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
一、尊重幼儿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
从知识观角度看,幼儿的任务就是去记忆那些由幼儿教师传授的、固定不变的学科知识,幼儿园教育剥夺了幼儿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更忽视了幼儿对学习内容的可接受能力。而从教育教学的组织来看,过于强调目的性、计划性和可控性,教师把幼儿放入精心设计好的程序中,统一地要求幼儿去学习成人认为重要的知识。于是,我们便经常看到这样尴尬的场面:幼儿在户外活动时发现许多飞舞的蝴蝶,就兴致勃勃地聚集在一起追逐着,观察着,而教师却在此时要求孩子进班上课,虽然同样是学习,但显然教师选择的内容并不是幼儿所需要的,教师只重视了自己的预设,却忽视了幼儿生成的学习兴趣。
二、尊重幼儿选择学习方式的权利
新课改理念下的教育活动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因此,我们要从以往较多地关注教师的“教”,转变为更多地去关注幼儿的“学”,而让幼儿从“学会”到“会学”的方式转变,关注幼儿的学习方法,尊重幼儿选择学习方法的权利。受传统的“知识本位论”的影响,静听、识记、反复操练、再现知识成为幼儿学习的过程;“单向灌输”也成为“教”的主要方式,“上课”成为教育活动的代名词,教师整天为“教学”忙碌,而幼儿对上课却没有兴趣。这种接受式学习,压抑了幼儿的主动性,使幼儿教育变得物化、功利化、短期化。教师没有时间引导学生对知识产生好奇,也忽视了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以及知识的应用取向,更无从培养幼儿的探索精神与求知能力,以及体验探索研究的乐趣。这样的方式导致幼儿学习兴趣的丧失,更把幼儿的学习简化为“记忆知识”,而不是消化知识内涵,影响了幼儿的情感、思维能力、创新精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锻炼和发展。
笔者从教的几年中,深刻地感受到以前教学的单向、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与现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探索式学习方式的不同。在一次教幼儿学习《反义词》的活动中,没有像以前直接教给幼儿认识上下、大小、冷热等反义词,而是事先为幼儿准备了大量的图片、实物:海绵、石块、热水、冰块。活动开始时,让幼儿去观察、操作、探索,通过幼儿动手操作引起他们的兴趣。在他们感受到了以后,我再引导他们认识反义词,幼儿通过操作→认识→再探索→再感知→掌握,这次活动幼儿很顺利地掌握了我所预定的近20组反义词,课堂气氛非常活跃、热烈,而且个别幼儿还说出了我没有预先准备的反义词。我惊奇于幼儿主动、探索式的学习所带来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创设环境,诱导幼儿自主学习
1. 可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我们发现孩子的学习状态,并不在于内容的深浅,而在于这个内容是不是孩子喜欢的,能否激起孩子学习的热情,能否引起孩子探索和认识的兴趣,能否使之成为孩子当前的需要。因此,在自主学习中,我们尽量从孩子兴趣中,从孩子的问题和矛盾冲突中,确定孩子的学习内容。
2. 孩子是有差异的。孩子的愿望也是各不相同的,与他人不同是孩子应有的权利,他们可以有自己喜欢的内容、材料,也可以有自己喜欢的方式,可以有自己独特的进步速度。在学习活动中,孩子选择了与自己水平相一致的材料,同时也选择了适合自己的发展速度。如在装饰苹果时中,有的孩子选择了有暗示或少难点的材料,为缩短与成功之间的距离;有的孩子则选择难度大,对自己是全新的、有挑战的材料,满足自己探索,排除万难的愿望,体会成功的快乐。
四、转变教学观念,引导幼儿自主实践
要改变传统的以“教”为中心为以“学”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为以“学生”为中心,针对幼儿感兴趣、发生的事情及时进行教育。如,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手拿着锡铂纸剪的金鱼教具走进教室,金鱼在我手中一闪一闪,将阳光通过放在门口擦桌子的一盆水的折射,映到对面墙上一条有色彩的金鱼,有幼儿欢呼了起来,我临时决定取消计算课的学习,为幼儿找来多面镜子、锡铂纸、剪刀等物,幼儿自己盛来很多盆水,動手实验操作,知道了太阳光是由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组成的。通过光的折射,映在墙上七彩的鱼、萝卜、天桥……幼儿看着反射在墙上的自己的作品,兴奋的表情写在了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