郄芳
[摘要]依法治校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机遇下,依法治校工作需要走向深层发展阶段。中小学校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要着重建设学校章程、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学校安全这三方面工作。
[关键词]依法治校;学校章程;法治教育;安全机制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949(2015)04-0012-03
依法治教是教育领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2015年教育部的五大工作要点之一。在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依法治教的“显微镜”,而且体现和衡量着依法治教的成效。
一、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时代性
依法治校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尊重教育规律和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小学校转型和教学改革的支持和保障,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教育改革与依法治校同步推进。首先,依法治校是教育改革的内涵要求。北京十一学校的李希贵校长曾坦言,在十一学校,只要学生和教师不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教育法律和校规校纪,就可以大胆地实施自己的想法和行动,学生和教师、校长的地位完全平等。这种平等、自由、民主、开放的师生关系,带来了教学方式的改变,考试评价的改变和育人目标的改变。学校事务从行政主导变为依法管理,担子更轻,这就是他们学校顺利进行教育改革的关键。其次,依法治校规范和约束教育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任何学校改革的推行都要以法律为底线,有法有据。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Ⅲ依法治校作为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时代要求。然而,目前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不能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抓住依法治国的机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学,尽快从依法治校的各个层面入手,改进学校发展。尽管法律本身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相对滞后性,目前教育相关法律文本存在着不完善和不健全的地方,然而。依法治校不等于依赖法律的完备,要利用现有法律提供的保障,由下至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中小学依法治校的现状不容乐观
依法治校包含的方面很多,不同学校实施依法治校的程度和层次差别很大。许多中小学更是对如何进行依法治校首先表现出无奈、迷茫的反应,认为自己面临时代机遇,却又不知如何着手。于是,照搬别的学校的章程、应付上级检查,临时请法律顾问,临时设法治办公室的情况还存在于不少学校中。其实,在教育部颁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之后,在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批“示范校”。只是这些示范校的数量还比较少,发挥的模范带动作用还比较小。因此,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设立依法治教示范区,出台《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这就为未来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机遇。示范校要带动非示范校,非示范校要学习示范校好的做法,将依法治校推进到一个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校长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是阻碍依法治校的关键。中小学校长是教育执法队伍的中坚力量,校长若不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在依法治教中的重要性,推进依法治校就无从谈起。一些基层学校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许多校长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不熟悉国家颁布的重要的教育法律文本,以及教育部颁布的17项教育法规,对其相关文件知之甚少。校长懂法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否则,也无法做到依法、守法、用法。
中小学作为教育教学的专门机构在法治资源方面是不足和欠缺的,他们需要校外法治资源的帮助。然而,目前,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还是被不少教育工作者看做是学校内部的事情,将依法治校等同于依法办学,这严重阻碍了依法治校走向深入发展的阶段。因此,要使中小学有效合理地依托校外的法治资源,首先要充分发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作用,将各中小学之间,学校与法院、公安系统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建立和形成法治资源共享平台,网络式覆盖全区中小学。其次,中小学校要打破依法治校局限于学校内部的思维定势,积极联系校外法治资源,利用当地的法治资源为学校服务。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刻不容缓
中小学与高校是依法治校的两个关键主体,二者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作为中小学校,亟须深入推进并持续进行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1.建立学校章程,有序规范学校管理
法治是现代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对于基础教育则提出要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这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实中,一些中小学对建立学校章程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将其看做是一项应付上级的工作,草草制定又束之高阁,缺乏深入的研究。
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学校章程,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局面。在章程之外,学校还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将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制度管理体系,使整个的学校管理“有制可依”,避免传统学校管理中过分依赖人治的情况。
学校章程应囊括处理学校各种关系的方方面面,尤其不应回避一些关键和敏感的问题。例如涉及教师个人权益和教学权益的教师职称评定与聘任,以及教师培训等;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益的,如招生、收费和学业评价等。同时,尽量利用网络和媒体扩大沟通渠道,确保学校各项行政事务公开。
如果学校章程涉及的方面仅仅是罗列笼统的表述,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要使学校章程具有可参考性和可操作性,还必须进一步细化。例如,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建立良性家校关系的有效途径,对成立家长委员会,就要明确成立的方式、规模、运行原则、成员的组成和来源等等,要真正将普通家长及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落在纸上。只有这样,家长委员会才会得到真正的重视,也才能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2.创造性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当前,依法治校走向深层发展阶段的标志之一是青少年法治教育要进入课程、进入课堂、进入青少年的头脑。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中小学阶段担负着培养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重要使命,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之一,“三进”要作为中小学一项重要的专项工作。中小学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要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组织编写宪法教育读本,建设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推进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高工程”。因此,中小学可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丰富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要努力开发青少年法治课程资源。形成校本课程,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要扩大和整合本地的法治资源,建立法治教育的联动机制;要想方设法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等等。目前,一些依法治校的“示范校”在此方面有不少宝贵的实践经验,通过组织学生模拟法庭、编制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法官进校园等形式,让中小学生在课内外获得法律知识,在生活浸润中形成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总之,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
3.建立学校安全机制
学校安全是依法治校工作中最基础、最敏感的部分,它也是学校与法律及司法部门产生直接联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往往引起社会关注。事件后续的责任认定、惩罚力度往往被大众热议。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通报了由于法律法规缺位、责任界限不清而导致学生伤害事件处理难等问题,在教育界代表委员中引起共鸣。因此,如何有效地避免“学闹”、“校闹”现象的发生,如何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平安校园建设面临的问题。就成为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校安全重在预防。中小学校要加大对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学校事故与侵权性质、学校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问题、学校事故的类型和责任承担、学生人身伤害的保险机制等几个方面的研究。针对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以及师生之间、师生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预警机制。协助学校预防纠纷事故,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的第22条明确指出,“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因此,要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
校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严格按照校园安全事件的性质,依照相应的程序、规定加以处理。学校在哪些方面该承担责任,是否承担全部责任,都要在事件后的第一时间内明确并加以认定。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认定的作用,协调配合处理学校纠纷,避免家校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学校要建立调解委员会,解决校内纠纷。除此之外,建立协同当地的法院、公安资源及地方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畅通机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涉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