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幻象:新媒体空间的书写互动与趣味建构

2015-04-03 13:50杜晓红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共同体

陈 龙,杜晓红

(1.苏州大学 传媒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2.三峡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2010年以来的几起重大事件引发了一次又一次的舆论潮。在这些舆论潮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围绕这一事件的网民互动行为,发帖、转帖、跟帖……网民进入了一种狂欢状态。从理性严肃的法律辨析到对流行音乐的改编、恶搞,从声嘶力竭地主张公平、正义到讽刺、戏谑(如“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体现了全民共享、协作、狂欢趣味,并通过这种网络狂欢形式来巩固这种彼此认同形式来捍卫彼此形成的共识。在种种共同行动的背后,渐渐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共同体”,网民在新媒体空间自我赋权,从而获得强大的话语生产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传统媒体一贯拥有的话语霸权地位,在传统媒体话语之外,形成一股制衡的力量。

新媒体空间的“传-受融合”打破了传统传播的格局。网民是信息的受众,同时又可以通过评论、转发、转帖等方式实现从受众向传者身份的转化。这是一种低成本表达意见的方式,也可以说,在当下新媒体空间的“互动书写”可以转化为一股传播力。网民在传播的过程中更具有主动性,更有热情关注事态的发展,而不被传统媒体的议程所裹挟。社交媒体的低门槛准入机制使得网民的表达更自由。从技术上说,网络工具都在努力使“说话”零障碍;从控制上说,web2.0 时代网民的自身体验代替了简单的内容接受,开创了UGC 模式,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网民的媒介接近权,改变了少数精英主导内容的模式。人们不再受制于“诉求无门”,而是通过网络找到支持者并寻求帮助。网民不是如大众社会里所描述的那般一盘散沙、孤立无援,而是通过网络来对共同的价值观、共同利益进行维护。新媒体将以往基于血缘、地缘关系而结成的“失落的共同体”中的个体重新聚合起来,形成一种虚拟共同体。人们得以通过网络技术平台,实现了由“共同兴趣”聚合向自发性共同体的转变。在网络共同体中,因网络书写互动主体与书写方式的后现代特性,建构了不同于以往地充满了颠覆、狂欢和无羁的书写互动趣味。构成这个时代特殊的文化风景线,研究这一现象,对于探讨当代互联网政治的本质规律具有现实意义。

一 新媒体空间的“共同体”重构

共同体(community)是当代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主要指社会生活的某种组织方式、联系纽带和结构原则。从历史上看,共同体形成的基础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演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面对恶劣的自然条件,单独个体无法生存。出于生存和安全的需要,人们结群而居,形成以血缘、种族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等血缘共同体。步入农业社会之后,人类学会了耕种土地和建造房屋,由游牧转向定居生活。人类也因此被紧紧束缚在一个有限的地理环境之内,依托村庄和城镇形成了地缘共同体,邻里之间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扶。

从社会学角度看,18 世纪欧美国家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之后,个体之间的社会交往逐渐扩大,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市民社会的形成,取代了以往以地缘关系为主的“熟人社会”。社会分工的细化促使个体在与他人进行互动交往的过程中更加追求认同与合作,对于利益的追求逐渐成为主要目标,形成了以利益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这些基于血缘、地缘或利益的共同体,在本质上仍然受到个体的职业、教育、工作场所和物理场所的制约,在个人生活史中逐步形成人际交往共同体。在传统媒体时代,即便是对于国家、民族等超越个体生活的共同体中自我身份的建构,人们也只能主要通过阅读文字来“想象”。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通过历史地梳理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的起源和散布,指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被想象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6“事实上,所有比成员之间有着面对面接触的原始村落更大的一切共同体都是想象的。”[1]5

在新媒体早期阶段,网络传播实现了人们所期待的互动,网民可以依托网络论坛、视频网站、QQ、SKYPE 等互动平台等来进行交流,然而在这种互动平台上建立起来的群落关系还不是最自由、最广泛的。只有进入Web2.0 时代后,移动互联网兴起,社交媒体技术实现了自由书写,为新媒体空间的共同体赋予了新的特征,完成了以往传统共同体形成的结构性变化。日益便捷、自由的社交媒体,其强大的交互性功能日益显现出来,网络交互媒体促使人们的交往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散落在不同地域上的人们重新聚合在一起,可以自由地在网上与他人互动,分享信息、对话、交流、讨论、合作甚至集体行动。网络共同体穿越了家庭或宗族、民族和文化乃至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为人们聚合提供了除传统的血缘、地缘和共同利益外的新途径。在新媒体空间的共同体中,个体之间的关系、个体和集体之间的关系愈加复杂和多元。新媒体共同体中的个体不仅依靠想象,而且通过行动建构自我身份。“不同于印刷语言时代,脱离了原来的权力阶层的行动者,其社会身份更加多元与独立,而其通过现实活动与互联网使用行为相结合,使其成为建构共同体身份的重要节点,在其身份建构策略中,行动者们通过宣讲、叙事或者通过他者的指称建构起主体性的身份。”[2]新媒体为人们提供了即时互动的机会和能力,人们可以根据相同或相似的兴趣爱好、价值取向、共同目标等结合成共同体,实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新媒体空间共同体建构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博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话题、游戏内容、趣味、情绪等是吸引人们聚集的根本因素,大体可以归为两大类:一是政治性共同体,另一是娱乐共同体。前者来源于网民对政府公共事务及个人切身利益的关注,后者则是出于兴趣爱好。新媒体空间的政治性共同体通常围绕某个突发事件迅速形成,而娱乐共同体则是源于对某个游戏、小说在应用、对抗、期待、阅读中慢慢形成的。在网络传播中形成的“想象共同体”具有亚文化属性,即怀疑一切“官方说法”或“权威途径”来的消息,鄙视传统的表述,强调互动,突出个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媒体空间的共同体是相同个性、相同态度、相同趣味的结合。

二 新媒体空间的书写互动和趣味建构

在新媒体空间中,传统的具有相对严谨叙事结构和理性表达的书写方式不再流行,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情绪化、无厘头、碎片式的表达。网民们在特殊的时空架构中随心所欲、浅尝辄止甚至断章取义地进行书写互动,模糊了主客体及主体间性,并且以非线性的超文本书写互动方式,建构了网络新媒体空间充满颠覆、狂欢以及无羁的后现代趣味。

(一)碎片化、模糊、不确定与读写关系的重建

在传统文本的书写与印刷传播中,写作和阅读是相对独立的,写作者和阅读者根据自身体验在各自分离的时空中完成对文本的建构与解构,读写互动主要依靠各自的想象来完成。而且会因为写与读的不同步产生同身体分离的纯粹语言形象,使得读写双方的自我主体可以在独立的时空中参与反思和想象,获得彼此独立的写作与阅读经验,从而凭借传统文本建构一个与真实自我不完全统一的理性的反思的自我主体。因此,在传统的书写模式中,读写双方,尤其是写作者,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思考反思空间,这个时候理性自我是居于中心地位的,甚至会出现作者权威的话语“霸权”。在新媒体空间,谁写谁读这样的分工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按谁的意愿来写。网络新媒体消解了传统文字书写中写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话语空间和话语逻辑,构建了数字时代新的后现代性书写主体。“树型思维逻辑下的独白式作者日趋孤芳自赏,而游牧的、块茎的、对话的读写模式成为新技术语境下的写作潮流。这种读写互动模式催生的全新的网络读者——追文族,紧追某部作品的连载与更新,关注、期盼、议论、兴奋,在与作者的血肉拥抱、互相折磨中走至小说的终局。”[3]在新媒体空间的书写互动中,现实时空的藩篱不复存在,同步化和实时化使得文学变得具有时效性了,移动新媒体技术甚至实现了网民们以流动的漂浮的状态随时加入到QQ 群、微信、微博等等移动客户端的群聊中来,可以参与实时讨论,也可以丢下只言片语就走。在这个高度自由开放的数字化共享空间里,作者和读者跨越时空区隔,你来我往的书写互动中再也无法享受相对独立时空里不受干扰的思考与反思,书写成了福柯所说的一场“你来我往”、“众生喧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无主体无中心的互动游戏。传者、受者、把关人的角色转换难解难分,也就没有了传统意义上泾渭分明的作者和读者,传统意义上作者与读者、作者与文本、读者与文本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就不复存在。在网络共同体中,书写主体与客体及主体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写作者和阅读者随时可以转换角色,书写成为一种在“主客体边界上的活动”,也因此失去了自身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作者按照读者的要求来安排故事情节的走向,例如网络小说《斗破苍穹》可以有1 795章,1 000 多万的追文粉丝,按照粉丝的要求,可以编造不同的人物命运版本,这在传统读写关系中是不可想象的。

(二)“集群化游牧式”和“间断性”的书写互动方式

不同于传统的个人化书写方式,网络新媒体空间的书写互动实质是一种“集群化游牧式”的书写方式,这也是网络共同体的基本形式。人们可以很容易地进入各种QQ 聊天群、微博、微信群等一个又一个虚拟的网络共同体,聚集在一起通过发帖子、评论留言、点赞等方式参与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通过这样的方式,传统的个人书写行为转变为网民群体行为。网民们通过网络书写互动形成相对稳定的群体交往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新的集群方式。网络新媒体不仅仅是网络个体获取信息的重要空间,而且对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联系、整合和调节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由网络社群中组织发起的户外、校友会、车友会、同城会等活动。也许网民通过网络书写互动而发生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会因为个人喜好或是热情的衰减而终止,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网络空间中继续追逐,进入到下一个或同时参与多个网络共同体的书写互动,并将这种虚拟社会关系过渡到现实,在现实社会继续进行组织和联结。

网络新媒体空间的书写是一种需要身体各部分不断协调的“间断性”电子书写。多种感官的重新参与和视像的超真实感超越了传统书写逻辑,强化了思想的非线性联想风格。“电子书写中大脑、双手、眼睛与界面配合的过程以及监控、寻找、筛选的步骤阻断了写作思维与写作成果之间的关联,凸显出了书写的动作;人脑和电脑的协同过程也将电脑书写变革为一种动作思维和语言思维相互交织的‘间断性’书写。”[4]这种“间断性”不但会打断网民的连贯性思维,分散注意力,而且有可能使得网友在交流互动时会因为追求打字速度而带来思维以及某种情绪上的亢奋。眼睛和手指在键盘、鼠标和显示屏之间不停忙碌,大脑和思想要么会因为跟不上手指快节奏的敲击和选择而处于混沌甚至游离状态;要么会很容易因为受到网络集群里的书写狂欢而兴奋过度、失去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再加上电子书写任意复制、粘贴,修改和插入的功能,也会使得电子文本随时处在一种碎片化可调整的不稳定状态,各种文本、图像、符号和视频也透过屏幕跟随超文本中的链接在大脑中不断跳跃,形成开放的、超文本的电子书写方式。

(三)充满颠覆、狂欢以及无羁的书写互动趣味

网络新媒体传播模糊和消散了书写主体,也将网民的书写互动带入到另外一种语言狂欢的“社会过程”之中。正如有学者认为的那样,“在网络空间这个新的语言场域中,网民突破了时空的枷锁,沉浸于后现代文化的狂欢中,颠覆、重构、消解着自然语言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追求着碎片化、快餐式和混搭的语言表达,以有限的语符创造出意境无限丰富的内涵”[5]。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全新书写互动方式引爆了一场语言革命,充满了颠覆、无羁以及狂欢的后现代性趣味。

网络新媒体空间里集群化游牧式的书写方式极易形成虚拟的狂欢广场。传统的,个人化的书写和阅读在网络这个平民化的“狂欢共同体”是很少见的。大多数时候,无数的网友都沉浸在各种门户网站、论坛、贴吧、QQ 群、微博、微信等等网络新媒体空间里,讨论、交流、刷屏甚至掐架,享受着“符号与键盘共舞,口水与板砖齐飞”的狂欢盛宴。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们的发言显得更加随意和无羁,无数的“水军”、“喷客”、网络“哄客”和围观者充斥其中。在网络书写互动中,随处可见一语不合就相互攻击、谩骂、渲染、挑唆式的语言和情绪。网络技术的固有属性很容易滋生出充满歧见的情绪化语言,甚至表现为一种“话语强占”。然而,这是一种政治表达在网络空间缺乏约束后出现的一种“症候”,放肆的语言行为背后是对现实的极度不满,体现了草根政治的某些特性,在无所顾忌的书写互动中,达到了情绪宣泄的目的。

三 共同体幻象:新媒体空间狂欢正当性来源

新媒体空间的这种书写互动,很容易转化为对社会的动员、组织。美国学者皮帕·诺里斯曾经将互联网对政治参与的影响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动员功能,认为互联网的使用会导致新的政治行动;二是强化功能,认为互联网将强化(而非转变)既有的政治参与模式[6]。确实,网络推动了一种新的政治行动即网络辩论,推动了社会问题的表达,对社会政治发挥了一定的监督作用;社会组织在网络空间建立虚拟社区,有利于联络、组织公民社会的活动;提供了新的抗议形式,可以传播信息、确定目标和制定战略、识别反对者和组织抗议事件。在现实世界,如果我们这样来认识新媒体的功能就显得有点过于单纯。事实上,在每一次新媒体事件的背后,往往都有民粹主义的影子,而如果民粹主义仅仅停留在网络,其负面影响是有限的。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网络民粹主义并不满足于制造“网络集聚事件”,因为仅仅通过点击率、跟帖或发言来表明观点、立场是难以满足民粹主义的现实关切的。在近年发生的若干起“邻避事件”中,民意已经不再仅仅停留在虚拟世界的表达、声讨和抗议,而是通过网络来联络、煽动、组织,使诉求和意愿得到具体化,以此来推动公共事件在现实中的蔓延、加剧,大有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之势。“厦门PX 事件”、“江门鹤山核材料产业园事件”、杭州、广东电白、安徽舒城垃圾焚烧场事件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共同体大多有着民粹主义的意趣,共同体幻象使得民粹主义的冲动具有了合理性。巴赫金认为,在充满官方秩序和意识形态的世界中,广场上集中了一切非官方的东西,仿佛享有“治外法权”[7]巴赫金为这种广场狂欢活动界定了四种特殊范畴:第一,人们之间随便而又亲昵的接触;第二,插科打诨;第三,俯就、随便而亲昵的态度;第四,粗鄙、冒渎不敬,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仿讽等等[8]。新媒体空间聚集的网民在这四种范畴中都有明显的表现。共同趣味和亲昵接触、相近的意见表达都使得共同体印象加深。民粹主义的广场式聚集貌似有了“人民性”,多数人即具有了类群体特性——多数人就是大众,就是“人民”,这就为新媒体空间的种种行动,得到了一个合理性的包装。2013年12月2日,一条题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 800 元》的新闻在不少网络媒体平台上疯传。此次事件并没有因为外国人的“出资1 800 元”而很快平息,网络空间的谴责声浪此起彼伏。北京警方公布了当日的视频,事实却恰好相反,中国大妈却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但在该消息未得到核实之前,网民急切对中国大妈进行审判、谩骂、人身攻击,在貌似公正、客观的“审判”过程中,网民彼此形成了共同体,并将这种机会视为一种狂欢活动,共同体的紧密程度,取决于网民参与的热闹程度。然而,无论怎么热闹,都不能使貌似彼此相互支撑的网民之间成为铁杆盟友,当真相查明,那种共同体瞬间解体,这正是这种虚拟世界的共同体脆弱性所在。

公众对各种社会事件的关注,表明他们有政治参与热情,因而虚拟空间的共同体似乎与“公共领域”有着某些联系,哈贝马斯曾经对公共领域有过这样的描述:“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公共议题或舆论”[9];在那里,个体成员彼此有着理性的互动,相互依存并且寻求归属感。由于当下新媒体空间的书写互动,仍然面临着众声喧哗和话语强占的困境,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其实很难达成共识,甚至会出现凯斯·桑斯坦所说的群体激化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的新媒体共同体不过是一种“幻象”。

首先是网络共同体内的集体认同难以达成,众声喧哗成为常态。表面上看,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易得性为集体认同的建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网络空间的交互性、低门槛、弱把关等特性似乎天然地成为最大数量的人们意见交换的平台,原子化的个体得以能够和集体的设想、信仰达成一致,扩展和巩固自我的归属感。但是在网络的“狂欢共同体”中,每个人都是手持“大喇叭”的演说者,都只顾着说,而忽略了倾听和理解。这就很容易导致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聚在一起,大家都抢着“发声”,听的人数却相对减少,冷静思考的人数更少。

在网络共同体中,并非每一个人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人人都忙于发言,但大多都是基于个体成员平日生活中的社会心理层面的感性认知,以宣泄个体情绪为主,很少去探究网络事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从而使得网络谣言,虚假信息成为网络共同体的一种常态。网络个体面对众声喧哗时失去了分辨能力,甚至出现跟风看热闹的网络“哄客”和网络暴民。我们经常会在网络空间看到诸如“某食物严重短缺或有毒”、“急寻某走失小孩”等消息在网络空间被迅速转发扩散后却被证实是虚假消息的案例。如果再经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比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的操纵渲染,网民们更会陷入云里雾里,真假难辨的境地。此外,理想共同体内的交流,不应该是成员间针锋相对,势不两立的论战,而是一种相互沟通,彼此寻求身份认同和个体归属的良性互动过程,然而在网络上持不同意见者的交流,往往是不假思索,你死我活的交锋,丝毫无助于集体认同的达成。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和弱把关性也会降低个体之间的交往原则和诚信关系,众声喧哗的状态会使个体的群体遵从性降低,从而使个体更容易产生越轨行为。

其次是网络共同体内部并非自由平等的关系,话语强占时有发生。在网络空间,人们通过书写互动的方式建构起“共同体”中自我的社会身份与归属感,从而实现从想象到行动的身份建构。在这个过程中,网民们通过对同一议题的关注和讨论逐渐营构了浓厚的认同感和共同体意识,个体的言语和行为通过与他人的不断互动而被塑造和巩固。但网络空间并非总是“为达到某些善之目的而形成的共同关系或团体”,并非总是自由平等的关系。网络共同体一派团结的背后,往往掩盖着等级化、他者化的实质。

话语强占“表现为一种不容置疑、不容商榷的姿态,以强势的声音压制异议言论,是一种恶劣的话语霸权”。[10]网络共同体内的话语强占一方面是由于话语权的不平等造成的。共同体内的成员虽然分享了网络的发言权,但话语权并不平等。所谓的网络大V、名人明星、舆论领袖往往能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而普通个体的发言很难引起大众注意。因此在网络共同体的众声喧哗中,只追帖、只围观、只潜水的“沉默的大多数”,出于寻求认同和归属的强烈意愿,会在歧见面前保持沉默。这就会形成“沉默的螺旋”效应,在书写互动中出现强势话语的一方越来越声势浩大,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久而久之,还会出现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假新闻、谎言、谣言、谩骂甚至暴力性质的话语,强占了网络共同体内书写互动的空间,而真正理性的公众讨论和群体共识则不见了踪影。

另一方面,网络共同体内的话语强占也与个体成员对“理想自我”的塑造有关。个体依托网络共同体的书写互动建构了种种自我形象,这与拉康所说的“理想的自我”颇为相像。在镜像阶段,婴儿会把镜中影像归属于自己,由此获得自身的完满性。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我想象的幻觉。在网络虚拟空间,个体也会将自我观察放在对他者凝视的假想之上。也就是说,在无意识中,网络个体想象着共同体内部众人对他的凝视,于是依据他人的凝视检讨、调整、反省自我的行为,为的是得到假想的共同体内他人的赞许,即“欲望着他者的欲望”。因此,和福柯所说的“全景式”监狱类似,共同体内的个体在他者欲望的监视与询唤中建构的主体意识,是一种被异化了的自我认同,无法与其他成员进行自由平等的对话,而且很容易受到强势话语的宰制与“侵凌”。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网络共同体,不过是单质个体既想寻求认同感和归属感,又想剔除矛盾摩擦的“幻象”之物,依旧是个体以非我的强制自居为中心的共同体幻象。

四 结语

相似的生活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归属感,身份认同,共同理解等等,都是诱发人们结成想象共同体的因素。关于新媒体共同体中的书写互动对人际关系及社会连接的影响,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是“人际关系解放说”,认为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把人们从物理空间的限制中解放出来,从而为新的,真实的人际关系和共同体的建构创造了机会。因此,网络空间的书写互动促进了公众的自由表达和有效沟通,实现了非排他性的论辩参与,影响到现实政治决策,具有高度的公共领域和民主涵义;另一种是“人际关系失落说”,认为网络共同体中大多属于松散的、非组织化的群体,人们在网络空间的书写互动是肤浅的、非个人的而且经常充满了敌意,欠缺理性和共识精神。网络空间只是一种共同体的幻象,离理想的公共领域还有距离。[11]

笔者认为,目前来说,单纯持以上两种过于乐观或过于悲观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网络共同体的确成为网络时代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形式之一,但其在建构虚拟社会关系的书写互动中,充满了后现代意味的颠覆、狂欢与无羁的审美趣味。那种我们所期待的、充满爱的,拥有我们无法独自理解的善,以及我们无法独自创造的温暖和归属感的理想共同体,在网络空间众声喧哗和话语强占的背景中,仍然只是一种幻象。

[1][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出版集团,2005.

[2]雷蔚真,丁步亭.从“想象”到“行动”:网络媒体对“共同体”的重构[J].当代传播,2012(5):37-40.

[3]黎杨全.网络追文族:读写互动、共同体与“抵抗”的幻象[J].文艺研究,2012(5):96-105.

[4]曹 进,张 娜.语言无羁:网络影响书写的逻辑路径[J].现代传播,2013(9):114-118.

[5]曹 进.网络语言传播导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235.

[6]Pippa Norris.Who Surfs?,In Elaine Kamarck and Joseph Nye(ed.),Democracy.com?Governance in a Networked World[M].New York:Hollis Publishing,1999.

[7][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M].白春仁,顾亚铃,译.北京:三联书店,1988:326.

[8][俄]巴赫金.巴赫金全集[M].李兆林,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77.

[9][德]哈贝马斯.在事实和规范之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3:446.

[10]陈 龙.话语强占: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实践[M].国际新闻界,2011(10):18-23.

[11]何彤宇,张 剑.论社会转型期的网络共同体的建构与发展[M].新闻知识,201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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