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兰
摘 要:理学是中华民族理论思维发展的必然产物,推动了整个民族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和抽象思辨水平的提高,对文学的发展也产生了诸多有益的影响:促进文学审美意识中理性因素的加强,促使文学更趋于内在心性的表现,在风格上追求自然平淡的审美趣味,并且理学文论家提出了丰富的有民族特色的文学理论和审美命题。但是把理性思辨机制和理学的审美理想原则引入文学创作中,必然会引发抽象思维与艺术思维(形象思维)的矛盾,使得理学文论存在诸多痼疾,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文学的发展。本文以哲学与文论关系为观照角度,试图清理宋理学与文论的交叉关系,旨在提供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宋代文论特征的视角。
关键词:宋代;理学;文论
理学作为封建社会后期的官方哲学,实质是复兴儒学,弘扬理义,维护纲常伦理名教秩序,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服务。宋代理学从周敦颐到二程到朱熹发展为完备、精致的理论体系。总体倾向是否定文学独立的审美价值与地位,视文学为纯粹的政治伦理教化工具,强调“文以载道”。直接后果便是在文学创作中以文字、议论、才学为诗,把文学变成了抽象的理学心性义理的图解,既隔开了文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又隔开了文学与作者的情感体验、生命体验的联系。所以,理学文论有如下几个典型待征:
一、理本文末的文论观
理学家倡导“理观”意识,即以理观世而淡化自我、以理观文而淡化情感,并发展为以理为本、以文为末的理本文末论。理学家的“载道”和唐代韩愈、柳宗元的“明道”很不相同: 韩、柳的出发点在“文”,目的是要求文应当有充实的内容,理学家的出发点则在“道”,目的是让“文”成为“道”的载体,让“道”传之久远。从古文家的文以明道论到理学家的文以证道论(即理本文末论),文学的工具论也就变成本体论了。
理本文末论要求致力于玩味义理、沉潜心性的自我修养和自然浑朴、含蓄蕴藉的审美情趣。因而在文学性质上, 就确立了道心即文心、文以证道、文以观道的文学观念,文学本身成为道本体存在的一种体现,文与道在本体意义上合而为一。在文学功能上,则由观世转向观道,即由重视政治教化、美刺讽谕转向重视心性义理、道德修养,由教化目的论转向修养目的论。以理为本的“道文”取代标举抒情的“情文”,成为文学精神的时代转捩。
二、以理为宗的思维特征
宋代时,文学的目的论由服务政治教化到体认本体之理,功能论由美刺讽谕到安心适性转换, 使思维方式由实用转向思辨理性。因此,在宋代,宗理主理、精研性理、崇尚说理成为一种时代文化氛围,使社会思维表现出深沉睿智的理性风范。这对于创作主体的理论修养和审美情趣无疑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理学重理、尚理的思维方式对文学产生了双重影响:从正面影响来看,它促使文学创作在塑造艺术形象时自觉遵守客观生活和事理逻辑,充分表达作者对社会历史、人生宇宙和未知未来的思考,使作品的抒情性和哲理性融合起来;从负面影响来看,以抽象思维来排斥或屏蔽艺术思维,引起概念化、教条化、议论化弊端,导致以理御情,使文学抒情功能蜕化,并产生“理障”、“理腐”的痼疾。
三、主理抑情的畸形价值观
伦理理性与禁欲主义是天理的一体两面。程朱赋予天理先天道德属性和封建伦理性质。这种先验主义道德观,要求“革尽人欲,复尽天理”,表现出伦理规范的虚伪性,妄图用先验人性论去戕害自然人性,用僵化道德扼杀个体正当欲望。
理学文论在文学创作中情与理的关系上主张情理对立,主理抑情,否定诗歌的抒情本性。这种道德哲学被作为文学创作的内容规定和价值标准,导致价值思维取向的错位,这实际上是从孔孟到汉儒而至宋儒一脉相承的以理制情论的信条,具有强烈的禁欲主义色彩,与欧洲中世纪的“要爱上帝,鄙弃自己”的宗教禁欲主义在反人性指向上是趋同的。
四、结语
我们并不排斥理性,从文学的本质特征来看,它虽以情感为主要表现对象,但文学的情感创造还要依赖于人类理性思维水平的不断提高;从文学哲理化角度来看,文学的审美最高境界是哲理性境界,对文学所描写的对象内容进行哲理化开掘和提升,在情感审美愉悦中获得理性启迪,因而文学的哲理化倾向是理性思辨水平提高的表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其负面影响,应该看到把理性思辨机制和理学的审美理想原则引入文学创作中,必然会引发抽象思维与艺术思维(形象思维)的矛盾,使艺术感悟能力想象能力逐步退化,无疑会对抒情类文学造成致命危害,这是不可不加以认真分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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