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

2015-04-29 00:44韩敏
领导科学论坛 2015年12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传统文化

韩敏

【摘  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任务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对美好社会的追求古来有之,大同思想作为其中的代表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大同思想的传承和进步,有利于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文化自信心,坚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念。

【关键词】 传统文化;大同思想;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 刘广昊,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 D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12-0024-02

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从国家治理的实战经验中,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引导下一步步摸索出来的。在向着社会主义迈进的路途中,我党确立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系和社会的战略方针。在这些战略的制定过程中涌现出了很多的疑问,如:“何谓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直到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出现,这些无解的命题才找到了合理的答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点

1. 强调依法治国

自十八大之后,习主席针对促进依法治国的手段、打造法治国家的方法,展开了诸多演讲,提出以宪法为核心,大力推动依法治国。在2013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针对依法治国展开了多达四次的重点培训,习主席在培训的进行过程中指出,大力推动社会繁荣需要依法治国的支撑,大家要切实地将十八大的精神运用到法治中去,紧跟前辈步伐,秉承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法制建设,提升执法、司法、行政法治力度,加强民众全面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切实地运用到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中去,打造社会、国家、政府、民众全面联合的法治大局面,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国家。

2. 明确民众在法治建设内的主人公位置

广大民众是依法治国事业的主人公,民众的满意才是评价法治程度的科学标尺。习主席曾说,群众对优质生活的追求,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目标;尊重群众的心声,满足群众的需求,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确保社会和平稳定发展;落实人民群众的切实诉求,秉承法治建设理念。以上关键性讲话,都凸显出党和中央的治国理念,也为依法治国赢得了良好的民众口碑。

二、我国社会主义前提下的法治理念教育

1. 我国法治理念教育的大环境

如今社会的改变可谓日新月异,新的信息技术打破了人们以往的生活方式,信息大爆炸时代的来临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对全球社会发展产生了全方位的革命性影响,因此法治质量也需要与时俱进。

当前,和平发展仍然是时代主旋律。世界局势总体保持和平,我国周边局势总体平稳,全球政治经济秩序基本稳定,大国关系格局基本稳定。期望和平、共同发展、全面协作必然成为不可逆的趋势及全球民众的一致要求。然而,局部战争的爆发依旧不可避免,这也必然成为从今往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全球局势的写照。影响我国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逐渐增多,诸如领土争端、贸易争端、意识形态的冲突加剧等。要想处理好相关问题,继续推动我国经济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下发展,我们就必须认真学习国际法律法规,必须善用法律手段和国际规则去解决领土和贸易争端,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世界格局在一体化局势形成后,很多国际问题变得更加尖锐。一是经济全球化。建立在新型国际分工上的全球经济纽带空前紧密,“世界工厂”纷纷出现,跨国公司、地区经贸集团迅猛发展。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关税障碍将大幅度消减,各国电信、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商业零售、国内贸易、旅游、律师、教育等服务业将空前开放。货币、商品、技术、人员更自由地、更快捷地跨境流动。世界范围内金融市场的逐渐形成,令各项经济活动变得更为自由。其次是政治世界化。政治世界化就是指各国在价值观及制度上的趋同性,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各国对于民主这一观念的认同,其中主要的两点就是对民众自由、平等这两项权利的保障。由于世界一体化金融格局的形成,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大多数国家的政治价值观和法治标准也都趋于一致,全球范畴的法治标准已经初见雏形。

2. 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对象

(1)法治理念教育模式。现在党员培训体系内的法治理念教育十分薄弱,在教育形式上不够重视,没有系统规范的培训,很多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方式不够科学,存在考评和保障机制缺乏稳定性与有效性等问题。

要想提升党员的法治理念,首先要设计出合理的培训体系。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不是简单地学习法治知识,而是包括更深层次的价值观转变。因此,在内容设计上既要有法治基础知识普及,也要有法治情感培养,更要有法治意志锻炼和法治理念践行等内容。设置的课程除了法治课程,还可以包括党性修养、廉政建设专题等。在具体教育中应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分类设定教学内容,譬如针对领导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意识,强调合法权利、诚实信用及法制权利,于源头上树立党员的法治观念,明确其法治理念的科学性,针对普通党员干部要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在思想上搞清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其次要规范党员在我国社会主义前提下的法治理念教育的模式。坚持自学、党校培训、在线学习、法治讲座等多种教育形式,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的实效性。一方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遵循教学和人的发展规律,改变单一的理论灌输方法,综合运用启发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并充分运电子白板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另一方面,针对党员干部较少接触法律援助等直接的法律实践,一般对法律的理解停留于形式,对法律价值的体验较少,法治教育方法老套等问题,在完善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增设法治实践课程,增强其切身的法治体验,促进党员自觉地维护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完善党员的法治考评及稽查体系。完善党员的法治考评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到实处。考核指标是指挥棒,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影响着正确政绩观的树立。但目前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大多是重经济、轻法治,重结果、轻过程,重数量、轻质量,任务考评思想顽固不化,对于我国今后的可持续性发展极为不利,有碍法治理念的学习。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绩考核制度,把法治要素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中,促进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定要督促党员进行年度法治述职,将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公务员学习培训的必备课目之一,把考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晋升、奖惩的条件之一;把法治考评纳入到党员考核的内容中去,督促党员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在行政中合理应用法治思维,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社会主义法治追求是建立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公正等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是深入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及其内在逻辑关系,进而把握其党性与人民性、科学性与开放性、实践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基本特征,就成为融汇法治理念的先决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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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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