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晓玲 冷泽兵
人才观是王安石革新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从“教”、“养”、“取”、“任”四方面论述了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强调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教师作为人才的培育者,本身就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才。因此,文章以王安石的人才观为契机,结合当下学校教育理念中的问题,从教师的教育培训、管理、选拔和任用等方面提出了铸造教师这一人才之本的方法,以期促进学校教育理念的更新。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家的興旺发达归根结底取决于人才上的优势。斯大林就曾说过:“人才、干部是世界上所有宝贵的资本中最宝贵最有决定意义的资本。”[1]在对人才重视的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系统观点就构成了人才观,它包含着人们对人才的基本问题所持的观点和态度,如对人才的本质、特点、评价标准、意义、作用等的认识,是人才培养者和人才自身行为选择的重要依据。[2]总而言之,就是关于“什么样的人是人才”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其教育理念往往成为引领教育的方向标,可以说,学校秉持一种怎样的教育理念就决定了学校甚至社会对教师和学生的态度。但当下的各种教育报刊及网络在论述人才时更多的集中于学生,而忽视了对教师这一基础性人才的关注,尤其是实行“新课改”以来,学生的主体性被过分彰显,教师的作用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由此导致了诸多的教育问题。殊不知,没有一流的教师如何能培养出顶尖的学生?因此,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才资源,教师的重要性在教育理念中理应得以凸显,而王安石人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这一理念的更新无疑有诸多借鉴之处。
一、王安石人才观之分析
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的王安石,基于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从“教”、“养”、“取”、“任”四方面提出了人才形成的一般规律和方法,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的人才理论。
所谓“教之之道”,即人才的教育培养问题。在这方面,王安石以一个社会改革家的视野来审视教育,他否认天才说,认为教育才是造就人才的基本途径和手段,而培养人才首在学校,应“陶冶而成之”,所以他尤为重视学校教育。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他指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才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3],强调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设立学校来育才。为此,他提出了学校教育的目的即培养“有实才可用者”,认为学校教育应坚持“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4]的实用性原则,并通过设置一些同社会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以培养“崇尚务实”、“经世致用”之人。可见,培养实用型人才成了王安石教育改革的首选,同时也成了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即培养出的人必须有益于国家、造福于社会,也就是说要有一种务实精神,否则只会纸上谈兵而误国害民,这是最为王安石不齿的。
所谓“养之之道”,即管理、扶植人才的方法。对于如何养才,王安石提出了三项措施:
首先,“饶之以财”。王安石认为“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5]所以在人才培养的问题上,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利养廉的观点,即给予一定的物质待遇,使“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6]这样,他们才能专心于本职,而不必一边工作一边兼营农商,避免其只谋利不谋政,甚至贪污受贿“侵牟百姓”。[7]也就是说,人才的培养要在物质供应充足的基础上来展开,否则人们只会陷入唯利是图的泥淖之中,所谓的服务社会也只能成为一句口号而无法落实而已。
其次,“约之以礼”。为了避免人的欲望过度膨胀后产生“以奢为荣,以俭为耻”的不良风气,王安石把“礼”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这又不单纯是对人性的压制,也不同于后来朱熹的“克己复礼”,而认为“礼始于天而成于人”,主张在遵循人天性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行为准则加以约束和调节,以此避免“富者贪而不知止,贫者则强勉其不足以追之”、“廉耻之心毁也”现象的发生,进而达到“正人气而归正性”的目的。
再次,“裁之以法”。何谓“裁之以法”呢?王安石解释道:“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也,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8]只有当人们不服从教育、不遵循礼制的约束时,才依据法律、以刑罚来制裁,从而使人才的培养步入正轨,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当然,在人才的培养方面,财、礼、法都只是外在的附加之物而已,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内部因素发挥作用,即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对自身修养的完善,因此,提高人才自身的素质也势在必行。
所谓“取之之道”,即人才的选拔。在《材论》一文中,王安石指出:“广天下之患,不患材之不众,患上之人不欲其众,不患士之不欲为,患上之人不使其为也,”[9]就是说高层管理者一定要辩才、识才,否则“虽得天下之瑰材桀智,而用之不得其方”[10],这也是对人才的浪费。因此在人才的选拔方面王安石提出了三个环节:“问以行”、“问以言”、“试之以事”[11],通过言行及具体事例来考察一个人的能力,以此来减少“推恩荫补”的诸多弊端,这是从注重外在名分向注重内在本质的转变。也就是说,在人才的选拔方面,既要“取之有道”,又要以言行一致、德才兼备为依据,通过精查使选拔出的人能更好的为国家所用。可以说王安石的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今重学历、轻能力、托关系的社会现实还是有诸多警醒意义的。
所谓“任之之道”,即人才的任用、配置和使用方法。在论述了“教”、“养”、“取”之后,王安石进一步阐述了“任”的重要性,他强调:“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12]就是说用人应量其德才之大小,用其所长而避其所短,从而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目的,这是发挥人才作用的最为重要的一环,因为只有任用得当,才能使人才在各自的领域内有所建树。
总之,从人才的培养到最后的任用即发挥作用,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王安石始于教而终于任的人才教育制度很好的阐述了各阶段的关系,即人才的教是根本,养是教的继续,取和任是教的作用,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陶冶人才的教育制度。
二、王安石的人才观对我国当下学校教育理念的启示
教育理念揭示的是教育的应然状态,具有丰富而深厚的内涵,是人们对教育现象或活动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哲学观点,它是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思维活动及文化积淀和交流中形成的教育价值取向与追求,具有相对稳定性、延续性和指向性的特点。[13]然而在当下的学校教育理念中,教师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由此而衍生出了教育教学中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在教师的教育与培训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对教师的管理缺乏有效性与系统性;在教师的选拔与任用上缺少一定的制度保障等。纵观王安石的人才观,它反映了陶冶人才过程中某些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即使在当代,仍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尤其对学校教育理念的更新更具启发性。
1. 规范教师教育与培训,学用一致。教师的教育与培训即王安石人才观中的“教”,亦即师范学校中对准教师的培养。目前一些学校对师范生缺乏明确的培养目标,在课程或专业设置上与社会需求脱轨。按照王安石的观点,对人才的培养,学校首先要有一套具体的培养方案——“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根据社会需求制定长远目标以此循序渐进地开展,同时在师范生的课程设置上也应加强针对性,去掉一些不合时宜的教学内容。其次在师范生的教育中应遵循学用一致原则,学校既要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应加强对其教学技能的训练,结合现代化教育技术,如微格教学,实现“讲——练——评”三位一体,从而使培养出的师范生具有一定的真才实学。
另一方面,加强教师的在职培训。在职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教学,但据一份对培训教师的调查显示[14],43.3%的教师认为“培训者一讲到底,方法非常单一”;不少教师反映,目前大部分培训内容过于抽象,针对性不强,实效性差。因此在培训之初首先应确定教师的学科背景,根据专业特长及所教科目的特点,并结合教学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既要彰显学科性又要强调可操作性,用王安石的观点来说就是要突出实用性,避免只重说教而使培训流于形式,这样教师才能将培训中所学应用于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同时在培训中应注重对教师创新意识的培养,使教师打破常规从而更好地教学。
2. 加强教师管理,礼法并用。首先,提供物质待遇,即王安石的“饶之以财”。教师虽然神圣,却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也需要生活,尤其在广大的乡村偏远地区,基于生活所迫,一些教师常产生倦怠心理,能够真正留下来一心为学生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据一份农村地区教师调查问卷显示[15],在问及“教师最关心的问题”时,78.9%的教师选择“待遇”;在“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中,47.9%选择了“加工资、改善生活”,从中可以看出,农村教师的生活满意度并不是很高。因此,要想永久地保持教师队伍的生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就要首先从生活上予以解决,包括教师的婚姻、住房、工资等,并通过各种福利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物质上有了保障,精神上才有动力,教师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这样既可以避免一些教师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也可使教师“致其力以生天下之才(财)”,亦即“高薪养才”。
其次,注重师德建设,即“约之以礼”。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然而在现代社会,物欲的满足往往带来道德的沦丧,新闻媒体屡屡曝光的一系列“欺童”、“辱童”事件已经为人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强师德建设迫在眉睫,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促使教师对自身行为予以反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以自身的知识内涵诠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训条。只有道德上的不僭越,教育中才更能体现出人性化来,教师也才能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去影响学生,真正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即“以礼约才”。
再次,加强法制建设,即“裁之以法”。有时单纯依靠“礼”、“德”并不能杜绝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时就需借助法律效力。这里所说的“法”不仅仅是对教师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言,同样适用于侵害教师权利的违法行为,为此我国的《教师法》《教育法》等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有对教师的责任与权利从法律上予以约束和规范,并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即“依法育才”。
3. 规范教师选拔制度,量才录用。在选才的问题上,首先就是要识才,应“精察之”、“慎用之”。但当下许多学校在选拔教师时仍存在着仅以具备教师资格证或选拔考试的分数为依据的现象,虽然“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但真正的实力则来自于教学。对此,王安石提出了“知人则哲”的观点,即要透彻地了解一个人的品德和才能,就不能为其表面假象所蒙蔽,要以“试之以事”为考察的核心,这才是检验培养出的人是否具有务实能力的关键。
另一方面,由于每个人的专业特长不同,因此在教师的选拔上不能求全责备。对此,王安石明确指出“一人之身,才有长短,取其长则不问其短。”[16]通才与专才各有利弊,只有将其安置在合理的位置方能扬长避短,因此,在教师的选拔上,中小学应以通才型的教师为主,而高校则以专才型的教师为最优,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优势,真正做到量才录用。
4.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任人唯贤。首先,“任之以专”,即充分发揮人才的专业特长,所以王安石说:“夫人之材成于专而毁于杂”,这就要求学校在任用教师方面“用其长”、“用其专”,而不能为解决师资问题实行跨科教学,如此才可使教师结合自己的学科背景,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并在所属的教学领域内有所建树。
其次,“任之以久”,即对人才的任用要相对稳定。在王安石看来,“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17]就是说通过对人才的长期任用来考核其政绩。对教师而言也同样如此,“用其久”既可以使之有充足的时间发挥才能、展现教学成效,又可避免因频繁的更换任课教师而给学生造成额外的压力;同时还可发现不称职的教师,或勉其努力,或“固知辞避而去矣”。
再次,“任之以信”,即用人贵信。王安石认为既然用人就要“信其忠而不疑其伪”,疑则勿任,任则勿疑是一条重要的用人原则。但在教师的教学方面,学校往往设置了太多的规范,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也不得不按部就班,甚至批量化教学。同时,学校的过多干预也使教师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中手足无措,更有甚者,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弄虚作假,致使教育失去了原有的任务与使命。所以,在教师的教学方面,学校应该少一些框束,多一些自由,少一些规格,多一些默许,尤其对一些有创造性的教师更应大力支持,从而使其在教育领域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正如东北师大盛连喜教授提出的“尊重的教育理念”[18]一样,学校不仅应该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更应该尊重教师。
三、结语
教育是一个创造性的活动,而作为培养人才的教师,更是人才之本,理应受到高度重视。只有当学校以教师为本时,教师才能最终以学生为本,如此,才能培养出一流的学生,也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才,这才是人才培养之源。王安石的改革虽因历史原因而在那个时代夭折,但其思想中的精髓依然存留于今天,“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博采众长,才能有所超越。虽然每个教师的素质条件迥异,但关键在于如何为教师提供一个充分发挥才干的平台,从而使其以高度的教学热情投入到教育活动之中,这或许才是对当今学校教育理念的一种全新的诠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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