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娟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教育局
我国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
尹丽娟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教育局
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教育事业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然而现阶段我国民办中小学的整体实力还相当薄弱,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基本依靠学费收入)、投资者和管理者在观念上和权力分配上存在偏差、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问题比比皆是。面对上述情况,如何开辟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并使学校现有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已经成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民办中小学 财务管理 问题 改善建议
1.1 民办中小学筹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办学校的资金来源有银行的无息、低息或贴息贷款,国家的财政拨款等,而民办中小学的筹资渠道则相对单一。民办中小学筹资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我国民办学校的筹资方式有事业单位、企业财团及个人投资,学费收入,国家少量教育事业费补贴和项目经费,银行贷款等四种,但受到政策和社会环境的限制,目前学费收入仍然是我国民办中小学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融资渠道狭窄和融资渠道单一的特点使得民办中小学的运营完全寄托在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上,一旦生源无法保证,学杂费收入减少,那么将给学校的正常运营打来灭顶之灾;(3)收费标准不合理,不少学校的学费标准已经低于同级同类办公学生的生均投入,再加上部分学校生源不足而导致总收入有限,这使得多数民爆中小学的经济状况日趋困难。
1.2 民办中小学资金运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校舍闲置导致资金的浪费。随着公办学校的快速发展,民办中小学的生源日益减少,而很多民办中小学在办学初期一味追求大规模、高品质的盲目扩建,这使得生源减少后大量的校舍被闲置,无形中加重了学校的负担。
其次,资金存在失控风险。目前民办中小学的规模大多较小,学校管理人员多沾亲带故,这使得日常开支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人情开支比例较高,有时很难拒绝一些学校领导的个人临时性用款,这会增加学校资金失控的风险。
最后,财务账目不规范。不少民办中小学为了保证所谓的权利集中,仍然以家庭作坊式的例理念来经营学校的财务,在各个重要职务上安排自己的亲戚,这使得财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财务管理能力差,资金效益管理理念不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工作效率。
1.3 民办中小学合理回报存在的问题
我国绝大多数民办中小学都是投资办学,出资人在发展教育的同时更想获得经济上的回报,但由于税收政策没有明确,绝大多数民办中小学不敢申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从政策出台的角度来看,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早已提出民办中小学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并对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进行了规定,但关于合理回报的税收、会计制度等政策却迟迟未能出台,这使得合理回报成为一纸空文,从而导致实践中举办者利用各种形式“暗箱操作”来取得自己的经济回报。
2.1 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政府可以出面划拨一部分教育资金作为专项基金,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掌控下,对一些发展前景看好、学校管理规范的民办中小学,进行市场化、短期的借贷或担保服务;考虑适当放宽某些办学层次的学费标准,完全由学校根据成本和教学质量自主决定学杂费,这样可以借助市场这只手来实现民办中小学之间的自我调节;适当放宽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让民办中小学和公办学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同时尝试放开中考报名资格,允许民办高中招收外省市学生,从而在基本满足本市部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需求的基础上,帮助民办高中摆脱中考困境;改善教师待遇,尽快解决民办中小学教师的身份问题,在档案管理、社会养老金缴纳等方面使民办中小学的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2.2 强化民办中小学自身的建设
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不同于国外,既没有强大的企业集团慷慨解囊,也没有雄厚的宗教慈善机构鼎力相助,这就需要在教育资金的募集与管理上精打细算,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保持学校的健康发展。具体说来:
首先,民办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到“杜绝不合理的开支本身就是增加投入”,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就是一条为学校增加收入的好路子。民办中小学要将后勤管理作为突破口,将学生宿舍、汽车队、食堂、维修队等机构的管理推向社会,减少后勤支出对学校的压力,同时将部分后勤支出转化为学校收入。
其次,面对生源减少的事实,民办中小学要合理规划学校的投资资金,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制度等)。此外,民办中小学还要对现有的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具体措施如下:在投资中设立学校风险基金,或逐步在学校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基金来增强学校的抗风险能力;设立学校发展基金(面向社会接受捐赠或从学校收益中提取),用来为学校的硬件建设、科研改革、奖学金的设立或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在保障学校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如果学校还有收益可以设立投资基金,参与购置房产、国债等稳定的投资项目,使学校的资产稳定增加。
2.3 加强财务审计,监管民办中小学资产流向
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中小学的财务监督方式比较落后,一是通过看账簿、翻凭证监督方法,对民办中小学的财务报表进行简单的审查;二是通过听取学校汇报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民办中小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此种监督方式,往往是在事件发生后才开始重视资产与财务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进行亡羊补牢式的补救,为此笔者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改进对民办中小学的财务审查方式,政府可以要求学校每年向税务部门呈送种类财务报表,报告收支情况,并随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要求民办中小学使用计算机管理学校帐目,并通过网络与有关部门相联,以便后者随时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民办中小学年度收支预算经董事会核定,由学校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查并执行之。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为收支预算有不当者,得予纠正。
就我国民办中小学近年的发展来看,存在的问题诸多,其中财务管理方面所表现的问题尤为突出。相较于公办学校,民办中小学作为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运营责任的主体,一旦离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民办中小学就如无源之水将无法生存。在这种背景下,笔者从筹资管理、合理回报、资金运用管理等三个角度触犯,就我国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针对性提出改善建议。
[1]明航.关于民办学校投资回报的讨论与发展建议[J].江苏高教, 2006(3).
[2]侯佳燕.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制引发的一些问题[J].当代教育论坛,2007(1).
[3]赵雄辉、崔晴.民办学校财务监督的内容与措施[J].教育管理, 2008(12).
[4]郑丽君.我国民办教育风险保障金解读[J].教育发展研究,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