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瑞,常志伟
在“灵魂”这一观念产生之前,彝族民众首先对“影子”和“肖像”有了初步认识,在彝族的传统习俗中,肖像是不容诋毁和侮辱的。让肖像具有鲜活的表现力是通过影子作为支撑的,影子随着日出而现,与自然同步,与人类生命存在密切相关。其次,彝人认为无影则无魂,在此基础上,影子似乎是等同于灵魂的,但是灵魂又高于影子。灵魂依附影子存在,它掌控的同时又附和在个人的意识和行动力量中,它能离开身体但是又紧紧相随,可以在任何角落出现和转移。因此,在身体死亡之后,灵魂还会继续存在。尽管是最初的认识,它也是基于哲学的万事万物普遍联系的观点而触发,又以人们臆想的各种联系中的伦理意识作为依附,这一层伦理意识就表现为“趋利避害”。比如凉山彝族忌讳别人踩踏自己的影子,如果被别人踩踏会招致人体虚弱甚至死亡,是影子受损而灵魂出窍,最后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而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发生,彝族民众采取的唯一办法就是请毕摩招魂。通过招魂修复影子,再治疗身体。在这一整个过程中,就把“肖像” “影子” “灵魂”和“生命”以及“仪式”联系在一起,在这些表象的下面,隐含着深刻而又古老的生死观念。
彝族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中,是一个崇尚祖先崇拜的民族,特别重视所谓的“根文化”,也就是人类学所述的“我从哪里来”。从彝族史诗《梅葛卷》中我们大概可以看到彝族先民对于人类“生”形成的一些思路。其中提到格滋天神来造人,造了几代都不行,后来找到好兄妹,妹妹怀孕后,把人种扔到葫芦里,天神劈开葫芦来,“戳开第一道,出来是汉族”,“戳开第二道,出来是傣族”,“戳开第三道,出来是彝家”等等,阐述着关于“生”的同根同源,生之所以为生,是因为具有了灵魂,灵魂存在于身体,也会弃人体而去与祖先之灵会和,而这正是灵魂溯源往最初状态的回归。人无魂不生,灵魂是人生命产生的支撑。这一层次的灵魂同源,归根结底是族群之间团结的一个根本纽带,“既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以“生”的同源性来促进民族之间的团结,这又是彝族对于不同族群之间关系中伦理意识的发展和表现。
另外,关于“六祖”的概念也是对灵魂同源比较典型的阐释。“六祖”把彝族分为不同的支系开始往后繁衍发展,当时基本上是每两支向一个方向迁居,但是因为联姻、迁徙、继承遗产等途径,每个支系虽然不同,但是从本质上整个彝族的根向性是一致的。彝族《指路经》中提到的“布与默会合,糯与恒会合,武与乍会合”,从一方面证明了“六祖”作为彝族支系源头的说法,“六祖”的灵魂也就是彝族人民灵魂的最初状态,即灵魂同源同祖。这不仅体现了族群之间的根源性,更体现了支系之间以及同一支系的根源性,同一支系需要团结,支系之间需要相互帮助,族群之间更需要共同发展,以从内到外的一种格局形成和谐发展的态势。有了团结互助的伦理意识,才能够产生有道德的行动,至少不会去做不道德或者是不团结的事情,然后通过有道德的行为方式,又反作用于伦理意识,使它得到不断完善和加强。
彝族民众历来认为,人在活着的时候,是因为灵魂附于人的身体之内。但是灵魂并不会因为人身体的死亡而消失,它可以在人死后独立存在于世间万物中。如果死者的身体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它的灵魂就会作祟在人间,这一点是与灵魂永恒相符合的。对于死或亡,彝族民众也有不同的看法,老人正常的寿终正寝,他们看来是有福气的表现,而并不会因为其死亡而悲痛万分,更多的是为死去的老者给予祝福和祈祷以及对其灵魂的呼唤和回归。而对于青壮年的死亡,会被他们看作一种不幸,违背了自然的规律,这样的情况下,其灵魂是不得安宁的,有可能还会去祸害其他万事万物,所有的这些观念都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伦理思想紧密联系。
彝族人认为,人有“三魂”,魂以其自由、独立的方式或存在于精神领域,或存在于物质世界,或在精神领域与物质世界之间游荡、轮回。第一个魂溯源西去,沿着彝族先民东迁的坎坷历程,皈依到祖辈身旁,共享天伦之乐。第二个魂离人而去寂居于草木,被彝族人安置于祖灵桶而供奉于高堂,享受人间烟火,庇佑后裔,沟通人间与灵境。第三个魂长居于墓穴,“是坏的、恶的魂”。以上“三魂”是长生不死的,只是依附的场合和对象发生了改变,而第一个魂因能达到终极灵界而为后人敬仰钦佩,第二个魂因能泽备后裔而为后人铭记膜拜,第三个魂因会作祟于人而为后人敬而远之。不管是什么灵魂类型,在身体死亡后都永恒存在于世,这不仅体现了灵魂永恒的生死观念,更进一步体现了彝族民众崇敬先祖、祈求安宁和趋利避害的伦理道德思想观念。
具体到仪式上,彝族有降生礼、浴礼和命名礼三个比较典型的仪式来表达对“生”的重视和严肃。在降生礼中,妇女的产房设置在卧室内,临产前其丈夫必须外出回避,这体现了彝人早期男女有别的伦理思想。待婴儿出生要给产妇吃一枚煮熟的鸡蛋,在此有一个生产的禁忌,吃鸡蛋应该是在婴儿大小便以前,如果在之后的话会被认为是不祥的征兆,诸如等等的习俗观念都是严谨而又虔诚的,不容出现差错以免给新生儿带来灾害。这体现了彝族民众对新生儿的尊重,也是对一个新生命的保护和期望。接下来是浴礼,彝族婴儿在出生后必须洗澡。水是纯净的,洗去新生儿身上的不净同时也体现了彝人期望新生儿在此生此世纯洁美好,幸福生活,祝愿他们的人生旅途顺利通达。最后是命名礼,在婴儿出生后的单数日子,比如第三天、第五天等家人会宴请亲朋好友,请毕摩诵经驱邪,在剪去新生儿脑后的胎发以后为其命名。这其中毕摩代表了神灵,在诵经驱邪的过程中,将新生儿的身体与灵魂进行结合,合二为一后新生儿才真正得以生存和发展,体现了对神灵的崇拜。这里毕摩的唯一性也说明了灵魂的同源性。有的家庭也会通过家中的老者为孩子取名,体现对老人的尊重和敬爱。彝族对于新生儿是男是女没有太大的分别,因为灵魂来自于同一源头。反映了其男女大致平等的思想。三个不同的仪式,都贯穿了彝族民众统一的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想:敬爱老人,尊重神灵,热爱生命,期盼美好生活。
彝人期盼美好生活是从实际行动上来进行的,从“生”到“死”,从幼小长大成人直至老去,整个人生历程中都坦荡而又豁达。他们的坦荡来源于对“生”的负责,他们的豁达来源于对“死”的皈依。彝人以个人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约束他人,不仅形成了相对有影响力的规范或者制度,更进一步折射出整个彝族的道德规范系统。
彝族古籍《玛穆特依》根据个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成长过程,全面叙述了一个人在立身处世的方方面面应该具备的道德要求和优良品质。比如:《幼德篇》描述了一岁的时候人的表现是:“笃慕的子孙,出生一两岁,抱在母怀里,有脚跟母亲,有手扣母胸,母亲微微笑”。《童德篇》就着重指出了在六七岁的阶段一个人应该具备的道德水平: “长到六七岁,自己活动了,莫打邻居鸡,成长莫作恶,成长若作恶,子孙难兴旺。莫打邻居狗,打狗伤主面。莫买邻居鸡,放开即逃回,家童抓鸡苦。”①吉格阿加:《玛穆特依》,吉格阿加译,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第16页。等等。还有《青年篇》描写了十六七岁时候的仪表与行为要求。《人生二十二》描写了一个人成长到二十二岁时应该具备孝敬父母、下地耕种、以礼待人、以信交友等美德。《人生二十五六》更侧重的说明了一个人到青年时期应该要血气方刚、踌躇满志。“我饱以为他人饱,我饿以为他人饿”一句,蕴含了要为他人着想,为大局考虑的道德思想;《人生三十三》指出人到三十三岁,“一身显庄严”,应该举止得当,在有了一定的知识和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可以被别人信任,也值得被别人信任,有了知识,在实践中具备一定的能力,应该担当起自己的事业;《人生四十四》指出到了四十四岁这个年龄阶段,就要担负起彝族最主要的道德职责是维护和捍卫传统信仰。自己本身也要重视信仰,成为传统的捍卫者、实践者;《人生五十五》中,到了这样的阶段,在之前的生活历练中积累了丰富的对事物的经验、知识和实践的智慧,是年轻者心目中学习的榜样,已经成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智者;《人生六十六》中提到身体开始衰退,不能再参与到农事或者战争中,不应该违背身体的自然规律去逞强,应该顺其自然;《人生七十七》以及《人生八十八》两部分着重说明在老者最后的生活中,应该把自己的知识和道德观念教授给后辈们,让彝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一代接着一代往下传;《人生九十九》描写了一个迟暮老人蹒跚的景象,这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在自然规律的发展中不卑不亢,静默的等待灵魂的回归。
彝族丧葬礼仪的形式较多,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形式,但大多数以火葬为主。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都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哀悼和祝愿。以火葬为例,彝族先民传承下来的仪式里面,隐藏着深深的伦理思想。首先,他们认为火葬能够净化人们身前的罪孽,摆脱恶灵的纠缠,这主要体现了对死者的关怀,生者不希望已经逝去的人受到干扰和污秽。其次,彝族人尤为敬重神灵祖先,在他们看来,只有通过火的净化作用和毕摩的超度,才能让逝者干干净净的与祖先相聚,通过火葬,让逝者无所牵挂,让他们安心泰然的与祖先相聚,这不仅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而且是对逝者最完整的升华,所以火葬仪式在彝族民众心里是神圣的。最后,火葬中对老人的葬礼最为隆重这点更能体现出彝人对老人的敬重和爱戴,葬礼越隆重,说明逝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越重要。“在葬礼上,除了要为死者穿寿衣、整仪容、编制‘丫’(停放遗体的用具)等,还要‘过银桥’,请毕摩为死者引路、招魂,并大宰牲畜用于祭祀和宴请宾客,仪式甚为繁杂,越是细致越能够充分反映彝族是一个尊老敬老的民族。”①昆 新,刘佳宁:《彝族伦理思想管窥》,《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事物的现象表面,一件事情发生,总会有内在的价值观念或者是一种信仰体系作为支撑。透过事物现象去看本质,这其中有一种关于“爱”的力量推动着事物的发展。首先是灵魂永恒的生死观:人们对于死亡总是处于一种畏惧的心态,因为未知,所以没有概念,也没有可以精确描述关于死这件事情的方式,所以难免会有想象、猜测或者是疑惑,但是从彝族传承下来的灵魂永恒的观念来看,这是最好和最有效的让人们不畏惧死亡的一种形式,死亡只是灵魂转换了一种生存方式,它并没有消失,彝人肯定灵魂是永生的。这样一来,从意识形态方面,一定程度上击溃了对于死亡的恐惧心理,进一步对死亡的观念进行了精神控制,让人们面对死亡的时候拥有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和超脱。这体现了一种观念意义上的慰藉作用。逝者的离开不会让人们觉得悲痛万分,更不会惶恐不安。体现一种逝者给予亲人的静默而又深刻的爱的表达方式。另一方面是生者对逝者的缅怀之爱。灵魂永恒代表着逝者身体已经消亡,但是灵魂一直与亲人们同在,为他们除去病痛,为他们保佑祈福,为他们消除灾难等等,亲人们并没有失去逝者,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共存,起码存在于心。这样的缅怀是亲人与亲人之间诚挚的爱的表现。
从彝族灵魂同源的生死观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死无法割裂同根同源的关系,无论是生还是死,只是状态不同,但是灵魂来自于同一个地方,当回归之时,大家又将聚合到一起。拿贵州彝族为例,其丧葬仪式中有一个环节是“指路”,“毕摩所念的《指路经》,以倒述的方式描绘了贵州彝族的迁徙路线,所有的迁徙路径均指向彝族祖先的发祥地即六祖聚居时的云南境内,所有亡灵发祥地居住三年便按君、臣、民的等级分化归宿于太阳、月亮、星星和云端,继而进行‘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的转世轮回”②穆春林:《从贵州彝族丧葬文化透视彝族生死观》,《毕节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生与死只是暂时的分开,最终还是会回到一起,这同样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死亡并不可怕,大家可以一起共同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