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探究

2015-04-09 10:35:23杨绍成徐媛媛
思想战线 2015年1期
关键词:点校功利主义中华书局

杨绍成,徐媛媛

李觏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探究

杨绍成,徐媛媛①

李觏(1009~1059年)是唐宋变革转折时期杰出的进步思想家,其新功利主义经济思想对当时及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李觏以富国富民为主题,围绕国家富强、百姓富裕、民生实利,从哲学、道德、政治等方面丰富发展传统的民生经济思想,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民生的具体政策及措施,构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引领了宋以后经世致用的学术方向,时至今日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李覯;民生经济思想;新功利主义

李觏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理论上的积极支持者和王安石“熙宁新法”的理论先导,他继承唐代杨炎、白居易等人的进步经济思想,开创了新功利主义经济思想先河,对后世的陈亮、叶适等功利主义学派思想家影响甚大,在中国经济思想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承先启后的重要作用。在其新功利主义经济思想中,民生经济思想尤为显著、最具时代特色。

一、民生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

(一)“天生斯民,天人合一”的哲学理论基础

中国哲学以关注人的实际活动首开其端,特点在于“人文性”和“人本性”,认为人的生存之道在于粮食,“民以食为天”,国以“农”立本,“农业”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百姓的衣食之源,当然地成为了古代中国国民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板块。农业生产活动仰仗于天,“就天人之际”自然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成为众多思想家思考民生问题的哲学基础。人们笃信“天命”,“尊天”成为儒家学者必需的一个重要理念。李觏以天人哲学问题为开端,以“天生斯民,天人合一”作为其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哲学理论基础,体现了“尊天”理念。

李觏认为,“天生斯民矣,能为民立君”,“立君者,天也;养民者,君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8页。一方面,他继承和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气一元论(元气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宇宙观,认为“气”为万物之源,阴阳二气相互会和、相互作用,不断衍变为人和万物,这是变易之理,大衍之法。“人感阴阳气以生”,“人”是万物之灵和世间主宰。另一方面,李觏承认天对人的威慑,他说:“受命于天乎?受命于人乎?受命于天,性善是也;受命于人,从俗是也。背国而从伪者,谓之叛,其得罪死。背天而从人者,始虽得志,天其不讨乎?”*李 觏:《李觏集》卷第20《广潜书十五篇并序》,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22页。“天生斯民” 预示着“天”主宰着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天子不仅是“天道”(天命)的传达者,而且是沟通“天道”和“人道”的中间使者,百姓应该受到“天”的庇护。作为天之子的“君”有责任关注、解决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等现实生活问题,以提高普通百姓的地位。“人之始生,饥渴存乎内,寒暑交乎外。饥渴寒暑,生民之大患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2《礼论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页。所以,“养民”是统治者的首要职责,“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李 觏:《李觏集》卷第19《平土书》,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83页。

李觏认为,“天命不可违”,“天”是沟通“君”与“民”之间的神秘力量;“民心不可背”,把“民生”的重要性和神圣性通过“尊天”表达出来,把“人”放到了与“天”同等重要的位置,认为“天”、“君”、“民”三者是彼此相连、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君”与“民”都为“天”所生,彼此就是同胞兄弟,对于弱势同胞的关爱和帮助,就是君主、群臣、百姓应尽的责任。有“天”就能维持权力平衡、确保君民和谐、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天下太平,实现“天人合一”;在此基础上,李觏展开了“天道”、“君德”与“民心”关系的理想道德价值讨论。

(二)“天下归仁,以人为本”的道德伦理基础

“人道”何以能彰显“天道”?儒家认为是因为“人”具有与“天”相连并异于禽兽的“人性”。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仁爱”既是一个道德范畴,同时又是一个政治范畴,强调君主治理国家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通过“修己以安人”,内圣外王,以自身的道德实践影响旁人。这种“仁爱”必须推己及人、推广于天下。 “仁爱”是儒家确立民众理想人格和建立“天下大同”理想社会的必要条件。

李觏认为,“立君者,天也”,预示着“君权神授”,在“尊天”的前提下,臣民不能不服从;“天生斯民”则预示着“民”为“天”之子女,必然为“天”所爱,接受“天”的照抚。“天”将“位”授予“君”,“君”就必须以“德”配“天”,有“德”才能获得“天命”、保有“天命”,确保帝位的巩固;“无德”就会失去“天命”,最终失去天下。据此,李觏确立了“天下归仁,以人为本”的理想道德追求,进一步发展了儒家的“仁爱”思想,认为“夫守国在政,行政在人。人不忠而乱乎政,政乱则国将从之。而且以不诛为仁,是轻国而重仁也。故明主持法以信,驭臣以威。信著则法行,威克则臣惧。法行臣惧,而后治可图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21《庆历民言·本仁》,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5页。他指出,“仁者”应当有正确的“爱人”方法,不分善恶、好坏地爱一切人,只会使少数恶人、坏人也受到保护。儒家圣人所讲的真正的“仁”,在于“爱善不爱恶,爱众不爱寡”,对待恶人、坏人必须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众人、保护好人。

另外,李觏强调“吉凶由人”、“以人为本”,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他认为,虽然“天命不可违”,但人是世间的实际主宰,“天意”也是“天下之人之意”。*李 觏:《李觏集》卷第10《刑禁第三》,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8页。虽然“天道有常”,但终究“天人合一”,“天道”与“人道”相通,不能让“人”听任“天”的摆布,让任何事物都顺从“天道”、“天命”。“事有不可不然,亦不可必然,在度宜而行之耳。”*李 觏:《李觏集》卷第3《易论第二》,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0页。只要把握好事物的“度”,“人”就可以使祸福转变、安危互换:“系辞曰:‘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由此观之,吉凶由人,乃易之教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4《删定易图序论·论六》,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6页。李觏“吉凶由人”观点的核心,就在于强调对“天道”不同的主观个体理解直接决定了事物之“吉”与“凶”,在趋利避害的过程中,确信“人”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士之言祸福在乎人,而足以有为者也。幸而闻之,则祸可转而为福,危可复安,乱可复治,兹有益之大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27《上富舍人书》,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77~278页。事物的“吉”与“凶”根本在于人是否“用之得其宜”*李 觏:《李觏集》卷第4《删定易图序论·论六》,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5页。:人们正是利用事物之间的这种“相用适宜”而获取利益,“相用失宜”而规避祸端的。李觏“以物取利,用物取益,裁物为用的辩证法观点”,*姜国柱:《李觏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9页。为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广泛利用世间万物以谋取利益提供了理论依据,是对儒家“以人为本”人本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儒家以“天下归仁”为道德理想,设计了“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社会蓝图,“‘天下为公’的‘大同’这种道德理想的信念,自然就是‘以人为本’”。*汤一介:《略论儒家的“以人为本,道行天下”》,《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而李觏“天下归仁”的“仁爱”思想和“吉凶由人”、“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思想为其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想道德基础。

(三)“民心可畏,为政以德”的政治治理基础

在北宋新的历史条件背景下,李觏继承了儒家传统的“民为邦本”思想,认为:“民之所归,天之所右也;民之所去,天之所左也。天命不易哉!民心可畏哉!是故古先哲王皆孳孳焉以安民为务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8页。“民心可畏”,民可以左右天,可以动摇统治基础,君主应该“安民为务”,奉“天道”以“养民”;“养民之道”的政治保障在于圣君明主“为政以德”,“礼刑并用”,实施“仁政”整治国家,君主“保民”即体现于此。李觏的“保民”理念也就体现在其“仁政”思想中。

一是天下至公、为政以德。李觏认为,“君之于民,犹亲之于子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0《刑禁第三》,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8页。君主必须爱护人民,爱民就必须推行“仁政”,而君主的道德修养是实施“仁政”的重要前提条件。君主应以天下为公,以天下万民的福祉和利益为己任,做到自知知人、知人善任,使贤者在位,明者在职。“士不见礼于世久矣。古之君子以天下为务,故思与天下之明共视,与天下之聪共听,与天下之智共谋,……天下至公也,一身至私也,循公而灭私,是五尺竖子咸知之也。然而鲜能者,道不胜乎欲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27《上富舍人书》,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77页。他称赞“不以天下之大私一人”,心系天下,能与黎民百姓共视、共听、共智、共谋,见贤思齐的君子,反对后世以“一身为务”,追逐名利,追求官职,一心想享尽天下荣华富贵、擅得天下功名利禄的所谓“君子”。他更深刻地进一步指出,虽然一些人明白“天下为公”,“一身为私”的道理,口口声声讲“循公灭私”,而实际行为却与之相反,其原因就在于“道不胜乎欲”,被私欲所蒙蔽使然。

二是慎置官吏、以贤举贤。李觏指出,君主推行的“仁政”必须通过各级官吏实施,“郡守县令,吾民之司命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五》,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75页。如果选贤任能,就可以国富民强。“君者,亲也。民者,子也。吏者,其乳保也。亲不能自育其子,育之者乳保也;君不能自治其民,治之者官吏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七》,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77页。君主应当爱护、保护其子民,而不能杀害、伤残百姓。针对当时各级官吏随心所欲、各行其是、贪赃枉法、不求善德的时弊,李觏主张圣君明主必须高度重视官吏选拔的问题,谨慎设置选拔任用官吏,并通过比较历史上的选举、察举、科举等选人任官制度,提出“以贤举贤”的选才办法。主张用人要取其所长,得其所宜,让“善者能举善”,“贤者能举贤”,只要有真才实学,就可以被举荐,“人莫不有才,才莫不可用。才取其长,用当其宜,则天下之士皆吾臂指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7《强兵策第九》,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4页。“唯善能举其类,不善亦能举其类。……举者贤,则所举贤;举着不肖,则所举不肖。一不肖达而举十不肖,十举百,百举千,如此则剥道成矣。”*李 觏:《李觏集》卷第21《庆历民言·裁举》,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7~238页。

三是以礼为纲、一致以法。汤一介先生认为,“前现代儒家的理想应是‘礼法合治’治国”,“‘礼’与‘法’有着表里相依的关系”。*汤一介:《略论儒家的“以人为本,道行天下”》,《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李觏的“仁政”思想,继承了传统儒家“礼法合治”的理念,并非只强调道德的作用,在具体的国家治理中他主张“礼刑并用”,一方面“以礼为纲”教化百姓,另一方面“一致以法”严惩贪腐。李觏认为,“礼”至关重要,是一切社会道德的准则和制度的总称,坚持礼的制定、执行环节应该顺应民意、众生平等,认为 “礼”不但是依人情而定的,它还将随人情的变化而变化:“愚以为时有不同,事有通变,用之不足,则礼从而杀,亦圣人之意。”*李 觏:《李觏集》卷第16《富国策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34页。“礼”涉及到普通人生活的各方面,人只有终其一生学礼、知礼、守礼才能“有所成就”。基于守礼面前众人平等的观点,李觏对中国传统观念“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王云五:《礼记今注今译》,王梦欧注译,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3页。予以否定和批驳,表达了普通百姓要求平等的诉求,突显了“民”的地位和作用,也充分体现了他对普通百姓的尊重与爱护。

李觏认为,法律是天下所共有的,是众生所必须共同遵守的准绳,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途径之一。圣君明主惟有“正刑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以法”,才能避免被人篡权谋位,治理好国家,管理好人民。“一致以法”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法律内容要体现自由、平等、安全、福利等原则;二是强调在法律程序上人人平等。在执法原则上他主张“一致于法”,法一经制定,便是天下公共统一的标准,“法者,天子与天下共者也”,无论谁犯法都应处罪,且量刑标准不可有差异,“君者不得私其亲,臣者不得私其身”,这就在法律形式上实现了公平公正。此外,李觏力主“慎刑”,反对“救赎”,认为审判案件一定要采取审慎态度,量罪定刑尤需谨慎,圣人断狱犹恐“聪有所不闻,明有所不见,下情有所不达,议法有所不平”。*李 觏:《李觏集》卷第10《刑禁第二》,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7页。“杀人者死,而民犹有相杀;伤人者刑,而民犹有相伤。”*李 觏:《李觏集》卷第10《刑禁第三》,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8页。如果赦之、赎之,无异于开启了万恶之源,将会贻害无穷。这正是李觏所倡导的公正、民主理念之体现。

李觏“一致以法”目的在于维护帝制,虽具有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性,但其法制观终究大胆否定了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提出了在“法”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以人为本”,体现了对人基本权利与生命价值的尊重。李觏“礼刑并用”的主张既重礼治、教化,强调教化成善,教而后诛,又主张对于教化之后仍作恶多端者必须严惩不贷,最终目的是在于治理国家,稳定民心,劝民守业,以救生民。所谓“王法必本于农。嗟乎!衣食之急,生民之大患也,仁君善吏所宜孳孳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十》,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81页。

二、养民之道及政策实践

李觏说“生民之道食为大”,*李 觏:《李觏集》卷第19《平土书》,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83 页。他的民生经济思想落脚点亦最终归结为“养民之道”,其“仁政”思想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要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李觏据此提出了一系列丰富的“养民”措施和主张。在解决如何养民、如何富民,保护富民的合法利益、如何教化百姓以及如何解决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李觏有着丰富而具体的阐述。概而言之,其“养民之道”主要包括“扶弱济困”、“保富教民”和“平均调匀”三个方面。

其一,扶弱济困,医国救民。对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下的古代社会来说,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于“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扶弱济困”是养民的核心。李觏的民生经济政策亦首先针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他提出“务多蓄积,仓储备荒”、“急救民病”、“调查民财,管理资源”等系列扶弱济困的政策主张和措施。李觏认为,“水旱之忧,圣王所不免。尧汤之事,贤愚尝共闻也。故君人者,务多蓄积,以为之备”。*李 觏:《李觏集》卷第16《富国策第七》,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43页。粮食储备关系百姓的生存和国家的稳定,必须高度重视,主张国家要有计划地积累财富,储备物资,做好预算,准备好救灾支出,防止自然灾害发生后所带来的困难、忧患;百姓生病是常有之事,“人主”宜下达政令,急救民病,不可坐视不管;政府应当调查民财,了解和掌握民间百姓财富的状况,以便让老百姓都珍惜财富,官吏不敢搜刮民财,从而避免出现饥寒冻馁之事。李觏调查民财,管理资源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使广大民众清楚知道自己的财物多寡,从而做到量财致用,“民皆知惜费矣”。二是为了禁止官吏贪功求赏,损下益上,不顾劳苦大众的疾苦,以滥税敛民众,中饱私囊,最终目的是使人民免除饥寒冻馁之苦,实现扶弱济困之目的,“如此,吏不敢厚敛矣”。*李 觏:《李觏集》卷第7《国用第八》,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82页。

其二,安富保富,康国济民。新功利主义者积极倡导保富论,即公开宣扬富人的重要性,并主张对富人予以保护。李觏作为新功利主义思想的先驱,其“保富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代表意义。他将“富民”放在“富国”之上,主张“安富”、“保富”,认为只有民富才有国富,解决“民生”问题必须采取“富民”政策;据此,他提出了农商并重,发展生产;轻徭薄赋,藏富于民;为民理财,保护民利等一系列具体的富民政策和措施。同时,李觏强调先富后教,认为教育对个人的发展、社会风俗的改善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谓安者,非徒饮之、食之、治之、令之而已也,必先于教化焉。”*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8页。“移风俗,敛贤才,未有不由此道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3《教道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11页。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达到:“使民父子亲,夫妇和,宗族相睦,乡党相信,财不以争,力不以斗,肃肃雍雍,相从于礼让之地。”*李 觏:《李觏集》卷第18《安民策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9页。实际上是既关注到了百姓的物质民生,又关注到了精神民生,将理财、教育与民生问题联系起来,为解决百姓的物质民生和精神民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想路径和方法,为“康国济民”开出了一剂良方。

其三,平均调匀,富国利民。儒家学者多认为贫富分化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入宋以后,人地冲突严重,贫富分化加剧。李觏认为,解决贫富分化问题,首先必须实现土地和人口这两个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应该恢复井田制。他着重论述了土地和人口的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才能 “尽地力”,实现生产效益的最大化。将“井地之法”视为“生民之权衡”,勾画出实现土地平均的“一夫百亩”的理想蓝图,提出“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过制”*李 觏:《李觏集》卷第16《富国策第二》,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第136页。的政策主张,认为这样可以使“兼并不行”,“土价必贱”,“田易可得”,*李 觏:《李觏集》卷第16《富国策第二》,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第136页。强调“人尽力,地尽利”,使人力与地利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为此,李觏动员社会上一切非农业闲散人口参加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效用,实现“人尽力”;强调精耕细作,尽力发挥土地资源的能量,实现“地尽利”。李觏人地均衡政策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力与土地资源的优势,合理有效地进行人地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另外,李觏发展了古代“时当损则损,时当益则益”思想,认为应该通过“损上益下”之道实现调匀,“时有不同,事有通变”,强调“损”与“益”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针对宋代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李觏指出,由于“羌戎背惠,边境暴师,劳费不息,帑藏不实”,造成宋政府财政危机。在此境况下,他建议统治者应该“此其过自菲薄,损上益下之时也”,“崇俭黜奢”,向下层民众施益,厉行“益”之道,做好恤民、利民、从民、益民的工作。李觏的平均调匀思想对当时社会财富的平均化,以及缓解统治阶级与平民百姓之间的矛盾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于富国利民具有重要意义。

李觏的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不仅是“庆历新政”的理论基础,而且是“熙宁新法”的思想前导。他关于农商并重、理财富国、抑制兼并、平土均田、轻徭薄赋、赈济贫乏等经济措施和为政以德、慎置官吏、以贤举贤、礼法并用等政治主张在王安石的变法中得到很好的实践,最终取得了“国用饶”的实施效果:元祐元年常平仓和坊场累积的免役钱达五千余万贯,“散在天下州县,贯朽不用”。*李 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4,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9352页。徽宗朝安焘:“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卷328《安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 年,第10568页。“见管人粮、马料总千一百七十六万石,奇赢相补,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边防大计,仓廪充实,虽因藉丰年,实以吏能干职。”*参见毕 沅《续资治通鉴》,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宋神宗时期无论充裕国库还是开疆拓土,皆绩效卓著。

三、结 语

唐宋变革时期,随着儒学再度复兴,儒家思想重新成为官方统治思想。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了“以荆公新学、永康学派、永嘉学派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学派”,至此“中国古代功利主义才形成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吴 松:《从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的演变看叶适的功利主义思想》,载《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85~488页。这一时期新功利主义学派以李觏、陈亮、叶适为代表,他们注重“义”与“利”、“理”与“欲”的相容性,提倡“天理寓于人欲”,主张义利并重、义利互生,坚决反对把“义”和“利”两者对立起来;希望统治者“内圣外王”,体恤百姓,满足百姓的情欲,从而实现道德与利益的统一。关注民生,注重研究解决百姓现实生活问题是新功利主义思想家时代特色的集中体现。

李觏作为新功利主义学派的先驱和典范代表,将趋利避害视为人的本性,充分肯定“人欲”的合理性:“盖利者,人之所欲,欲则存诸心。害者,人之所恶,恶则幸其无之。”*李 觏:《李觏集》卷第3《易论第六》,《易论第六》,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8页。“富贵者,是人之所欲也。”*李 觏:《李觏集》卷第17《强兵策第八》,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3页。“夫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一有失时,则为怨旷。”*李 觏:《李觏集》卷第5《内治第四》,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71页。主张“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李 觏:《李觏集》卷第2《礼论第一》,王国轩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页。通过制定法礼,对人的欲望本性进行节制,不然就会走向“贪与淫”的犯罪道路,并通过“义利之辩”,大力提倡“义利双重”价值观,为其新功利主义经济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构建了一套内涵丰富而又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理论体系。

李觏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不仅阐述了“民生”之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且分析了君主“为政以德”、实施“仁政”的必要性。其思想既强调“天生斯民”,又主张“吉凶由人”、“以人为本”,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既强调统治者“为政以德”,又注重“礼刑并用”;既关注百姓的物质民生,又关注到了精神民生,提出了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养民之道”,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仅从本文所论及可看出,李觏的新功利主义民生经济思想虽然具有一定时代局限,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民生经济思想史上的突出贡献,也不影响其为我们今天研究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提供借鉴。其思想已蕴含了“以人为本”以及对人民生存、生活需求的关注,以及人民应该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权益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现代民生经济思想方面的某些内容,作为距今千年的古代思想家,其民生经济思想可谓卓绝精深,无愧中国经济思想体系中熠熠生辉的瑰宝。

(责任编辑 廖国强)

杨绍成,云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徐媛媛,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云南 昆明, 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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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2015年4期)2015-02-25 07: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