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成
(泰和县环境监测站)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环保信访热线的开通,人民群众环境维权意识的增强,环境信访也呈明显增多趋势。它已不是单纯的环保问题,已演变成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已成为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环保部门整体形象的重要因素,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探究其成因,分析其特征,研究其对策,应对新形势,探索环保新道路,实现过去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推动环保制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就我县环境信访的严峻形势作如下探析:
主要是来电、来信、来人和网络投诉,也有重复投诉、集体上访。
主要由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四大类污染物引起。
主要集中在化工、冶炼、喷漆、制造、三产餐饮和娱乐场所。
主要是指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信访也投诉到环保部门。
信访固然源于不公平,源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源于个人权利受到权力者的严重挤压,有冤无处诉,只好向上找青天,但不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同一些群众的观念误区也有很大关系。
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的领导和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才能形成足够的压力,问题才会得到尽快解决,因而将信访材料复制若干份,一信多投,甚至直接到上级机关部门走访。只要短时间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再次反映,甚至增加信访人数以制造声势和影响。
逐级反映问题是信访人应遵守的程序,但不少群众对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缺乏信任,总怕因地方小、熟人多而互相包庇,或是觉得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职低权小、人微言轻办不成事,因此认为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
少数信访者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他们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一旦未达到他们的期望值,就纠集在一起越级上访、到处上访。有些群众在上访过程中越来越过激、越来越对抗化,讲不好就摔杯子、砸桌子,甚至呼口号、打标语、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有的还采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或以自杀、自残相要挟等异常举动,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有的信访人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信访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听不进去,坚持认为工作人员歪曲事实、包庇被反映人,反复纠缠。
许多涉法案件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有的群众却到信访部门上访。当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表示对此类问题无权受理时,群众就认为接访机关不负责任而越级上访。一些上访老户缺乏公正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精神,期望值过高、心态失衡,常年上访不断,他们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答复,该解决的都已解决,但仍不断到信访接待部门纠缠,有的已成为上访专业户。
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办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为127件,同比增长15.8%,未发生重大环境集访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
从污染类型看,噪声扰民问题,共19件,占受理总量的14.9%;水体污染问题,共39件,占受理总量的30.7%;大气污染问题,共 67件,占受理总量的52.7%。其中,上级转办、交办件的16件信访件,有11件主要反映大气污染问题,占68.7%。
在上半年的信访件中有18件为重复投诉,占14.1%,上级转办、交办件的18件信访件中,有1件共计投诉了4次,许多信访件为同一诉求,同时一信多投,或连续反复投诉。
有些环境问题因历史、工业布局等原因,处理起来很困难;还有些企业虽达标排放,但因工业区与居民居住混杂,周边群众还是不满意,处理起来就很棘手;有的投诉群众有自己其他的利益诉求,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就以环境问题到处投诉,借以得到自己的利益。
环境信访案件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为:
目前因规划布局不当造成的娱乐、商业噪声和饮食服务业的油烟污染扰民是造成我县城区环境信访增多的主要问题。由于功能区划分不明显,部分工厂位于居住区,缺少必要的防护距离;很多住宅和商业布点混在一起,特别是饮食、娱乐服务业,大多分布在住宅小区临街一层、二层的商业店铺,油烟和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成为环境信访投诉的焦点。
由于业主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加之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差、环保投入少、污染治理水平低等原因,给周边环境带来影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
环保监察人员在环境信访调处中,法律不健全、人手不足、力度不大、办法不多、以及执法不到位等,也是导致一些信访不能快速得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亟待改进信访处理方式方法和提高工作水平。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有关部门对此的认识不一、重视不够,很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就使得在处理这类投诉案件时,环境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无序性,也就造成了对此类信访件处理、调解的不及时,因而也很容易造成反复信访。
近几年,因环境问题造成越级上访的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要把合理预防、有效遏制集体访和越级访,作为新形势下环境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是由于群众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清楚,或工作人员的执法不严格、不准确,产生误解和矛盾,导致群众上访。因此,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是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并学会用法律“自律”,从而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预防和减少环境信访投诉的发生。二是要严格环境执法机制。提高广大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工作依法而不违法。通过加大对环境保护宣传,建立严格环境执法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环境矛盾问题,从而根本上减少环境信访发生。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切实加强对环境信访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早沟通,及早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对初信、初访要早分析、早调查,超前工作在先,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阳光处理信访。要强化信访查处的政务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社会稳定的环保政务都要向人民群众公开,能让群众参与的,尽量让其参与,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信访案件处理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特别是一些噪声、油烟味扰民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回访,向群众耐心解释有关法规条款及排放标准,使他们能够理解低于标准排放的合法性。从而避免各种矛盾的发生,减少环境信访的数量。三是推行环境信访听证制度。针对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和区域性环境信访问题,由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由来访人、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相关的职能部门、群众代表或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听证会,列出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解决。
日常环境信访大多涉及几个政府职能部门的问题,如果由一个个部门来解释,很难解释清楚,来电来访者会认为部门推诿扯皮。即便解释清楚了,涉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问题又没有相应的移交沟通手续,造成来电来访者多跑路或怕麻烦而放弃或进一步上访。因此要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访件横向交接管理机制或联席办理机制。要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以对待、处理和解决,营造多方协同、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最终把信访问题消化在本部门。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职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对应是本部门办的事一定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责、负好责。同时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机制,共同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可采取领导蹲点和组织工作组等形式,进行集中化解。
对信访反映并查实的企业污染问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要帮助企业积极整改、尽快解决,而不是一罚了之。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我们要多引导、多督促,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企业的整改。技术上有困难,我们联系相关专家对症下药,适当时,可以召集投诉方、被投诉方及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确定明确的整改方案,防止企业做“无用功”;整改时间上紧张的,我们在认真核实的前提下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适当延长企业的整改期限。通过各种手段和服务,使企业的污染问题得到最快、最有效的解决,做到既让信访人满意,也让被投诉企业服气。对不违法、可以达标但影响面大的,我们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去解决问题。在解决环境问题的同时,我们要积极做好投诉方和被诉方的沟通工作,使得矛盾能达到最快、最有效的解决。
一是抓好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坚决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二是抓好越级访案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拿出处理意见和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访。三是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及领导做出批示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列为工作重点,逐级包保落实责任,加大解决问题及维护环境信访稳定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