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丽
【摘要】全身反应教学法自加州心理学家James J.Asher提出之后,被广泛用于幼儿和小学生第二语言及外语的教学中,是一种符合儿童心理和符合語言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本文以全身反应法为例,说明中小学英语教师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包括个人素质和理论素养)才能使该教学方法得到较为高效地使用,最终达到师生教学相长,其乐融融的效果。
【关键词】全身反应教学法 中小学英语教师 理论素养
【Abstract】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 for short),put forward by James J.Asher,a California psychologist,is now widely used in young children and pupils of second language and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TPR is a teaching method which concords with childrens psychology and childrens language development.By taking TPR as an example,the author tries to illustrate what qualities English teachers from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cluding personal qualities and theoretical accomplishments) should have in order to make good use of this teaching method.Only by a qualified teacher,TPR can be best used to make both the teaching and learning processes satisfied and enjoyable.
【Keywords】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 for short); English teacher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Personal Qualities; Theoretical Accomplishments
一、引言
新课标对教师思想、知识、能力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就中小学英语教师而言,由于教师培训或再教育机会的限制,教师自身的自学自研能力不强等诸多因素,导致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率不高,学生学习兴趣不浓。要改变这种现状,势必就要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尤其是在广大的西部地区,以期待中小学英语教师能逐渐具有更高的素质、全新的理念、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本文以全身反应法为例,说明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使该方法得到高效地应用,最终达到教学相长,其乐融融的效果。
二、问题的提出
全身反应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简称TPR),是美国加州圣约瑟大学心理学教授詹姆士·阿歇尔(James Asher)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其理论基础包括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行为主义心理学、学习理论和人文主义教育学等,尤其是吸取了心理学中“记忆痕迹”理论的观点,认为联系越是经常和强烈,记忆的联想和回忆就越容易和轻松。同时根据大脑两半球的不同功能:右脑主要是形象思维,左脑主要是逻辑思维,TPR强调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思维的发展。James Asher认为,右脑是缄默的,非语言性的,但是它可以通过指令做出相应动作来进行非语言表达。即语言进入右半脑可以引起行为变化,通过行为变化理解语言代码,理解目标语的基本结构和意义,为语言的表达做准备。James Asher在分析和研究母语实现的过程,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左右脑的共同协调训练建立语言思维,达到掌握外语的目的。具体实现方式是:语言学习者听到一个外语指令,用身体动作对它做出对应的反应,从而使听者逐渐自然建立语言能力。例如,当听到“stand up”,学生就从坐位上站起来,听到“touch your nose”,就去摸自己的鼻子。总之,TPR以口头发号施令、指示,并辅以肢体动作示范,帮助了解指令的意义,等学习者充分了解语句的意义时,再以肢体动作做出正确的响应,不但减轻开口的压力,更累积足够的学习信心。
不少学者曾介绍和探讨过TPR在我国英语教学中的使用及推广的可行性,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是肯定的,认为TPR是建立在语言和行动和谐一致基础上的一种快速语言教学法,但只适合于儿童学习英语,如解景媛(1997)、胡铁秋(2000)、张琴(2006)等,或者是适合中国英语初学者,并可以在中国进行推广,如魏宏(2001)、王春芳(2005)、粱三云(2005)等;另一种观点是完全否定的,如中国外语教育界的马俊明教授(2002)等就认为“这种教学法与新时代的交际、交流路子是背道而弛的。TPR的倡导者把婴儿习得母语的方法移植到青少年或成年人学习外语的方法上是不科学的,不值得介绍与推广”。因此必将成一个历史名词而留在外语教学法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那么,全身反应教学法真的只适合幼儿和小学生的英语或者第二语言的学习吗?
三、问题的策应
我们认为TPR作为一种“右脑教学策略”(Asher,1997),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主要表现在教师不仅仅要具备一定的唱歌、表演、简笔画等文艺、文体素质,还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应该掌握二语习得理论、外语教育心理学理论、课程理论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同时TPR可以让学习者没有压力、在游戏、动作中学习语言,将左右大脑同时结合起来,如果辅之以其它教学方法,互相取长补短,一定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具有较高个人素质和理论素养的教师面前,该方法也适合于青少年或者成年人学习外语。
1.TPR使用中教师的个人素质。(1)演示法中教师的表演能力。TPR也称领悟法(Comprehensive Approach),是一种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身体动作来教授外语的教学方法。在学习者是儿童时,教师只需要有简单地动作表演,即运用身体语言来阐明口中不断重复的语言信息。比如教“run,walk,jump,hop”等时,教师辅以本身的动作示范,再要求学生们重复同样的动作,三分钟内学生就可以自如地对指令做出完全正确的反应。但是在教如“happy,smile,excited,distress,sad,afraid,nervous,pain,frown,panic”等表“心情类”的形容词时,如果能表现得惟妙惟肖,学生自然学得愉快和印象深刻。(2)游戏法中教师的设计能力。主张TPR仅限于儿童学习英语的学者们,认为儿童的特点之一就是喜欢游戏。在游戏中学习,儿童们会倍感兴趣,从而不知不觉中学习语言,比如操练句型“Whats this?”和感叹句等。我们认为不仅仅如此,一个设计精致的游戏,还可以让学习者正确快速地习得人称代词。众所周知,即便是学习英语很多年的学习者,由于汉语母语负迁移的影响,在使用英语代词系统时,总会在代词的性、数上表现得不正确或者不连贯。比如教师在设计“Found and Lost”游戏时,尽量安排参加游戏的学生有男有女,有单有复,还可以采用拟物法,用學习者代替表演一个没有生命的书本或者桌子,但是可以说话。这样学习者就会在反复练习中学习his,her,their,its等代词的性和数了。(3)图画法中教师的绘画能力。赞成在中国英语初学者的教学中使用TPR的学者们,大致都认为小学生对直观的图画很感兴趣,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图画来讲授内容。出示图画,让学生说出单词,或让学生说出单词,再出示相应的图画。其实巧妙地使用有趣逼真的简笔画,不仅仅可以用来教授单词,还可以教授句型,甚至进行口头作文训练。比如教师可以依据教学需要,先画后讲、边画边讲、先讲后画、随需所画。如在教学“Whats this? Its a fridge.”时,教师可在黑板上画一条竖线,问学生:“Whats this?”学生自然答不出,产生疑点。接着,教师又画等长平行的另一条竖线,再问:“Whats this?”学生还是回答不出。然后,教师画上下两条横线连接两条竖线,再问“Whats this?”这时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并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推测,如:Its a room/a door/a box/a book等等。之后,教师迅速画出第三条横线,再问:“Whats this?”学生暂时又处于困惑状态,产生第二个疑点。这时,教师可以引出“It may be a door,It may be a box.”边说边迅速画完最后两笔,并因势利导向学生发问:“Is this a box? No,its a fridge.”这样学生不仅能脱口而出了单词和推测的句子,甚至还有了提问和回答。另外教师还可以准备不同的简笔画让学生进行讨论和口头作文。
2.TPR使用中教师的理论素养。(1)比赛法中教师心理学理论要求。在比赛活动中,学生的成就动机越强,学习兴趣和克服困难的毅力就会增强,学习效率也会大大提高。因此,适当的比赛竞争可以激励学生学习。一般在比赛时,都会奖励大拇指图画或者笑脸。比赛规则一般为:问题回答正确加一分;回答错了不加分也不扣分;乱说话或做小动作扣一分,一节课结束后,评出胜利者,然后在胜利者奖励笑脸,失败者则画上哭脸。这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但用久了或不适当使用,会使学习者产生反感情绪。教师必须适当运用该方法,同时还有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合理引导学生对待输赢的结果,注意运用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F.Haider,1958; H.H.Kelly,1967;B.Weiner,1974;S.E.Taylor & J.Crocker,1980等)来认知导致该结果所造成的原因。在英语教学中,教师的言行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的归因。是从内在因素、外在因素方面,还是从可控制因素、不可控制因素方面找原因,可以帮助学习者逐步形成关于自己能力水平、努力程度和成功信念的正确评价,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因素,增强学习动机,促进自我概念形成,降低焦虑和增强自信心等。(2)整体教学法中教师语言学理论要求。整体教学法是TPR中常有的教学模式。教师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或者活动场来教授英文句子,通过完整的句子教单词,这样有利于学习者从整体上把握一个句子或者单词的意义。比如可通过“Yesterday I ate an apple.”将“an apple”用“a piece of bread/a bowl of rice/ a banana”等进行替换练习;将“yesterday”用“last month/last year/ in 1989/the day before yesterday”等进行替换练习。用这种替换练习,不仅可以习得更多的单词或词组,还可以初步感受句子结构的横组合关系和纵聚合关系。这些活动的设计都需要有语言学理论知识作为指导。(3)卡片法中教师二语习得理论要求。TPR中教师常用卡片教授单词。如将一些学过的单词写在不同的卡片上,让学生每人一张卡片。教师不断重复单词发音,学生记住后,教师便用单词点名,持相应卡片的学生举起卡片以示理解。然后学生之间交换卡片,用同样的方法,学生既轻松掌握了发音,也记住了单词。但是这种方法很快会让学生觉得枯燥,无趣。所以,教师需要具备有二语习得理论知识,如Stephen Krashen “二语习得理论”。根据自然顺序假说,人们对语言结构知识的习得是按自然顺序进行的,如一些实验表明,儿童和成人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时,掌握进行时先于掌握过去时,掌握名词复数先于掌握名词所有格等。在制作卡片时,适当根据习得的自然顺序进行安排,如先学习具体词汇再学习抽象词汇、先here-and-now讨论再过去和虚拟的场景描述。又根据“可懂输入假说”和“i+1”假说,学习者只有接触到可懂的语言输入,即稍微高于现有语言技能水平的第二语言输入,同时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意义或是对信息的理解而不是对形式的理解是,才能导致习得的产生。这样,在制作卡片时,适当加入略高于现有水平的词汇,使学生稍加努力便可及,而不是太难而让学生望而却步。
四、结论
每个学习者都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就接受知识和学习知识的方法而论,他们各有不同的优势和弱点。例如,在接受外部信息方面,有的学习者倾向于使用听觉,学习效果较好,一听就懂;有的学生的视觉通道胜过听觉,凡事过目不忘;在表达方面,学习者们也同样存在各种差异。所以,全身反应教学法重视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在内的多种感官在学习中的作用,是很有道理的。全身反应法很适合英语教学,可以很容易的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其具体方法,花样繁多,不一而足。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包括坚实的英语基础,标准流程的语音语调,同时教师还应懂得语言学、心理学和二语习得等理论知识,才能真正保证课堂生动性、活泼性,寓教于乐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深度,而不只是停留在儿童或者初学者阶段,合理使用确实有利于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
参考文献:
[1]Heider,F.The Psycholog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M].New York: Wiley,1958.
[2]James J.Asher Learning Another through Actions[Z],1977.
[3]Weiner,B.An Attribution Theory of Motivation and Emotion[M].New York: Spinger-Verlag,1986.
[4]胡铁秋.TPR—一种值得推广的新型外语教学法[J].中国科技翻譯.2000(2):33-43.
[5]解景媛.试论在中国推广应用TPR教学法的可能性[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1997(4):82-83.
[6]梁三云.全身反应教学法介评[J].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
[7]马俊明.对TPR的一些反思[J].外语教学研究.2002(9).
[8]莫淋艳.浅谈TPR教学法[J].内江科技.2008(2):160.
[9]王春芬.全身反应教学法在初中英语中的运用[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70-75.
[10]魏宏.TPR教学法---中小学英语教学的新型有效手段[J].教书育人.2001(7):16-17.
[11]张琴.TPR教学法在儿童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教育月刊.2006(10):111-11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湖北民族地区高校英语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研究”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2014B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