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颖萍
摘 要 道德伦理对于法治文化的基础培养以及法治文化的认同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道德伦理教育促进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一是通过道德教育培育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情感基础;其次是通过提升法律适用者的道德素养,提升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认同;第三则是通过道德的宣传提升民众的守法意识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关键词 法治文化 道德伦理 行为模式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4.029
On Moral and Ethical Education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of Law
QIAN Yingping
(College of Law,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Abstract For the basic culture of ethics and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cultural identity has an irreplaceable role. Specific path to strengthen ethics education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mainly through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 people cultivate emo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through moral education; followed by the law applicable to enhance the moral quality, enhance the rule of law and cultural identity of people ; the third is to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law-abiding citizens through propaganda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moral culture.
Key words rule of law culture; moral and ethics; behavior mode
1 道德伦理对法治文化基础培养的重要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得以构建背后的深层次的观念性因素。我国理论界一般认为法治文化应当涵盖以下的内容:一是法治文化所包含的价值判断;二是法治文化所蕴含的行为模式。从法治文化的价值判断来看意味着对法律的尊重已成为社会的共识,法治精神得以确立,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得以养成。而从法治文化蕴含的行为模式来看则是社会普遍存在遵守法律的行为模式,特别是由于法治的要义在于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法治文化更为注重的是公权力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普遍依法而为。
法治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成果,其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相应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的建立是法治文化形成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的发展则意味着公民对于权利和民主的重视,这为法治文化的形成确立了政治基础;伴随着现代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自治力量的加大将会限制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使国家归位为中立的裁判者,这为法治文化的形成奠定社会基础。”①而从中西方的文明发展历史来看民主政治与市民社会的发展都是在道德伦理进步的推动下取得的。
1.1 道德伦理的完善过程即是民主政治的完善过程
民主不仅是一个政治范畴,同时也是一个道德范畴,人类社会在民主政治上的发展进步在本质上都是一种道德上的发展进步。因为民主涉及到如何对待人的问题,涉及到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平等等方面的问题,这在本质上也即是伦理问题与善恶问题。
作为国家与制度层面的民主,必然包括制度与社会的公正、国家对人民意愿的回应与负责、促进人的解放与全面发展等方面。②这样的制度民主本身就是在伦理道德上的积极判断。好的政府本身所具有的德行是其有效管理的基础,而这样的管理反过来又会促进人民本身的道德素养。作为公民层面的民主则意味着围绕不同社会地位个体间的利益分配所形成的合作协调及妥协让步,以及在个体与团体的关系中形成的自主平等、共同体精神等。因此,积极合理的道德伦理预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完善的前提,在民主制度的安排上需要符公平正义的目标,能够有力促进社会的自由与平等,有利于生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民主精神的公民同样要有着高尚的道德理念,其首要的道德品行是能够划分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边界,在公共政治生活领域往往要舍弃私人的偏好;其次则是能够划定具体个体的利益边界,每位公民的权益都需要得到尊重,对于私人利益的追求需要以尊重他人利益为前提。
1.2 公共伦理道德的发育完善是市民社会得以成长的主要土壤
市民社会是人类社会生活交往中最为深入及普遍的一个领域,它渗透进了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这个领域的主导规则是公共伦理道德,因为在市民社会中的一般“市民”摆脱了传统意义的民族共同体,拥有了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意志。与此同时,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很容易陷入各种利益冲突、价值矛盾中,在对立冲突中谋求平衡的约束机制,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的公共伦理道德。在市民社会领域,价值规律以及法律规范无能为力之际,正是公共伦理彰显其作用之处。可以说,离开了公共伦理道德市民社会将无法有序地成长。从这一逻辑起点出发,我们也可以认识到公共伦理道德的发育完善也是市民社会得以成长的主要土壤,在市民社会的交往中,私人的行为习俗和个体的道德规则不断发生碰撞、摩擦,不断地提升演变,最终蜕变成为市民社会交往的约束机制——公共伦理道德,可以说,正是公共伦理与其它因素的合力最终促成了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市民社会的独立发展。
2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认同中具有重要作用
法治文化在我国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体的广泛认同。有学者认为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所谓疲软现象,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社会主体对我国法治文化的认同度不高。③根据上文对于法治文化的分析,法治文化蕴含的价值判断意味着对法律的尊重已成为社会共识,而从法治文化蕴含的行为模式来看则是社会普遍地遵守法律。因而,培育大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应该沿着从情感认同到价值认同,最终发展为行为认同的路径而逐步展开,这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理念到实践发展的过程。
2.1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的情感、价值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
所谓法治文化的的情感认同主要包括人们对于法治具有的信任感,这些情感因素是汇聚成为认可法治的主观意识基础。法治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首要的是观念上需要形成共识,进而会形成对于法治文化的价值认同。但实际上,我国对于法治文化还远未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不少官员并未形成对于法治的价值认同,甚至于缺乏基本的法治观念,官本位的文化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盛行。而在民间,对于法治的情感、价值认同也并未形成主流价值观,许多人对待法治的态度掺杂着机会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因素。
对于法治共识的形成而言,道德伦理的作用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一方面,由于法律具有他律性,其所形成的往往是一种外生性的国家强制性秩序,但是,仅仅当人们对于他律性以及外生性的法律有着发自内心的认同及自愿服从的情感时,法治文化的价值观才能形成。为此,需要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准,当上升成为法律的规范同时也是一定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普遍性伦理道德准则时,对于法律的信仰就会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另一方面,民众对法律的普遍服从与信仰也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素质,一般而言,执法者的道德水平越高,法律的实施效果越好,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和情感往往得以培养。总之,如果没有道德伦理的支撑,对于法律由信任的情感向价值的认同过程就难以为继,而法律秩序乃至法治文化最终也会因为缺乏信仰的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
2.2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
法治文化的价值需要通过行动加以落实,而要形成对我国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关键是我国守法、执法、司法等具体法律行为的实践效果与法律理想之间的差距,差距越小,人们对于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度越高。显然,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道德水准是法律良性运行的最高保障。
就守法行为而言,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即使欠缺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因其能够坚守内心的道德底线及做人的良知,在生活中违法的概率往往相对较低;相反,道德素质较差的人即便法律意识较强,在其对法律的强制尚存畏惧时或许可以克制自己的违法犯意,但在违法获利较大时便难以抵制诱惑,可能会突破道德防线,其违法的概率相对会较高。而在司法与执法行为中,如何令民众认同则更加考量司法者与执法者的素养,“一次公正的司法裁判胜过一百次法律宣讲”。能够做到熟谙法律、精通法律的仅仅只是“法律工匠”,只有具备良好道德素质的法律人能够保障法律良性实施的积极效应。
3 加强道德伦理教育促进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
(1)通过道德伦理教育,培育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情感基础。一国的法律制度如果缺乏正义、道德等价值内涵时,该法的实施也必然难以唤起民众对之的向心力,即便是在当今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时代,多数民众中仍然共有着相同的道德价值标准。因此,我们要唤起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情感,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律就必然是合乎公平、正义等道德观念的法律,是反映最广大民众意愿、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良法。通过道德理念的强化,制定良法的过程就是道德法律化过程,也是培育民众对之情感基础的过程。
(2)通过提升法律适用者的道德伦理素养,提升民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我国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早在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做报告时就宣布,中国特色社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民众对于法律治理的信任度、认同度却并未同步的提升,究其根本在于我国司法与执法的领域广泛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象,法律适用者的道德素质难以让民众满意直接影响了法治理念的深化。因此,对于法治文化认同的实现路径需要通过提升司法者以及执法者的道德素质来完成。因为公正是法律适用的必要前提,只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的司法者或执法者才可能实现公正的价值目标,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别是当纷繁复杂社会事务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时,唯有具备了自律与公正等道德品质的法律适用者才能保障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
(3)通过道德教育提升民众的守法意识,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民众法治观念的萌芽乃至法治文化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人对于规则的认识与接纳程度。一个社会中,法治秩序和法治文明的最高实现形式就是伦理道德的自律。我国致力于法治建设要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同时,也着力加强道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道德素质,因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公众整体的法治文明程度往往并不简单地由他们的法治观念的总体现状加以决定,而是通过他们总体的道德伦理素养加以体现。因此,要推动法治文化的深入人心,进而建设现代法治文明社会,应当要将整个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伦理素养的同步提高作为重要手段,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通过广泛的道德伦理的教育,将法律和道德所蕴含的朴素理念转化为社会公众内心牢固的价值信念,由此民众能够自觉以此来判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道德自律来实现法治秩序并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
注释
① 云书海,陈新亮.当代中国法治文化形成的基础[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4(1).
② 寇鸿顺.试论民主政治的伦理意蕴与道德追求[J].道德与文明,2011(1).
③ 龚廷泰.法治文化的认同、概念、意义、机理与路径[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