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晓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70 )
创业开物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困境与出路
郑 晓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70 )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起步晚,发展不平衡,面临着价值认知、基础条件与纵深发展之困境,需要各方要素共同配合,引导创业价值回归本源,建设基地提高创业教育硬实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增强创业教育软实力,构建多学科融合的课程体系,走出一条符合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可行之路。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困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引导以大学生为重点对象的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增加22万人。随着高校毕业生逐年递增,社会就业形势异常严峻,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也逐年提升。鼓励大学生创业,不仅可以解决他们本身的就业压力,而且还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2015年1月29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全球创业观察报告》显示:一个成功创业者在未来5年内可带动超过5人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与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原动力。但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一直居低不上,创业教育效果不佳。如何解决创业教育当前困境是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创业教育”研究始于美国。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首次正式提出,被喻为继学术教育、职业教育之后的“第三本教育护照”,并影响着学术与职业方面潜力的发挥。毫无疑问,大学生创业教育处于教育的核心地位。然而,以2012年教育部确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9所大学为创业教育试点高校作为我国创业教育发展的标志,创业教育起步相对较晚,各类高校发展不平衡。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发展远落后于现实需求,无论在现状还是纵深发展方向都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麦可思2012届大学毕业生流向月度跟踪调查”数据显示,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创业意愿分别是4%、3%、2%,反映着同层次的大学生创业意愿不同,学历越高,创业意愿越低,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意愿最高,但创业教育现状却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创业教育价值认识之“困”
长期以来,大学教育停留在专业教育中,对于学习以外的东西不太关注,对创业教育价值认识片面。多数高职院校的领导和教师对创业教育价值认识不足,认为创业教育就是教会学会创办企业。受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领导和教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刚毕业就开始创办企业持怀疑态度,认为失败远大于成功,在主观上还是偏向认为学生应当先就业再创业,降低创业的风险。如此,创业成功与否,经济效益自然成为衡量的唯一标准。创业教育本质是一种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与创业技能,最终提升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如果仅仅是关注经济价值,那么创业教育便失去其本源价值。耶鲁大学雅罗斯拉夫·帕利坎教授指出,功利主义的最大威胁来自功利主义本身,并影响下一代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带着经济利益的功利主义看待创业教育的价值,必然无法让学生深刻理解创业所需要的敢于挑战不惧失败的创业精神、创业内涵以及创业责任。一方面使得许多做出优秀创业计划书的学生不敢尝试创业实践,另一方面也导致一些怀着“创富”的强烈兴趣和爱好而草率创业者,落得全盘皆输,严重打击学生的创业自信和创业热情。
(二)创业教育基础条件之“困”
师资队伍与实践基地是创业教育的基础条件,直接决定着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质量与水平。就现实而言,高职院校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国家教育部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国家普通高等院校1200所学校中,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转型占比达到50%[1]。可以说,重视职业教育服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教育理性的回归。高职院校认为职业教育是自身的办学特色与办学定位,职业人才培养直接决定着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不遗余力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在创业教育方面从来就没有注重培养或引进这方面的师资队伍,创业师资也是应要求建立起来,多数是由辅导员队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者是工商管理类教师组成,基本是停留在学校这个小圈子活动,未接触社会,不了解社会与企业,不掌握创业动作的基本程序[2]。缺乏创业实战经验的大学课堂只能是空话连篇,落后于社会现实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必然导致教育效果不佳。一些高职院校重视创业教育师资实践经验,聘请企业家回校作创业专题讲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高校专职老师经验不足的缺点,但企业家日常工作繁忙,高负荷运转,难以有精力精心备课,讲座内容多以自身经历为主[3]。加上真正创业成功,除了个人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外,中国式的潜规则也起一定的作用,这种潜规则当然不能成为我们创业教育的倡导。在创业基地建设方面,多数高职院校受资金和政策的影响,难以独力建设一批固定的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学生无法参与创业实践活动,使得理论与实际脱节,影响学生学习兴趣。
(三)创业教育纵深发展之“困”
创业教育纵深发展主要在于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发展要求。在价值认识偏差、基础条件缺乏的情况下,创业教育寻求纵深化发展必然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创业教育专业化是指创业教育学科专业化、师资专家化、教育方法专业化。专业化是创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践行创业教育本质的基本要求。但现状却是充满挑战,不仅没有创业教育独立的学科支撑着创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和课程设置专业化,而且在教育方法上依然走不出传统的知识传授为主的教育方法,终究困扰着创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创业教育一体化是指创业教育教学一体化、校内校外教育一体化和就业创业教育一体化。创业教育一体化建设有助于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最后形成教育全力。但目前创业教育教学衔接性差,缺乏完善的课程体系,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没有整体规划,难以相互促进。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未能协同发展,要么过分强调职业教育,用就业教育取代创业教育,要么把创业教育从就业教育中分离出来,从根本上说,未能处理好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之间的关系。创业教育科学化是指在科学的理论体系支撑下进一步推进创业教育的专业化和一体化发展。尽管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得到空前的发展,也取得丰硕的理论成果,但高职院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协调发展的问题。如单一学科与科际整合研究协调,只重视创业教育研究,不能把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融入创业教育,形成综合研究。又如国外理论与本土理论研究不协调,多注重国外理论的嫁接,未能对本土理论加以创新,使得创业教育难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理论体系,从而阻碍着创业教育科学化。
创业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搞几下理论研究能完成的。从创业教育价值纠正到完善基础条件,再向创业教育体系纵深发展都需要要素协调,要素协调才能解决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一)创业教育价值回归本源
与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创业教育起步晚,体系不成熟,价值模糊,尚在探索阶段。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出现创业教育定位偏差,认识不全面,把创业教育作为培养企业家的教育广泛推广,社会、高校、家庭和学生个人均认为创业教育就是一门如何创办企业的教育。当然,在创业教育提出的初期,以创办企业为目标为极少数创业意愿非常强烈的大学生提供知识、技能培训以及项目孵化对于创业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也是创业教育发展的必经阶段,为创业教育积累宝贵的经验和储备人才。但这种企业家的教育是创业教育发展的产物,而非创业教育的最终归宿。早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对创业教育价值作出定位,主张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为主的素质教育,是企业家教育价值定位的反思与超越,为创业教育纵深发展提供思想保障。而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分支,只有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创业教育才是创业教育价值之本。因此,无论是社会、高校、家庭还是大学生本人,都要充分认识创业教育价值本源,端正创业教育的认识,为创业教育纵深发展提供思维动力。
(二)借助政府与社会力量解决创业基础硬件困境
高职院校财力有限,要凭自身的能力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是不可能的。高职院校应当借助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为大学生创业实践创造硬件设施。
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将大学生就业问题列为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在政策导向上构建、优化创业教育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大学生创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完善大学生创业的社会配套体系,大力扶持社会创业中介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市场调研、融资货款等提供服务。通过政策投资,建立各类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如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颁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对孵化器内创业,若亏损将补偿创业者一半损失。通过政府投资,加速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为大学生创业搭建桥梁。
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高职院校不可能独立完成。应借助企业力量,为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首先建立并完善社会创业教育组织。除了高校外,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成立社会创业教育组织,高职院校与社会创业组织联合培养创业型人才,整合资源,实现双方资源互补。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让学生深入到企业实际运转中,全程参与企业产、供、销、人、物、财等各个环节,为大学生熟悉创业流程、提高创业能力提供机会。另外,高职院校应当整合校内外的社会资源,让校园成为学生创业的小社会,鼓励学生在校园内外销售商品、开展文化创意类项目,使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提升创业能力。
(三)以“双师型”建设为突破口,打造一支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创业师资队伍
只有理论与实践结合,创业教育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高职院校应当将创业教育与职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制定鼓励政策,将一些熟悉企业的教师吸引到创业师资队伍中来,专业从事创业教育研究。鼓励他们参加国际劳动组织的KAB、SYB等项目培训,短期内为创业师资掌握创业教育规律,引导他们对创业教育深入探索。同时利用校企合作优势,将创业教育师资派遣到企业中去,让创业教师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市场前沿,向学生传递企业的第一手资源。也能让他们在企业中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整合起来,无论在知识结构还是在实践操作能力上都有质的提升,成为创业人才培养的专家学者。
高职院校要与政府部门、工商企业管理部门和一些热爱教育事业的企业家密切联系,邀请有关人员进校参加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成为高职院校长期合作的兼职教师。建立专职创业师资与兼职创业师资互动机制,让他们无缝对接、互补长短。专职教师学习企业家们的实战经验,企业家从专职教师身上学习理论知识、教学技能与教学经验,使专职教师与企业家们组成一支创业教育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兼组合的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解决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师资不足的困境,促进创业教育纵深发展。
(四)加强学科渗透,重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
创业课程设置是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创业教育质量与效果产生最直接的影响,需要构建一个多学科渗透、理论与实践结合、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科学课程体系。首先要端正对创业教育的认识,创业教育要实现本土化探究,就必须与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进行相互渗透,从智力与非智力两个维度去培养创新型人才。其次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培养创业精神和创业实务态度,通过系列的创业计划竞赛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再次,要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研究表明,不同行业创业模式不同,同一创业活动中不同的创业者所收获的经验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杨何勇研究表明,大学教育与创业活动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4],专业让创业教育更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是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走产学研结合、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使创业教育更具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社会发展新兴产业提供创新人才保证,为创业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创业教育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起步晚,发展不平衡,遭遇价值认识之困、发展基础条件之困、纵深发展之困。单凭高职院校独力难以解困,需要借助政府、社会力量,各方协调联动,优化资源,突破资金和人才缺乏的瓶颈,走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发展道路,最终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的。
[1]胡乐乐.600所本科院校转职教[N].经济观察报,2014-05-12(2).
[2]刘思.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4,(3):73-74.
[3]胡芸.大学生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13,(17):89-90.
[4]何杨勇.高校创业教育的价值反思[J].江苏高教,2013,(5):106-107.
(责任编辑:孙建华)
Th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s Dilemma and Outlet in Vocational College
ZHENG Xiao
( Guangzhou Civil Aviation College, Guangzhou, Guangdong 510470, China )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colleges started late and had uneven development, facing difficulties perceived value, and in-depth development of the basic conditions. To solve this problem, related parties should build a base of hard power to improv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build multi-disciplinary integration of curriculum to enhance the soft power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nd find out a way to conform to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vocational colleges;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dilemma
2015-04-20
郑晓(1987-),女,山东新泰人,助理政工师,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G710
A
1671-4385(2015)03-00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