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振华?贾俊礼?乔哲
摘 要 示范性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的出现既有现实背景,也有政策背景。对10个省(区、市)联合培养的地域分布、高校选择、专业选择、模式的共性与差异等领域分析发现,联合培养在高校及专业选择上存在问题。为推进联合培养走向科学发展的轨道,需要谨慎规划高职院校试点学校及专业数量,科学选择匹配高校的数量及特色,实现相关联合培养专业的对应。
关键词 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示范性高职院校;本科高校
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16-0030-05
一、研究背景
(一)现实背景
面对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LEARNING TO BE: The World of Education Today And Tomorrow,1996)一书曾尖锐地指出,“有些社会正在开始拒绝制度化教育所产生的成果,这在历史上也还是第一次[1]。”由于教育体系难以适应社会的变化,“所授予的资格和技术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2],教育体系与社会体系之间出现“结构性失衡”①,社会便拒绝使用学校的毕业生。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4年“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指出,“上海、深圳等地调研表明,高技术企业一线劳动者中的90%已经需要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3]。由于经济、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剧烈变革,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人才培养体系升级已到刻不容缓的时候。虽只是局部现象,但随着世界经济、组织和科技结构发生剧烈变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企业内部将可能发生永久性的变化,“导致了对劳动力期望值的增高”[4]。受此影响,专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将受到挑战。
(二)政策背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4次提到人才的“联合培养”,并指出“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5]。2014年,由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颁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到,“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6]。这一提法是对《规划纲要》中提到的学校之间合作,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的人才培养体制的延续,以及在职业教育系统内的细化。“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这一术语由两个关键词组成,一个是“高层次”,单就我国高等教育的层次而言,以当前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为参照物的“高层次”,是指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另一个是“应用技术人才”,从一般意义上的学术型、工程型、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分类看,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可列入应用技术人才范畴,而从职业教育语境(职业教育发展史)观之,“应用技术人才”是职业教育一贯的人才培养目标。由此可见,“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是指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人才。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联合培养实践模式早已有之,但以本科高校与示范性高职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实践模式尚处探索初期。
二、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的实践分析
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区别于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的单独培养形式,学校级别的选择②、专业的筛选、新课程体系的构建、专业教师的配置等问题都需要合作高校协商沟通。这种模式主要包括联合培养的地域分布、联合培养高校级别及数量分布、联合培养专业面向的产业分布及本科高校特色、联合培养的共性与差异等四方面。
(一)联合培养的地域分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9月,共有7省1区(自治区)2市(直辖市)10个省域启动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占全国省域总数的30.3%(不含港澳台)。见表1。
从联合培养的地域分布看,东部地区有4个省(市),分别是河北省、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中部地区有2个省,分别是安徽省、江西省;西部地区有4个省(区、市),分别是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广西自治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制约与影响的,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企业众多,技术更新速度快,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数量与素质要求更高,联合培养试点省份有4个位于东部地区,这恰好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应紧贴区域经济发展的特征。让人振奋的是,西部地区虽然经济水平总体赶不上东部和中部,但在联合培养试点上却走在了全国前列,一方面可能是受“教育先行”、“为未来培养人才”理念的影响;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当地先进产业对更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的呼唤,以及受东部地区人力成本不断增长影响迫使高新技术产业往内陆转移的驱动。相比而言,中部地区有所落后。
表1 相关省域启动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情况
序号 省级行政单位 启动时间 所属区域
1 重庆市 2010年 西部
2 河北省 2011年 东部
3 广东省 2012年 东部
4 江苏省 2012年 东部
5 天津市 2012年 东部
6 贵州省 2012年 西部
7 四川省 2013年 西部
8 安徽省 2014年 中部
9 江西省 2014年 中部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年 西部
资料来源:相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官方网站。
注:东部、中部、西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区域划分。
(二)联合培养高校级别及数量分布
在试点的10个省域中,共有42所高职院校,34所本科院校参与了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联合培养。对这些高校进行分类统计,高职院校按照国家示范院校(I批、II批、III批)、国家骨干院校、省级示范院校3类标准进行分类;本科院校按照“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省(区、市)属重点学校、一般本科学校4类标准分类。见表2。
表2 参与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高校级别及数量分布
高职院校 本科高校
级别 数量(所) 级别 数量(所)
国家示范
院校 I批 11 “985工程” 0
II批 9
III批 5
国家骨干院校 12 “211工程” 1
省级示范院校 5 省(区、市)属重点 24
一般 9
小计 42 小计 34
资料来源:相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官方网站。
统计显示,参与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中,国家示范院校25所(第一批11所,第二批9所,第三批5所),占比59.53%;国家骨干院校12所,占比28.57%;省级示范院校5所,占比11.90%。参与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中,“985工程”学校0所;“211工程”学校1所(贵州大学),占比2.94%;省(区、市)属重点学校24所,占比70.59%;一般本科学校9所,占比26.47%。调查发现,在联合培养高校的选择上,各省(区、市)基本都选择了本省域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以及具有一定办学实力、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国家示范院校、国家骨干院校、省级示范院校在办学理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省(区、市)属重点大学是本省域重点建设本科高校,其办学实力高于一般本科学校,此种选择保证了联合培养能在一个比较高的平台上开展。
(三)联合培养专业面向的产业分布及本科高校特色
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联合培养以专业为合作载体,据统计,共涉及82个专业③。按照专业面向的产业划分,面向第一产业的专业有2个,占比2.44%;面向第二产业的专业有67个,占比81.71%;面向第三产业的专业有13个,占比15.85%。联合培养面向第二产业的专业超过4/5,这与当前我国工业发展亟需调结构、转方式的转型升级形势对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强烈需求密切相关,同时透露出我国农业生产及服务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需求较为平淡。
在参与联合培养的34所本科高校中,根据学校历史沿革及现有发展特色考察,据不完全统计,有多科性综合大学12所,占比35.29%;有较鲜明行业背景的大学15所,占比44.12%;有部分行业背景的大学7所,占比20.59%。由于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及所选专业都具有一定行业、产业支持,因此在试点过程中,对本科高校的行业背景有一定要求,即要求具有行业背景高校在试点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角色地位。
(四)联合培养模式的共性与差异
解读各试点省(区、市)联合培养的文件发现,虽然都是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联合培养,但在模式上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
共性一:以本科高校的名义招生,招生层次为本科二批,学制四年。
共性二:培养的人才定位为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共性三:联合培养的人才不能转专业,不能到本科高校进行学习。
共性四:主要在高职院校进行培养,并由高职院校进行学生管理,本科高校进行教学监督与管理,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相关事宜。
共性五:培养到期由本科高校组织评价,对合格者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差异一:省域之间高职院校选择上不同。有的省国家示范、国家骨干院校都参与联合培养,如天津。有的省只选择本省的国家示范院校,其他高职不参与,如河北省。有的省只选择本省最强的1~2所高职院校进行试点,如广东省选择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选择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选择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有的省选择部分国家示范和骨干高职,如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有的省既选择国家示范、国家骨干院校,还选择了部分省级示范院校,如广西自治区、江西省。
差异二:联合培养对应高校的数量不同。有的是一所本科高校对应一所高职院校,如,深圳大学对应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大学对应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有的是一所本科高校对应两所高职院校,如贵州大学对应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对应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对应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和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等。
差异三:联合培养主体的个数不同。联合培养试点着重凸显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两类主体,虽然非常重视企业参与,但绝大数情况下并未明确参与联合培养的企业名称。四川、广西两个省域的联合培养明确了合作企业——与联合培养专业密切相关,且在业界、本区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并直接将企业参与摆在联合培养的显著位置。与其他地区不同,四川、广西两省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的主体包括高职院校、本科高校、企业三类。
三、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的实践反思
(一)对应匹配高校的选择上存在问题
从学校联合角度看,本科高校的选取中,虽然省(区、市)属重点高校占了很大比例,达到70.59%,客观上保证了联合培养高校的办学实力,但具有鲜明行业或产业背景的本科高校低于50%,更多的是多学科综合性,或仅具有部分行业背景,以培养传统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应用技术类型高职院校还没有具备影响学术型本科高校的前提下,这样的联合培养方式有待商榷。首先,学术型本科高校的传统逻辑是培养具有一定学科体系的高素质人才,其专业、课程、教学也都是围绕此设计,在参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过程中,学术型高校不自觉地会带入学科逻辑的思想(如果本科高校对联合培养不是持一种相对放任的状态的话),学科逻辑思想与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存在一定背离。其次,与高职院校单独培养应用技术人才不同,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是培养层次的提升,这个过程的实现主要依赖于本科高校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经验。在经验交流及实际办学中,一是由于学校层次的不对等,二是由于人才培养逻辑的差异,联合培养模式的实施会存在质量隐忧。
(二)联合培养专业选择与本科高校特色关联上存在问题
从专业联合角度看,大部分联合培养专业与本科高校主体发展特色不匹配。高职院校除具有技术应用性特征,还具有行业或产业特征,这就要求选择本科高校时要尽量考虑与联合培养专业的行业或产业特征相同或相近的高校。
将联合培养的专业与本科学校特色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发现,在42所高职院校中,有9所属于综合性质,有33所具有较为鲜明的行业、产业背景。联办的82个专业基本都是各高职院校的王牌专业,但是联办专业与合作的本科高校并不完全匹配。梳理发现,在42组(以1所高职院校对应1所本科高校为1组)联办高校中,有22组本科高校主体发展特色与联办专业的特色并不一致,比如某省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社会工作、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与该地区一所以钢铁冶金、石油矿产为主导的本科院校进行联办;某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物流管理专业,与本地区一所师范类本科高校进行联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本地区一所商科类高校进行联办;某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通信工程(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方向)专业,与本地区一所民族类高校进行联办等。可以看出,在专业选择与本科高校特色关联上还需要改进。
四、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的策略改进
以专业为载体、以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为合作平台的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实践,开创了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对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高等教育结构改革与优化有促进作用。继续推行此种联合培养模式,需要全面考察,认真分析,科学布局。
(一)要谨慎规划高职院校试点学校及专业的数量
联合培养是对高等教育结构改革的一种探索形式,既然是改革,必然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应非常谨慎,不能操之过急,可采取渐进的方式,进行选择性试点。联合培养试点的高职院校不宜过多,选择本区域内实力最强的3~4所进行比较合适,既具有一定的办学实力和基础,也便于操作管理和经验积累;试点专业也不宜过多,一般为3~4个较为合理,高职院校目前的中心工作是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对于办学实力较强的高职院校来说,即使试点不成功或者成效不大,因涉及的专业较少,对学校人力、财力、物力以及整体发展损伤都不会太大。如果高职院校选择过多,一方面会增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成本,影响日常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可能会拖累办学水平不高的院校,出现“小牛拉重车”的现象。如果专业选择过多,会挤占更多的专科人才培养资源,也会增加学校综合管理统筹的工作量,影响学校各层次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要科学选择匹配高校的数量及特色
本科高校的选择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数量,二是特色。首先,在数量上,根据本省高职院校数量的选择进行衡定,最好是一所本科高校对应一所(或两所)高职院校,这样的目的是减轻本科高校的压力,使其集中精力(信息、师资等)与对应高职院校合作,全面高效推进联合培养工作。由于许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缺乏或不足,加之联合培养还处于起步阶段,课程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等都需双方频繁沟通交流。如果一所本科高校对应高职院校过多,虽看似可由本科高校不同学院操作,但会或多或少给本科高校整体管理运行造成负担。其次,在特色上,选择的原则是与高职院校办学背景(王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高校,这类高校因具有较为深厚的行业办学历史,人才培养贴近企业的用人需求,在联合培养上能比较有效地指导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践。与此同时,也可以选择若干技术应用特色突出的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学院,这些二级学院师资水平较高,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本科高校特色要与高职院校专业特色对应
无论是具有行业背景的本科高校,还是综合性大学实力较强的二级学院,在本科高校的选择上应坚持一个原则——与高职院校选择的专业特色相对应(相同或相近)。当前实践中不乏某高职院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某商科特色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某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与某冶金石油背景本科高校联合培养的案例。在选择联合培养对象时,要注意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与本科高校主体特色之间的关联,这是关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联合培养方向与质量的关键问题。本科高校受学术思维影响太深、太久,在联合培养实践中会带入这些思维,在高职院校尚未具备影响本科高校综合实力的背景下,这很可能会左右联合培养的发展方向,最终使得联合培养的结果与原先设定的培养目标相悖。
参 考 文 献
[1][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37.
[3]鲁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EB/OL].在2014年“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的讲话.新华网,2014-03-23.
[4]王一丹.适应变化中的世界:教育的灵活性、技能开发与就业能力[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27.
[5]新华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
[6]教育部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2014.
Joint Training of Applied Technical Talents of Undergraduate-level: Practice Analysis and Improvement Strategy
Tang Zhenhua, Jia Junli, Qiao Zhe
Abstract It is a new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structure reform in China, which joint training applied technical talents of undergraduate-level by cooperative education between demonstrati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undergraduate colleges & universities. It has realistic and policy background. By analysis on the practice of joint training about 10 provinces(regions or cities),including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choice of colleges & universities, choice of major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model, we find that there is a problem at choice of colleges and majors. To promote joint training take to the track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we need to improve the strategy from the choice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choice of undergraduate colleges & universities, and match the feature of undergraduate colleges & universities with the feature of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Key words applied technical talents of undergraduate-level; joint training; demonstrati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undergraduate colleges & universities
Author Tang Zhenhua, lecturer of He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Shijiazhuang 050091) ; Jia Junli, dean of He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Qiao Zhe, lecturer of He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