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公安党建工作的思考

2015-04-18 09:48张海泉
警学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公安机关公安

张海泉

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优势、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根本保证,也是公安机关建警治警的宝贵经验和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当前,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亟需我们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公安党建工作,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履行好伟大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平安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一、正确认识公安党建,应科学把握三个“必然要求”

公安党建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传家宝,在任何时期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特别是在当前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安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党建工作置于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加强公安党建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政治保证。从“四个全面”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上来讲,从严治党尤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关键性。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才能确保其他三个全面顺利推进。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全面”,就是要覆盖所有党组织、所有党员。目前,全国共有党员8 700多万,其中公安机关有160余万,占比接近2%,比例很大。而在治国理政的主体公务员队伍中,公安民警所占的比例更大,从我省情况来看,约占四分之一。因此,公安党建直接决定了公务员队伍党建工作的整体成效,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就需要我们跳出公安看公安,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公安党建工作,站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服务服从“四个全面”的高度来定位公安党建、谋划公安党建、抓好公安党建。

(二)加强公安党建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听党指挥的必然要求

回顾我国公安机关走过的光辉历史,公安队伍成立之初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党的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具有鲜明的红色特征。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职责任务不断发展丰富,但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始终是第一任务,听从党的指挥始终是第一要求,这些已经融入到了公安机关的血脉里,凝铸到了公安队伍的灵魂中。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刻,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作为党和人民手里掌握的“刀把子”,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更需要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更需要坚定不移地承担起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捍卫者、建设者的职责。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我们坚持以党建理论武装全警头脑,以坚定的信仰追求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强化党性原则,坚决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利益为利益,以党的宗旨为宗旨,做到理想信念不缺失、政治立场不动摇,永保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的公安本色。

(三)加强公安党建是更好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回顾公安工作走过的60多年光辉历程,公安机关正是因为始终重视和加强公安党建,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才能在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中发挥重大作用;才能在重大历史关头、重大是非面前、重大案件事件的处置上,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可靠的防线;才能在工作中得到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公安党建正是我们战胜一个又一个挑战、取得一场又一场胜利的制胜法宝,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光荣传统。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社会治安复杂的基本态势没有变,公安机关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同时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这些对公安机关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新形势下履职尽责、战胜挑战,就必须坚定地高举党建旗帜,把党建置于队伍建设乃至整个公安工作的核心位置,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攻坚克难,以党建凝聚起公安队伍的强大力量,以党建激发出公安队伍的无穷活力,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党性和血性,承担起国家政权捍卫者、平安中国建设者、公平正义维护者、群众权益保障者的神圣职责。

二、做好公安党建,应突出四个重点

公安队伍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与其他党政部门在职责任务、队伍规模、工作模式上有很大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队伍实际和公安特色,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使公安党建工作在各级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要紧贴中心抓党建。公安党建只有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才会富有生命力、感召力。目前有的地方公安党建工作缺乏生气、效果不好,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单纯地就党建抓党建,造成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脱节,使党建成为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到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等中心工作中,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与队伍建设共同发展,确保公安党建始终焕发勃勃生机。要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党建工作定位,在推进公安工作进步中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做到心中有大局、行动有目标、工作有重心,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破解难题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四项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等战略任务,抓住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积极从党建中寻找办法、激发智慧、汲取力量,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众志成城的信心,使党建成为公安工作攻坚克难、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要坚持实战引领,在积极推进警务实战化的同时,同步推进党建实战化,做到以实战牵引党建工作,以实战检验党建成果,把党建工作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公安事业发展进步。

二要围绕基层抓党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公安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公安党建的基础也在基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战斗实体是公安机关的主体,公安工作的重大部署都要靠它们来推进、来落实,群众的期盼、诉求也都要靠它们来了解、来满足。基层党建能否落在实处、取得实效,直接关系到公安党建水平,关系到公安工作成效。反思我省近些年来的公安党建工作,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个别地方基层党建呈现出的弱化趋势,有的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严重影响了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公安党建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把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精力投在基层,紧紧围绕一线党支部、一线带头人、一线党员民警谋划开展党建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要把基层作为“四项建设”“深化公安改革”的着力点,积极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认真倾听基层党员民警的诉求和呼声,使基层成为重大战略的落实者和受益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在政治、经济待遇上更多地优待基层,使党员民警乐意扎根基层,甘于献身一线。要大力强化战时基层党建,遇有重大安保活动、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抢险救援任务,都要坚持党员上一线,抓好战前动员、战时激励、战时优抚、战时保障,做到党员民警战斗在哪里、党的组织生活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要以人为本抓党建。党建工作的对象是党员,做党建工作实质上就是做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员素质、维护党员权益等多方面入手,谋划开展党建工作。具体到公安机关,民警队伍中党员占80%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都是党员,先进典型大多数也都是党员,所以要千方百计把党员队伍抓好,为整个队伍建设提供党建保障。要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正面灌输教育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党员民警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的理想激励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特别是在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要充分激发党员骨干的带头、攻坚和突击作用,真正成为攻坚克难的“先锋队”、稳定警心的“主心骨”、服务群众的“贴心人”。要大力强化典型示范,组织党员民警认真学习刘德彬、崔光日等全省先进典型,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开辟网上专栏等方式,让先进典型介绍做法、传授经验、展示形象,在警营内部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典型的热潮。要不断深化岗位创先争优,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钻研业务,奋勇争先,努力形成党组织个个创先进、广大党员人人争优秀的生动局面。要主动回应党员民警作为自然人的利益诉求,注重人文关怀,传递组织温暖,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党员民警的归属感。要强化党员管理,每名党员都要编入相应的党支部,绝不允许调动工作后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对不符合党员标准、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教育转化,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要依靠制度抓党建。党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对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根除党内存在的功利化、庸俗化等恶疾具有治标作用。我党建党以来,就十分重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一套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相配套、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党的制度体系,在保障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各种思潮的不断涌入,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和封建残余思想渗透到了党内,党建制度的落实逐渐出现了打折扣、搞变通、不严肃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公安机关也有明显体现,有的单位长期不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名存实亡。中央对党建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高度重视,2013年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针对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部署开展了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恢复党建制度权威性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建工作优先布局的一个重点,长期持久地抓下去。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把党建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硬性要求,抓好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建制度的贯彻落实,有计划、有安排、按程序地组织党员民警过好组织生活。要注重培养党建制度文化,从党内互称同志、预备党员入党宣誓、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和基本环节抓起,把制度渗透到党员民警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营造党内生活的新常态。要加强党建制度研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公安特点的党建新思路、新办法、新制度,使党组织活动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民警实际需求贴得更近,使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三、保障公安党建,应做到四个“强化”

公安党建工作能否抓好抓实,取决于各级党组织的重视程度。只有真正重视到位、提上日程,多方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党建工作才能扎实开展、顺利推进。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政委、教导员“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明确班子其他成员的分管责任,明确各级政工部门的党建工作落实责任,构建起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政工部门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绩效考评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能力水平的重要方面,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抓起来、管起来。

三要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本着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和有利工作的原则,配齐专(兼)职党务干部,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中选拔党务干部,鼓励形成专职党务干部从业务部门来、到业务部门去的良性循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关心爱护,妥善解决党务干部职级待遇等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要强化经费保障和基础投入。探索将党建活动经费与部门行政经费统筹安排,一并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把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基层基础建设,普遍建立学习室、阅览室、文体室,配备报刊书籍、办公用品、文体电教器材,确保党建经费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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