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基于2010-2014届大学毕业生的实证研究

2015-04-10 01:09张丽芬孙淇庭
探索 2015年5期
关键词:特岗毕业生岗位

张丽芬,孙淇庭

(1.湖南中医药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410208;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娄底 4170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指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近年来,为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各类支持和服务。可见,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是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关键环节。那么,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有着怎样的认知与期望,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的内在机制又是什么,这是本研究试图关注的中心问题。

1 研究方法

1.1 研究假设

按照劳动力供给-需求理论的观点,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就业状况与劳动力供需数量的均衡程度有密切的因果关系:在劳动力供需均衡、供给量小于需求量的情形下,能很好地实现充分就业;反之,就业就会出现困难,劳动力供给量大于需求量的程度决定了就业的困难程度。而据有关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就业岗位的需求总量大约是2 400万个,而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却只有八九百万个,加上自然退休等情况空出的岗位总共1 200万个左右,每年至少有1 200万个岗位缺口。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就业形势的严峻程度。当就业出现困难时,就需要有一些手段调节劳动力的供需量,一般而言,主要有两种手段:一种是市场,另一种是政府。按照政府干预就业理论的观点,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劳动力供给和需求自动均衡从而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根本行不通的,还需要政府干预。因此,政府应当担负起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责任,有针对性地运用相关的政策,以保证社会有足够的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基于此,提出本研究的基本假设:政策支持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具有相关性。政策支持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支持政策的认可度就越高,相应地,大学毕业生获得的就业机会就越多、就业质量越好。

1.2 变量界定

政策支持(自变量):本研究将政策支持具体化为岗位稳定政策(如用人单位裁员经济补偿政策、裁员优先预留人员政策等)、岗位创造政策、创业激励政策、就业吸纳优惠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如西部志愿服务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等方面的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如求职补贴和费用减免政策、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以及反就业歧视政策等七个指标。按照大学毕业生对其评价等级(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很满意)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点式量表记分,“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很满意”分别记1至5分。

大学毕业生就业(因变量):指的是大学毕业生职业地位获得的过程。本研究将其操作化为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两个指标。其中,就业机会是指大学毕业生职业地位获得的次数(即初次就业获得的就业机会次数);就业质量包括工作收入、劳动条件、工作稳定性与福利保障、工作挑战性与晋升机会、利益表达机制与工作决策空间、人职匹配性与工作满意度等六个方面。

中介变量: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认知与期望。

1.3 资料来源与样本情况

本研究所有数据,皆来源于实证调查资料。调查地区为广东省、湖南省和贵州省,调查对象是2010、2011、2012、2013 和2014 届大学毕业生。 共发放问卷3 000份(每个省各1 00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为2 916份,有效率为97.2%。 样本涵盖“985 工程”院校(18.7%)、非“985”的“211 工程”院校(19.6%)、一般本科院校(39.9%)、专科院校(21.8%)所有专业各层次(其中专科占21.8%、本科占50.7%、硕士占18.6%、博士占8.9%)的毕业生。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结构式访谈、查阅文献等资料收集方法,对收集的数据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

2 数据结果分析

2.1 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认知与期望

关于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认知状况,分别从整体上的评价和具体对岗位稳定政策、岗位创造政策、创业激励政策、就业吸纳优惠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反就业歧视政策等七个方面的评价来考察。关于大学毕业生对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的期望仅从整体上做了考察。

2.1.1 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认知状况

整体上对当前政策支持的评价主要设计了“目前的就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求职是否有实质帮助”和“就您目前工作而言,您是否从相关就业政策中受益”两个问题。结果表明,大学毕业生对当前政府实施的政策支持总体认同度较高:91%的调查者认为目前的就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求职有实质帮助,91.9%的调查者承认从相关就业政策中有所受益。由此可以得出,近年来各级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是颇得大学毕业生欢迎的,也产生了较好的实质效果。当然,这些政策还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因为无论从“实质帮助性”还是“受益性”来看,认为“帮助较大”“受益较多”的均不足三分之一,而超过半数的调查者均是“一般”的中性评价。

具体而言,满意度较高的分别是创业激励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均达到了三成左右,分别是30.3%和29.8%(见表1)。 确实,近年来,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同时也为解决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和基层人才缺乏的问题,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到边疆、到农村、到基层去工作。这些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对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和落后地区人才缺乏问题产生了较好的作用。与此同时,在激励大学毕业生创业方面政府出台了系列的优惠政策,为大学毕业生创业铺路、搭桥、开绿灯,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总体而言,大学毕业生对目前实施的一系列就业帮扶政策满意度不高,最高的创业激励政策满意度也只有三成,最低的反就业歧视政策仅占 12.1% 。

表1 大学毕业生对就业支持政策的评价(%)

2.1.2 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期望

为了解大学毕业生对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支持的期望,我们设计了“对目前国家实施的就业政策怎么看”“目前出台的有关消除男女就业歧视的政策您怎么看”“就高校毕业生创业而言,您觉得最需要制定哪方面的政策”等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多选题,在提供的六个选项(即:①现行就业政策不能满足毕业生的需求;②就业政策执行偏差影响就业政策执行效果;③缺乏对政策执行的监控;④政策宣传不到位;⑤政策制定的力度不够;⑥其他)中,大学毕业生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分别是就业政策执行偏差影响就业政策执行效果(2 798人次)、缺乏对政策执行的监控(2 667人次)和政策宣传不到位(2 259人次)。在第二个问题提供的四个选项(即:①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②缺乏对政策执行的监控;③毫无用处,政策成了摆设;④其他)中,大学毕业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1 705人)。

由此可以看出,大学毕业生对目前政策反映最强烈的是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的问题,他们最为期望的就是出台的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与落实。前面关于大学毕业生对政策支持的认知状况分析中,我们发现大学毕业生对政策的认可度比较高,但是满意度却偏低,这一看似矛盾的态度在这里我们能得到较好的解释,那就是大学毕业生对这些政策的作用还是肯定的、认可的,不满意的是政策的执行,也即这些政策没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以致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对第三个问题提供的五个选项(即:①良好贷款政策;②有益的创业信息分享平台;③较好的创业风险保障政策;④帮扶创业的孵化服务政策;⑤其他),大学毕业生回答(按人数从多到少)的排序依次是:帮扶创业的孵化服务政策、良好贷款政策、较好的创业风险保障政策、有益的创业信息分享平台、其他。这反映出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普遍困境:不能创业——创业知识缺乏、创业能力不强、资金筹措困难,不想创业——创新意识不够、创业精神不强。根据西方发达国家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经验启示,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应当是未来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最佳举措和重要途径。因此,构建切实可行的支持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体系,使大学毕业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成为完善大学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方向所在。

2.2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影响

为探究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影响状况,我们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初次就业获得的就业机会次数)为因变量,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见表2)。

表2 以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为因变量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从表2模型中各变量决定的显著度可以看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有显著作用的变量有三个,即创业激励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三者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均有正向影响,即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创业激励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创业激励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的认可度就越高,大学毕业生获得的就业机会就越多。

2.3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影响

2.3.1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收入的影响

为探究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收入的影响,我们以大学毕业生的月工资收入为因变量,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各项自变量均未能通过显著度检验,都不能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收入产生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工作收入的高低,并不取决于这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或者说不能从其中发现统计学规律。

2.3.2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劳动条件的影响

研究中我们把劳动条件操作化为大学毕业生从事工作的危险系数和工作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状况等两个指标(采用李克特五点式量表记分),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各项自变量均未能通过显著度检验,都不能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劳动条件产生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从事工作的危险系数和工作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状况,并不取决于这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或者说不能从其中发现统计学规律。

2.3.3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稳定性与福利保障的影响

对于工作稳定性,主要从“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和“工作后,您的单位变动、地域变动和职业变动(工种或岗位变动)的次数”等两个方面来考察。“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为定类变量,所以要建立 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取置信度为95%),而“单位变动、地域变动和职业变动(工种或岗位变动)的次数”属于连续变量,可以通过对其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见表3和表4)。

表3 以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为因变量建立的logistic模型

从表3可以得知,对大学毕业生“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有显著影响的自变量有三个,即岗位稳定政策、就业吸纳优惠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这三项政策和大学毕业生“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呈正相关。岗位稳定政策、就业吸纳优惠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其评价越高,大学毕业生就越有可能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或在编人员。

表4 以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为因变量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从表4可以看出,对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有显著影响的变量有三个,即岗位稳定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援助政策。其中,岗位稳定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与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呈负相关,即岗位稳定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其认可度越高,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就越少,其工作越稳定。而就业援助政策与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正相关,即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援助政策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其认可度就越高,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就越多,其工作越不稳定。

关于福利保障和福利待遇,我们主要考察样本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十项福利的情况。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要为员工至少购买“五险一金”,所以,在十项福利待遇中凡是能享受其中六项及以上者,视为工作福利保障“良好”,否则为工作福利保障“较差”。依此建立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取置信度为95%)(见表5)。

表5 以大学毕业生工作福利保障为因变量建立的logistic模型

从表5可以得知,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福利保障有显著影响的自变量有三个,即就业援助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这三者与大学毕业生工作福利保障呈正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越完善,大学毕业生对其评价越高,大学毕业生享受的工作福利保障和福利待遇就越好。

2.3.4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晋升机会的影响

对于工作晋升机会,我们以“您目前所在岗位是否具备晋升空间”来考察,根据提供的答案选项:具有很大空间、有较大空间、一般、空间较小、完全没有,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点式量表记分,然后,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各项自变量均未能通过显著度检验,都不能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的晋升机会产生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工作的晋升机会,并不取决于这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支持政策,或者说不能从其中发现统计学规律。

2.3.5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利益表达机制与工作决策空间的影响

对于工作利益表达机制,主要从利益表达渠道是否畅通、利益诉求是否会作出相应回应两个方面来考察。根据其程度采用李克特五点式量表对上述问题的答案选项进行赋值:很畅通、畅通、一般、不太畅通、不畅通,分别记 5、4、3、2、1 分;都会、大多会、一般会、很少会、从不,分别记 5、4、3、2、1 分。 然后以两分值之和来衡量利益表达机制的完善与否,得分越高,利益表达机制越完善。

对于工作决策空间,主要通过 “a.在制定某项工作计划时,会受到单位的限制;b.工作决策或建议会被单位采纳;c.决定/想法/感受能得到同事的认可;d.能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个人工作日程;e.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却无权决策;f.自己的日常工作对整个单位的工作进程有影响”六个方面来考察。根据问题提供的答案选项,以李克特五点式量表对样本的回答情况予以赋值,对于a、b、c、d、f五个问题,按“经常、较多、一般、很少、从不”分别记5、4、3、2、1 分,而对问题 e 则反向积分,即“经常、较多、一般、很少、从不” 分别记 1、2、3、4、5 分。以这六项的分值之和(分值区间在6~30分)来衡量工作决策空间的大小,得分越高,说明工作决策空间越大,反之,工作决策空间就越小。

然后,分别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各项自变量均未能通过显著度检验,都不能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决策空间产生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利益表达机制的完善与否、决策空间的大小,并不取决于这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或者说不能从其中发现统计学规律。

2.3.6 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人职匹配性与工作满意度的影响

对于工作人职匹配性,主要通过 “a.目前从事的工作与理想的职业是一致的;b.对目前的工作感兴趣;c.目前工作是自己擅长的领域;d.目前从事的工作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关;e.自己的性格特质适合目前的工作”五个方面来考察。根据问题提供的答案选项,以李克特五点式量表对样本的回答情况予以赋值,按“很符合、比较符合、一般、不太符合、很不符合”分别记5、4、3、2、1分,以这五项的分值和(分值区间在5~25分)来衡量工作人职匹配性的程度,得分越高,说明人职匹配性程度越高,反之,人职匹配性程度越低。

对于工作满意度,主要通过工作中的“a.薪酬;b.工作量;c.工作时间;d.加班;e.学习培训机会;f.能力和知识的提高;g.岗位晋升空间;h.五险一金;i.工作环境;j.工作福利;k.人际关系;l.单位日常规章制度;m.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n.单位处理员工的利益诉求;o.工作的自主性;p.工作带来的成就感”16个方面来考察。根据问题提供的答案选项,以李克特五点式量表对样本的回答情况予以赋值,按“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 分别记5、4、3、2、1分。 然后以这16项的分值和(分值区间在16~80分)来衡量工作满意度的大小,得分越高,说明工作满意度越高,反之,工作满意度就越低。

然后,分别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各项自变量均未能通过显著度检验,都不能对大学毕业生工作的人职匹配性和工作满意度产生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工作的人职匹配性的程度和工作的满意度,并不取决于这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或者说不能从其中发现统计学规律。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基本结论

通过以上数据资料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大学毕业生对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认可度比较高,但是满意度却偏低。究其原因,就是大学毕业生对这些政策的作用是肯定的、认可的,不满意的是政策的执行,也即这些政策没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以致它们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大学毕业生对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期望是: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控,使得相关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与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构建切实可行的支持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体系,使得大学毕业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

第二,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政策有创业激励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这三者与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均呈正相关。

第三,政策支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影响情况为:岗位稳定政策、就业吸纳优惠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与大学毕业生“是否为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呈正相关;岗位稳定政策和特岗就业倾斜政策与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呈负相关;就业援助政策与大学毕业生岗位变动次数呈正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与大学毕业生工作福利保障均呈正相关。

3.2 政策建议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完善大学毕业生的政策支持体系,势在必行。要完善大学毕业生的政策支持体系,就必须健全创业扶持政策、特岗就业倾斜政策和就业吸纳优惠政策,制定就业保护政策,创新就业服务体系。

其一,健全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扶持政策方面,当前主要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其内容涉及简化审批手续、给予优惠条件、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供金融和商务支持等。然而,从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看,我国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培训、行政审批、提供优惠政策和信贷服务方面比较到位,但也还存在着创业教育落后、商务支持不足、创业基金政策滞后等问题[1]。因此,必须优化创业教育、加强商务支持、创新创业基金政策。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应强化差异性与实用性,教学方法需注重学生的体验性,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自身的发展需要选择相应的创业课程,帮助学生将自己的想法付诸于创业实践[2]。

其二,健全特岗就业倾斜政策。一是要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二是要落实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3]。

其三,健全就业吸纳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1年和2012年国务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继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中小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知,就业吸纳优惠政策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均有显著影响,因此,在不断完善就业吸纳优惠政策的同时,最为关键的是督促这些政策的落实和实施,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四,制定就业保护政策。就业保护首先在于对稳定雇佣关系的保护,构建雇佣保护,在政策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者的培训力度,促进其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二是要规范长短期劳动合同的签订,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法律契约保障;三是要规范申报程序,严格限制解雇行为的随意发生。就业保护其次在于为被解雇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支持和再就业支撑,由此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生活安全,以及基于发展权利的再就业目标的实现。强化解雇保障,在政策方面,一是要建立解雇提前通知机制;二是要规范解雇合同的签订;三是要积极完善解雇和裁员补偿政策。

其五,创新就业服务体系。由于在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着失业与空缺岗位并存的现象,因此,提高市场中求职者与空缺岗位之间的供求匹配效率,亦能达到扩大就业的效果。而就业服务正是提高劳动力市场搜寻匹配效率的关键渠道[4]。目前我国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体系在体制、机构、内容方面均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创新就业服务体系,在政策方面,一是要发展注重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体制;二是要加强高校就业队伍和民间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三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完善服务内容,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职能的创新。

就业指导也是就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仍存在模式单一、内容简单、观念缺失、队伍不专业、对象过窄等问题[5]。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探索新媒体环境下就业指导工作的新路径,依托新媒体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信息体系,拓宽信息源,重构大学生就业社会关系网络[6],通过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对高校就业指导的服务课程、服务场地、服务经费等提出具体要求,以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求职技巧、创业知识等的培养,从而在供给方面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参考文献:

[1]陈成文,孙淇庭.大学生创业政策:评价与展望[J].高等教育研究,2009(7).

[2]王凤玉,张晓光.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实施体系及启示[J].重庆高教研究,2014(6).

[3]万茗.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述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5).

[4]刘海莺,林木西.公共就业服务述评:由201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生发[J].改革,2010(12).

[5]陈学诚.构建有效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J].学海,2008(6).

[6]李芹燕.新媒体视阈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信息化策略探析[J].重庆高教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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