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亮(广州大学 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广东 广州 510006 )
论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与实践取向
杨 亮
(广州大学 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广东 广州 510006 )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常态下对管党治党作出的重大布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要求。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纪国法为根本依据,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要以领导干部管理为重点,要以落实治党主体责任为关键。
从严治党;新常态;实践取向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首次并列提出,形成了新时期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从容面对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局面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管党治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从严治党”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治标与治本的逻辑角度深刻蕴涵了新常态下管党治党的主线与实践取向。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依法治党。习近平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1]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以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作为根本遵循和基本标准,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必须要从严依法治党。只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法治思维,认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遵守法的规定,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法治是现代政党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政党赋予权利、限制权力和监督权力的基本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2]依法治党的“法”是指广义上的法律,既包括宪法法律也包括党章党规,这是依法治党的根本依据所在。依法治党中“党”是指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核心,通过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系统管理实现党的管理。总的来说,依法治党就是指中国共产党依据宪法法律和党章党纪的规定管党治党,将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融入建党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在全党范围内树立宪法和党章的最高权威性,通过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法治理念,依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来严格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从而不断提高建党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净化党的风气,增强党的执政能力。[3]
依法治党首先要有科学合理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可依。有“良法”才能实现“善治”,党的制度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党成立后逐步建立党内各种制度法规,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党内制度法规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党内制度法规和国家宪法法律衔接不够,党内制度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操作性、可行性有待加强等等。因此急需对党内制度法规进行摸排整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4]的要求,建立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法规体系。
依法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章程。马克思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5]当前党面临的“四大风险”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大量存在的贪污腐败、“四风”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开放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党的纪律没有严格执行,“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习近平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6]党章党纪制定出来后,最关键的就是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以党纪国法作为最高标准和准绳,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厉惩处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领导干部。
2014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制度治党”的重大治党思想,这是对党90多年来制度治理的精辟表述,是对转变作风,严苛反腐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的深刻总结。早在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邓小平就强调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此后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受到重视并逐渐增强。习总书记提出制度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党的治理的政治红线,是党的管理体系向治理体系的重大战略转型必然要求。制度治党也是中国共产党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把握执政规律,遵从现代政治发展逻辑,走出人治误区、祛除文件管理弊病,根治主观臆断治党的根本出路。
制度治党指的是党组织和党员应该依法在制度规定的准则下活动,只能按照制度规范和制度程序行使权力、管理事务、办理事情,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治党是全方位、广覆盖、深层次的制度化管党治党,既强调党的治理方式、治理理念的制度化又强调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既强调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制度化又强调个体党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化;既强调制度的完善规范更强调制度的严格执行。
制度治党首先要注重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7]从严治党必须建立健全系统严密,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要全面,对党组织和党员所有的行为规范要全覆盖,不留死角。制度建设要具体可行从制度执行到违规处理,从思想指导到实践要求都要具体可行。其次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过去管党治党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制度成为“稻草人”,制度执行成为“软约束”。针对这个问题习总书记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硬约束”[8]。再次要加强制度的操作性与实践性,总书记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9]最后要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总书记要求,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10]。当前制度治党尤其要注重把转变作风、反对腐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治党的重要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使之成为具有强制性的,对广大党员干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准则,并把这些规范准则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全面从严治党”要以领导干部的管理为重点,从严治吏,这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时期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化解执政风险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是拥有 85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这么大的党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关键是要抓好领导干部的管理,因为当前在“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坚强力量,无论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贯彻执行还是政府的运行发展完善都要依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而且领导干部在普通党员和群众中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如果党的领导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够、作风不正,那么党就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党的执政风险就无限增大,全面从严治党更无从谈起。因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11]
从严治吏就是要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作为干部的标准,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各级干部,广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总的说来就是要以严于党纪国法的标准运用到干部选拔、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风气,涵养良好的政治土壤。
从严治党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好表率。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只有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以上带下,才能清正廉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其次要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惩戒。要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条件,最严厉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决不允许有“权高于法”的干部存在,也不允许“法外干部”存在。最后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批评、严厉查处,使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受警醒、事事有约束,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从思想教育、法治惩戒、制度设计让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关键,这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应然选择。党执政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但是部分党委(党组)仍然没有抓好党的建设,部分党委(党组)书记没有尽到从严治党的责任。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党委(党组)没有担当,党委(党组)书记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动力,没有压力、动力党的建设就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党的作风就容易骄奢懒散,贪污腐败就容易侵蚀党员领导干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12]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担当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尤其要担起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负第一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同时纪委要主动承担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严格按照党章党纪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督的责任,主要任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聚焦于“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主业。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要做到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和追究责任。明确责任就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理念,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党委(党组)的首要工作来抓。要逐步厘清责任主体管党治党责任的权利界限和分工,将组织上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监督纪检等管党治党责任细化分工,形成权利、责任、监督三位一体的权责明晰的责任体制。落实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根据自己的权限、职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地履职尽责”。追究责任就是对不能履行从严治党职责,违反管党治党的职责义务规定的责任主体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对十八大后仍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尤其是对至今仍然出现严重作风问题、塌方式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党组织要追究其主体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要调离领导岗位,直至开除党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党管党的系列重大实践和重要讲话深刻诠释了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是制度治党,实践取向是依法治党,严吏治党,责任治党。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刻认识,是对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刻总结,是党在新时期管党治党的顶层设计,给管党治党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1]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N].人民日报,2012-11-16(01).
[2] 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N].人民日报,2012-12-05(01).
[3] 杨志超.法治中国视域中的依法治党:科学内涵、时代价值、实现路劲[J].社会科学论坛,2015,4.
[4]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3.
[6] 强化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N].人民日报,2014-01-14(01).
[7] 习近平.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N].人民日报,2009-10-09(02).
[8] [12]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 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N].人民日报,2014-10-09(01).
[9] [10]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实现党的十八目标提供坚强保证[N].人民日报,2013-6-19(01).
[11] 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队伍 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N].人民日报,2013-06-30(01).
责任编辑:陈振锟
D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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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072(2015)05-011-04
2015-09-20
广州市党建学会重点课题“新常态下制度治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GZDJ15LX040)”成果。
杨亮(1988-),男,江西高安人,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党史党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