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昶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成都 610065)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项目分区理论认为:给城市居民提供服务是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一种产品的功能。根据不同的收费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分为三类:一是公益性项目,没有收费机制;二是准经营性项目,有收费功能,但收费不足以弥补项目的成本;三是经营性项目,收费能够弥补项目开支。
这三种不同的项目包含不同的内容,其融资模式也不尽相同。
公益性基础设施:是保证城市运行最基本的公共设施,短时期内看不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其社会效益显著。
准经营性基础设施:使用和经营社会效益明显,并且能够取得一定经济收益,但收益低,收回建设成本期限长,因此,政府必须承担一定的投资责任,其融资模式就要政府与市场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的综合模式。
经营性基础设施:这类运营一般能够盈利,故可以采用市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
按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程度,可以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商品和服务分为三类:
1.纯粹的公共产品:指那些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法律制度、不拥挤也不收费的公路等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最强。这类产品一旦提供,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并且几乎不能排除其他人从这类公共产品中获益。一般这样的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由政府出资提供,融资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收入。
2.拥挤的公共产品:这类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不是那么强,当有更多的消费者加入时,会对现有消费者的福利造成一定的损害,其边际成本不再是零。比如,拥挤的道路上如果再增加一个使用者就会降低现有使用者的福利水平,其他的比如公园、城市绿地等等都属于拥挤的公共产品。这类项目一般是准经营性项目。
3.价格排他的公共产品:这类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提供者一般能够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定价,如果定价合理,项目收益一般能够弥补项目的成本。比如自来水、不拥挤但收费的公路等等。这种项目一般是经营性项目。
美国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建设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发行市政债。依托美国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美国的市政债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由州、市或者县政府发行,以政府的税收收入为偿还依据;二是项目收益债券,主要用于建设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并以这类项目稳定的现金流为偿还依据。
市政债券的期限一般比较长,市政债券在期限上多为长期建设债券,募集资金为长期的投资资金。市政债券发行主体依托于地方政府信用,地方政府信用是仅次于国家信用的第二大信用体系,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最终保障的市政债券其信用评级较高,信用风险较小。美国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发行市政债券最为成功的国家,2013年美国的市政债的规模达到3 316亿美元,占美国GDP的2%,是世界上市政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国家。
日本的基础设施融资主要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对基础产业及社会公共设施建设进行低息融资。一是发行财政投融资机构债券,接受市场监督,根据市场原则进行筹资;二是各财政投融资机构自行筹资、发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机构债券;三是对于那些没有政府担保的机构,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限定其发行额度;四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对重要财政投融资机构及需要超长期资金的投资项目发行政府保证债券。
英国政府一直积极推进鼓励私人财力参与或主导公共投资计划,其核心安排是私人融资优先权(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1997年工党政府执政后,又围绕着PFI创新发展出公私合伙制(Private and Public Partnership,PPP)操作方式,提出构建“合伙制的英国”政府工作目标,通过公私合作提高公共投资的专业管理水平,拓宽公共融资渠道,延伸私人投资领域,确保公共投资项目的按时实施和成功。
PFI的优点是吸引私人部门的资本共担风险,用最好的公共服务保证公众的利益。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主要靠财政出资,这种融资模式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也让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许多学者从理论上探讨了美国发行市政债券的模式对于中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我国也已经做出一些尝试。但是从实践上来看,英国的公私合伙的融资机制在我国发展得更好,最近由中国主导的亚投行,在面对基础设施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时,打算在以后引入PPP模式服务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可见,PPP模式在以后的中国甚至亚洲都有广泛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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