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飞,张 霞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16
法制意识再认知:理性爱国问题分析与培育方法
王星飞,张 霞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16
培育青少年理性爱国情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德育工作者只有准确把握当前青少年的爱国情感的特点,才能有效地引导学生理性爱国,当代青少年在表达爱国情感方面存在以下几大冲突:即以“重回唐朝”为代表的强烈历史情结与我国当前综合国力之间的冲突、强烈的民族利益至上与全球整体利益淡漠之间的冲突、淡薄的法制意识与理性爱国情感间的冲突等。
青少年;法制意识;理性爱国
法制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春秋时期的管仲,他在《管子:法禁》中论述“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此后,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出于统治的需要对法制有着不同的定义。如汉代的贾谊在《新书·制不定》中认为:“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一直到清代的何清、何琇在《樵香小记·钧金束矢》再次对法制作了诠释:“夫圣王之世,法制修明,豪强纵暴,有举其官者矣,安用讼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严复在其《原强》中认为:“自其官工兵商法制之明备而观之,则人知其职,不督而办,事至纤悉,莫不备举”。在当代,作家巴金老先生从新中国成立后的主流价值观出发,在《作家要有勇气、文艺要有法制》中指出:“发扬民主要讲两方面,一方面要讲勇气,一方面还要有健全的法制来保障。”总之,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不同,法制的内涵、具体形式也有所不同。
在党正确领导下的“中国梦”实践活动中,法制意识也有了新诠释。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指的是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对国家法律和制度在印象和观念上的反映与认识。
实践证明:法制意识强弱与青少年爱国心理诉求的表达方式有内在的联系,一般来说,法制意识强的人,善于从全局来看待问题,善用长远眼光去分析那些能激发人们强烈的爱国热情的事件,避免因狭隘的“大国意识”膨胀而选择极端方式表达爱国心理诉求。
爱国行为是每个公民对祖国无限热爱的真情表达,是当代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以及荣辱感的真实体现。由于当前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以及青少年的表达心理诉求的方式方法过于直接,他们在表达爱国情感方面已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从内容上来看,既有对国家主权的坚决捍卫和对祖国历史文化的无限敬仰,又有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坚信与祖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尊重与认同,当然还包括对同胞的无限热爱。学校在爱国与法制教育中,应该大力倡导这种主流情感价值,同时还要让青少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在表达爱国热情时存在非理性的问题。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在分析当前青少年表达爱国情感具体事例的基础上,我们归纳出青少年在表达爱国情感时突显的大三问题。
(一)以“重回唐朝”为代表的强烈历史情结与我国当前综合国力之间的冲突
中国古代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文明,尤其是唐朝,达到鼎盛时期。青少年对历史上的中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有深刻的印象,从意愿上希望时光车轮倒转,“重回唐朝”。步入中国历史漫长的画卷,我们不得不为先辈的智慧而自豪,他们勤劳、智慧、勇敢,为我们开辟了辽阔的疆域,书写了灿烂的文明,留下了永恒的精神财富,这些成绩为中华民族赢得了屹立世界民族之林的资本。然而,我们不能一味地沉湎于我国历史上的辉煌之中,而是要站在历史的长河中去看待我国历史上的成就,要明白古代辉煌的文明是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创造的,虽然当时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处于优势地位,但那时的文明中任何一样都不敌现代文明。与其沉湎于“历史的辉煌”中,还不如面对现实,在错综复杂的多元文化与经济全球化中发掘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潜力,争取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由于年龄的特征,青少年习惯于感性看世界,他们只关注我国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相比历史上的中国,有一种优越感顿失的体验。他们从未去反思过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起点是一穷二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加上人口基数大,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就已不易,更何况我们已经走在奔小康的道路。因此,青少年要用纵向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的方式来认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的优越性。但现实情况是:青少年并未去反思,而是纠结于当下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种种问题,他们自然会流露出对我国历史上的成就过度渲染,对现实生活无法接受的思想冲突。
(二)强烈的民族利益至上与全球整体利益淡漠之间的冲突
众所周知,遗忘本民族的发展史必将滋生民族虚无主义;过分沉湎于民族发展的辉煌历史必然会宠坏这个民族而衍生民族利益至上论。这两种极端并不是当代青少年应坚守的价值取向。一个合格的公民,既不能忘记祖先的勇敢与智慧,也不能因为视野受限而对经济全球化下的和平共生置之不理。在表达爱国热情时,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里选择恰当的方式与渠道。但事实并非如此,当代青少年固化的思想中一直认为,为了实现本民族的利益,可以肆无忌惮地要求其他民族屈从于本民族的利益。还有些学生的思想更为极端,他们认为可以不顾其他民族的利益,不择手段地实现本民族的利益。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认为:在追求本民族社会存在的要求得以实现时,可以不顾忌对其他民族产生的消极影响。这是极端错误的观念,当今全球化趋势已势不可当,从国际政治与经济维度来看,各个民族、各个国家之间往来日益密切,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错综复杂的,以和平、发展、合作为特征的新格局,也就是说我国不可能置身于这一格局之外谋求发展。只有在合理的国际分工框架下有效地参与资源配置,才有可能赢取更大的发展机会。尤其是在“中国梦”指导下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我国最大的短板就是资源、技术与人才。要克服这些困难,一定要借助
各民族的聪明才智才能推动“美丽中国”伟大蓝图的实现。
(三)淡薄的法制意识与理性爱国之间的冲突。
个体由于主观态度、社会资历、生活经验、受教育的程度、思维的兴奋度、自制力以及外界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对客观事件判断存在很大差距。在上述影响因素中,个体的主观态度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思维的主观特质是直接影响他们认知判断的关键因素,使得青少年在认知判断上呈现与法制意识相背离的瞬时性特征。此时,青少年的爱国心理诉求和思维的主观特质处于优势地位,而他们的法制意识会被暂时压制而处于劣势地位。
爱国情感是人们在强烈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豪感的基础上参与物质生产与社会交往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属于精神王国的东西。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爱国情感表达方式是受人类的实践方式和物质条件影响的。也就是国家或民族的群体思想存在的态势和心理诉求会影响处于这个群体中的个体的表达爱国情感的方式。比如,当代青少年认定中国近代近百年的耻辱史是导致中国社会发展滞后的历史根源,而这段耻辱史是某些国家强加于中国的,他们就会仇视这些特定的国家,如若我国与这些国家发生领土纷争或是贸易争端,他们很难理性地去分析事件,选择恰当的爱国方式。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在没有科学的教育引导,那么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几乎不可能。
青少年理性爱国情感的正确引导需要对人们朴素的国家意识进行反思,需要选择恰当的手段和合理的渠道积极培育。随着教育手段的高科技化,学校德育工作者应创造性运用学生易接受的教育载体(如微信、微博等),同时辅之科学的教育手段帮助广大青少年实现由狭隘的爱国观向发展开放的爱国观转变,把青少年塑造成为具有全球意识,又不会脱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的,还能注重自身能力发展的理性“社会人”。
当代青少年个性张扬,在表达爱国情感方面时常别出心裁,因此在培育他们的理性爱国意识一定要方法科学,目的明确。当前学校对青少年进行理性爱国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教育者的教育实践,培育青少年的全球意识,认识我国历史发展现状,客观地审视我国与特定的国家之间的关系,以理性的思维和行为表达爱国情感。其实质就是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感。下面,论文将从学校教育视角介绍几种培育青少年理性表达爱国情感的方法,仅供教育工作者参考。
(一)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当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历史上的辉煌和现实中的落后形成鲜明的落差。如何引导青少年理解历史与现实的落差是当前培育理性爱国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采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教育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教育者要积极引导青少年运用“客观思维”审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领略先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取得的光辉业绩,铭记近代中国百年耻辱史,同时还要知晓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坚定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在历史与现实的比较下,采用纵向穿越的方式让青少年直观地感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伟大成就,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信心,进而塑造青少年科学的历史观和民族观。
(二)比较鉴别与冲突缓解相结合的方法
从表面上来看,爱国与遵守法律之间好似存在冲突,甚至有些人认为遵守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打压了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从深层分析来看,守法与爱国并不矛盾。中国是世界上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是由每个公民的民主与法制行为来夯实的,因此,让青少年理解“无论你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违法了,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是相当必要的,这也是塑造大国形象的根本。我们在运用比较鉴别方法时,首先要求教育者建立一个具有可比性的对象,针对青少年在爱国过程中常犯的非理性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挖掘产生这种行为的根源,
以便重构青少年正确的爱国观。缓解冲突是要求教育者在认真考察青少年的民族意识、国家观念和世界思维的基础上,在他们思想上和心理上确定冲突产生的条件,通过改造这些条件达到缓解和消除冲突的目的。运用上述这两种方法能有效地引导青少年从禁锢的自我中走出来去,客观地审视世界,培育理性的国家观。
(三)主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引导青少年的爱国热情要与加强法制教育相结合,同时还要注意学校的主导教育与青少年的自我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具有骤增性,突发性和冲动性,因此教育者在积极疏通他们的非理性爱国热情时,一定要在法制规范的框架下采用主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因为主导教育既是对社会多元化价值观的一种理性回应,又是社会个体对自主意识提升的现实需要。教育者应以主导教育方式来引导青少年在多元化的社会价值体系中找准正确的国家观,只有这样,才能让青少年的爱国情感遵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的总方向。青少年是彰显独特个性的一代,虽然主导教育在集体教育中效果明显,但对于个别具有独特个性的青少年来说,还要辅之自我教育方法。教育者可以利用青少年对国家情感的认知与再认知,积极引导他们进行爱国实践,从而提高他们对国家利益观的审阅力,实现由自我思维到国家整体思维的转变。
(四)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显性教育指的是学校根据特定的教育目的,明确的教育内容,事先设计好的,列入学校教育常规管理范围的实践活动。而隐性教育则是学校政策与常规管理中未明确规定的,以非正式形式而存在的经验传递的活动。上述两种方法是基于转变青少年的思维提出来的,因此这两种方法的着力点都是转变青少年的思维。显性教育主要是通过制定硬性标准和设置符合青少年认知规律的课程,将培育青少年理性爱国情感明确到学校日常管理中来,通过主导教育方式来促进青少年思维的转变。隐性教育是将理性爱国理念渗透到课堂教学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并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青少年思维转变,实现青少年对国家观念的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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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沈生)
20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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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飞(1976-)男,江西余干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德育原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本文系江苏教育厅2013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学校爱国与法制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2013SJB880031);2012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九○后”的爱国情结与法制观念养成的关系研究》(12LKT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