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车能否开到“阳光”里

2015-05-30 20:11舒小铃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5年9期
关键词:罪状陈超专车

舒小铃

进入7月以来,在互联网专车领域,与天气一样“火热”的莫过于各地节奏密集的约谈。7月底至8月初,北京市交通委等8个部门就相继约谈了滴滴打车、优步、神州等专车平台负责人,表明了北京对专车平台持续施以高压的态度。

在地方密集约谈专车之后,国家也开始行动了。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五部委对滴滴打车、优步中国、神州专车、易到用车4家专车平台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与此前的地方性质以及单独约谈不同,此次约谈不仅齐聚了四大专车平台,更是由国家部委亲自出马,力度空前。

在出租车改革方案即将出台之际,国家级部委约谈各大专车平台,被看作是为改革方案预热。

专车头上的“罪状”

2015年4月15日,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的济南专车司机陈超案在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

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

在开庭后,该案原本应于6月17日之前一审宣判,但现在该案延期审理,最晚将在9月17日之前做出判决。

该案中专车司机被处罚的原因非法营运,是现在专车头上最重的一个“罪状”。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该规定,没有营运资格的私家车,即便挂靠在租赁公司,也无法摘掉其非法营运的帽子。

当然,专车的“罪状”远不只非法营运一项。北京市交通部门等8个部门共同约谈滴滴打车、优步平台负责人时,明确指出其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逃漏税、违规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和发布广告等。

转正试点见曙光

尽管头顶“罪状”,关于专车合法化争议已久,专车受到的质疑也颇多,但是各地政府的执法却遭到了声讨,各方纷纷发文指责各地政府打击专车的行为是保护“垄断者”的利益,对创新带来的“红利”视而不见。许多地区政协委员提案,在互联网约车日益兴盛的背景下,政府应当加紧出台改革出租车管理制度和规范网络约租车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不仅要赋予“专车”合法性地位,还要配套改革当下十分“糟糕”的出租车行业。

今年7月,交通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将包括“专车”在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纳入了出租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并对各种网络租车平台的资质及其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做出了详细规定。

业内分析认为,《办法》一出,目前国内专车平台上的两三百万辆私家车都将接受新政的制约,专车的合法化也因此迈进了一大步。

除了国家层面的新政将落地外,上海启动专车转正试点要求专车司机挂牌服务。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日前表示,上海是要制定规则,绝不是把专车一棍子打死。专车平台申请营业执照要具备一些条件,如:相应的注册资本;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注册服务器在国内。据知情人士透露,作为上海市规范专车管理的第一步,上海市将要求专车经营企业申请平台资质许可。

和即将出台的国家性《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吻合的是,上海将“专车”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出租汽车管理框架体系内。具体而言,所谓的平台资质许可是指上海市将给符合条件的专车经营企业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前,这一许可证只颁发给出租车企业和汽车租赁公司。

责任编辑:刘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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