法实践中,入户盗窃行为比一般盗窃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人们习惯把财物放在家中而不会随身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2017-02-24
- 关于入户盗窃的特点与司法认定分析
116000关于入户盗窃的特点与司法认定分析韩 梅辽宁警察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入户盗窃作为盗窃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主观恶性、客观危险性、危害性等方面都更加严重,但是关于入户的认定却在理论上和实务中存在争议,而实践中入户盗窃案件却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入户盗窃都是理论界焦点话题。对此笔者在本文中结合入户盗窃罪的特点,对入户盗窃司法认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研究为入户盗窃罪理论研究提供有益支持,为入户盗窃司法认定提供科学指引。入户盗窃;特
法制博览 2017年36期2017-01-27
- 浅谈对入户抢劫中“入户”抢劫主观动机的理解
司 北京)浅谈对入户抢劫中“入户”抢劫主观动机的理解纪新元(101100 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在现行司法解释中,入户实施抢劫行为入户目的非法性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司法实务中对同一类型的案件出现同案不同罚,同罪不同刑的现象,一般学理上认为入户抢劫的犯罪动机是入户实施抢劫行为,而在实践中入户目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4期2017-01-27
- “入户盗窃”既未遂之辨析
◎尹 琳陈发德“入户盗窃”既未遂之辨析文◎尹 琳*陈发德**《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规定,在实践操作层面的争议较大,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等问题。“入户盗窃”侵害了住宅内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住宅安宁权双重法益,应属于复行为犯。“入户盗窃”存在未遂形态,入户物色财物作为“入户盗窃”犯罪的着手,以区分既未遂形态,应坚持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作为既遂的标准。入户盗窃 法益 复行为犯 犯罪未遂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修八》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0期2017-01-25
- 论“入户盗窃”的行为类型与定罪处罚
文◎袁 博*论“入户盗窃”的行为类型与定罪处罚文◎袁 博*《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设定为盗窃罪的新类型,实为一种刑法防卫线的前推,可以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的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入户盗窃”本质上仍属于结果犯,入罪条件仍然需要考虑犯罪数额。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各地完全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将普通盗窃罪入罪标准的50%,确定为本地区“入户盗窃”犯罪的入罪标准。盗窃罪 入户盗窃 结果犯自从《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修八》)施行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0期2017-01-25
- 刍议“入户盗窃”中的“入”
文◎马韶刍议“入户盗窃”中的“入”文◎马韶*入户盗窃中的“入”是“客观侵入行为+非法主观意图”。行为人没有经得房屋主人的同意进入就可以视为非法入户。非法意图是“入”之行为的主观要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侵入的意图,客观上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预谋的提前为实施盗窃创造有利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入”。入户盗窃 相当性 骗入 非法性[基本案情]被告人学某与被害人李某在案发前系朋友关系。2015年6月4日凌晨,被告人学某因为没钱吃饭便给李某打电话,想找李某一同吃
中国检察官 2017年8期2017-01-25
- 江苏昆山渔业科技入户工作有效推进
江苏昆山渔业科技入户工作有效推进本刊讯(继风报道)为扎实推进昆山市渔业科技入户工作,6月16日,昆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组织召开了2016年渔业科技入户工作会议,全市各镇(区)农服中心水产分管领导、全体科技入户指导员、示范户讲师团成员、示范户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张朝晖等专家出席会议。昆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陆小平总结了2015年昆山市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了2016年的渔业科技收入户实施方案,对科技入户工作进行了全面
中国水产 2016年7期2016-09-09
- 入户盗窃关联犯罪之分析
安231300)入户盗窃关联犯罪之分析张蓓蓓1,孙燕2(1.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亳州236800;2.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安徽六安231300)在入户盗窃入刑之前,如果入户盗窃未到法定情形一直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范。但是随着入户盗窃行为发展的严峻形势,使用刑法手段打击入户盗窃行为成为必然。对关联犯罪的深入分析是准确认定入户盗窃犯罪,界定此罪与彼罪的基本方法。本文主要是对入户盗窃与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析,入户盗窃的犯意转化问题分析,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6年11期2016-03-15
- 入户盗窃罪法律问题分析
交通大学 北京)入户盗窃罪法律问题分析文 琳(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的盗窃罪的行为类型的基础上增加“入户盗窃”等新的盗窃类型,然理论与实践中对“入户盗窃”的法律属性存在的争议,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论司法的权威性,故本文主要针对入户盗窃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入户盗窃;行为犯;结果犯一、问题的提出《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在原来规定的盗窃罪的罪行的基础上,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三种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4期2016-01-31
- 案例分析:关于入户盗窃是否存在未遂与既遂问题
)案例分析:关于入户盗窃是否存在未遂与既遂问题陈发德(350014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 福州)2015年1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独自一人来到福XX小区,见26座201室的阳台没有防盗网,便在该小区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见小区无人后,便从架空层爬入201室客厅阳台,然后进入室内翻箱倒柜寻找财物,在盗窃过程中被被害人金某、胡某等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当场抓住,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出警的民警带到派出所。经查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2期2016-01-31
- 入户盗窃却未窃得财物是否属于盗窃未遂
盗窃,其行为属于入户盗窃,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洪某未实际窃得任何财物,其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未遂,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系行为犯,即使未窃得财物,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第二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仍系结果犯,仅有入户行为但未实际窃得任何财物的,应当以盗窃未遂论处。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第一,盗窃罪侵犯的是财产权益,入户盗窃不是行为犯,仍然是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才
山东青年 2015年9期2015-11-28
- 浅谈“入户盗窃”及其认定问题
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作为盗窃罪的情形之一,旨在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住宅安宁权。本文将从“入户盗窃”的含义、入罪原因以及“户”的特征等方面,浅谈“入户盗窃”及其认定问题。关键词:入户盗窃;入罪原因;“户”的特征、认定一、“入户盗窃”之含义及其入罪原因(一)含义“入户盗窃”是盗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要求盗窃所得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只要是行为人入户并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即可认定为盗窃罪。“入户盗窃”入罪,旨在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安宁权不受侵犯。这一转变符合改善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1期2015-06-30
- 入户盗窃的刑法辨析
的姿态予以回应。入户盗窃被《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后,围绕入户行为、该类型盗窃罪(以下称入户盗窃)既遂判断标准等各方旋即展开讨论。仅就入户行为而言,其纷争抽象层面便有“入”和“户”各自规范内涵的界定,具体层面亦有各种特殊场所是否为户的辨别等等,更不消说其既遂的判断标准等更具理论性或实践性的问题。本文便试图从上述各方面对入户盗窃展开剖析,希望对司法实务乃至刑法理论有所助益。一、入户盗窃的行为辨析无行为即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才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入户盗窃之所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28
- 入户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弓飞娜入户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弓飞娜文章从解析入户盗窃侵害法益入手,认为他人的财产法益居于首要位置,应受到刑法的首要保护;“入户”修饰限定“盗窃”,入户是盗窃的方式手段,盗窃是其最终旨意目的,进而论述入户盗窃为结果犯,入户后物色时被抓、未窃取到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只窃取到价值极小的财物应是入户盗窃的未遂状态;其既遂标准应与普通形式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大体保持一致。本着严密解释入户盗窃的立场,入户盗窃的合理解释有助于合理适用盗窃罪,力求达到真实有效的明确性、适用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3期2015-03-21
- 入户盗抢犯罪的刑法诸问题研究
杨兴培入户犯罪是我国刑法的一种特殊规定,这一规定建立在对公民居住权的保护和对与户及房屋密切相关的人身权的保护基础之上。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住房条件的日益改善和公民隐私观念的加强,保护户的空间安全和住房安全成为人们极为重要的权利内容。我国刑法不但单独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而且不断增加与入户相关的犯罪。如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设的入户抢劫,《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入户盗窃。如何认识入户盗抢犯罪在刑法中的应有含义和其特殊的地位,对于司法实践来说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1期2015-03-19
- 论入户抢劫
论入户抢劫李越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摘要:当前,国内刑事犯罪出现了多样化趋势,入户抢劫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入户抢劫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情形。为了进一步规范入户抢劫量刑标准及原则,有必要对入户抢劫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若干原则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关键词:入户抢劫;刑法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4-0249-01作者简介:李越(1995-),辽宁抚顺人,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2015-02-06
- “最后一百米”解决方案浅析
“最后一百米”(入户环节),运营商又面临艰难的选择,光纤入户?成本、施工难度、原有资源处置将是面临的问题;利用旧铜线?带宽需求、技术演进又是对运营商的考量!如何选择合理、最佳的入户方式,成为当前宽带提速工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依据入户介质对当前可能采用的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图1 光纤接入网主要建设方式示意图二、光纤入户方式目前,光纤入户是运营商在入户环节的首选方式,即光网络继续延伸,做完整的光纤接入网。该方式分两个场景:新建场景和改造场景。在新建场
数字通信世界 2013年3期2013-12-23
- 入户盗窃的刑法定性和司法适用探讨——以王某某入户盗窃案为例
:1.1 王某某入户盗窃构成是犯罪未遂。高法《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某入户盗窃并无此“严重情节”,所以其未遂行为不应当定罪处罚。其当场以石头相威胁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以犯罪论处。1.2 王某某入户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是犯罪未遂,应向法院起诉。本案不适用高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理由是《刑
巢湖学院学报 2013年4期2013-08-15
- “入户盗窃”立法修正解读
430081)“入户盗窃”立法修正解读周 莉(华中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81)《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做了较大的改动,“入户盗窃”就是其中一种新增的行为类型,这使原有法益保护产生了新的变化,需要从法益保护角度对“入户盗窃”中的“户”进行定性,对这种新的入罪行为进行分析及确定“入户盗窃”既遂与未遂区分标准。盗窃;入户;安宁权一、“入户盗窃”的刑法确立与法益保护的变更(一)“入户盗窃”的刑法确立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1期2012-04-13
- 入户抢劫“入户”目的非法性之否定
的侵犯财产犯罪,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法律规定了更高的法定刑,说明其社会危害性较之于基本的抢劫罪更大。于刑法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00年和2005年出台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入户抢劫做出详细规定。但即使如此,学界对于这个问题依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论,尤其是对“入户”是否需要具备目的的非法性。本文立足点就在于对“入户”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5期2011-08-15
- 预制水池在农村安全饮水入户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镇人民政府)一、入户工程入户工程是农村自来水工程中,设置在入户管道末端,实现向农户供水的部分。由水表、立杆、龙头等管件,与一个设计有标准,功能有扩展的(接)水池共同构成。其中,水池的造价占到入户工程的80%,所以,本文提到的入户工程,就是标准水池的代指。二、入户工程的重要性在农村自来水工程中,水池一般都垒砌在室外,属室外供水设施,为了实现自来水的长久使用,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保护,而入户工程在一般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安装在其中的水表、立杆及龙头等管件的防冻、防撞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0年12期2010-04-09
- 论入户抢劫的认定
内的抢劫并不都是入户抢劫。笔者认为,入户行为的非法性是成立入户抢劫的前提。关键词:刑事犯罪;入户抢劫对“入户抢劫”含义的不同理解会导致行为人承担完全不同的刑事责任。目前,就入户抢劫的认定在理论上以及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些争议,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对入户抢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对于“户”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户”是指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
法学教育 2009年6期200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