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公立医院的改革,而补偿机制改革的成败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收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本文以新疆卫生厅部分直属的公立医院为例,在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行研究之后,进一步提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公立医院在药品“后加成”时代的补偿机制改革,有利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药费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改变
前“以药养医”的运行模式,实现其科学而规范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具有极为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药品加成;以药养医
我国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文件明确指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这一性质。2011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谈到十二五期间医改的主要思路时也指出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社会公益产品提供给公众这一核心理念。公立医院是由政府财政和集体财政投资兴办的承担公共医疗职能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从性质上,公立医院具有公益和福利性质,需要承担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社会责任。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以新疆卫生厅部分直属公立医院为例
(一)选取的新疆部分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
本论文选择了新疆卫生厅直属的部分公立医院作为调查研究对象。新疆现有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16家,因数据不全剔除四家医院,只对数据完整的12家医院做了分析。
本文选取了2011一2013年间的新疆卫生厅直属的医疗单位运营情况相关数据,包括医院的部分收入与支出,并对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形成以下5个表格。
表1 2011年--2013年财政补助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财政补助收入的总量和占总收入、总支出的比例从2011年到2013年先增加后减少,这与以往的文献研究结果大不相同,这可能是因为本文研究的样本来自于新疆直属医院,而这些医院都属于城市医院,他们的基本建设、人才队伍、未来的发展都较县级公立医院好,随着相关医改政策的陆续发布,2013年国家在公立医院改革上把重心倾向于县级公立医院。但是财政补助占总收入、总支出的比例没有超过9%,相对偏少。
表2 2011年--2013年 门诊收入情况
表2可以看出,以2013年为例,门诊收入中,检查收入和化验收入之和为33.58%,而手术收入仅为1.51%,原因是公立医院中可能存在着过度医疗的现象,表现在过度地检查、化验以提高收入,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看病贵的问题。
表3 2011年--2013年住院收入情况
进一步从表2和表3中可以看到,在住院总收入当中,药品收入所占比重最大,能达到40%以上,尤其从门诊收入中可以看到,药品收入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
表4 2011年--2013年 药品收支与医院总收支情况
从表4中可以看到,2011一2013三年间的药品收入分别是2,946,581,304元、3,209,313,242元和3,369,815,886元,呈上升趋势。这些公立医院存在着严重的“以药养医”现状,每一年的药品收支差都有几亿元。如何改变医院的收支结构,使医疗服务收费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自身价值,充分体现医疗服务成本,进一步降低药品收入的比重,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当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不合理。由于公立医院执行的是不含人员工资和折旧的低成本的收费标准,而且为了体现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国家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一直实行限价政策,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后才进行了一些调整。公立医院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重违反了价值规律,既没有反映医疗服务应有的价值,也没有反映供求关系,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不合理主要表现在:(l)低于成本的限价政策违背了价值规律,导致了服务收费与成本、价格与价值相背离,起不到补偿医院经济的作用;(2)技术劳务的价值没有充分体现。医疗服务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劳务性,然而公立医院属于医疗劳务项目的成本收费所占比例较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的价值得不到实现;
(2)过度医疗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医生为了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滥用与患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诱导患者过度需求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在医生的收入和医疗费用相挂钩的制度下,医生为了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通常会向消费者推荐额外的医疗服务,造成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等,因此过度的供给导致消费者的过度需求,这也是导致医疗费用增长,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3)药品收入所占比重较大,药品加成政策导致了药品费用的上升,“以药养医”现象严重。在财政补助不足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的情况下,公立医院的补偿就转到了政策允许的药品加成收入上来。由于药品加成政策是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顺加15%的利润,因此就导致了医院一方面加大病人的药费开支,另一方面过度增加了患者的不合理经济负担,造成了医患关系的极度紧张。
政策建议
(一)废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关键环节,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应当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改革,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在同类医疗服务价格上的差距,扭转目前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现状,并建立与支付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定价机制。通过建立合理(上接第16页)的价格机制,使得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病情以及经济状况选择到适的医疗机构就诊,实现以需求决定消费行为的目的。
(二)公开收费信息,减少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医院对于处方、化验单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效果进行公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这些举措可以增强医疗收费服务的透明度,对于滥开处方,过度检查具有很好的遏制作用,这样就可以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对公立医院所提供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有助于改善最近几年来紧张的医患关系,从而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三)强力推进支付方式的改革
在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的各项措施的同时,通过采取混合支付方式,即在门诊实行总额预算,住院实行单病种支付,在明确价格和费用的前提下,探索医院和医保谈判机制,确定医保支付范围、方式、标准和质量要求,充分发挥其补偿作用,加强与医保部门的衔接,是保证公立医院正常运行的前提。在具体补偿方式上可考虑按预算补偿的方式,即根据医院的服务功能定位指定相关预算,包括政府补偿和医保补偿以及个人收费,均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在考虑补偿的同时,合理控制医院成本,提出成本控制要求,双管齐下,才能使补偿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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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忠,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