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田力
摘 要 从我国高校就业指导与市场需求的严重错位和就业指导理念的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应当建立以现代职业生涯发展理论为基础,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以人力资源匹配为关键的高校就业指导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从高校就业能力培养的角度构建高校对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市场化回应机制;二是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构建高校就业指导模式中“学业-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完善经济结构调整、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政府就业指导服务职能以及市场化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
关键词 就业指导;就业能力;职业生涯发展;市场匹配;高等学校
中图分类号 G6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16-0055-06
就业指导产生于西方国家解决失业问题的社会活动中,1909年,帕森斯《职业的选择》一书中第一次系统阐述了职业指导理论,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在一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就业指导理论大致经历了三次思想转折、四个发展阶段。即:从在帕森斯“特质因素论”基础上初创职业指导理论和模式的兴起阶段,到“以来访者中心疗法”为理论基础的重视个人发展时期,再到“生涯发展理论”的生涯辅导形成和完善时期。在这一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了“生涯发展理论”的主导地位,完成了从人与工作岗位的简单匹配到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理念转变。就业指导的重心也由最初简单的解决就业问题转向了追求职业生涯发展、实现自我价值为目的[1]。就业指导的形式也从临时性择业指导发展为人生规划、择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模式。
我国就业指导制度发轫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统包统配”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历史转变时期。其产生时间较晚,又缺乏西方就业指导制度完整的发展历史,因而在历史经验和理论准备诸多方面均有不足。加之,近十年来高校制度改革、劳动力市场化改革、宏观经济结构调整滞后等相关问题的叠加效应使得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为突出社会问题,进一步暴露了我国高校就业工作在理念、方法、制度配套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改革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制度是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现代就业指导理论认为,高校就业指导是依据学生个人生理、心理特点,引导其培养职业意识、职业能力的教育和指导过程,也是帮助学生根据外在要求和内在特质选择并适应学业和职业的过程[2]。因此,基于现代就业指导理论和我国就业制度改革的现实要求,在建构我国就业指导制度时应当建立以现代职业生涯发展理论为基础,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以人力资源匹配为关键的高校就业指导体系。
一、就业指导应当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
希金斯从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匹配三个方面来分析就业问题,从供给角度来讲增加有效供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针对大学生就业而言,主要包括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3]。一般认为,就业能力是指劳动者获得和保持职业,并在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通过就业实现自我价值的综合能力,对于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并没有统一结论。美国劳工部提出五个方面内容:分配、制定目标、突出重点目标的能力;分配经费、准备预算的能力;确定、获得、分析、保存所需数据的能力;参与交流能力;了解社会、技术系统如何运行,并懂得如何操作他们,选择和在工作中运用技术的能力[4]。无论就业能力的具体内涵如何,其在现代就业指导理论中作为高校办学质量的直接体现,作为大学生实现人生理想和自我价值的阶梯,作为用人单位检验毕业生的关键尺度,其重要意义得到了广泛认同。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就业指导的目标是帮助学生获得和保持工作,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职业发展,这一过程的关键支撑是学生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现代就业理论认为就业指导作为发展的、动态变化的过程,广义上包括择业的准备过程和选择过程,准备过程更为重要,准备过程的主要内容是就业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在当下大学生就业已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就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以就业能力为核心的就业指导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高校学生就业能力培养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虽然就业能力培养在就业指导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意义得到了广泛认同,但当下我国就业指导在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模式上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在于没有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就业能力内涵的认识虽不统一,但作为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能力的检查尺度,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一定时期内则是很直接和明确的。因此,能否满足市场需求成为检验高校就业能力培养的标准。但当下,我国高校就业能力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却存在严重错位。
首先,市场需求导向的意识淡薄。在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人才培养模式中长期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课程设计、教授内容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学生的学业内容与就业过程完全分离,学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往往需要对工作要求的能力重新再学习。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就业能力培养缺陷造成专业技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在基本素质培养上又大打折扣。使得培养出来的人才既不能在专业技能上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甚至其基本素质也很难得到认可。例如,以IBM为代表的企业招聘大学生时所关心的以服务意识、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职业操守和商业道德为内容的“就业能力模型”的要求,在我国高校的课堂上几乎没有体现[5]。
其次,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结构与市场需求的严重错位。高校人才培养结构在本质上说是就业能力结构的组合。客观来看,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既有数量上的矛盾,更有结构上的矛盾。学者以计量回归、国际比较等办法评价得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确实超过现实需求,存在总体供给过剩的结论[6]。但从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来看,结构性矛盾应该是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矛盾。在我国,结构性矛盾又分为专业结构矛盾和人才层次矛盾。从高校毕业生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看,工科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工需求仍然大于供给,而法学、生物工程等方面人才供给明显大于需求,这反映出相同办学层次下各专业规模与市场需求的矛盾[7]。另一方面的结构性矛盾则是针对不同层次办学的规模比例与市场需求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规模与现实需求的矛盾。出现了研究生就业率低于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现象[8],以及近年来出现的人才高消费现象,都说明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趋尖锐。
高校毕业生近年来就业难现象从根源上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制度改革滞后的必然结果,但从直接原因来看,高校人才培养不无责任。正是因为高校缺乏市场需求导向意识,不能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待人才培养,致使高校毕业生在数量和结构上都远远偏离市场需求;在就业能力方面,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都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因此,在完善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就业指导制度时,高校就业能力培养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二)高校学生就业能力培养应当构建市场化回应机制
我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培养不能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究其原因在于高校缺乏对市场需求的回应机制。在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高校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生产者,其“产品”——高校毕业生直接参与到劳动力市场竞争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作为“生产者”的信誉,也关系到高校的生存和发展,高校自然更加重视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但这是在理想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的现状来看,招生和专业设置的权利大部分掌握在国家手中。高校的“产品”是实现了市场化的竞争,但作为产品的生产者——高校却仍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出现了销售是“市场”、生产是“计划”的严重错位。这就导致作为生产者的高校不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生产,即便高校知道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也没有权利去培养。因此,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校学生能力培养模式中有必要建立高校对市场需求的回应机制。
一方面,这种回应机制要求就业能力培养要有对市场需求的回应意识。这种意识主要反映在高等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管理机构对当下劳动力市场就业能力需求的把握,并作为自己教学和管理的指导。但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哪所大学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管理部门对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市场需求做过系统调查或形成系统分析报告。这种情况与国外恰恰相反,国外许多大学或者机构会对一定时期劳动力市场对人才就业能力的需求做出分析,并作为本校或本国高等教育工作的指导。例如,加拿大大学学会要求大学应该在教学中对使学生拥有广泛技能、增强学生的灵活性、适应性等需求做出反应[9]。英国教育与科技部在2003年也要求把应对环境改变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创造性、与他人共事技巧纳入高等教育之中[10]。因此,为形成高校就业能力培养的回应机制,我国高校或高校联合协会或其他专门机构首先应建立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定期收集、分析、预测的制度。
另一方面,还应赋予高校就业能力培养一定的自主权。就业能力培养的周期性决定了其“产品”的产出总是滞后于市场需求。这一规律更要求高校对市场需求要有合理预测,以合理规划自己的人才培养计划,以免自己生产的产品成为过时产品。这种合理预期要求教育机构对宏观经济发展有准确把握,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有全面了解和分析。但这只是回应机制的第一步,正如商品生产一样,对市场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及时有效地做出反应,从生产效率上说也是保证产品适应需求的关键。因此,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生产者应当有决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生产多少这样产品的权利。对高等教育而言这要求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即在课程设计、专业设置、招生权利等方面应当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化生产者,在制度上允许高校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做出市场化的回应。
二、就业指导应当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
现代就业指导理论认为,个人职业发展是一个与人的身心发展相一致的过程,就业指导也自然应当随个人发展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指导,就业指导不单单强调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更强调个人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从自我实现的目标来看,我国高校就业指导仅仅只能称为毕业生安置,缺乏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的理念。在就业指导工作中树立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理念需要改变目前的就业指导模式,增加创业教育,在制度上建立一种“学业-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改变高校就业指导的模式
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实质上就是在毕业生中开展的宣传就业政策法规、发布就业信息、传授考试、面试技巧等机械性工作,就业指导工作没有从学生的职业认识、职业生涯规划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职业观,引导学生制定、修缮自己的职业规划,更没有择业过程中的心理辅导等内容。因此,要改变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模式,应建立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多方参与的高校就业指导模式,突破传统就业指导局限于择业指导的单一性,真正落实职业生涯发展理念的要求。
金兹伯格等人提出,“职业发展是一个与人的身心发展相一致的过程”[11]。全程化、全员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季节性、临时性的问题。就业指导不是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安置,是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实现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为目的。能力培养自然不是一时之功,不是靠临时的技巧培训、政策宣讲、信息发布就能完成,而是作为一个过程需要分阶段、长时间训练完成。全程化就业指导就是要把职业生涯规划、学业指导、择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内容整合到大学四年或三年的学业过程中。并针对不同时期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在不同阶段的教授内容和方法上各有侧重[12]。例如,初期阶段,帮助学生了解专业性质、专业能力要求、专业学习的价值,对自己的心理素质、爱好、职业适合性作出合理判断;中期阶段,需要帮助学生完成事业测评、职业咨询、初步职业规划;后期阶段主要是职业实践,就业信息服务等内容。
专业化就是要增加就业指导的专业化程度。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存在指导队伍人员构成复杂、水平参差不齐、队伍稳定性差、缺乏专业训练和统一管理、缺失国家层面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设置的附属性地位明显;资金设备配置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因此,在完善高校就业指导的专业化需要在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专家化,机构设置的专门化,资金设备配置的充足率,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提出有力的措施和对策。人员专业应当要求相关人员有与职位相关的学历和背景、工作经验,取得就业指导资格证书,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机构设置方面应当强化目前我国高校已有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职能,提供充足的人员、资金、设备的支持。国家应当加速制定就业指导人员的考试、考核办法,加强就业指导人员的法制化管理;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
(二)增加“创业教育”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举办的“面向21世纪国际教育发展趋势”研讨会上,正式提出“创业教育”的概念,指出培养具有开拓精神、冒险精神、创业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的学生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创业教育强调高校毕业生不仅仅是求职者,而且要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
从国际经验来看,创业教育是实现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有效途径。1967年,美国百森商学院在全球第一个推出研究生创业教育课程,到目前美国已有超过1100所大学、学院、社区学院都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麻省理工学院(MIT)平均每年有毕业生或教师创造150个新公司。美国高校的创业设计竞赛,麻省理工学院的“五万美金商业计划竞赛”,Yahoo、Excite、Netscape等公司都是在斯坦福校园的创业氛围中诞生的。德国50%以上劳动力依靠自主创业实现就业[13]。这些事实都证明创业教育在实现就业和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创业教育的关键是培养学生的开拓精神、首创精神,其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层面应尽可能创造创业教育的条件,建立诸如美国著名的“创业周”活动平台①,国家层面应当建立健全鼓励创业的政策、技术、资源的全方位支持。扩大SYIB(start and improve your business)、KAB(know about business)等项目的覆盖率、提升这些项目的质量[14]。还应当充分吸收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创业教育,为学生的创业思维提供支持。例如,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麻省理工学院、金融界三方联合推动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为处于创业阶段、种子阶段并快速发展的公司提供权益性融资[15]。
(三)建立“学业-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无论是就业能力培养、创业能力培养还是就业指导模式的改变,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建立“学业-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按照克拉克、科尔等人的高等教育目标多元论,这种机制不是说高校教育就仅仅为了学生的就业、职业而展开,而是说把培养就业能力的内容贯穿于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之中,形成需有所学、学有所用的学业与就业、职业的良性互动,这也是现代就业指导理念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求学业规划中要以高效地获得职业或事业平台为目的而对学业进行筹划和安排[16]。在学业过程中通过就业指导逐渐明确自己的职业价值观,了解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走势、劳动力市场对大学生能力的要求和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律,使毕业生能顺利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大学教育阶段是年轻人职业生涯的初探阶段,对职业生涯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学业过程中要以职业生涯规划为指引,至少在就业能力培养方面需要把短期就业目标和长期的职业规划与学业结合起来,强化自己的就业能力。
其次,这种机制要求学校在课程设计、教学设计中为学生的选择提供可能。应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就业目标、职业规划自由选择有关课程,甚至在不同学校间自由流动。因为学生在学业初期不可能对专业性质、就业前景有准确把握或者在选定专业后因为客观环境、自身条件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学业与就业的改变。因此,也就是要求有灵活的学业变换机制。
再次,职前阶段的实践对高校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形成和修正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边学边用是把学业、就业、职业贯穿起来的有效途径[17]。高校就业指导课程自身特点也决定了其有很强的实践性、参与性和针对性。无论就业能力培养还是创业能力培养都需要广泛实践、实际参与等环节来加强和检验。
最后,这种机制还应包括个性化辅导。学生的个体差异决定了其学业、就业、职业的能力和愿景各有差异。一般通识性就业指导仅仅提供基本素质和技能的培养,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因此,就业指导中个性化的、多样化的疏导和服务就显得十分必要。个性化辅导不单是解决学生个别问题,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职业特质,激发其在职业发展中的创造力。
三、就业指导应当以人力资源市场匹配为关键
依据希金斯的就业理论,就业问题不是单从供给的角度就能合理解决的,有效需求和人力资源的匹配程度也至关重要。换言之,高校就业指导制度在某一国家的成功与否不单单取决于该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更大程度上依赖于该国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平衡状况。而这种供需平衡又依赖于宏观经济背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实现、市场化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参与等。
(一)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
我国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当前高校毕业生供给既有数量的矛盾又有结构的矛盾。从解决数量矛盾来讲,在不能降低高校毕业生数量的现实基础上,唯有发掘经济结构调整创造就业的潜力,实现我国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以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需求[18]。
所谓合理化,首先要调整宏观经济结构,使各产业、各行业的人力资源需求规模与高校人力资源供给规模相协调。“配第—克拉克定律”认为,产业结构的演进会按照第一、二、三产业的顺序依次发生转移,即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第二产业又向第三产业转移。我国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不是产业间的简单交替发展。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的角度来看,诸如农民工等低层次的劳动力就业也呈现出诸多矛盾。因此,在探讨我国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时不能不考虑整个劳动力市场供给状况。所以,我国的宏观经济结构应当是一、二、三产业多维度发展,以便解决不同层次劳动力就业问题。综合来看,第三产业行业多、门类广,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行业并存,就业弹性系数较高,具有吸纳各类劳动力就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是解决我国经济结构升级过程中劳动力转移问题的主要出路。合理化第二个层面的要求是产业地域布局的合理化,这是减少高校学生就业地区流动障碍的根本措施。现在,在人才供给充足的地区,高校毕业生大量臃余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阻碍人才流入的障碍性措施;相反,一些人才缺乏的地区却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障碍性制度本身,根本上还是需要经济发展在地区间的平衡问题。
所谓高级化,就是在经济结构升级的前提下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岗位需求与高端人才供给的匹配。这要求在产业发展合理化基础之上优先发展高技术、高科技、高知识需求的产业,特别是高新的第三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同时,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作为高端劳动力对经济发展的创造性作用,大力扶持大学生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从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匹配的宏观调控
如果说宏观经济结构调整是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匹配的间接措施,那么,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匹配的宏观调控就应当是直接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匹配的重要环节。此环节的必要性正如日本学者马渡淳一朗所言:“从劳动力市场资讯作为重要战略信息的角度而言,只有政府当局和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才有权管理全国劳动市场的所有资讯,任何其他组织都不能承担此种角色。”[19]从我国当前现实来看,需要从破除体质障碍,改革高校教育制度,完善政府就业服务职能三方面来实现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匹配的宏观调控。
首先,破除现有体制障碍是实现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调控的首要任务。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是农村和城市相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20],因为城乡就业机会、收入差距等原因造成了行业、职业间不正常的不平等。因此,破除体制障碍的目标是建立平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关键是减少行业差距、城乡差距;消除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地区保护等制度籓篱。
其次,高校教育制度改革。高校作为劳动力市场最直接的参与者。既是高校毕业生这一“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同时也是政府作为调节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的工具。宏观上说,前文提到的赋予高校一定自主权以适应市场需求,这就要求政府要对高校放权,从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入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平衡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战略前瞻性,真正实现以教育促发展。微观上说,建立从中小学开始的职业教育体系;发展就业指导学科体系,完善就业指导理论、建设就业指导教材等工作亟待进行。
最后,强化政府在就业指导领域的服务职能,实现就业管理向就业服务转变,建立就业指导加就业服务的就业指导模式。主要完善就业信息统计调查、就业前瞻性分析报告等制度;完善鼓励第三方机构的参与、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统一就业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等工作[21],学习借鉴美国政府在就业服务领域开展的工作。诸如,建立美国职业信息库(AJB)、美国人才信息库等数据系统供求职者或研究人员查阅;每个月美国人口调查(CPS)针对不同年龄组、不同种族人口的就业率、失业率、劳动参加率、工作时间、工资水平、就业失业原因、寻找工作的情况形成全国联网的信息库。这些国家级信息平台的建立大大减少了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加快了供需匹配[22]。
(三)市场化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发展
就业指导本身是从私人服务领域转向公共服务领域的,从国外就业指导发展历史来看,最早出现就业指导的不是高校也不是政府,而是私人服务领域。市场化服务机构因其竞争因素会使服务提供更有效率。因此,在完善高校就业服务指导制度时不能忽视市场化运作的就业指导机构对国家和高校就业指导的补充作用。完善市场化运作的就业服务体系就是要吸收除学校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这些机构可以是向服务对象收费的职业咨询公司、职业中介机构②,也可以是特定行业的工会组织、行业组织。由这些组织定期发布本行业内的劳动力市场供需报告,或者由被服务者向这些机构定制相关诸如信息传递、职业介绍的相关服务。例如,在日本除了“学生职业中心”之外,由厚生劳动省职业安定局主管的,协助学生就业的机构还有日本雇佣信息中心、雇佣开发协会、日本人才介绍事业协会、日本人才派遣协会、日本人才介绍协会等众多就业咨询服务机构[23]。加拿大制定了青年就业战略,为就业困难的青年人提供定制式服务,为中学以上毕业生提供与职业相关的学习和工作机会,帮助青年人获得寻找和维持工作的信息、技能、实际工作经验以及持续学习的机会,提供职业与劳动力市场信息,以便帮助年轻人更好地做出职业决策[24]。这些机构的运作有效衔接了政府和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与市场的间隙,同时作为新兴服务业也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效解决就业问题。
参 考 文 献
[1]沈之菲.生涯心理辅导[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65.
[2][4][5][14]孙长缨.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56.129.36.205.
[3]Kevin Lowden, Stuart Hall, Dr Dely Elliot, Jon Lewin. Employers' Perceptions of the Employabi1ity Skills of New Graduates[Z]. Edge/SCRE Centre 2011.
[6][13][15][22]何亦名.中国高等教育扩张的就业与工资效应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23.183.190.176.
[7]2013年十大最难就业本科专业来源[EB/OL].[2013-10-22]http://gaokao.juren.com/news/201306/415244.html.
[8]麦可思研究院.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53.
[9][24]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and colleges of Canada. Advanced Skills for The Knowledge Economy[EB/OL]. [2013-10-22]www.aucc.ca.
[10]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The Future of Higher Education[Z]. 2003:36-45.
[11]翟波.全程化高校就业指导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路径选择[J].现代教育管理,2011(11):111-114.
[12][16]翟波.高校全程化就业指导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11(33):100-102.
[17]柳秋华.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模式研究[J].理论探索,2012(12):17-20.
[18]Andrew Newell, Rancesco Pastore. Regional Unemployment and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in Poland [M].Eastern European Economics,2006,44(3).
[19][日]马渡淳一朗.劳动市场法的改革[M].田思路,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68.
[20]陈浩天,楚明锟.西方就业理论演进的历史轨迹及启示[J].现代经济探讨,2008(2):34-37.
[21]李雄,刘山川.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J].继续教育研究,2010(10):119-123.
[23]曾湘泉.中国劳动问题研究[C].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107.
On the Construction of Employment Guidance System in Chinas Universities
Li Xiong, Tian Li
Abstract From the serious dislocation of college career guidance and market demand and employment guiding philosophy of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trend, China should establish university career guidance system taking modern career development theory as the basis, employment capacity development as the core, student career development as the purpose, and human resources match as a key. In this system, it should strive to solve three problems: Firs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niversity employment Ability Construction of market demand for human resources market response mechanism; second, student career development for the purpose Construction of Career Guidance Mode "academic-employment-occupation" positive interaction mechanism; the third is complete and perfect adjustment of economic structure, higher education reform, government employment guidance services functions as well as market-oriented employment service institution-building and other related measures.
Key words career guidance; employability; career development; market matching; universities
Author Li Xiong, associate professor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0031); Tian Li, vice president of Yubei District People's Court of Chongqing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