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伦理引导下的婚俗制度与社会运行——以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泥鳅村摩梭人走婚习俗为例

2015-04-10 09:56金黄斌
思想战线 2015年3期
关键词:母系摩梭人婚俗

金黄斌

生活在云南省宁蒗县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至今仍保存着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母系大家庭,以及男不娶女不嫁、婚姻双方终生各居母家的走婚习俗。通过走婚,摩梭人的家庭得以持久维系,社会得以正常运行。在摩梭人婚俗制度和社会运行背后,究竟隐含着怎样的社会契约,恪守着何种道德规范,方能达至我们所见的摩梭社会常态化运转?2013年1月,笔者对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乡泥鳅村13名摩梭人走婚习俗进行了实地访谈,试图从德性伦理的角度提供相应的思考。

一、婚俗制度:文化习俗、社会禁忌与情感因素的多元主导

所谓走婚,在摩梭语中称为“色色”,意为“走来走去”。男女双方表现出一种夜会晨离的关系,白天各自住在母家,男方夜间走访女家过夫妻生活,次日早晨即返回自己家中进行正常的生活劳作,彼此有夫妻关系但都不互为家庭成员。①何文华:《关于摩梭人阿肖走婚和母系家庭的思考》,《山东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在日常的生活劳作和社会交往中,通过女性感情的主导,互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结成“阿肖”关系,摩梭人的婚姻 (走婚)关系得以确立,②李 晏:《摩梭人“走婚”与最后的母系氏族社会》,《中国民族博览》1997年第3期。在这一过程中,女方被称为“阿夏”,男方被称为“阿注”。

(一)“阿肖”对象的选择:女性主导下的情感识别

摩梭人家的走婚关系受家长、亲族的干涉逼迫不大,也不太注重门第和身份,选择上较为重视家族血统 (拥有同一母系血统的男女之间禁止结交),除此以外,女子们还比较重视对方的人品、外貌、才华等,在结交“阿肖”关系中,女子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 “阿肖”关系的结合与破裂主要在于女子,只要女方愿意他们就可以结合,若女方不愿意,男子不得强求女方。就对走婚对象的选择来看,感情是其前提,尤其是女性对男性的感情,只有当女方表现出对男方的感情并愿意接受男方走婚时,“阿肖”对象方能得以确定。摩梭人之间“阿肖”关系的结成,一方面维系了感情的纯真,另一方面也使摩梭人社会运行的道德风气得以完善,是一种女性主导下的情感识别。

(二)“阿肖”关系的确立:社会礼仪规范下的情爱融合

转山节、转海节是摩梭人的重要节日,同时也是男女之间结交“阿肖”关系的好时机。受访者表示,他们都是在这些节日中与自己喜欢的女性进行情爱表示的,主要的方法包括:1.向女方赠予头巾、衣服等礼物,若女方也同意便会主动从男方身上“抢”走一支笔或是赠予自己绣的腰带或是自己煮的食物。2.看到自己中意的女孩后,请人实行一种当地人叫做“佐佐嘎”的礼节——男子要请人 (自己的朋友或村中有一定地位的人)带着给女方的糖、头巾、茶叶等物品去女方家阐明想要与女孩结交的来意。这时候,女子不会出来见这个“媒人”,而是由其母亲、舅舅出来接见,母亲要事先征求女儿的看法,如果女儿同意,立即收下男方带来的礼物并回赠一条自己亲自绣的腰带或是头巾,之后男女双方便可建立“阿肖”关系了。可见,摩梭人的“阿肖”关系确立首先是一种彼此的爱慕,但这种爱慕并没有冲破理智,而是要通过正式的社会规范—— “佐佐嘎”之后,双方才能正式确立关系,属于社会礼仪规范下的情爱融合。

(三)“阿肖”关系的维系:社会规则与文化习俗的双重制约

摩梭人的走婚有许多既定的社会规则。首先,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摩梭母系家庭中的年轻男子就会来到自己的“阿夏”家,而家中的女子在忙完了一天的事务后都会留在自己家中的“花房”(“花房”是摩梭人家特别为成年女子为接待自己的“阿注”而修的阁楼)里等待自己白马王子的到来。这时,家中年长的舅舅、祖母、母亲和小孩子们就会自动避开不管院中之事。其次,摩梭人一般是由10余口人构成的母系大家庭,所以家中的年轻女子就会有很多个,来往的“阿注”也会有很多个,但是不必担心她们会错情人,她们有自己的传情幽会暗号,当男子来访时她们会对上自己的暗号,只有暗号对应时,女子们才会打开“花房”的窗子让自己的“阿注”爬进去。再次,摩梭人的房屋建筑与她们的走婚也有很大的联系——摩梭人的房屋花楼的建筑室内有一较大的支折窗,主要作用是为来约会的“阿注”专门设置的一道“情人门”,在这栋楼上还设有可移动的爬梯,供“阿注”们爬窗使用。所以,在“阿肖”关系尚未稳定前,“阿注”们都要爬过高高的围墙到“阿夏”的花房里去幽会。可见,摩梭人“阿肖”关系的维系,既受“夜会晨离”的社会规则的制约,同时还有特定的情感示意信号以及“爬窗、爬柱”等特定文化习俗的约定,受社会规则与文化习俗的双重制约,是一定社会契约约定和“阿肖”双方自我德行约束的结果。

(四)“阿肖”关系的终结:情感支配下的自由选择

摩梭人“阿肖”关系的终结并不如同汉族人休夫、休妻、离婚般有复杂的程序,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均可提出终止“阿肖”关系。其方法主要有:1.若男方不想再维持这种“阿肖”关系时,只要对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即可,或是长时间不走访女方让“阿肖”关系自动解除。2.若是女方不乐意,在维持这段关系时就可以当着男子的面告之“你以后不要再来了”,或是当男方来走访时做出忸怩态谢绝他进入她的“花房”即可。3.在结交“阿肖”关系时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在外另寻“阿注”或“阿夏”时,另一方通常会送给他 (她)一个用麻布包着的火冰、辣椒或是鸡毛的小包以示忠告或断交。“阿肖”关系解除后,双方不得纠缠彼此,可另结“阿肖”。可见,摩梭人“阿肖”关系的终结,其既不以物质条件为转移,也不受他人 (如长辈、子女等)的意愿支配,而是以“阿肖”双方的情感为衡量标准,情感在则“阿肖”关系在,情感终结则“阿肖”关系终结,是一种情感支配下的自由选择,完全切合“德性意志自由的原则、境界和社会生活中德性伦理回归的本意”。①盛 旭:《论当代生命伦理学中的德性伦理的回归》,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8~9页。

(五)“阿肖”关系的延伸:母方主导的亲子教养

通过“阿肖”关系的结成和维系以及延伸,摩梭人得以传承后代,组成家庭。13名相关访谈者均表示,他们都是父母“阿肖”关系的结晶,均由舅舅抚养长大。一般在小孩出生的第三天 (俗称打三朝),小孩的舅舅为他取名,同时,孩子的父亲也要给孩子举行仪式——拿着猪肉、鸡、羊等敬祖宗,再请邻居吃饭,让乡亲们知道这孩子是谁的,但是不能抱走小孩,因为这个孩子是这个母系家庭中的一员,要由孩子的舅舅和外婆等人来抚养。摩梭人都是由十几个人组成的大家庭,家中通过女子走婚所得的孩子均属女方,其血缘按母系计算,这个母系家庭中的男子只负责抚养自己姐妹的子女,而他们的子女会由他们“阿夏”家的兄弟来抚养。所以这些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会有多个舅舅、母亲的呵护,他们的教育、成长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都由他们的舅舅、外祖母负责,他的生父不用为这些孩子的生活操心。由于这些小孩从小就与舅舅、外祖母生活在一起,由母系家庭中的成员负责他们的一切生活起居,当然也包括让他们学会自己本民族的文化礼仪——在摩梭家庭中,当孩子到了13岁时,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人礼,成人礼过后这个家庭中的舅舅就要教男孩子学习他们应该懂得的走婚礼仪和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个家中的女孩则是由她的母亲、外祖母教她走婚中的礼仪。

二、社会运行:文化习俗与社会禁忌的双重整合

摩梭人一生中虽然会有多个“阿夏”、“阿注”,但他们的走婚并非杂乱无章,更不是乱婚或是群婚制,他们遵循着严格的文化习俗和民族禁忌,有诸多与德性伦理相契合的原则。

其一,奉行严格的血缘回避。在摩梭人家中,他们为了保持自己母系血统的纯正,所以严禁拥有亲戚血缘关系的男女之间进行走婚。男女不能同时结交几个“阿肖”,必须对当前的“阿肖”忠心。一旦女方有小孩,男女双方的关系就稳定下来,双方都不得再另寻“阿肖”,而是专心抚育子女。

其二,强调彼此人格的平等。摩梭人的这种走婚是在男女双方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彼此互相尊重,他们的走婚过程中没有“第三者”,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说,也没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种封建规矩和思想。男女双方相敬如宾,相互负责。所以,在这种走婚制习俗下生活的人们一般不存在离婚、子女无人抚养、老人无人赡养的问题。

其三,婚姻与经济相互独立。走婚制中的男女双方与经济牵连不大,他们的结合是自由的,彼此间的经济是独立的。他们之间在确立了“阿肖”关系后,只需要举行一个叫做“藏巴拉”(男女双方在确定了走婚关系后要在家中“女神柱”及双方长辈面前举行一个仪式,相当于汉族的结婚宴)的礼节,不需要像汉族一样大办酒席,也不需要嫁妆或聘金。所以,他们之间的结合或离异都不会产生财产上的纠纷。此外,由于他们是一种男不娶女不嫁的关系,他们都有自己母系的家庭基础,他们的结合或是离异都不会对谁的生存造成危害。因此,走婚关系中的男女双方都具有绝对的主动权。

三、基于德性伦理的婚俗生成机理和社会运行机制

(一)摩梭人婚俗产生的背景:对母性个性品格的坚守与塑造

关于摩梭人的来源及其文化背景的产生众说纷纭,但受访者均有大致相同的表述,大意是说一位摩梭女人拯救了他们的祖先。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母亲,就有了母系氏族的由来,摩梭人对女性也有着至高无上的尊重,也正是因为有了母系家庭,才使摩梭人一直保留了独特的走婚习俗——摩梭人母系家庭为了保持她们血统的纯洁性,维护“同一根系”的延续,她们的家庭成员只能是一个母亲的后代。可见,摩梭人的走婚习俗首先来源于对族源传说中伟大母性品格的追忆和传承,进而通过走婚这一具体形式,延续着对母性品格的坚守,最终将走婚所得的结晶归于母方抚养,在传承中坚守母性品格,在坚守中塑造母性品格。

(二)走婚习俗的冲击与坎坷:对现代文明的内化和本我文化的传承

摩梭人母系社会运行体系虽屡遭现代文明碰撞和多元文化冲击,但访谈对象的阐述表明,当前依然有约六成的摩梭人实行走婚制,且运行良好;妇女仍旧充任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主力,主导地位仍较为明显。摩梭人的社会运行和家庭形制并未在现代社会销声匿迹,其仍旧维持了良好的运行。摩梭人既以自我内在认知保持了本我文化的传承,又对现代文明进行了必要的内化,经受了现代文明的挑战,坚守了民族的社会运行范式。

(三)婚俗串接的多元社会关系:个体自我德性坚守的普世价值

摩梭人的社会以婚俗为节点,串联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生产劳作、老人赡养等诸多问题,整合成为摩梭人独特的社会运行体系。首先,从孩子的抚养来看,摩梭人的走婚制中不存在子女无人养育的问题,母方和舅舅在摩梭人文化礼仪中具有天经地义的抚养孩子的义务和权力;其次,从财产分配上看,摩梭人的财产属于家庭集体所有,一个大家庭选出一个最有威望的女子来管理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占有和支配财产,因而,不会因家庭财产、夫妻财产分割而导致家庭矛盾问题;再次,从老人的赡养来看,摩梭人具有长期传袭的母系家庭形制,后代、子辈成员具有与生俱来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耳濡目染的代际养育观,家庭中年老的祖母、母亲、舅舅都会有他们姐妹家的子女来赡养,而这些子女也不会对此产生不满。以此来看,摩梭人以婚俗串接的多元社会关系,既是一种摩梭人个体践行摩梭人社会契约的规定,同时又是遵守自己社会本分,恪尽自己作为摩梭人一员的社会职责,从而保持摩梭家庭延续和社会稳定的本分,是一种普世的个体自我德行坚守。

四、结 语

摩梭人在自己长期传承的德行坚守下,内化形成了以情感为基础、以劳作为纽带、以自愿为原则的婚俗方式,并通过母方和舅舅对孩子的抚养,形成了摩梭人独特的社会运行体系,具有相当的人本性和文化性。当然,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诸如后代与父亲的关系问题,走婚过程中的早婚早育问题,长期的血缘维系与传承问题等。国家话语旗号下的强制性变迁并不可取;在整合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实现传统文化的再造,方为明智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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