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俊飞
(浙江省台州市公路管理局,浙江 台州 318000)
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是关键,也是难题。客观分析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问题,探讨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筹融资渠道和管理新机制,增强资金的保障和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黄岩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例,详细分析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些资金问题,研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的措施。
1.黄岩区2012—2014年重点工程项目情况。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18个,计划投资17.1亿元,完成投资19.6亿元。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20个,计划投资18.9亿元,完成投资23.8亿元。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20个,计划投资31.4亿元,完成投资35亿元。
2.黄岩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最近几年,黄岩区重点工程主要是公益性项目,具体资金来源包括省补资金、区级财政资金、企业债券、地方财政债券、银行贷款,其主要来源还是银行贷款。
3.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具体做法。一是着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近年来,黄岩区国资局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查”全过程跟踪管理的办法,突出把好工程造价关、工程变更关、材料定价关、资金支出关、决算审查关等五个关,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委托审查工作,严把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关。据统计,2012—2014年,共委托区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查结算项目60个,审核资金4.2亿元,核减支出4 332万元,核减率达10.4%。二是着力加强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黄岩区政府下发并实施《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规定对重点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预算编制,把节约“三公”经费深入到政府工程范畴。目前,全区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已基本实现财务软件集中核算。该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对节约政府性工程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着力于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截至2014年6月,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本级资产71.4亿元。通过该平台累计提供信用担保14.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5.6亿元,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时,以低成本成功发行区内首个10亿元国有企业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5%,分别创下全市发行企业债券利率新低和全年同期限、同级别企业债券利率全国最低,相继被《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新闻频道等省、市级媒体报道。此外,不断扩大融资途径,通过与上海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以信托方式成功融入资金2亿元。
1.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重点项目增多,且项目投资不断增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供应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从近两年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看,融资成了主要来源。但近年来央行加大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管控,规范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运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申请银行贷款难度进一步增加。
2.资金的支付问题导致重点工程建设水平下降。由于黄岩区大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分散,很少有项目拥有专项资金,以及工程款项支付滞后于工程实际进程和国家财政拨款拨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程后期的工作被动。包括澄江二期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内的区重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紧张状况。
3.重点工程的实际投资远远大于计划投资。由于对重点工程的报批论证不够、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原因,导致近二年黄岩区重点项目的实际投资数额远远大于计划投资数额。其中,2013年的实际投资超出计划投资的25.8%,2014年的实际投资超出计划投资的11.4%,资金超支现象仍然很严重。
1.创新完善筹融资机制。一是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依法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投资、市场运作资本”的多元化筹融资机制和方式,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市场化进程,推进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的综合运用,拓宽社会性投融资渠道。探讨组建规范和形式多样化的项目建设和开发经营公司,积极搭建新的融资平台,以财政和政府投入的资金作为资本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市场筹资,采取直接投资、BOT、TOT等运作方式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是实施城市资产经营,盘活城市存量资产。目前,大量重点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建设资金基本上依靠地方政府,工程越多政府背负的资金压力就越大。建议走市场化道路,通过对城市现有资产的产权流动与重组,改善运营,从而达到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目的。以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和转让收益反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方式,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实现城市建设投入的良性循环和流动发展。三是积极争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项目补贴资金,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提供基本保障。对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早日到位;对已列入计划但投资未完全落实的项目要争取早日落实,促进重点工程项目早立项、早开工。四是拓宽地方政府利用土地、税收等资源收入。研究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规划、合理引导,灵活运用政府补贴、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确保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营造良好的筹资环境。
2.严格规定资金支付程序。一是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对于工程的进度款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完成的工程进度和批准的拨款数额应经过严格审核后才可以给施工单位付款。重视质量保证金,避免发生提前支付施工款和预留保证金不够的情况。二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专款专用。建设所需费用使用独立账户储存,付款时对合同中涉及事项进行审核,确保专款专用。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给工程施工方,减少中间拨款环节。建议工程建设费用直接转入建设部门,减少拨款周期,提高建设费用的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在对建设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资金管理的前提下,财务人员应全面安排好建设费用供应管理,提高建设费用使用率,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时完工。
3.降低重点项目实际投资。一是完善财政监督制度。财政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实际可操作性,分门别类建立评价标准体系。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对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情况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建立高效的奖惩制度,促使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把节俭、必需作为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对工程建设费用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总额列出每笔建设费用。对于重大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建立起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组织,依据相关部门所做预算,以实际所需为依据,严格控制建设费用总额,列入建设部门每年预算,达到规范建设经费的目标。三是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与目前实际情况相符且执行力较强的建设费用控制费率,建立建设费用明细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专业人员参与管理。四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支持财务人员实施内部控制,教育职工理解并执行内部控制。增强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使命感,建立完善的重点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
4.加强项目资金督查力度。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度。各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将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督查。区财政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重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区监察、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督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变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未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等情形的,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揭爱国.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管理[J].广东科技,2007,(11).
[2]刘红兵.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信息管理[J].现代商业,2008,(20).
[3]沈巍.公共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刍议[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
[4]财政部颁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J].浙江林业,2003,(2).
[5]郭振东.浅谈建设单位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J].科技风,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