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研究综述

2015-04-08 21:26:10张云熙
社科纵横 2015年4期
关键词:社区农村研究

张云熙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云南 昆明 650034)

一、文献概述

我国的社区社会组织最早产生于上海的浦东新区,后来逐步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以后,社区社会组织开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由此学术界也开始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给与了更多的关注。本文梳理了近十年来学者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研究,目前对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关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概念内涵要素等方面的理论阐释;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的成长背景;社区组织所面临的困难及路径选择等。尽管学界同仁对社区社会组织研究中的若干问题尚存争论,但是,既有的研究成果必将推进社会组织研究的系统化与本土化。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涵及其基本要素

1.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涵

对社区社会组织内涵的界定不清,会影响学者对社会主要研究的主体的不清,从影响研究结论。因此,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涵,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

王名认为,社区社会组织广义上指活跃在社区内除党政、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组织。而狭义的社区社会组织是伴随着社区功能逐步完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群众组织形式,是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社区成员自发成立或参与,介于社区个体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王名,2013)。赵学昌认为,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赵学昌,2009)。仝志辉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界定为:以追求农村经济活动效率和农民社会福利为目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参与主体,在社区活动的,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仝志辉,2007)。

2.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要素

由于对众多学者对社区社会组织内涵理解的差异,因此对其基本构成要素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一些学者认为,社区社会组织除了在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共有的民间性、自主性、志愿性及非营利性等基本属性之外,社区社会组织还应该具备以社区性。即组织的成员是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组织的活动范围只限于本社区范围。灵活性,可以是正式组织也可是非正式组织,在管理上可以采用正式登记与备案管理两种,活动方式有定期与不定期两种(王国勇,2011)。一些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素。康晓强等认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要素包含,组织成员主体必须是本社区居民;活动范围除社区间交流外通常指限于本社区范围;社区组织介于社区主体组织与居民个人之间(王名2013,康晓强,2009)。

(二)社区社会组织类型的划分

一些学者主要依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将其分为,一是正式注册的组织,二是在街道或社区备案的组织,三是未注册也未备案尚处于发育过程当中的组织(王颖,2002、夏建中,2011)。但是大多数的学者主张根据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进行分类,可分为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促进参与类、权益维护类等(陆春平,2007;王名,2010;康兴霖,2013)。也有学者依据成人员类型将其分为,非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和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非居民参与型主要指社区组织的长远主要由社会工作者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非居民人员参与。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指社区居民自发成立,组织成员主要有本社区居民参与(余素芳,2006)。

具体到对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类型的划分一些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谢菊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体制内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管理工作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另一类是体制外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等,这类组织绝大部分都没有依法履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的法律登记手续,但在一些农村又普遍存在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村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谢菊,2006)。李熠煜认为,当今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形式大致有两大类型,第一种主要借助传统乡村民间组织的形式,以血缘为纽带进行组合的公益性组织;另一种则是采用合作化形式的社区发展组织及经济组织,称之为合作化型社区社会组织,亦可称新型合作组织(李熠煜,2009)。

(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基础

近年来,随着社区社会组织发育、成长和发展的不断加速,关于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基础到底在哪里的问题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

王名等人认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最初的诱因是体制层面的原因,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下,社会组织的出现,不仅可以体现其社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的特点外,他还有着追求社会公益、维护社会公正的作用。因此社会组织,是体制改革的需要,社会组织无论在什么时候,总能能到必要的体制空间、政策包容和社会支持(王名、孙伟林、刘求实,2013)。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有自由和独立的人格并具有主权意识和公共参与意识的公民,是社会组织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社会公民意识的增强,使公共空间不断拓展、不断增大,生长出越来越多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而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则被认为是“公共空间载体的机制化”(王颖,1993;孙立平,1999)。

罗大蒙认为,中国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是对亲缘文化网络的运用。大部分农村民间组织都是以这种亲情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的(罗大蒙,2012)。李熠煜等,还认为儒家文化和社会传统也是农村社会组织生长最深层次的基础,儒家思路《周礼》中的天下大同、为民等思想,从侧面体现的一种济贫精神一直延续到现代,注重社会整体和国家控制以求社会稳定,这些催生了中国农村社区组织迅速生长与繁荣(李熠煜,仝志辉,2005)。

(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1.现状特点

王名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说明了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一是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增长,二是组织的生成方式以政府牵头为主,三是参与社会组织的居民具有较高的共同体公共精神,组织具有高或较高的自治制度(王名,2013)。夏建中等通过对北京、济南、昆明等城市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他认为,目前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从社会组织的类型上看,文体类、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较多,而服务类组织较少且覆盖面窄,公益类、维权类社会组织更。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政府拨款,其他的筹措资金渠道一定程度存在。居民参与呈现出“小众参与”与“大众参与”并存的局面。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存在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夏建中,2011)。

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状况,有研究指出,目前农村社会组织实现了乡土化与现代化的有效融合,自愿性与自治性的高度结合,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功能互补,市场化与多元化的共存局面(门献敏,2012)。吴新叶认为,农村社会组织呈现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特征,同时一些具有公共服务职能性的组织也渐次形成并发挥着实际作用(吴新叶,2011)。也有学者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研究,比如,仝志辉等人认为,农村社会文化类的社区组织是接续传统的农村民间组织的主要领域,其特点是自发性、低组织化和自治性。农村妇女组织正从分散到联合,从外来推动到内部自发,从松散到紧密,从混合到独立的发展过程(仝志辉,2011)。

2.面临问题

(1)立法缺失、门槛过高

王名和夏建中等人认为,目前社区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王名,2013;夏建中,2010)。对政府的权力边界和社区社会组织的权利缺乏界定,缺乏相宜的规章制度、监督机制等(朱伯玉、王凤,2009)。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到位,成立的门槛依然很高,导致许多村级的社会组织要么放弃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要么干脆不经任何政府部门批准而自行成立,最终必然是“法外组织”不断增加,一些农村民间组织主动和被迫陷入“法律合法性”的困境(关信平,2009;毕天云,2009;王名,2013)。

(2)“双重管理体制”削弱组织独立性、自主性

我国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众多学者认为,这种管理体制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毕天云,2009)。一些社区社会组织仍是有关政府部门将职能延伸到社区或是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批准挂牌成立的“自上而下”型的社会组织,它们在经费来源、章程制定、内部运行机制、组织功能等方面,都严重依赖于政府,社会组织本该具有的自主性基本丧失,社区组织作为政府的参谋者,在公共决策方面的作用并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朱伯玉、王凤,2009;王雪婷,2010)。

(3)组织管理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组织内部来说,存在内部管理无序,一些组织没有制定相应的组织章程,即便制定了,大都不按章程办事(夏建中,2011)。另外,社区组织的内部运作、决策等方面欠规范,随意性很大,使得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度不足,难以有效地动员社会资源来支持组织的发展(康晓强,2009)。从外部管理来说存在,管理过剩和管理不足的问题。管理过剩集中体现在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对同一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重叠,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毕天云,2009)。对于农村一些民间金融组织、农民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等尚未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法规,基层民政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无法可依”“制度真空”(程勇,2012)。

(4)经费紧张

与国外社区组织建设依靠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收取服务费三种方式取得强大的资金保证相比,我国的社区组织建设资金来源单一,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社会上的基金和个人投入相对很少(程勇,2010)。但是我国政府资助有限,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社区组织发展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抗风险能力相对脆弱,因此经费缺乏时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的问题(丁艳华,2006)。

(五)进一步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路径

关于如何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也是近年来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问题,通过对文献的梳理研究者们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性质

加强关于社区社会组织法律规范的立法研究,除了国家层面立法外,要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特殊性质和功能地位,制定出台地方性规范文件,着力研究培育发展和顶级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改变目前因无章可循导致的管理不规范现象(夏建中,2011;王名,2013;毕天云,2009;关信平,2009)。另外,由于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时,还应充分考虑城乡差异,针对农村社会组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康晓强,2009;王雪婷,2010)。

2.拓宽社会组织资金筹集渠道

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力度。应该主要采用项目为导向的经费支持形式,按照参与率、社会影响力等指标系统配置社区社会组织资源资金的投入(孙录宝,2012;夏建中,2011)。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一种“政府立项、契约合作、民间运转、评估监管”的机制,解决社区社会组织经费来源和人员待遇问题,在有效承接和完成任务中,提升组织的公信力和知名度(王名,2013)。三是应该进一步推动民间捐助,通过更大力度的优惠支持和宣传来促进企业和个人对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提供捐助(关信平,2011)。

3.改善和健全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

一方面降低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注入条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对于未能达到注册资金标准的草根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在县乡或街道备案,采取宽进严管,边培育边规范的方式(王名,2013)。另一方面,修改对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关信平认为,对于一时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该积极协助其联系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对于一些业务活动比较新、确实没有合适的机构可以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应该由登记管理机关代管(关信平,2006)。而葛道顺认为可以取消大部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实行在相应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注册(葛道顺,2011)。

4.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康晓强等认为,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主要不应是靠市场或是政府,而是要靠自身服务公众的能力和互惠性的社会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的内生性动力的培养是其成长最关键性的因素之一(康晓强,2009;杨晰,2006)。具体来看,一是加强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以章程为依据健全分工与制衡的组织机构,保障决策和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王名,2013)。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通过政策宣传引导、活动吸引、典型带动等多种方式,招纳优秀人才、志愿者加入到社区社会组织中来。三是提高社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认知度,通过尽可能多地参加公益活动以提高社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夏建中,2011)。

三、研究述评

近几年来研究者从各个方面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就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参考。通过对文献的阅读本研究认为,当前的研究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不足。

就研究对象而言。对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大多是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展开讨论的,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较为全面研究得很少。中国特定的社会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决定了中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差异。如果不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深入研究,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而近几年来学术界对此关注还不够。

研究主体主题来说,学者的研究旨趣主要集中在政府职能转型及管理范式创新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的视角上,着重分析政府应该如何更好的培育、管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社区社会组织的主体——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状况、意愿、需求以及社区成员对组织认可度等方面研究缺乏。

就研究深度而言,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目前大多集中在某一类组织的研究,对这一地区的多种类型社会组织的研究关注不够。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组织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和发展模式,应该具体分类研究,才能更好地探索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就研究方法而言,对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研究大多采用了个案研究的方法,还处于现状的描述阶段,类似于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量研究的方法用于农村社区的研究少见。迄今为止,我国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没有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过全面的普查,学者们难以从面上掌握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只有进行个案的调查,但是单独的个案调查,只能说明典型性。如果能在个案的数量和类型上加以丰富,可以弥补目前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研究的不足。

[1]仝志辉.农村民间组织与中国农村发展:来自个案经验,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王名.社会组织论纲[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夏建中.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模式研究[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

[4]崔月琴等.社会管理的组织——社区民间组织的“均衡化”[J].社会科学战线,2011(10).

[5]关信平.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建设路径[J].人民论坛,2011(04).

[6]门献敏.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J].社会主义研究,2012(02).

[7]吴新叶.社会管理下的农村社会组织:问题与应对[J].社团管理研究,2011(10).

[8]徐顽强等.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困境和路径研究[J].广东社会科学,2012(06).

[9]曾红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12(02).

[10]张尚仁.“社会组织”的含义、功能与类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3).

[11]张秀兰等.社区:微观组织建设与社会管理[J].清华大学学报,2012(01).

[12]张志远.多民族聚居地区农村社会管理的路径[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3).

猜你喜欢
社区农村研究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今日农业(2022年1期)2022-11-16 21:20:05
FMS与YBT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今日农业(2021年21期)2022-01-12 06:32:04
辽代千人邑研究述论
社区大作战
幼儿园(2021年6期)2021-07-28 07:42:08
3D打印社区
视错觉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科技传播(2019年22期)2020-01-14 03:06:54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当代陕西(2019年16期)2019-09-25 07:28:38
EMA伺服控制系统研究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中国记者(2014年2期)2014-03-01 01: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