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兜住民生保障底线
—访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
本刊记者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是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基础,是基本民生安全网的网底。去年以来,这项工作进展如何?存在的问题怎样解决?为此,本刊记者日前采访了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
◎ 记 者: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去年以来,这方面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李立国: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数次研究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八项社会救助制度,规范了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办法》的颁布施行为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实现了社会救助从制度“碎片”到衔接整合,从部门分割到资源统筹,从城乡二元到协调发展的转变。
◎ 记 者:诚如李部长所言,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设在去年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好政策更要靠好的落实,才能使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受益。在这方面民政部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有哪些问题?
李立国:按照国务院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统筹资源、加大投入;指导、督促各地将社会救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动法规政策落实。
一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为推动《办法》落实,民政部协助提议,经国务院审议制定《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对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推动慈善与社会救助衔接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填补了制度体系的空白,完善了政策短板,丰富了救助渠道和方式。此外,在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方面,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也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各地不断加大政策创制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国务院建立了27个单位参加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层面全部建立协调机制,18个省份实现县级层面全覆盖。省级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70.1%的县(市、区)已经开展了核对工作。97%的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申请窗口,76%制定了分办、转办流程,79%明确了办理时限。全国超过80%的县(市、区)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是努力保障“网底不破”。民政部部署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目前全国已有327个试点单位制定了“救急难”实施方案,组织急难个案救助会商6721次。在2012年273个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以来,民政部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帮助缓解罹患重特大疾病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沉重问题。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1.02亿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54亿元。
四是继续提高救助水平。2014年,城乡低保资金共支出153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01.5亿元,比2013年增长11.5%;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41亿元,比2013年增长6%;新增安排临时救助资金32亿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7089万人。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月人均411元和231元,同比增长10.1%和14.1%;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75元和125元,同比增长9.1%、12.5%。全国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529.5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88.3亿元;全国平均集中供养标准为5371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4006元/人、年,同比增长均超过14%。
虽然去年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制度衔接不够密切,救助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共享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充分等。
◎ 记 者:近年来,一方面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媒体也不时报道基层“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在这方面民政部如何看待?做了哪些工作?
李立国:确实如你所说,受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不足、基层经办人员少等客观条件限制,加上少数地方基层经办人员违法违规操作,致使个别地方仍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这方面,民政部一直秉承“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为解决“人情保”“错保”问题,2014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民政系统集中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人情保” “错保”专项整治和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全国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6429万人(之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416万人退出低保,占已复核低保对象的6.5%;其中绝大多数是动态管理正常退出,“人情保”“错保”退出人数为25.7万人,占全部复核对象的0.4%。此外,截至2014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建立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25个省份出台了专门政策文件;97%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94.6%的县(市、区)实行低保对象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92.1%的县(市、区)实行了长期公示;94.5%的县(市、区)设立了投诉举报热线。
◎ 记 者:新的一年,民政部在社会救助方面有哪些打算?准备开展什么工作?
李立国:2015年,民政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继续推动《办法》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指导各地切实把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努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继续完善相关救助制度。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办法》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调整、完善现行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实施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快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办法,实现县(市、区)核对机制全覆盖,推进健全信息化核对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是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的政策措施,继续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
四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公益慈善和政府救助两方面资源,切实加强慈善事业和社会救助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动员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五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继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