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两岸的文学对话(上)

2015-04-16 11:07张辛欣万之
上海文学 2015年4期
关键词:瑞典语言

张辛欣[美国] 万之[瑞典]

辛  欣:随意翻一下你的邮件,你总是《在路上》,我曾用这个标题写过骑自行车走大运河,而你的“在路上”更遥远。瞧你这几段:

“……我还是跟车队走,昨天到了卑尔根,卑尔根你来过的,国家剧院门前站着易卜生的塑像。要是今晚有戏,我想去看场戏呢……”

“……安娜回瑞典去了,我留在北京等埃斯普马克夫妇来,完成此行的最后任务……”

“……今天晚上我们朗诵完诗歌,明天去西安,十一日回瑞典……”

“……我到南京了。从斯德哥尔摩到法兰克福转上海,再转高铁到南京,从离开家到酒店入住下来,行程差不多二十四小时,累瘫了。晚上八点多早早就睡,半夜十二点被一个老教授电话吵醒,说有人告诉他我带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秘书长来了,居然没有事先告诉他,他觉得我不够意思,说有资源应该和他分享等等。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搞文学还要‘分享资源这个说法。这下又睡不着了。回复邮件吧,虽然是一点多了……”

读着想,从北到南,从西到东,易卜生的《培尔·金特》,你啊(也是我吧),从原乡逃走,到海外冒险——当我演这个戏、你研究这个戏的时候,谁会想到我们自己将要经历:财富、海难、疯子、死神、年老孤独回到家乡,乡人再把你当作旧日传奇拍卖。而你,老迈平,我看你现在的照片,跟三十年前学院时候似乎一样,还是那么淡泊的神情,没有发福(同学全都胖得不成样儿了),你有了白发,有了皱纹(不很多),你身体不算好,我也是。你逛了半个地球,我一直在原地,本要去北欧,却折断了脚,一把椅子里坐了两个月,骨头好了,腰坐坏了,四个月来,我看两条腿来回迈步的同类生物,充满惊讶。眼下我划舢板,健身房的舢板,美剧《纸牌屋》那种,每天划五千米,原地划着,想像自己在剑桥河中或者是哈佛校队的。

读你旅行闲笔带出的内容,让我想两个问题:一个是翻译家的你;另一个是你最近的中国旅行,你和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有些私人关系。这个,对于你我不是新话题,虽然它是热题,并且是酸葡萄吧,你知道我的嬉笑态度;不过,我觉得值得观赏这串葡萄:国际定位文学一大标杆嘛。

先讨论你的翻译,迈平,这比诺贝尔委员更让我好奇。因为最近我也干了一件翻译活儿,给中国话剧院译英国话剧院的《战马》。估计这是我第一次干职业翻译,大概也是最后一次。

我手边有你译的:特朗斯特罗姆诗集《早晨与入口》,是你从瑞典文译到中文,香港牛津出版,瑞典文和繁体中文,双语对照排列,我不懂瑞典文,但我每页对着读,好像读画,我把这书放在枕边,告诉自己每晚读一首,但是忍不住再读一首,呼呼地读下去了;还有你译马丁松的诗剧《阿尼阿拉号》,瑞典文译中文,你对天外科幻的兴趣,让我对你另眼相看!再有你译的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和美国诗人罗伯特·布莱的《航空信》,英文译到瑞典文再译到中文,这书你一边译,一边点我看,我手边还有数码版。记得你译得直咳嗽,电话里听你咳嗽得厉害,声音沙哑,那时我想,翻译和写作者,虽然孤独工作不说话(我几星期不说话很平常的),其实喉头无声喧哗——韵律是这么掂量这么运作的吧,于是不说话嗓子却会哑,我有时就这么哑了。你觉得?埃斯普马克的小说《失忆的年代》,你从瑞典文译中文,给我PDF,我读着,感叹你用词相当“冷质”,是思辨的,犀利的,金属一般的。哦,我最近读诺奖新得主法国小说家莫迪亚诺的作品,我怎么觉得他俩有相近的地方?从描写到主题。

你选择彼此距离很大的内容做翻译,我认识你这么多年,还自以为相当了解你,但是翻译创作扩展出“你”的更大边界,还是让我吃惊。我关注你的翻译,说白了,我的好奇心——也是企图心,是你翻译作品从极不同的题材涉及到的用词范围,你的中文用词量之广之大。Here,我的问题:你对翻译作品的选择,别有考虑?

万  之:我选择翻译的主要是瑞典文学的经典作品和代表作品,希望对中文读者了解瑞典文学有点帮助。当然体裁是很不同的,比如有戏剧,最近翻译了瑞典最重要的戏剧家拉什·努连的剧本。戏剧语言你我都熟悉,戏剧人物的语言应该是口语,老人有老人的,小孩有小孩的,男人有男人的,女人有女人的,众声喧哗,也应该是人物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这和小说语言不同,小说通常从头到尾是一个叙述者的语气。但每部作品都有自己的特色。其实我把《失忆的年代》也是看作戏剧小说的,因为其叙述方式就是一个人物的独白,假装对面有个人物,其实自头至尾是一个人絮絮叨叨。但七部小说人物不同,身份地位不同,有退休了的老工人,有当过首相的雄辩的政治家,口才一流,还有下等妓女,但人物的语言个性特色不明显,不是那种传统的现实主义的写法。所以我曾经对埃斯普马克提出质疑,我问他,七部小说七个不同人物,但很多段落其实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口气,不符合人物身份,但他也公开表示,他是借了人物的口来说自己的话。而且他确实不是采用传统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而是穿插了那种现代主义的荒诞和寓意及象征手法,比如警察来把一个人物拖走,可以把头塞到警车里,而脚还留在楼房的走道里,身体被拖成蚯蚓一样长长的,或者把身体比喻为气球。这是现代主义的描写方法,是埃斯普马克的幽默。不过,我在翻译中,也还是努力去寻找一种人物的口吻,比如文雅的人物可以把父亲称为父亲,但粗俗的人物我就翻译成我老爸,或者我老爹。如何把握另一种语言的风格,其实是比较难的,因为我的外语(不论瑞典语还是英语)都还没有到那么好的程度,能够区分出人物的语言个性。当然,有了二十多年瑞典生活经验的积累,我现在对瑞典人的语气掌握得好了一点。《阿尼阿拉号》和《早晨与入口》都是诗歌,那么和戏剧语言又不一样(主要是指易卜生以来的散文体现代戏剧,不是莎士比亚那样的诗剧)。翻译诗歌的时候,我比较关注原诗的音乐性和修辞手段(好比中文的对仗),意象的东西更不能搞错(比如我跟你提过,特朗斯特罗姆把一个躺在床上的人两手伸开比喻为锚,因为这符合锚的形象,才有后面固定了什么物体的联想,而李笠曾错译为四肢张开,那就不是锚的形象了)。

辛  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介意我也问),关于特朗斯特罗姆诗歌翻译问题:李笠的翻译,马悦然的批评,和你卷入批评。我蹲在美国乡下都遥远听到中国翻译们(复数)的“嚼舌”。我曾和观战者一样认为,你们在北欧活得太寂寞了,于是为词而斗。你不愿回答我也行。

万  之:我不介意回答这个问题,不需要回避。我倒觉得,连你都把严肃的翻译问题引起的争论看成“嚼舌”,说是因为我们北欧人太寂寞太无聊才吵架,倒让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再说说清楚。我认为,把正常辩论看作“嚼舌”,也是某种政治文化污染中文语言的结果,使得中文没了分辨力,没有了逻辑,也就没有了是非,就让语言很无味很无趣。我看中国人的演说才能和辩论才能在当代都大大降低了,还不如鲁迅写杂文的时代,那时倒有很犀利的文字。大概也因为当代中国不存在欧洲那样的议会辩论,不允许你那样“顶嘴”。可你看看别人的议会辩论,比如英国下议院的辩论,那唇枪舌剑多精彩,议员的口才一般都是非常好的,不会说话你别干这个。他们说话多半很有艺术,也很绅士,多半不脏可挖苦人更厉害。至少我在大陆从来没看到过这种辩论。我只看到过“文革”式的大辩论,那是语言暴力,说你是反革命你就是反革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扣帽子打棍子,断章取义等等,也几乎是没有是非可言的。还根本不容你辩驳,或者明知自己不对还狡辩,再说不过你的话就拳打脚踢了,以至于国人现在好像都有见了争辩就躲避的心理,或者就贬低为所谓的“嚼舌”,这种问题你倒不觉得严重吗?

李笠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他的翻译粗糙,错误太多,那么汉学家马悦然指出来了,你修改了就是了,何必还要狡辩。李笠说自己是诗人,可你都没看懂原诗的图像,我随手都可以举很多例子:比如特朗斯特罗姆有首诗写从梦中醒来如跳伞,徐徐下降,要穿过森林,进入一个“矿坑坑口”,进入地下,但李笠把“坑口”翻译成了“棋盘”,因为两个词瑞典字母很接近,显然看错了;可你作为诗人,怎么看不见这个图像,倒能看见降落伞穿过“棋盘”?大棋盘能到了森林里,算是有什么超自然的诗歌意义吗?再如有首致东欧友人的诗歌,特翁写自己到友人那个前东欧国家访问,大家都知道他住的酒店墙壁里有克格勃安装的窃听器,说话不便,诗人就讽刺说,“我们”二百年后再见,那时这些窃听器没有用了,就成了化石了,可李笠至今还翻译成“我们”(即诗人和他的友人)成了化石。这就是说他根本没看懂原诗,没有了解原作的诗意。还有一个例子,是特翁表现出瑞典人的一种谦卑,他说自己有如海边的低岸,而死亡就如海水,这水上涨两分米,就能把他淹死了(特翁的用词其实精确得很,因为二分米这正好是水淹没嘴和鼻子的高度。假如你身高一米八,站在一米六的水里你还不会淹死,但再涨两分米,就是二十厘米,就可以淹死你了)。但李笠错译成了两厘米,两厘米和两分米差了十倍,那是淹不死人的,图像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举的这些例子,在我给你的《早晨与入口》里都可以看到的。

我认为,错译就是错译,改了就是,不论是谁来批评,批评方式如何,无须狡辩,因为这不是两个人之间发生争论的个人问题,不是比谁高谁低,而是要拿出正确的译文,对原诗人和读者负责。这也是我们搞中文文字的人应该有的基本态度。我对自己的翻译也是这样的态度。我也曾经多次对李笠说过,我的翻译也错误难免,欢迎他批评指正,《阿尼阿拉号》一出版我就给了他一本,题的就是“指正”。这不是作秀,因为你真的不能对自己的翻译那么自信,认为你的翻译就一定完美。知识无止境,译事其实也无止境。就是已经翻译出版的作品,我还是会觉得,如果再版,我可能还需要修改。

这里我顺便说两个问题,一个就是中国的文学编辑的问题,尤其是翻译作品的编辑,如果他们不懂原文,不懂外文,编辑校对又比较马虎,对中文文法和基本逻辑问题都不去追究,那么就容易出次品。上面说的李笠那些错误,其实好的编辑都会提出疑问来。窃听器两百年后成了化石是符合逻辑的,“我们”两百年后见面怎么成了化石呢?国内当然有很好的编辑,但外语好的不多。南京的译林出版社的文学编辑是很不错的,在出版《航空信》的时候我和编辑有很多邮件交流,他们也发现了我的一些翻译错误,得以在译作出版前就及时纠正。因为译林出版社主要出版翻译作品,他们的编辑不仅中文专业水准不错,而且都要懂外语,他们虽然不懂瑞典文,但可以根据英文版校对出问题。我很感谢译林的编辑。

另一个问题,就是翻译外文文学的人,中文也有问题。翻译不仅要掌握所译的外文,其实中文也需要有功力,而且应该有文学方面的修养。我认为中国现在的文学翻译有些是中文不够好,而文学修养更谈不上。李笠其实是个明显的例子,他原来是“北外”瑞典语专业毕业的,但中文不够好,如果他的中文逻辑能力强一点,也就不至于把“蘑菇”翻成“糖果”(森林里抓回来的逃犯哪里来糖果呢),或者把“坑口”翻译成“棋盘”(森林里哪里来那么大的棋盘呢,难道诗人是西班牙画家达利那样的超现实,那么这就是对诗人的美学理念解释有问题了)。李笠有点文学兴趣,大学时就学着用瑞典语写诗,得到好奇的瑞典人的称赞,还有瑞典人帮助他修改(包括特朗斯特罗姆都帮助他修改过诗稿),先后出版过几本小诗集,坦诚地说有一部写得还可以。你可以想像,如果一个老外能用中文写诗,中国人也会感到好奇,稍微像个诗的样子也会称赞。所以我可以承认他是瑞典文诗人,或者叫瑞典的移民诗人,但我不认为他算是中文诗人。李笠也曾经把一些中文诗作翻译成了瑞典语,但他也把人家的诗歌随意修改,还公开说是因为原诗不好,所以他要修改。他确实不是寻找原诗的声音,而是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也可以算是一种翻译理论吧。但错译其实和这种有意修改并不是一个意思。我也不认为这是严肃的文学翻译。因为严肃的翻译,不是要让读者看到你,而是尽力理解欣赏原作。谁可以说,我去占领莎士比亚的“鸟巢”,来唱我自己的歌,就可以随意胡译莎士比亚吗?

辛  欣:这样看来,我那时听之一笑,笑得轻浮了。读你为词而战这件事,本能地,我浮现一个词并几个问题,词:“认真”——对你用“较真”更形象。几个问题:为什么就不肯承认自己可能有错呢?因为好不容易熬成山头?握着一位名人?“翻译”是通向圣迹的唯一之桥?想起来,有天你告诉我,你要为几个句子专程去请教特朗斯特罗姆,电话里听你虔诚的口气(带咳嗽的)。后来你没说那天如何。不说也无妨,就要一个“认真”——“较真”。

万  之:你倒也真“从善如流”,但话说回来,我们其实还是对事不对人,还是谈谈中文的问题吧。我认为,做翻译的好处,就是我们说的,因为在两种语言之间“流动”(不用政治化的“流亡”或者“流放”,我的老朋友赵毅衡用了个“流散”我觉得也合适),所以倒对中文的问题更有我们自己的理解。用镜像理论,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吧。对中文要认真或较真的问题,是值得花点力气去谈的,因为确实有很多文人太不认真了。至于我那天去请教老诗人特朗斯特罗姆,问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无非是一些疑问,我家安娜都解答不了的时候,我就直接去请教作者。翻译能直接接触作者,请教专家,这个是我得天独厚的优势。我翻译《失忆的年代》也是,每翻完一部都去找作者,把翻译的疑点记录下来,当面去请教。包括一些瑞典人的粗口,我怎么处理也请教作者。瑞典人的粗口很少和性有关,多半和宗教有关,无非就是说你该死叫你下地狱见魔鬼去之类的,和你妈更没关系,但这类粗口在中文里没有那么强烈的意味,不那么粗,所以在有些情况下,经过和作者商量,我会使用“草泥马”一类的方式。

最近还有一个瑞典诗人请我帮助他翻译一些瑞典语的“七言诗”,因为他每句都是七个词。他担心我不能在中文也用七个词来翻译,所以允许我根据中文来修改,哪怕不是七个词也不要紧。我告诉他,其实“七言”正是中国古诗最常用的形式,我估计我能翻译成“七言”的形式。在《阿尼阿拉号》里,凡是原文有韵的地方,我也用了韵脚。原文句式整齐的,我的句式翻译得也比较整齐。当然,你不可能死搬原文的语法结构。比如外语的副词是常用在动词后面的,英文可以说“I like you very much”,你不能照翻成“我喜欢你非常”,只能翻译成“我非常喜欢你”。地点状语在外语里也多半后置,比如“I eat at a restaurant”,但中文翻译成“我吃饭在一个餐厅”是别扭的,所以是“我在一个餐厅吃饭”。如果有很长的定语状语子句等就更麻烦了,需要更动诗句的顺序。我的《阿尼阿拉号》译文曾经请汉学家罗多弼检查过,他说他是和他的太太合作检查的,他太太先读原文,他再读中文,有时候他觉得我好像漏译了什么,但再往后读,发现他以为漏译的部分在后面的诗句里又补上了,那是因为我更动了结构。根据他们的核对,《阿尼阿拉号》基本没有翻译的错误。

辛  欣:哦,我记得,你还请诗人杨炼和严力帮你对《阿尼阿拉号》来着。说到翻译戏剧,脚骨折沦陷在椅子里的我还译《战马》,这出英国戏的语言包括:乡下人、兵痞、“一战”术语、法文小词儿(“一战”时英国人到法国作战,说话类似我现在夹带“异词”),还有民谣。英国人是音乐剧文本高手啊!戏里十多首民谣,等于诗,各种风格的诗,戏是诗剧,并且是史诗剧。英国要求译者“忠诚”,说要译回去看是不是都译了——长这么大我没听说有这么干的。你听说过吗?文学不能翻译回去,戏剧更不能。中文说翻译要“信达雅”,但是,戏剧这玩意儿不是纯文学,它不是读的,是听的。我必须琢磨怎么把一百年前的他国乡原语言,跟中国的现代观众,跟舞台贴近。好多年前我当戏剧导演的时候,在排练场我很留意演员即兴发挥出来的有趣的词,我会修入翻译台本,就是说,修改翻译家的创作,为了助长演出时候观众的现场反应。现在,隔着大洋,我修改我自己。通过长途电话跟人讨论,外办对接人,中方导演,戏剧家,你认识的学院师弟。我逮住人就一个一个小词修理,老与少,男和女,血肉幻化入生,翻译,也是我们的各种乔装。

万  之:我觉得,翻译对我来说好像是《培尔·金特》里培尔那种“绕道而行”的行为,你本来已经在索尔维格这里,但还要到海外去闯荡,才能再回到她身边,找到自己的自我。我确实也一直把中文作为自己文化认同的基点,我每天都读中文,还教中文,也坚持用中文写作,用中文翻译,用中文发出自己的声音(我很难用其他语言发出自己的声音,虽然我也用英文或瑞典文发表过一些文章)。中文对我来说是海德格尔说的所谓“家园”,但是我通过翻译工作也认识到,当你开始往不同语言去游走的时候,你才对自己的母语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你不绕到外文里去转,你可能在中文里找不到自己。我认为你我到了西方之后,能更理解中文,就是这个意思。

辛  欣:“绕道而行”!好多年我反复想这个行动命题。演着戏曾想,培尔这无赖无法面对自己的失误,就绕着走了,易卜生可真能给他找辙。而我,是在所谓的创作高潮时候,在电影、电视、戏剧、广播,还有写作都做的时候,知道自己创作完全危机,就出走了。这些年多少绕道而行。继续做广播——国际的,在数码书网,混视屏网,还有什么媒体我没有干?我看到的世界是多维的,自我认识是多维的,我最好不要说得太光明,跟唱主旋律似的。绕道而行,可能是自我失落。瞧瞧我吧,读读我的语言破落吧,师兄,我够一个女流浪汉的无耻自白?

万  之:不用那么自弃吧。你的语言有你的特色,包括穿插了你说的“异语”。但中文现在正受到“异语”的污染,这就可以说到我一直关心的中文本身的话题了。我是反对在中文里夹杂外语的,除非是一种文学修辞方式,除非没有办法,比如因为“我”没有主格和宾格之分,那么你用“me”而不要“I”,写成中文无法体会,这是可以接受的。其实就是外来词,也是可以用中文表达的。鲁迅说“费厄泼赖要缓行”,你写成“Fair play要缓行”,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翻译是在两种语言之间流动,其实对原文和译文都构成一种考验,或者是检验。译文再翻译回原文核对,也是一种检验方式。我参与过不少中文文学的翻译,比如北岛、阿城和王安忆作品的英文翻译。我也熟悉安娜把中文翻译成瑞典语的工作。从这些翻译中我能体会到原文的语言特色构成翻译的难度。所以现在很多人谈文学翻译的可译性和不可译性,我认为有一点非此即彼。比如有人说诗歌不可译,一概而论了。其实,可译不可译,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的。要说不可译就都不可译,或者都可译,这不对。其实,包括你跟我谈起过的《繁花》这样的作品,虽然是针对了沪上方言的读者,为了一个特殊的读者群体写作,你可以说,它不可译,也不用译,不是写给老外看的。但是,如果一个高明的瑞典文译者,能够利用瑞典的商业化的海港城市哥德堡(哥德堡和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关系有点像上海和北京的关系,一个是商业中心,另一个是政治中心)方言来对应,很可能达到相同的好效果。哥德堡人说话,和斯德哥尔摩人说话就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可译中,又可以变成可译。不过,这个更需要好翻译,不仅精通普通的瑞典文,还能掌握哥德堡方言,又懂上海话。好比一个中文翻译把哥德堡方言的瑞典小说翻译成中文,不仅要懂普通话,也得懂上海话才能翻译好。最近安娜翻译阎连科《受活》,用了很多瑞典土话去对应原作里的土话,我觉得很不错,因为可以让瑞典读者也感受那份土气。

辛  欣:呵呵沪语北欧海港说法!我南京生,北京长,算是北方人,读着蛮流畅的,我带着玄想演绎它的沪上方言。看似句子简短,读着我觉得“不可译”。你一定注意到它制作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短句:“某某不响。”这句子人称发生变化,但是“不响”不变,全书用了上千次,形成内在旋律。这个短语的底蕴有着我以为的“沪上方言”风味,我赞叹的这个短句译到其他语言,比如译到英语,是什么句子?形成什么样的旋律?而这句子只是此书旋律之一,它有丰富的调性,借“评弹”起调,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觉得是那种中文复调很难译出来。

而你提出用哥德堡方言译,好有意思,给我新的想像空间。这对读者是有要求的,读者需要多种音调倾听力和欣赏力。中国长期单一文化,跟从普通话新闻,具备广泛听力吗?瑞典读者要好得多?坦率说,我不同意你说,当代中文不应被异域音调侵犯——你使用“污染”这个词,使用例句美丽地说明。我的同年龄编辑也如是,读到个love都觉得阅读节奏被阻断了,因为不接触外语——英文。然而,下一代不是这样的,他们很自然地说并用:我很high——改“快感”就不够劲了吧?

迈平,跟多面手真翻译家你,我敢再说一点对翻译的观察?后来天下流浪,日子更单纯,彻底避开无聊的人与事,无所事事中我羡慕翻译家,这么多闲时间大可从早到晚做翻译。而当“写作者”是不成的。作为原创者,我是从零开始,翻译是在作者从零搭建起来的建筑上再做,比起原创的困苦,我觉得,翻译家更方便,在五线谱(原作)前坐下来,弹奏眼前的曲调,您还能离谱多远呢?

这就说到旋律感了。我注意到你家安娜在法国开会时说,翻译首先要留心被译作家的音调。哦,这里必须插上一句,在此之前我没有跟你说过,而你一定注意到了,你来信的结尾总是问候我家斯蒂夫,我对你家安娜从不问候,不大礼貌。我没有告诉你,我不问候是有意的,我害怕有讨好她的嫌疑。斯蒂夫是美国律师,管不到瑞典,帮不了你,你家安娜是中文译瑞典文的大拿,眼看着她新浪微博粉丝嗖嗖过五十万,读者纷纷膜拜,作家们更紧着巴结吧?我偏不。你可以说我孩子气,对成名成腕的我都“绕道而行”。过去问候安娜,现在不敢。而你,比我更费厄泼赖,你前面信里拿你家安娜当例子,分析翻译家并汉学家的文学水准,同样地,我不巴结她,也可以拿她当讨论的例子。于是,话重复地说回来:我注意到,安娜最近在法国讨论莫言时说,翻译首先要找到被译作家的“音调”。我觉得她使用“音调”这词很妙!

语言,首先和最后,是无声的旋律,是音调,我觉得天下很多写作者(大多数)没有内在旋律,很多读者(大多数)也没有旋律感,没有辨音力。你觉得?

万  之:你这里把文学的原创和翻译与音乐的作曲和演奏类比,有点意思。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实有点可比之处,有时候我也这样想过。一方面,我认为,从翻译角度来说,至少我的理论是得尊重原作,不能“杜鹃占巢”,由你自己随便更改,好比写成五线谱的音乐作品是不能随意去修改的,大的框架是不能改变的,音乐的调性和配置结构也决定了作品的基本内涵,而另一方面,文学翻译家还是有自己的决定权,和音乐作品的演奏家(也包括指挥家)对作品可以有不同的诠释差不多,比如速度和力度上更细微的区别等等。我自己对于同一句原文,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可以粗俗一点,也可以文雅一点。这种自由我还是有的。此外,很多成语或俗语,你不能生硬照搬,那就好比把“胸有成竹”生硬地翻译成“胸膛里有竹子”,让老外莫名其妙。你当然也知道那个著名的笑话:因为毛泽东对尼克松说了“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美国的翻译又不懂这句话的意思,直译为毛泽东认为他是可怜的和尚,后来让美国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得出毛泽东实际是佛教僧侣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你当然要根据情况来处理,发挥你的想像力找到对应的表达方式。

不过我觉得文学语言和音乐毕竟还有非常大的不同,比如音乐几乎不用翻译,跨越不同文化比语言容易得多,就是不同演奏,乐谱还是一个。作为文学翻译,我觉得《圣经》说上帝创造不同语言是阻止人的交流,不让他们造巴别塔,是有些道理的。不同语言本来是让造塔的人无法沟通的,你要做翻译,等于是挑战上帝,要重建巴别塔。你不能像音乐那样直接沟通。这里有很多可谈,恐怕不是我们的对话能装得下来的。

至于你刚才说问候不问候安娜的事情,你也太敏感了吧。因为我们是朋友之间的问候,完全用不着考虑对方是做什么才去问候。再说了,我的基本看法,作家在写作时不要去考虑翻译。文学翻译也是晚近的一个现象,是全球化国家化时代的问题,其实历史上没有一个大作家在写作中就考虑翻译了。莎士比亚或者汤显祖在他们的时代写东西,就会考虑翻译吗?甚至到巴尔扎克或托尔斯泰的时代,他们都不会考虑。我知道现在有些中文作家在写中文原作时就开始考虑翻译了,我甚至可以告诉你一些这方面的例子,有的诗人因为考虑翻译而更改原作。但这已经不是我看重的中文写作了,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说明我们的有些作家缺乏自信,屈服于所谓西方文化霸权。这是个所谓“世界性影响的焦虑”的问题。

辛  欣:迈平,我做过“原创翻译”呢。看到中国移民由于对美国法律的无知,很多不该发生的案子发生,好不容易挣的钱丢了,生意破产了,于是我请斯蒂夫写本书:《中国生意人在美国》,专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写。作为律师,斯蒂夫接触跨国买卖,国际追债,跟顾客打交道的时候,对文化之间的误会深有观察。斯蒂夫用英文写,我译成中文。老实说,我请他为中国人写法律书,也因为我想学法律,林肯总统时代人可以不进大学自学法律,通过法律考试成为律师(现在不成了);而我,除了想近水楼台学美国法律,用中国文化细节当小桥,帮着中文读者理解美国法律,我还有个私心眼儿,我想用一点双语感的俗词,修车铺巨无霸老板娘,光脚丫长发基督范儿年轻律师,我想用中文描述《孙子兵法》的美式矛与盾如何互相攻击。后来有读者网上找到斯蒂夫买书,由不懂中文的美国佬给斯蒂夫写英文信,替中文读者说,太太(或先生)口口声声说想读这本书,在哪里看到书,写出了两种文化的碰撞。作者斯蒂夫一头雾水,因为是我翻译时塞进去的,英文原文没有。这本英文写中文出的书,我一边译一边加。

如果说,我不够忠实斯蒂夫的原著,我对翻译还有一个更混账的看法:人说可译不可译,我请翻译随便地译我。我这个看法来自咱们共同的学院,戏剧学院,来自导演系,我们导演系的传统来自苏俄,管导演一出戏叫做“二度创作”(一度创作是剧本),我们系认为,导演要在忠实剧本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创作。但是,苏俄你知道的梅耶荷德不这么看,也不这么干,他可能改剧本结构,改变风格,改主题,我的毕业论文《导演是一度创作》,就用他当例子,说我们也可以走很远。梅耶荷德1940年被斯大林枪毙了,1984年我的毕业论文得了A,但是那时候我属于“精神污染”要犯,没有剧院要我,那时还是“分配”制,于是我江湖游走,听口述实录,写了《北京人》,我对这种手法的喜爱,和我学戏剧有关。当今这都不是新鲜玩意儿了,经典戏怎么导演都不为过了,不过我的老看法贯穿到我对待翻译家和我的作品。我有七八本书被译过,多达十多种语言,翻译家有问题我回答,同时我告诉人家,随您的便。我是悲观主义者,对不懂的语言和翻译,我没有任何控制力。往好处说,我看翻译很有一点像导演,导什么戏,怎么导,要看他(她)的观众,他(她)的舞台——不是所有剧本都能上演的,这种认识我是好多年前在咱们戏剧学院图书馆里得到的,看那些扒了原封皮的剧本,统一的牛皮封面,被谁读到呢?我把翻译——把换个地方再现的可能性,看成他人的“一度创作”。你可以为这个离谱的观点从此不理睬我。

万  之:“原创翻译”的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想在眼下的世界文化环境里这样的写作(或翻译)方式会多起来。比如我知道一些涉外婚姻的中国出来的“女作家”(不是你,你作为中国出来的女作家我是不会打引号的),她们的作品在西方一下就走红了,但她们不是先写出中文原版(所以我不称她们是中文作家,给她们的“女作家”身份打了引号),而是直接出英文版或其他文版。我不认为她们的英文能一下子就达到了如母语写作者的水平。能用英文写好文学作品的中国人,其实是很稀有的,大概只有林语堂等那样的一两个。我说的这些女作家多半是经过自己的英语丈夫在语言上的帮助,就是你说的“原创翻译”了。留英的作家马建,中文倒是原创,我也比较欣赏。不过英文版是他妻子翻译的,和中文版不太一样,有了你说的“原创翻译”的色彩。两种语言就有两种不同版本了,这种文学现象也蛮有趣,将来可能也成为一个什么博士的研究题目吧。

至于用戏剧的二度创作来比较文学翻译,我觉得还不如你前面用音乐作品和演奏的关系来比较。戏剧的二度创作,可以在很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创作,在表演导演上展现出创意,而不损害原作,但有的二度创作也可以大大歪曲原作,可以把人物都解释得面目全非。这更像是改编。改编和翻译应该还是两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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