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编辑的伦理分析
董冰媛,刘立平,李思睿*
(济南军区医学科技情报研究中心,济南250022)
[摘要]本文从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编辑工作的流程环节,对医学期刊编辑在工作中应坚持的伦理原则进行剖析,探讨医学期刊编辑在工作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标准,并对期刊来稿中最常见的伦理学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加强医学伦理学宣传教育,完善来稿中的伦理学问题,促进医学科技期刊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军队;科技期刊; 医学编辑; 伦理原则; 伦理素养
[中图分类号]R 197.32[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董冰媛,女,副研究员;电话:0531-51619222
[通讯作者]李思睿,E-mail:13969180906@163.com
Ethical Issues in Military Medical Sci-Tech Journals Editing Work
DONG Bing-yuan, LIU Li-ping, LI Si-rui*( Research Center of Medical Sci-tech Information, Jinan Military Command Area, Jinan250022)
Abstract[]Based on the process and links of editing work of military medical sci-tech journals, the article discussed the ethical principles and standards of medical sci-tech journals editing work. It will explore and resolve the ethical problem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ontributions endlessly, strengthen the education of medical ethics, perfect the ethics problems from manuscripts submitted for publication,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ci- tech journals.
[Key words]military;medical sci-tech journals; medical editor; ethical principle; ethical quality
Hosp Admin J Chin PLA,2015,22(9):898-900.
军队医学科技期刊作为医学科技期刊中的一支特殊队伍,由于军队特定的职业特点和医学特殊的职业要求,因此在编辑工作中所涉及的伦理学问题有其特定性。医学期刊是反映医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编辑也是医学研究成果最初的鉴定者、评价者[1]。所以,医学期刊及其编辑在研究成果的伦理审查中负有重要的责任。伦理原则是科技期刊编辑应当遵从的基本规范,医学期刊编辑伦理原则是对于医学期刊编辑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2]。伦理学在医学临床和各种研究工作中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对于医学期刊的编辑工作也具有重要影响[3]。
1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编辑的伦理原则
编辑的伦理原则是编辑在编辑出版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社会道德要求与编辑工作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既具有普适性,又具有职业性,还具有个性化特征[4]。编辑伦理所调整的利益范围是内部主体(编辑主体、编辑内容、编辑方式等)与外部环境(相关的人、事、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另外还是编辑主体和客体的外在规范准则与其内在道德品质与素养的有机结合,是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统一[5]。在医学科技期刊编辑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原则。既要尊重编辑的自主权,也要尊重作者的自主权,以稿件质量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做到与作者的人格平等和信息对称,合理保护作者的权益[6]。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的作者群,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军队不同级别医疗单位工作的医务人员,以及军队医学院校的师生,稿件内容多是以军人伤病为重点总结出的临床经验,以及执行战备、卫勤保障任务或担负军事医学课题的研究时所撰写的稿件,经常会涉及部队的番号、编制、实力、部署和不宜对外公开的数据等保密内容[7]。作者在撰写论文时主要侧重专业知识的总结和提炼,往往忽视文章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加之信息化时代医学期刊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很多军队医学期刊编辑部实行数字化流程管理,网络投稿、送审、退修无形中增大失泄密的机会。
2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编辑的伦理标准
2.1公正地对待每一篇学术稿件公正地对待每一篇学术稿件,坚持惟质论稿,不带有个人偏见,不以稿件作者的单位分高低,盲目认为大牌专家或者大的医疗学术单位的稿件质量就高,而对基层单位的稿件不屑一顾;不因为是熟人或存在利益关系而特别“关照”,编辑工作的主体对象是稿件本身而不是稿件作者。编辑对稿件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要保持相当的敏感性,尤其是在稿件著作权、作者排序方面避免利益冲突[8]。
2.2确保审稿过程的保密性和稿件信息的安全性审稿过程的保密性,既要确保审稿专家不了解作者的姓名、单位等任何作者个人信息,这样能够保证审稿过程的公正,避免审稿专家受到客观信息的干扰,从而保护作者的权利; 同时,对于送审专家的信息也应该保密,保护审稿人的利益,免受外界干扰,保证审稿过程的公平性,也保护审稿人的权利。对于稿件内容的编审,在初审时既不能“见密就否”做退稿处理,也不能视若无睹。稿件中如有涉密内容、敏感内容,在文字上应采取删减、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在对稿件的保密内容没有把握时,应征求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意见,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武警部队担负的各项内卫任务,涉及党和国家的诸多机密事项,其卫勤保障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数量、人员级别、区域范围、保障方案等都具有军事机密的性质,均不应对外公开,有些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经验总结只限于内部交流[9]。在对涉密数据进行编审时,尤其是在撰写军队流行病学调查类论文时,很容易对调查对象人数、级别、发病人数、不同病种发病人数等给出具体数字。部队的实力为军事绝密,文中数字绝对不能写具体[10]。退修时可以将具体数据换算成百分率表示,也能表达其意。
2.3及时送审每篇稿件已录用的稿件必须发表编辑应及时送审每篇稿件,对于专家审回的稿件也应该做到及时退修,缩短作者的等待周期,并对查询审稿状态的作者予以回应,使作者对编辑部的工作效率树立信心,也体现杂志除学术水平之外的人性关怀。只有更好地为作者服务,才能更好地扩大杂志的固定作者群。在编辑加工或校对时,对拟确定要发表的稿件因学术水平低或稿件退修数个月后予以退稿的做法,严重违反编辑的伦理标准。这不仅严重耽误作者再次投稿的时间,还伤害作者的自尊心(本以为要发表的文章突然被退稿)。因此,除非发现重大错误或剽窃、学术不端等违反伦理的现象,已录用的稿件必须发表[11]。
2.4公正合理地直接退稿在稿件的初审过程严格把关,对一些超出本刊宗旨范围或有明显设计缺陷,以及方法学错误的稿件直接退稿,这样对审稿者和作者都有好处。直接退稿既能减轻审稿者的负担,也可以为作者节省时间。在国外一些高水平杂志,25%~30%的新来稿会因不符合杂志的刊稿范围或明显达不到杂志的刊稿标准,在编辑初审时即被直接退稿而无需进行同行评议[12]。尽管直接退稿具有合理性,但在操作时存在的伦理问题应引起编辑的重视。编辑人员首先在该领域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才能客观并科学地判断该稿件的质量,退稿时应该有重点地指出该文未被录取的主要原因及相应的修改意见,切忌言辞犀利、态度武断,对有疑问时,应送专家外审,从而使作者获得尽可能公正的对待。
2.5敢于纠正学术不端维护作者的权益采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稿件进行筛查,对于复制率高的文章立即否决; 对于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编辑可行使伦理学的否决权,若文章有虚假杜撰或违反伦理原则,也应予以立即否决并严重声明今后拒绝发表该作者的文章。对于编辑部自身出现的错误,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更正。稿件修改内容应与作者进行商讨,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严格遵守编辑的伦理规范。
2.6防止HARKing现象的发生科学研究的过程一般是根据既往的理论和经验提出研究假设,然后收集数据资料来验证该假设[13]。然而,有些研究者会根据已经获得的数据分析结果来提出假设,这种用结果后假设替代研究前假设的做法会使该假设成为无法复制的理论,并且隐藏了研究中的无效结果,不利于今后的进一步研究,这一现象被描述为HARKing现象(hypothesizing after results are known,结果后假设)。尽管HARKing现象主要涉及的是研究者(作者)的伦理问题,但对于编辑和审稿者也同样不容忽视,审稿时常会根据文章的原始假设和数据结果,对作者文章的理论基础、实验模型及实验方法提出修改建议以避免HARKing现象的发生。
3医学科技期刊来稿中常见的伦理问题
3.1研究中受试者“知情同意”的问题随着生物医学研究技术的发展和手段的进步,人类为了控制疾病、维护健康,推动临床医学、生殖健康、基因组研究以及其他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广泛开展,但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生命伦理学问题。由于这类研究涉及的对象多以人为主,如基因检测、克隆人的研究、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艾滋病的研究、器官移植等,这就引起了对人的尊严、利益和权利的广泛尊重和保护关注。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是指任何以人为受试者的研究中,在受试者充分了解研究的目的、方法、意义、预期的效果以及可能的利益及风险的基础上,自愿同意参加研究工作,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过程[14]。《赫尔辛基宣言》[15]中明确指出:医师应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且最好是书面同意。发表研究结果时,医师有义务维护结果的准确性,任何不符合该宣言原则的研究结果不应发表。我国的医学科技期刊在知情同意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军队在这方面则做得更加不足。首先,部分医学科研人员缺乏需要征得受试者知情同意的意识、由于经费原因被迫对受试者隐瞒研究实情;其次,国内、军内部分医疗科研机构缺乏对医学伦理学问题的监督机制。
3.2稿件处理中“知情同意”的问题对于医学科技期刊编辑来说,对知情同意等医学伦理学问题本身缺乏足够的了解,在稿件处理过程中未对作者提出诸如知情同意等医学伦理学方面的要求,作者没有认识到在论文中说明已取得知情同意的必要性。医学科技期刊的编辑重视来稿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不仅是对受试者负责,而且有利于医学科研人员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物医学研究健康、有序的发展。掌握医学伦理学知识是每个医学期刊编辑必备的基本功。只有掌握这三个理论:强调从社会和人类整体利益出发的“公益论”;判断人的行动在伦理上对错的标准是该行动的后果的 “后果论”;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的“道义论”和“尊重、不伤害/有利和公正”三个原则,对稿件严格把关,加强医学伦理学的宣传教育,并协助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伦理学审查委员会,编辑应尽可能争取成为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与到伦理审查中去。鉴于军队医学科研和临床工作人员对医学伦理学问题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故对来稿所涉及的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学问题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前瞻性研究论文,列入必须按伦理学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范畴。制定政策以前,已经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应该有过渡期。对已经开展的回顾性研究论文,鼓励在研究中考虑伦理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但不强制要求必须提供材料和在论文中说明伦理问题[16]。
3.3评估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在稿件编审中另一个重要的伦理学问题,就是考虑研究方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目前对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已有一个公正和统一的认识[17]。评价一种研究方法是否能得出研究者所希望获得的结果,这种研究方法必须经过长期的检验和论证。一种新的、缺乏长期有效性证实的方法,其可信度不足。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可信性,编辑应对研究方法提出严格的标准。此外,编辑还有义务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如研究对象的隐私权,研究对象不应在研究过程中受到伤害,以及研究对象检测结果的合理应用等。
4小结
医学期刊的稿件中伦理问题日益增多,医学科技期刊编辑应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的伦理素养,坚持方法学的有效性标准,对研究发现进行如实传播,公正地对待每一位作者,尊重作者应有的权益,以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同时还应关注社会上、军队中存在的和正在发生的医学伦理学热点、难点、争议点,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扩充与深化,推动军队医学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走上符合伦理原则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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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收稿2015-07-26修回)
(本文编辑张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