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人类学“单向度”研究取向之反思

2015-04-09 10:35向玉成
思想战线 2015年1期
关键词:客源地单向人类学

向玉成

旅游人类学“单向度”研究取向之反思

向玉成①

旅游人类学的“单向度”研究取向,主要表现为研究地域和范围选择、游客流向以及文化影响三个方面的研究预设,这就导致了其只注重研究了旅游人类学中“目的地、游客、旅游中介系统、客源地”“四大块”任务之中的“目的地、游客”。但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文化影响与被影响并非仅仅是“单向度”的。目前,旅游人类学既有研究取向已不足以涵括全球旅游新格局,尤其是中国旅游大发展及其系列新课题。应在改变“单向度”研究取向的基础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人类学。

文化互动影响;旅游人类学;“单向度”

人们在满足了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后所产生的对新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向往、追求以及相关活动,都可称之为旅游或旅游活动。旅游目的地是能够尽可能地满足旅游者新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一个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系统。*向玉成:《乐山旅游史》,成都:巴蜀书社,2005年,引言、第6页、第17页。旅游始于寻找文化之间的异同,最终找到人类文化的“大同世界”或曰“理想国”。所以旅游是人的本能,是一种“刚性需求”,是永远也不会停止的人类文“化”( “化”自我、同时“化”他者)活动事象。

可以明确地说,当今一个全球性的、谁都不能回避的大难题就是: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如何“处置”文化?*[美]格拉本,彭兆荣等:《旅游人类学家谈中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学刊》2006年第1期。相对于对文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的随心所欲式“开发”而言,另外一些观念也值得我们反思:(1)文化是“凝固”不变的;(2)旅游是影响目的地文化的“罪魁祸首”;(3)旅游对文化只有破坏作用而不具备建设作用;(4)旅游目的地文化仅仅“单向度”*本文中“单向度”一词,主要是指描述旅游人类学偏重于研究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影响,而对目的地文化反过来影响游客、客源地等重视和研究不够的情况,目的是为了凸显其研究在文化影响上的“方向性预设”,其意与法国社会学家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单向度的人》一书中“单向度”一词相异(马氏所谓“单向度”意指社会只有一个声音,一个思想,而没有反对的声音,着重强调只存在单一价值取向这一内在特性的现代发达工业社会已经是一个单向度而不是多向度社会)。地被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旅游业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跨文化的、最大的、和平的人口移动。假如这是真的,那么他不可避免地成为人类学研究的一个题目。”*[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3页。可以说,由于学科研究特点决定,旅游人类学“天生”就注定了其十分关注旅游开发与目的地文化保护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而目前旅游学以及涉及旅游的许多学科尤其是旅游人类学的研究重心,更多倾向于旅游导致的目的地文化变迁问题,而未对文化互动过程中旅游目的地文化反过来对游客、旅游中介系统(旅游从业者及相关系统如导游、旅游媒介、旅游企业、规划界、政府等)和客源地的文化影响予以应有的关注和研究,*相对于文化互动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影响研究而言,目前专题研究文化互动对旅游客源地、游客以及旅游中介的文化影响问题的成果甚少。仅有章海荣在《旅游文化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王汝辉在《旅游客源地与目的地的文化交流和互动研究》(四川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及杨丽娟《西学东渐之后:旅游人类学在中国》(《思想战线》2014年第1期)中有所涉及。本文谓之“单向度”研究取向。*一些学者对“旅游”的定义,已经内涵了旅游仅仅对目的地或旅游地产生影响的“单向度”思维模式,如墨菲(Murphy)把旅游定义为关乎旅游者和目的地居民双方的社会文化事件(Murphy P E.,Tourism: A Community Approach,London: Routledge, 1985,p.2);贾法尔(Jafar)认为,旅游是离开常住地的游人、满足游人需要的产业和旅游地三者之间社会交换给旅游地带来综合影响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转引自姜 辽等《21世纪以来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旅游学刊》2013年第12期)。同时,目前涉及旅游的许多学科,如旅游地理学、人文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文化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主要还着重于研究旅游对目的地的文化影响问题,对此姜辽等上述引文有涉及,可参见。

对于旅游人类学受人类学传统的影响而偏好为处于“弱势”的东道主代言,西伦·努涅斯(Theron Nunez)论述道:

我希望人类学家摆脱那些经济上、社会上和政治上的不公正,而这一切又往往是由于旅游业发展而引起的。……人类学家应该谨慎行事,因为人类学家应克制自己,不要把旅游业咒骂为一种不应该的侵略、一种剥削、一种对地方文化的破坏。应该说,旅游业的确使交通得到了改善,使水得到了纯净,使乡村有了电,这些都是旅游业带来的好处。试问,有谁没有从中获利,不管是农民还是民间艺人,不管是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游客的角度?目前就我们所知,要证明旅游业具有非同一般的破坏性或邪恶性,还很难做到。对某些国家和地区来说,发展旅游业也许还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尽管旅游业有时被证明会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来一定的破坏。作为人类学家,如果我们不愿如实暴露文化的虚假和人类的现状,我们的所作所为就是不道德的。我们必须完全抵制这样的看法,即认为当地人不能适应这个变化着的世界或被同化到一个变化着的世界里,我们不能再把他们视为人类学研究保护区内的原始宠物。*[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0页。

对于旅游业给目的地社会文化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国外早期研究更多关注其负面影响,如Kottak(1966)、Harrell & Bond(1978)、Arrones(1990)等人,对旅游给目的地社会带来的益处均持否定态度。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对旅游业给目的地的影响有了客观全面的认识。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西方旅游人类学界已经在开始反思其相关理论,改变并消除由于民族主义情怀而带来的对旅游的“误判”和“偏见”,但时至今日,旅游人类学界部分学者仍然认为,旅游是加速民族传统文化衰落的“原罪”。*杨丽娟:《西学东渐之后:旅游人类学在中国》,《思想战线》2014年第1期。学理式的分析当然有必要,但实际上,很多学者已经从学究式的讨论转向具体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了大量有益的对策建议。*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56~62页。瓦伦·L.史密斯(Valene L. Smith)认为,近年来,大量有关旅游业的研究都转向了如何更好地理解旅游业所带来的影响。文化变迁以现代化的形式,大大损害了贫穷、落后地区的传统文化,这种情况不但正在发生,而且正在加速。但是旅游业也不一定会产生文化上的破坏。旅游业可以是一座桥梁,有利于对文化的相关性和国际的了解。民族文化旅游可向游客提供参观至少部分本地文化的机会,很明显,一些文化属性,如大众性的仪式是可以与外来者分享的,但并不会对其文化造成破坏。总之,旅游以及旅游者本身不应该成为整个社会欠佳的替罪羊。*[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绪论、第5~9页、第15页。国内早期的研究中,不少学者认为旅游导致民族文化商品化和庸俗化,从而不利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但随着旅游研究理论的深入,更多学者肯定了其积极意义。如马晓京(2002)认为,民族旅游文化商品化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在商品经济还非常落后的民族地区,其积极影响远远大于消极影响;杨慧(2003)认为,民族旅游强化族群认同,推动民族传统文化复兴并激发民族文化的复制、再造与创新。此外,一些学者还通过实证来研究旅游对民族村寨经济社会改善、消费观念、思想意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具体影响。*相关论述可参见王汝辉《民族村寨社区参与旅游制度与传统文化保护比较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前言、第33~35页。笔者赞同此类观点。我们不应将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如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影响文化问题、破坏环境问题、“毒害”人心问题等等与旅游本身混为一谈。康奈尔大学的格林伍德教授(Greenwood)指出:

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工业化、都市化、环境污染、贫困、内战、人口流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地方文化产生了变异。那么在这些因素当中,旅游业有没有产生了独特的作用?其产生的文化变迁是不是都是负面的?对这些问题,至今的人类学文献没有提供明确的答复。*[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8~159页。

这种质问和反思是客观而必要的。

奥里奥尔·P.森耶(Oriol Pi-Sunyer)也明确说:

旅游人类学研究大多考察游客或旅游业对东道社区和社区某方面的影响,如对社会、文化或经济方面的影响。这一研究内容是人类学这个学科的基础,它可以解释为社区(或文化)对外界影响作出的反映,即研究的重点是社区和社区成员,是社区成员怎样或无力应付外界施加给他们的影响。社区成员虽然不能控制这些影响,但却容忍它们的存在,因为他们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与旅游研究主题有关的理论模式大部分借用了现代化理论。……这些设想和观点非常适合发展中社会和第三世界社会大众旅游的初期阶段。*[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62~163页。

在此,我们要问,如果旅游人类学迄今仍然沿袭早期人类学的研究取向而不根据社会变迁加以反思并变迁,这种研究取向能适应社会需要吗?或许是意识到了这里面存在的研究取向问题,森耶接下来论述说:

然而,这一视角并不能让我们解释旅游的过程,因为旅游不会始终如一,即便在同一地方也是如此。……如果某些用来分析旅游现象的模式不能把时间及其改变看做社会和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一个要素,对之进行充分考虑,那么这些模式也几乎不能让我们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去思考旅游的问题。*[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63~164页。

遗憾的是,对于究竟应该采用何种新的模式,森耶并未予以明示。

旅游者生成社会(或曰旅游客源地)的基础结构决定的旅游模式、旅游需要、旅游行为、旅游体验等,如何通过旅游者影响旅游目的地?在这个领域,旅游人类学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赵红梅:《旅游人类学理论概谈》,《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同时,具体到中国而言,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我们的旅游目的地如何通过自己的文化来“化”游客,进而反过来影响游客所来自的客源地?这是各界都应思考的一个大问题,在此仅仅把眼光放在目的地是不够的。孙九霞教授在论及中国旅游人类学存在的问题时,指出了外来借鉴不够、本土创造不足、专业训练缺乏、研究滞后、深度有限等方面,从而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使得我们的研究领域大多侧重于目的地社会,忽视对客源地社会的研究。*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37~339页。这深刻地指出了目前相关研究的缺失所在。因此,如果我们仅仅研究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消极方面)影响,那是远远不够的。

实际上,文化并非是“凝固”不变的,影响旅游目的地文化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旅游;只要有外来因素介入,就会影响到文化,如社会历史变迁、经济因素——人们都有权享用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等等。 “将文化变迁与其经济—政治背景割裂开来的做法,本身就有悖于文化人类学的整体性原则。”*光映炯:《旅游人类学再认识——兼论旅游人类学理论研究现状》,《思想战线》2002年第6期。格拉本教授(Nelson H.H.Graburn)关于“将旅游视为一种上层建筑,研究决定此上层建筑的基础结构,亦是未来旅游人类学应该深入拓展的领域”*参见赵红梅《旅游人类学理论概谈》,《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的思想,对笔者深有启发。马克思主义和唯物史观尤其注重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研究和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演变。对于旅游目的地文化的变迁,我们不能唯旅游是论。今天,人们要寻找“理想国”,旅游成了人们释放压力的“出气筒”,再加上西方旅游人类学传统——主要侧重于研究旅游对目的地文化影响的“推波助澜”,似乎旅游成了“单向度”破坏目的地文化的“罪魁祸首”。笔者并非否认旅游对文化的消极影响,而是希望更全面地看待影响文化变迁的因素。笔者以为,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文化影响与被影响并非仅仅是“单向度”的;文化不仅仅是被动的,文化也是有“反作用力”的;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并非仅仅“单向度”地、被动地“受影响”,其对游客、旅游中介系统和客源地文化也有反作用力。但是,目前涉及旅游的许多学科,在此问题上大都还处于“单向度”思维层面,尚未能从目的地文化也会影响游客和客源地这方面来加以深入研究。以旅游人类学为例,由于受西方人类学传统的束缚,旅游人类学恰好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盲区”,导致其研究取向的“单向度”化。

鉴于上述研究状况,本文以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取向为中心,对其“单向度”研究取向进一步加以分析。

二、研究取向:三方面的“单向度”预设

大量关于旅游与游客的研究,尤其是在西方旅游人类学的研究中,研究者似乎不约而同地预设了一种“奇怪”的研究出发点,即游客们到旅游目的地去旅游,总是从“先进”地区到“落后”地区,从西方国家到非西方国家,从“发达”地区到“不发达”地区,从富裕地区到贫穷地区,从人数众多民族地区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作为“帝国主义”的旅游者到第三世界,如此等等。在史密斯主编的《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中,诸如“地方性的第三世界贫困”、“去他人贫困的土地上参观”、“我们可能见到的贫困和乞丐”等表述甚多。*[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3页。努涅斯亦说:“人类学家已经注意到了,许多年来,旅游业已经给东道国的本土社会带来了冲击和影响”,虽然其也承认,“涵化的理论”认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和接触时,“引起了不同程度的社会文化整合,还引起了不同的人口和其他方面的变化,所以这些都导致了一种对称的互借”,但他又论述认为,“作为旅游者来说,他们不易从东道主那里借鉴其文化,而东道国的人却很容易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这就促使了东道地区一系列变化的产生”。*参见[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3~234页。这样一来,其所谓的“对称的互借”,很明显只是一种表述技巧,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双向度”互借,实质仍为强调“单向度”影响:既不对称,亦无互借。因而此语中表达出的旅游人类学的“单向度”取向色彩,十分明显。从文化上来说,似乎总是“先进文化”通过旅游者影响落后的旅游目的地文化。笔者以为,上述理论观点,明显带有“救世主”的意味,似乎旅游就是游客作为“救世主”到需要和可能的地方去拯救贫困的人们的一种社会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旅游者出发旅游时,是这样考虑的吗?旅游真是这样吗?说到底,究竟旅游是什么?

上述“单向度”思维模式和研究取向,最大的缺陷就是预设了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单向度”影响、游客对东道主的“单向度”影响、旅游客源地对旅游目的地的“单向度”影响。可能这也是目前旅游人类学研究中,重视旅游对旅游目的地文化变迁的影响研究而轻视旅游对游客和客源地的影响的原因。同时,这可能也是我们反复论述旅游破坏目的地文化,但很少反过来深入研究旅游对目的地文化建设、旅游对游客文化素质的提升以及旅游对客源地文化的影响等问题的深层次学理原因。此中可明显看出近代以来各种强势文化的“霸权”思维模式在学术研究中的“投影”。从上述“单向度”的研究取向转为“双向度”的研究,这或许是旅游人类学等学科下一步应该大力加强研究的领域——即旅游如何影响游客?如何提升游客的文化素质?如何通过游客和旅游中介系统反过来影响游客所来自的客源地文化?由是观之,旅游人类学目前仅仅在自己的“四大块”研究领域中着重研究了其中“一至两块”任务而已。面对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的新形势,既有旅游人类学的研究模式和理论框架已经难以涵括这一全球旅游新格局所带来的系列课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人类学,从而尽量避免对西方旅游人类学的“食洋不化”?

具体而言,旅游人类学的“单向度”研究取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预设:

(一)研究地域和范围选择上的“单向度”预设

旅游人类学的研究范围和地域选择,与其宣称的理论研究目标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根据纳什教授(1996)的分析框架,旅游人类学的研究主要从旅游目的地、游客和客源地三种不同的研究视角切入。“以旅游目的地为研究对象,探讨旅游对于当地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是旅游人类学最为传统,同时也是最为普遍的研究模式。”相比之下,对于游客的研究则“仍然是旅游人类学研究工作的难点”;而“客源地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则“往往会使研究难以深入”,虽然对其加以研究将在相当程度上拓展旅游人类学研究的领域。从以上观点可明显看出目前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取向、重点和问题所在。虽然宣称“不管是针对旅游目的地,还是针对游客或者旅游客源地,旅游人类学的研究都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2~33页。但实际上,旅游人类学仍然主要将研究焦点集中在目的地。格拉本教授认为,近年来旅游人类学家们十分关注这样一些问题:人们为什么旅游?为什么出现不同类型的旅游?为什么特定旅游模式总与一定历史阶段的特定社会群体相关?影响旅游行为的因素是什么?*赵红梅:《旅游人类学理论概谈》,《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上述思想,已经将视线拓展到旅游者(游客)及客源地领域了。不过,迄今关于游客和客源地的相关研究成果,较之对目的地的研究成果而言,差距甚大。也有论者认为,西方旅游人类学研究目前主要是从目的地社会、游客以及客源地社会三个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宗晓莲:《西方旅游人类学研究述评》,《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但是,旅游人类学对于上述“三大块”任务都完成得一样好吗?是否有可能只研究了其中的“一块”(目的地)或“两块”(有时涉及旅游者)?此外,旅游人类学其实还忽略了另“一大块”任务,即对旅游中介系统(旅游从业者及相关系统如导游、旅游媒介、政府、规划界等)的研究。

从研究问题的选择也可以看出其研究的倾向。有学者认为,旅游人类学在研究的问题上,主要体现在:(1)旅游对目的地社会与文化的影响问题;(2)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商品化问题;(3)旅游与地方社会的发展问题;(4)旅游与族群认同的关系问题;(5)旅游过程中的文化接触、文化冲突以及文化涵化、文化融合问题;(6)社会权力与意识形态对旅游的操控问题;(7)社区参与旅游发展问题;(8)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9)旅游活动中的社会性别问题;(10)旅游的发生与游客群体的形成问题;(11)旅游景观符号的社会化叙述问题;(12)旅游的“舞台真实”与在地化问题;(13)旅游的仪式性问题;(14)游客的动机与行为规律问题。*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4页。在上述研究问题中,绝大部分是直接关于目的地的,可能只有“旅游的发生与游客群体的形成问题”、“旅游的仪式性问题”以及“游客的动机与行为规律问题”是直接关于游客的,而直接关于客源地和旅游中介系统的问题则颇为少见。

(二)游客流向研究上的“单向度”预设

对游客流向进行“单向度”研究预设,国内外学者均有论述。努涅斯认为,大多数游客代表了世界上“有钱的”那一部分人,而许多东道地区和国家也相对要“穷些”。许多政治上敏锐的人类学家还观察到,发展中国家的新都会和工业化项目常常受到西方的资助,但使现状更为恶化,即富人变得更富,穷人变得更穷,这些最终是国际性的问题,单从人类学的方面是不能立即得到解决的。在游客和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交换中,虽然运输部门、旅行社、政府会大大获利,而游客花在当地的商品和服务上的钱,花在当地社区的钱,花在当地的市场、出租车、餐馆、小吃的钱等,都可以给当地带来繁荣和富裕,这比任何其他活动带来的益处都要大得多。*参见[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0~241页。而国内也有学者指出,在实际的旅游活动中,作为游客,他们通过自己的货币付出在心理上将自己定位在某种优越感上,其实这是一种“金钱的权力”在作祟,会大大影响旅游的质量。*参见彭兆荣《文化遗产学十讲》,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281页。因此,旅游人类学家们正在这里纠结。我们经常能见到的是西方人类学家们那种内在的或潜在的将游客描述为“高高在上”的人(西方人)的心态。旅游似乎成了“富人”对“穷人”的帮扶,成了游客用“多余的闲钱”济贫的方式。旅游真是这样的吗?或者,我们可以问,在旅游人类学家笔下本来打算出去“放松”的游客,为何最后又变成了“施舍者”?旅游果真是人类“命中注定”的一种财富再分配方式吗?还是旅游人类学家们认为是这样的?旅游是人类寻找“大同世界”或曰“理想国”过程中必然进行的行动吗?还是仅仅作为“西方中心论”思潮下学者们对“落后”地区及其文化以“悲天悯人”的情怀浇自己块垒之酒杯?旅游以及由此引发的所有问题,是人类寻找“理想国”过程中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吗?旅游人类学对游客流向的上述论断,仅仅表述了现象的“一半”。我们不禁要问,“落后”地区的游客到发达国家去旅游,其优越感是如何体现的?有何特点?所以,旅游学、旅游人类学的理论研究和体系构建,还任重道远。

(三)文化影响上的“单向度”预设

格林伍德认为,对旅游业的研究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旅游业给当地带来的实际的和负面的影响……人类学家对旅游业的另一种关注,还在于对其文化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把旅游当做文化剥削这一问题上。”*[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8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旅游人类学两种关注重点中的哪一种,其研究取向的单向度预设色彩,都十分明显。虽然旅游人类学家宣称“旅游作为全球化跨文化活动的一种产物,我们需要对其从发生到被接受,以及通过旅游活动所产生的文化互动的结果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解。简言之,人类学对旅游的研究,有助于将它推到一个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彭兆荣:《文化遗产学十讲》,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24页。但实际上,人类学对旅游活动所产生的“文化互动”的研究,目前主要还停留在文化“单向度”影响方向——即在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影响方面成果丰硕,而在旅游对客源地文化的影响方面,还很难断言有能与前者相媲美的相关成果面世。是故,旅游人类学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从文化交流和互动影响来说,目前的旅游人类学乃至旅游学的研究,过于偏重将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将游客与东道主截然分开。实际上,二者并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二者是互相影响、互相依存的地球村里的“村民”。谁都不能否认:目的地的东道主同时也可能是客源地的游客,此时客源地的游客就相应地成为了东道主。因此,不改变原有的预设研究取向,从“单向度”转为“双向度”,我们的旅游人类学研究,就有可能还会在“先进的”客源地对“落后的”目的地的单向影响(尤其是文化影响)上纠结不清。所以詹姆斯·莱特(James Lett)认为,“人类学对旅游的研究仅仅才开始”!*[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5页。

造成上述研究取向预设的原因,应该说是来自于旅游人类学脱胎于人类学传统的“胎伤”。我们知道,对于文化尤其是“异文化”或“他者”的研究,是人类学的传统。由于早期的人类学者以西方人想象中的“他者”和“异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因而从一开始就较为关注人种与文化的差异。他们主要研究那些所谓“简单的”、“原始的”民族文化。在旅游人类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如格拉本和纳什的研究中,无论研究取向如何,上述研究传统仍在延续。*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8~22页。就像纳什所言,长期以来,人类学者就对社会文化变迁感兴趣,20世纪70年代,那些对变化很敏感的人类学者发现旅游在他们所研究社会的发展中,作用十分复杂,他们开始研究旅游;到80年代,人类学者“目标明确地把关注点转向了旅游”。*参见[美]丹尼逊·纳什《旅游人类学》,宗晓莲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页。国内旅游人类学的相关研究,情况亦复如是。2002~2006年在我国国内召开的数届“人类学高级论坛”,以及人类学与民族学、地理学、遗产与旅游方面相关会议,上述主题持续得到众多学者关注即为明证。*参见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44~46页。

三、存在问题:只着重研究了目的地和游客

上述单向度研究取向带来的问题,概言之,主要就是在目的地、游客、旅游中介系统、旅游客源地“四大块”任务中,旅游人类学其实只着重研究了其中的目的地和游客而已。人类学家对旅游业最佳理论方法产生的分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方面,一些人类学家,如格雷伯恩等,他们的兴趣主要是研究旅游业对游客来说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人类学家如纳什,他们的兴趣主要是评估旅游业对东道国所产生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事实上,自1977年以来,格雷伯恩和纳什教授一直在激烈争论研究旅游业什么方法最佳。格雷伯恩认为,最好是把旅游业看做一种人类需要身心愉悦的普遍现象,源于人类赋予他们活动意义的一种永恒的趋势。而纳什则认为,旅游可以被看做一种普通的旅游形式,人们追求它是为了娱乐,其起源难以说清,但其文化多变性是可以评估的。*[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2~243页。对于这两种观点,詹姆斯·莱特认为“不一定是矛盾的……他们之间可以看做一种互补的关系”,其“区别在于,一个是要研究维系人类本性,一个是要研究维系人类生活”。*[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3页。笔者以为,游客为了“维系人类的本性”(笔者称之为“寻找理想国”)而去旅游,过程中对维系目的地的“人类生活”(游客想象中的“理想国”)产生了各种影响,同时,目的地的“人类生活”方式(游客可能在此找到其“理想国”的片段或“影子”),当然也会对前去旅游的游客“本性”产生各种影响(游客部分认同并修正自己的“理想国”模式)。故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述两大流派的理论分歧,其实是不矛盾的。问题是,虽然上述两大流派都宣称要从“旅游”的“起源”开始研究,但迄今旅游人类学的具体研究领域,依然主要还停留在着重于对东道国或曰目的地方面,对于游客如何“生成”(来自不同客源地的不同游客为何要去旅游,为何要选择相同的或不同的旅游目的地*关于“解释为什么游客做出这样的选择”,国外似乎只有少数学者如史密斯(Smith,1979)和穆尔(Moore,1985)“用案例研究”回答过这个问题。详见[美]瓦伦·L.史密斯主编《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4页。);对于客源地如何“生成游客”(如何“提供”游客的旅游时间、经费等旅游基础条件);对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受到的各种影响;对于客源地在游客回去后受到的影响(包括游客把钱花在了目的地从而对客源地经济造成的影响),则很多时候是被研究者忽略了的。虽然在理论上学者们都认为要研究旅游的产生,研究游客的动机和心理、思想原因、体验、个人感悟,以及旅游发生地(客源地)如何提供旅游的基础,但实际上却很少研究游客的“收获”及其受到的影响,以及由他们带回去的对客源地的影响(例如经济方面,游客将钱用于旅游对客源地的经济有何影响?对文化又有何影响?)。为什么旅游人类学会将研究聚焦于旅游对目的地文化变迁的影响方面?如果不从更大的研究范围、以更宽广的视野来进行探讨,旅游人类学就远不能说是已经做到了“涉及人类生活各个方面”。

当然,“单向度”研究取向所带来的问题远不止上述,还有以下诸多问题:游客们为何出去“放松”?打算如何“放松”?为何做如此打算?不同的人为何选择不同的目的地或旅游方式?这些问题,恐怕不能单纯从目的地的情况来回答,而必须联系游客自身、旅游中介系统以及游客生成的环境(客源地)来研究,才能得到更好的答案。

大量的荒野旅游、自助游、驴友到边远地方“发呆”、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极高山等探险旅游,支撑游客行为的心理动机是什么?旅游人类学在这些方面投入的注意力还远远不够,而主要是将视线落在了“少数民族”、“边远落后地区”的“村寨”或“族群群落”聚居地。更不用说,当涉及我们的少数民族同胞到汉区、到国外旅游时,情况又如何呢?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拓展和深化。从个人而言,一旦旅游目的地已经“成熟”,个人去旅游,未必就一定对当地文化(经济除外)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反而可能是旅游者自身受到的影响和变化更大,带回来的文化方面的影响和变化(显性的和隐性的)更多。对此我们还关注得很不够。

旅游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游客构成也是多元化的。仅仅简单地认为游客就是“富人”到“贫穷”之地“放松”等观点和研究取向,远不足以涵括所有的游客类型,更不用说千差万别的游客个体了。面对当今全球化背景下旅游的大发展和游客的大流动,上述理论和研究取向,是否能够涵盖旅游带来的所有课题和问题,值得深思。相对于旅游学对游客和客源地的研究广度和深度而言,旅游人类学在这些方面的研究,远不如自己对旅游目的地及其文化变迁的研究深入,因而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彭文斌教授曾论及,对于一个人类学者而言,将自己的立场“格式化”未必完全是件好事。*彭文斌:《中国民俗旅游的发展及中国学术界的参与趋势——兼论西方人类学界对民俗旅游发展“后效应”的思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1期。努涅斯也指出,“从人类学的角度来全面研究旅游业,就必须研究其范围和多样性。从传统上来讲,应科学地建立起分类学和方法学。对旅游业的研究要想得出彻底和决定性的结论还为时过早”。*[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8页。要之,旅游人类学已经到了从沿袭早期人类学研究主要针对以西方视野为中心看待落后地区文化变迁这一预设研究取向的“框框”中跳出来、扩大研究范围和研究视野的时候了。或许这是21世纪旅游人类学新的学术突破口。

四、结论与讨论:真正意义的学科体系建构有待完善

(一)研究范围偏窄的“胎伤”难以愈合

由于旅游人类学的研究面比较狭窄,不太关注全球广大的旅游市场,而是埋头于以民族地区为代表的“简单的”、“原始的”民族文化“田野点”,以至于旅游人类学有成为“旅游民族学”或“民族地区旅游人类学”的趋势,从而成为目前旅游人类学研究的“胎伤”,*杨丽娟:《西学东渐之后:旅游人类学在中国》,《思想战线》2014年第1期。导致其非但对客源地和旅游中介系统的研究甚为薄弱,就连本属其传统优势的田野工作,也面临新挑战。众所周知,田野调查是人类学等学科最为注重的实证方法之一,在此我们姑且不论“今天的田野能否反映昨天的真实”这个学理性的大问题,仅就具体的调查范围而言,选取一个或几个点进行的所谓“田野调查”,是否就一定能够反映整个族群的文化生活“常态”及其“变态”?对于这些问题,国内学者已经开始深思。彭兆荣教授就曾明确提出“如何对现代旅游进行‘田野作业’?”的问题。*彭兆荣:《文化遗产学十讲》,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37页。孙九霞教授也指出,“对于旅游人类学者而言,如何超越那种习惯于研究‘原始的’、‘封闭的’所谓‘原始部落’小社区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人类学的旅游研究,尤其是那些以游客和客源地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研究,使人类学这一传统利器在现实的研究当中面临着许多新的考验。……诸如此类问题,使得人类学的旅游研究在方法上的改进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8~29页。也许,中国旅游人类学者正在逐步将研究视野扩展到广大的中国各地,包括汉民族地区的各种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遗产领域这一趋势,是反映上述反思的一种十分值得推崇的研究取向,虽然这一新动向才刚刚开始。因此,对于目前中国旅游人类学与遗产文化研究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研究动向、研究领域、研究手段与方法、理论观点以及研究成果,我们需要进行认真总结、提炼,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人类学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二)研究内容“背景化”导致其研究深度不足

如果人类学家们仅仅将旅游作为“表象”而非“基石”,那将可能导致“旅游”成为旅游人类学研究的“药引”而非“患者”,“旅游”仅仅是人类学家们研究“文化”(旅游目的地文化)的“跳板”和工具而已。结果会致使本应作为研究内容的“旅游”仅仅作为旅游人类学的研究“背景”。许多研究问题,从提出开始就显示出旅游人类学“自说自话”的特点。如果人类学家们孤军奋战,缺乏旅游学界尤其是旅游业界(如旅游规划界)的学力注入,则可能会导致其关注的问题过于“阳春白雪”。一般大众、政府官员、地方利益体、旅游企业等,对于旅游人类学家们所谈论的“文化原真性”、“文化异化”等等话题,可能不一定从心底里是愿意听闻的,而这也并非仅仅是他们的问题,旅游人类学也应反思,为何我们的“声音”人家不感兴趣?徐杰舜教授就曾强调,人类学家首先应该“进入到应用领域当中”。*参见吕永锋,徐杰舜《人类学家也要反思自己》,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fd1ad10100psmn.html。在旅游规划界(可划入旅游中介系统)看来,乐于“田野”奔走、偏爱东道主—游客之类话题的人类学者,或许未必都能体会到与政府、景区、旅游企业和多重利益主体打交道时的“人生百态”。在这里,缺乏旅游“实战经验”的空谈式旅游文化创意与经营方案,是无济于事的。根据Sautter和Leisen绘制的旅游业利益主体图,“旅游规划师”需要协调的旅游业利益相关者,计有本地商户、员工、政府部门、竞争者、国家商务链、游客、积极团体、本地市民等8大类。*陈 昕,吕宛青:《我国遗产地旅游利益相关者系统研究》,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2年,第114~115页。旅游规划设计的干扰因素之多,由此可见一斑。实际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情况可能更为复杂。而就像旅游规划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一样,如果脱离实际情况,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就可能因“纸上谈兵”而沦为“一纸空文”。

(三) “文化保护”的泛化倾向和“固化”思维亟待改变

“一百多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类学家都在努力描述异域社会的习惯以免其消失在单一世界文化主流中。”*[美]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张晓萍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9页。人类学的这一传统,今天仍然在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取向中被尊奉,这可能是前述问题形成的主要学理原因。由于旅游人类学“天生地”喜欢强调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破坏作用,导致人们一窝蜂地、不管具体事实地竞相指责旅游开发,好像不大谈“保护文化”,就是文化的罪人一样。对于“文化保护”的泛化倾向,我们应该深入分析思考。须知人类历史上,文化的变化是一直进行并且还将继续进行下去的。对文化的“固化”思维,应该改变。比较科学的方法,应该是对文化保护与开发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以区别对待,而不应笼统地、抽象地大谈保护文化,因为那是没有建设性价值的。

(四)难以涵括世界旅游发展尤其是新兴旅游大国如中国旅游大发展后形成的新格局及其系列课题

脱胎于西方人类学传统的旅游人类学,带有挥之不去的“西方中心论”思维定势,因而其相关理论今天已经难以涵括全球化新格局下的诸多问题。具体到中国这个目前已经成为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但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海量的中国游客到全球各地旅游,收获了什么?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收获了什么?从比我们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又收获了什么?中国游客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何影响?对比我们还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又有何影响?21世纪的中国旅游人类学研究,应该在这些方面痛下工夫,避免本土化不足、原创性不够的弊端,大力拓宽研究面,真正从研究“一至两块”到完整研究“四大块”,修正西方旅游人类学不适合中国国情的部分,研究旅游人类学新的理论、方法和规律,着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人类学。*杨丽娟也强调要建设旅游人类学的“中国模式”。参见杨丽娟《西学东渐之后:旅游人类学在中国》,《思想战线》2014年第1期。这很有可能是对旅游人类学成为一门真正学科的“中国贡献”。要真正建构起旅游人类学的学科体系,就必须突破其从人类学传统中沿袭下来的“单向度”研究取向,从“旅游”的“起源”开始,不仅研究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中介系统受到的影响,而且应该也必须研究旅游者自身受到的文化影响,以及旅游者回到自己的出发地后所带去和发生的文化变迁。中国旅游人类学应“将西方所创立的旅游人类学理论和概念延伸到中国,进而形成依赖中国现实的再创造理论,这都是真正的建树。不应该停留在对西方研究消化不良的阶段上,或者说这个阶段不应该停留得太长。*参见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41~342页。作为已经成为最大客源国的中国,中国旅游人类学应该担当起建构完整、科学而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人类学体系这一重任。

(责任编辑 段丽波)

向玉成,四川旅游学院教授、博士(四川 成都,6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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