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

2015-04-10 15:06徐祥运蔡振东张岩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流出地流动人口受访者

徐祥运 蔡振东 张岩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5)01—047—14

[内容提要]本研究借助流动人口分析理论—推拉理论,选取了30名来辽宁省大连市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作为调查样本,并依据本研究设计的理论框架及测量指标对他们进行了深度访谈调研,分析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过程中所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依据访谈调研所得到的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点政策建议。

[关 键 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的必要性

不论从地域上,还是从职业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总体上都遵循着一般人口流动规律。但是,少数民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流动人口有着与一般流动人口不尽相同的规律,所以,专门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是极其必要的。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关系到城市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发展

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一个地理区域范围内直接地、持续地接触,使得他们之间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关系也逐渐显现出来。通过合理的相互间人口流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无疑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目标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发展丰富多彩的多样性文化,有利于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学习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就大连市而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少数民族人口的加入,不仅促进了大连地区各个民族之间的民族融合,更加有利于民族之间的互相帮助。例如,大连少数民族通过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和民族展演活动,为来大连旅游的旅客展示民族文化的丰富内容,这不仅丰富了大连少数民族的娱乐活动,还为当地呈现出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格局。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关乎社会的稳定团结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促进城市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难问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以及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带来的城市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都将影响城市现有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与团结。当下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趋势仍逐年递增,因此在少数民族融入城市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应与融入城市生活,将十分重要。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是践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的必然要求

我党在对待民族的问题上,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概括起来主要就是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充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是践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的必然要求。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研究的分析框架

推拉理论是研究人口流动、移民的最重要理论之一。首先提出这一理论的是巴格内(D.J.Bagne)。他认为,人口流动的目的是改善生活条件,流入地的那些有利于改善生活条件的因素就成为拉力,而流出地的不利的生活条件就是推力。人口流动就由这两股力量前拉后推所决定,国际劳工局也在一些研究报告中验证了巴格内的理论。[1]李(E.S.Lee)在“移民人口学之理论”一文中,在巴格内理论基础上,认为流出地和流入地实际上都既有拉力又有推力,同时又补充了第三个因素:中间障碍因素。中间障碍因素主要包括距离远近、物质障碍、语言文化的差异,以及移民本人对于以上这些因素的价值判断,人口流动是这三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

在人口流动过程中,与一般性的人口流动一样,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流动同样会受到“推力”、“拉力”、“中间因素”三种力量的影响和制约。但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所具有的特点,这使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不同于一般性的人口流动问题。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与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也将带有特殊性。

本文将依照如下思路和方法展开(如表1所示):通过探寻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三个因素(“推力”、“拉力”以及“中间因素”)揭示、分析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问题,进而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并依据现实状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

三、辽宁省大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调查

我们于2014年6-9月,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的方式对辽宁省大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状况进行了调研考察,在大连市选择30名少数民族流的人口作为访谈对象,并对其进行了深度的个案访谈,获得了30份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第一手资料。访谈对象的自然情况分别如下:调查对象为进入大连生活2-5年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年龄的分布为16-60岁之间不等;男性人口稍多于女性人口;他们学历不高,职业多以打工为主。他们生活在城市中,却缺乏对城市的归属感。

从表2中可以看出,样本所代表的大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学历较低,工作差,收入低、城市归属感差的一般特点。在城市中,这一群体较多从事较为低层次、低收入的工作。如基础的服务业工作或餐饮服务业学徒,小店铺服务员等职业。本研究访谈的30个受访者中,餐饮服务业服务员、饭店学徒工占访谈对象总数的70%以上,虽有5人自主创业,但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详细了解和调查,自主创业的5人均以个体户方式经营较小规模的店铺,收入并不可观。

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推力拉力分析

(一)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推力因素endprint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受到的推力因素是少数民族人口在流入地(城市)与户籍所在地之间流动的主要动因之一。它同时存在与流出地和流入地并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乡流动。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推力因素可用图1表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存在一股推动力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这两股推动力量之间,并受其影响,不断流动。

1.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制度因素推力

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与流入地的各种制度安排紧密相关。美国社会学家帕金的“社会屏蔽”(social closure)理论认为,各种社会集团都会通过一些程序,将获得某种资源和机会的可能性限定在具备某种资格的小群体内部[3]。学者潘泽泉用制度性安排具体分析了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排斥问题,指出政府出台的各种社会政策、尤其是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都会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产生显著影响。[4]

在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制度性因素中,以实施多年的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为最根本的制度性障碍。户籍制度被认为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即它将社会上一部分人屏蔽在分享城市的社会资源之外。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造成包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内的流动人口没有参与城市社会管理的权利,缺乏表达利益要求的渠道,导致在社会政策制定、利益关系协调中对他们的忽视或伤害。

在30名受访对象中,无一人拥有大连市户籍,在访谈的过程中,受访者提及:“户口的事一直没有解决,单位也不能给解决,能解决的那都是特别好的单位,我们这些来打工的也进不去,除非在这买房才能落户。但是我们这种来打工的谁买得起房呀,所以户口还是在老家,没有医保,孩子在家乡上学,在这里挣钱够了也会回家的。”(受访者27,26岁,朝鲜族)。由于没有大连市户籍,因此造成了子女升学教育方面、福利保障享有方面的种种困扰。以子女教育为例,在关于子女教育的态度上,大部分人都希望子女能来大连读书。然而由于户籍制度原因,让孩子来大连读书这一想法却十分困难。“由于没有大连户籍,孩子上学的学区没法划定学区,孩子上学需要比大连市本地居民要多花很多的钱”(受访者20,33岁,维吾尔族)。

城市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是影响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又一制度推力。30名受访对象中仅有4人通过自己或者由工作单位缴纳医疗与养老保险的方式享受城市社会保险的福利,其余26均没有加入任何形式城市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我在大连呆了快3年了,没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正式的工作所以就不能像城里人那样由单位给缴纳保险,担心以后万一有病有灾的就很麻烦,没有保险看病得花更多的钱,还好我还算年轻身体也很好”(受访者24,28岁,蒙古族)

2.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因素推力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受到的经济推力并不十分明显,这种由于经济因素带来的推动力量更多来源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出地(户籍所在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数来自于较为贫困落后的农村,村民多从事于耕作相关的活动以取得收入,相对于城市地区,流出地(户籍所在地)经济并不发达,就业环境较差。流出地较差的就业环境与经济发展水平促成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的一个主要原因。采访的30名受访对象中25人(占总样本83.3%)分别来自于吉林、甘肃、山西、阜新等地的农村,家人以务农为主要经济来源。“亲人都在家里,自己一个人外出工作,家里的收入来源靠种庄稼取得,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收入的就高一些,年景不好收入不高。家里那边基本上没什么工业,大家都是靠种庄稼来赚钱”(受访者14,20岁,回族)

3.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因素推力

生活因素是除经济因素与政策因素之外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乡流动的又一重要因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过程中的基本衣食住行都可能成为影响城市少数民族城市生活的障碍。我们经过对大连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访谈,对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过程中所承受的生活因素的推力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这些生活方面的推力因素主要表现在居住、文化、婚姻、饮食等多个方面。

居住方面的障碍因素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在调查的30组个案中,仅有3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余人员均居住在出租房内或者由工作单位提供住房。大多数访谈对象在刚来到大连时,住房问题都是他们面对主要困难之一。大部分人对自己现在的居住状况并不满意。受访者小金说“刚来大连的时候,没合适的地方住宿也没找到工作来到就直接睡到了路边,现在来大连1年多了,在路边卖蒙古馅饼虽然有了一些收入但是也租不起太贵的房子,现住在大连医科大学旁边的村子里,一个月房租200多,条件特别差冬天冷夏天热”(受访者25,23岁,蒙古族)。“刚来大连的时候,由于汉语说的不是很好,也没有人能帮助我,找房子很不方便,后来找到了工作,在大连生活的2年内换了4次房子,每一次都很麻烦,现在和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受访者1,26岁,维吾尔族)。“来大连12年了,都不记得换过几次住所了,曾经有一段时间10多个人住在一间不大的房子,最近在大连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受访者26,30岁,维吾尔族)

文化的差异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主要推力之一,学会说普通话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生活必须越过的第一道关卡,一位蒙古族的受访者正在采访中提及到自己原来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来到大连后,在短短两个月内学会了基本的普通话用语,能用普通话进行基本的交谈。但是在问到是否会大连话,对学习大连话是否感兴趣时,大部分受访者均表示不会说,不感兴趣,也不会学习,平时私下里更愿意用家乡话与同族的朋友交谈聊天,不会因城市生活而对本民族语言的使用产生影响。

在风俗习惯方面,所有的受访者都遵循着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过自己民族的节日,不会依照当地汉族的风俗习惯。因此,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宗教及文化习俗方面的包容及理解极为重要,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城市居民建立良好互动往来关系的关键性因素。endprint

在城市文化规范习得方面,几乎所有受访者均表示可以很好地理解并遵守城市规范制度,诸如遵守交通规则,公共场合遵守基本礼仪等。但还是有极少部分受访者表示对城市的制度规则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一位蒙古族的受访者在访谈中提及:“我对这里交通不适应,过马路要等红绿灯,车又快又多,我有时候会忘记要等绿灯,就这么过去了,很危险。”(受访者24,28岁,蒙古族)

文化的不同影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婚姻的选择,多数少数民族仍保留着民族内部通婚的传统以保证种族的纯正。虽然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愿意在城市内生活,但是由于他们多数都到了适婚年龄,而城市内部的同族人口较少很难找到合适的配偶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回到家乡寻找配偶。因此婚姻成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城市流入的重要阻力。“婚姻对我和我的家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父母都在新疆,他们已经为我安排了多次相亲,每次都需要回家,因为风俗文化不同,在大连要找到合适的女孩结婚不容易,下个星期我还要回家相亲。来大连之后没有女朋友,很少有女孩子交往,希望以后能回到家乡找到能愿意能同我来大连的女孩子,否则就留在家乡”(受访者1,26岁,维吾尔族)

大部分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仍然留着原有的饮食习惯,这些饮食习惯同汉人的饮食方式会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城市内尽管拥有丰富多样的美食,但真正适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饮食并不多。受访者马先生居住在大连市西岗区,是汽车公司的一名员工。采访时在问到由于民族风俗、文化等方面与大多数本地居民不同是否对生活造成麻烦时说,“其他的方面还好,吃饭对我来说是特别麻烦的事情,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最怕误食本民族禁忌的食物。”(受访者2,29岁,回族)

结论:制度、经济、生活是影响城市少数民城乡流动的三大推力因素。户籍以及城市基本医疗养老保险是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流向城市并选择在城市内定居过程中难以抵抗的制度阻力,现实的阻碍造成了这一群体对城市社会的疏离感,他们心里始终认为城市居民的名单上不会有自己的名字,最终还是要回到自己原本归属的家乡。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往往对自己能否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自己是否能行使政治权利这类问题并非特别在意,大部分受访者在谈及行使政治权利时均表示“不知道自己可以行使这些权利”,或是“只有有户口的市民才可以行使,但自己不在意。”等无所谓的态度。制度的区隔造就了一群流动的“候鸟”,他们无法对大连这座城市产生真正的归属感,不管在此生活了多长时间,在制度层面上,他们仍是“异乡人”,终归要落叶归根。生活因素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生活中的重要推力,由于风俗文化的不同这一推力因素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限制往往要超过一般性的城市流动人口。因此居住、文化、婚姻、饮食等生活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生活。作为少数民族,在移民之后往往保持着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因为这关系着族群自身整体利益的问题。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上的不同仍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障碍因素。伊斯兰教信仰者不能吃猪肉的规定与汉族的饮食习惯大不相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与普通市民的进一步交往。根据斯金纳的观点,将佛教与伊斯兰教相比,前者是处世宽恕的,而后者是相对不宽恕的,并且是排外的也势必也会影响其有由乡村走向城市。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拉力因素分析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受到的拉力因素是少数民族人口在流入地(城市)与户籍所在地之间流动的又一动因。它同时存在于流出地与流入地,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生存与发展有利的积极因素,并影响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流动选择。这种拉力因素可用图2表示:

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在一股拉力,相对于流动推力,拉力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一股积极的力量因素,影响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

1.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制度因素拉力

制度因素拉力主要来源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过程中,国家政府或流入地(城市)在相关政策或相关制度安排上给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殊鼓励支持以帮助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对城市少数流动人口在制度上(如住房贷款补贴政策、创业贷款政策、子女就学制度)给予的鼓励与支持可以吸引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体进入城市生活,制度因素拉力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身生存与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为了解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流动过程中制度对其城市流动选择以及城市融入的影响程度,本课题在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深度访谈过程中进行了相关的访谈问题设置,当询问是否在向城市流入过程中是否得到了一些政策的支持,答案均是否定的。“由于家乡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国家和政府会为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上都有特殊的关照,在来到城市以后,这些对我们有利的特殊政策关照都没有了”(受访者22,32岁,维吾尔族)。与此同时,他们希望能得到一些好的政策支持。“我现在经营路边摊,来大连人生地不熟也没有什么亲戚,希望政府能够在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以及在申请创业贷款的时候能多给我们一些帮助和政策上的支持,在未来孩子的教育上也能给予一些政策上帮助就更好了” (受访者25,23岁,蒙古族)。“来大连创业基本上是靠自己,没听过政府对我们少数民族来大连创业有啥政策支持”(受访者3,33岁,朝鲜族)。在访谈过程中,许多都有诸如访谈者22、访谈者25、访谈者3类似的回答。

由此可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流动过程中很少得到制度与政策上的特殊支持,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过程时,应适当考虑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策需求并予以必要的政策鼓励与政策支持。

2.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因素拉力

经济因素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选择在城市生活的首要原因。更好的就业环境与经济环境意味着可以取得更丰厚的收入,提升生存质量。也正因此,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选择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留在城市。本课题组以在大连生活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调查对象,了解了这一群体对自身经济情况的认知性。其考察结果如下:endprint

如表2所示:受访对象中,43.3的%外出原因是城市的收入较高,20%的人认为家乡赚钱少。因此可得知,较丰富的经济收入以及流出地与流入地较大的经济收入差额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选择向城市流动的主要动因。受访者中,27.6%表示对现在的工作满意,40%表示对现在的工作比较满意,共32.%的人表示对现在的工作不太满意或不满意。80%以上的受访者的月收入为3 000元以下,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受访对象中,16.7%表示实际收入比预期收入高,26.7%表示实际收入与预期收入基本一致,有53.3%表示实际收入较预期收入少“来大连10年了,曾换过几次工作现在自己做点生意,来大连之前没有多想,就想着能多赚点钱供养女儿上大学”(受访者6,59岁,朝鲜族)。同时在访谈中,多数人都提到大连的收入高消费也高。“认真工作总是好的,现在的收入高,但大连的消费水平也高,拿蔬菜的价格来说吧,基本贵了1倍。(受访者7,29岁,回族)“在大连的生活成本太高,吃的贵穿的贵房子更贵,家里现在基本吃鸡肉,牛肉和羊肉的价格太高”(受访者8,59岁,回族)。

由此可见,城市较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差距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由农村拉向城市,城市较高的收入是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拉向城里流动的关键性因素。他们进城务工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就是获得较好的经济收入。但是他们在城市的经济适应程度比较低,大多维持在基本的生存的水平,是城市内部的利益相对被剥夺者。

3.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因素拉力

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乡流动的生活因素的拉力存在于少数民族流出地(户籍所在地),也存在于流入地(城市)。二者同时存在并影响到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乡流动的决策。

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城市)的角度来看,流出地的生活因素的拉力主要表现在如下结果方面:第一,在流出地(户籍所在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有更多的亲戚朋友,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在流出地得到更多的生活帮助以及来自于首属群体内部的丰富情感支持。第二,流出地(户籍所在地)民族文化的同质性可以保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可以拥有更多的闲暇以及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在访谈过程中一位回族的小伙子说“很羡慕哪些留在家乡的好朋友,他们没事的时候可以聚一聚唱歌跳舞,也有很多的闲暇的时间”(受访者14,20岁,回族)。第三,在流出地(户籍所在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更好的传承民族文化,践行民族文化仪式。每一少数民族都拥有其独特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信仰的表达方式并构成他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家乡有很多的清真寺,离我们村子很近,我们按时去做礼拜。来大连之后每次去清真寺都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这很不方便”(受访者21,25岁,回族)。

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城市)的角度来看,相对于乡村,城市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更完善的卫生医疗条件、教育资源、便利的交通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和文化娱乐场所。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配套自身并不具有明显的民族排斥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同城市居民平等地享有以上诸多城市福利。“希望自己以后能够留在城市里,城市里干净卫生,教育水平高,有大的医院有很多玩的地方,尤其是大连的环境也特别好”。(受访者25,23岁,蒙古族)

结论:制度、经济、生活是影响城市少数民城乡流动的三大拉力因素。相对于推力,这三种拉力因素是有利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流入过程中有利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积极因素。三大拉力因素之中,政策因素拉力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流入的影响程度仍然较弱,需要政府予以重视。经济因素与生活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离开户籍所在地来到城市,但城市内部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在经济层次上的程度并不高,他们在城市经济体系中更多的从事第三产业中较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在城市生活中,他们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不高。

(三)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中间障碍因素

1.流动距离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影响

流动距离曾是影响民族人口流动的一个主要因素,由于距离的限制多少人更倾向于向距离家乡较近的城市流动。现今铁路、公路、航空交通的极大程度发展,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与时间距离,流动距离对流动人口城乡流动的影响已不如往前重要。在访谈中,虽然多数人更愿意在家乡附近的城市工作,但表示如果更远的城市有更好的就业机会也会考虑到离家乡较远的城市工作。

2.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差异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影响

风俗、语言与文化的差异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最主要的中间障碍因素。民族风俗语言文化的差异会影响到推力因素与拉力因素对人口流动的影响,这一点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为突出。风俗语言文化的差异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同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首道障碍。由于这一障碍因素存在,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因素与生活因素的拉力减弱且放大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出推力。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户籍所在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拉力增大也因为风俗语言文化的差异增大。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于以上因素的价值判断对流动的影响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如何看待城乡之间的流动距离、对城市生活过程中风俗文化语言的差异对自身带来的诸多不利的价值判断,可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乡之间流动的最终选择。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流动距离以及本民族风俗习惯以及文化愈加重视,中间障碍因素对其自身流向城市的阻碍愈大。维吾尔族等汉化程度较弱的民族较满族与蒙古族等几乎完全汉化的民族对本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更为重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维吾尔族较满族与回族更倾向于最终回到故乡与族人共同生活,这一点在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访谈过程中明确清晰的被展现出来。

结论:影响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诸多因素中,介于推力与拉力因素中间的中间障碍因素不能够被忽视。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的中间障碍因素主要包括距离远近、语言文化的差异,以及移民本人对于以上这些因素的价值判断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流动具有了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必然会对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提出特殊的要求。endprint

五、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以制度体系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生存问题

制定民族政策的目标取向主要是减少民族冲突,加大社会整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要统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户籍所在地)与流入地(城市)民族政策,最大程度保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内部得到同家乡一致民族政策支持。民族政策支持的不同步性可能会驱使一部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离开城市,回到乡村户籍所在地。与流出地一致的少数民族政策支持可帮助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保证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是由城市社会保障的公平属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我国城镇化历史进程所决定的。要从城镇化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为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后,既活跃了城市经济,又丰富了城市文化,为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综合因素造成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素质不高,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经济状况欠佳的境地。所以,要以制度体系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生存问题。

(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营造适合少数民族的文化氛围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城市后,其基本的生活布局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这同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是一致的。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也很重要。要通过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心理适应能力。

第一,要把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列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教育,通过树立城市社区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努力营造更加浓郁的民族团结氛围。

第二,要给予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婚配嫁娶方面的帮助,利用社区的信息资源帮助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在城市内部解决婚姻问题。

第三,要鼓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参与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主人翁意识和地位。

第四,要开展城市社区互助活动,不同的民族家庭互帮互学,切实帮助解决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大力营造关爱少数民族群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社会管理的脱节,是造成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缺失的重要原因,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首先要加强流入地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以便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取更多的社会管理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社会服务信息,以利于自觉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其次,要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用工服务需求,确保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解决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问题。最后,要结合大连市管理转向社区化管理的实际,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社区化管理的范围,通过社区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承担对他们的管理责任。利用社区的各项资源,帮助他们解决择业就业、看病就医、租住房屋、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因此,对少数民族流动的社会管理必须建立在为其提供更多服务的基础之上,有需求就要有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职能的发挥,社会保障机制的落实可以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后顾之忧。

建立并拓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网络,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交往、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对发展城市民族经济,建立新型民族关系至关重要。

建立与拓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首先要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素质。具体措施有:以发展的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以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职业技能为目的,组织一些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项目,政府承担主要费用,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以较小的成本支出接受文化基础知识、法律规章制度、职业技术能力、社会公德责任等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其次要提供不同族群间社会交往的平台。民族间交流的匮乏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难以获得广泛社会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民族成员间经过长期的互助合作与交流,不仅可以克服民族偏见,增强民族平等感,而且可以淡化民族分界意识和互斥心理,缩小社会距离。政府可以多开展一些带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节庆娱乐活动,将不同民族吸纳到同一时空场域,为各族群成员的相互交流、沟通提供平台,为各族群间文化的相互认同、吸收提供可能。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这将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如何破解流动中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的难题,建立起彼此间的认同,进而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最终融入城市,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是应该继续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

(四)打破二元分割体制的壁垒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城乡二元制度体系严重地影响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乡流动,打破二元分割体质壁垒,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制度与体制环境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可回避的工作。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制度与体制环境,首先要创新城市就业制度。消除城市的就业比例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功能性分割,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实行求职、用工信息、招工竞聘的网络化,强化与规范中介组织的沟通、培训、介绍功能,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其次要创新城市就学制度。在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应用办公、民办“两条腿”并行,保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可以安心的上学,他们可以踏实的工作,切实消除其后顾之忧。最后要创新城市公共服务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是城市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重要体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劳动保险、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缺乏机制的保障。为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少数民族全面发展,必须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扩接纳的胸怀,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

(五)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部门综合治理体系

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部门协同管理是适应我国人口变化与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部门协同管理。首先要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轨道。其次通过建立由公安、工商、城管、民宗、卫生环保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宗教协会、民间社会团体等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平台,形成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研究信息、共同监管秩序、共同宣传教育、共同做好服务、互通情况,及时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最后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服务,实现地区间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做到有序流动共同管理,以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朱劲松.中国农民和农民工的边缘化——基于农民工收入与数量等实证数据的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0

[2]Everett S Lee. A theory of migration[J]. Demog-raphy.1966(1):47-57

[3]Parkin F.Marxism and Class Theory: A Bourgeois Ctitique[M].London: Tavistock. 1979: 44-73

[4]潘泽泉.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发展困境与社会风险——社会排斥与边缘化的生产和再生产[J].战略与管理.2004(1):88-89

基金项目:大连市2014年统战理论立项课题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李永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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