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领导批示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党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完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数字赋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质增效等四个方面对全省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要突出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重特大事件相关部门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突出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应急响应联络、专家指导服务、快速查询利用等机制;突出数字赋能,着力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在《通知》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全省档案部门要扎实抓好《通知》的落实,围绕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专题数据库建设、档案利用等开展重点指导和专题培训;围绕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联合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