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荣
摘 要:股权激励制度是当今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减少了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机制。文章结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实践,论述这一机制在企业中的运用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股权 股权激励 激励机制 现实意义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270-02
2013年,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配合券商测算了公司未来三年财务预算,分析了成本及盈利增长的可能性,并按计划完成了验资、登记、变更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工作,成功实施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最根本的目的是正确地引导员工的工作动机,使其为企业实现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保持和发扬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自从东睦公司引入股权激励计划的以来,激励效果如何,对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从激励约束机制实质上看,高管层薪酬激励无疑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因为薪酬激励可以真正体现责任、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可以说,高管层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薪酬激励模式,是目前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机制之一,也是从源头上解决高管层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战略举措。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和股权激励机制模式
1.股权激励的定义。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多种方式让员工尤其是高管层拥有本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使员工与企业共享利益,从而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经营者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进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式。
2.股权激励机制模式。股权激励机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其主要模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股票等。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其所激励的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来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种权利,也有权放弃该种权利,但是不能用于转让、质押或者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所激励的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者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得收益。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有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并委托其所在公司工会的持股会(或信托等中介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先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所激励的对象到年末达到预先确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来购买公司股票。
二、股权激励在企业激励机制中的运用及现实意义
(一)股权激励在企业激励机制中现实意义
股权激励的作用有哪些?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乃至企业文化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无论企业的形态和资本结构如何,无论是否是上市公司,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国外被誉为是公司送给高管层的一副“金手铐”,这一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股权激励制度对高管层可以产生既激励又约束的双重作用,对企业的影响从长远来说是非常积极和正面的,主要体现在:有利于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可以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并留住核心人力资本,充分刺激和调动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则更关注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可有效缓和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建立起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2.实施股权激励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分配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3.实施股权激励可以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传统的激励方式,对企业高管层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方面,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采用传统的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管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实施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入,因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4.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吸引留住人才。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高管层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高管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高管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高管层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高管层离开公司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
(二)股权激励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困境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存在股权激励机制带来的一些不利因素,也有的企业在股权激励运用中陷入了困境,存在许多问题。
1.股权激励在企业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在企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对调动企业高管的积极性,减少短期行为,实现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提高现代公司治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高管股权激励在现代企业激励机制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其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够完善,实施过程中漏洞较多,缺乏客观、公正和科学的绩效考核和业绩评价办法。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机制,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高管层的业绩做出合理评价。实施股权激励,高管层的收入直接取决于股票价格的变动,但现实情况是,股价的变动不仅取决于高管层的能力和努力程度,还受到诸如总体经济形势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另外,有关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干预过多,甚至在某些重大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由此引致业绩难以判定,在政府部门严重干预的条件下,企业的经营业绩好,可能不是管理人员努力的结果,经营业绩差,也可能不是管理人员不努力,而是由政府部门决策失误所致。同时,还引致责权不清,由于政府部门的严重干预,使管理人员难以切实履行责权,实现预定业绩目标,由此也就难以对他们进行真正的业绩考核和股权激励。
其二:职业高管层的市场不够健全,缺乏以经营能力为标准的经理人市场,以及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经理人选拔、聘用机制。在我国,股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目前,绝大多数的国有上市公司中,经营者是由政府部门任命的,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这一激励机制就很容易同不可预见的行政任命制发生冲突。一旦出现冲突,企业高层经营者只能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调动安排,其结果是股权激励机制难以实施下去。
其三:对股权激励实施的根本目的和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实施效果发生偏差。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使公司高管层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起到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作用。为此,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应从战略出发,为公司战略的实现服务,鼓励公司高管执行长期化战略,致力于公司的长期价值创造。但部分公司缺乏长远眼光,股权激励仅局限于近几年的发展,行权等待期和限售期大都定得很短,使得激励作用受限,直接导致实施效果发生偏差。
(三)股权激励机制在企业实施过程中的对策和措施
结合东睦股份的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代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方法,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1.科学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将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公司应围绕发展战略,结合发展现状,确定股权激励的目的、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不同的时期调整激励目标,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有效地提高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应建立合理的激励对象行权或退出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高管在获得股票或股权后坐享其成、不思进取,影响企业发展的现象,真正起到激励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
2.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公司应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被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与考核。考核指标应当全面、系统,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重。就目前东睦公司推出的激励计划看,允许被激励对象行权的限制性条件主要是财务指标,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财务指标是最容易被高管人员等被激励对象所操纵的,其为了自身利益,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和技术之便人为调整财务考核指标,使股票期权的到期风险降低。因此,除财务指标这一定量指标外,还应设计必要的定性指标,即考核被激励对象的品德、执业能力、职业水平等。另外,必须将业绩考核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中,以保证公司运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良性对接。同时,由于每家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地域不同、资产质量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因此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应尽量选取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式,考核指标的设计应以相对灵活的方式结合多种指标,设计不同的考核方案。
3.加快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工作的重点应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有能力的人能脱颖而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迅速健康成长。
4.加快建立一个成熟资本市场步伐。为促进上市企业激励制度改革,发挥对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巨大作用,必须提供一个相对完善、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使股票市场形成有效的市场评价机制,使企业的市场价格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高管层的工作业绩和企业的发展前景,只有这样股权激励才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
5.大力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保障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安全、稳定、高效。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股权激励的系列法律法规,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相关会计准则等多方面、多角度入手,对在股权激励实施中虚构业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加强监管并予以严厉处罚,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
总之,实施股权激励是企业高管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非上市企业为了合理激励公司高管核心人员,也纷纷推行了适合企业自身成长的股权激励措施,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管核心人才人力资本价值潜能,实现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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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315191)
(责编: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