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松 帅相志
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刘金松 帅相志
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是高校利用自身科技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标尺。但目前中国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符合市场需求者少,企业对高校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应完善高校科研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沟通机制;积极调动企业参与高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全方位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沟通机制;激励机制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高校发挥自身科技优势,为社会服务的重要体现。但我国高校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仅维持在10%左右,大部分的科技创新成果尘封于档案,对于推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微乎其微。虽然近年来国家、高校做出诸多努力来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较低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不仅限制了高校的科技工作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造成科学研究资源的浪费,也打击了高校科研人员的兴趣和动力,同时企业也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取到自身所需要的科技创新成果,导致产品更新慢、市场竞争力弱化等问题。为此,探究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路径便成为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高校科技创新成果
关于如何定义科技成果,在1986年版的《现代科研管理辞典》中有明确的定义:科技成果必须是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成果,必须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且必须是经过权威的评审和鉴定的科研成果才能称之为科技成果;《中国科学技术政策指南》对科技成果的概念也有表述:科技成果是通过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综合以上对于科技成果的表述,我们认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是指高校利用其科学人才资源,进行科学研究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使用价值的创造性成就或成果。这些创造性成就或成果的取得是科研人员在长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实践过程中探索、发现、总结、创造出来的人类智慧结晶,对于推动社会科技进步、促进国家技术创新产生重大影响。
(二)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商品化过程有其自身的特点。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指高校凭借其自身拥有的学术、人力以及科研条件,通过前期科学研究、中间试验以及技术市场将主要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科技成果转向企业生产运营的过程。
广义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包含着三个先后承接的阶段: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研发阶段;科研成果中间试验、小范围商品化阶段;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阶段即商品化、产业化阶段。简言之,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是将处于知识形态的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中,不断挖掘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促使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社会技术进步,不断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但真正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成果却屈指可数,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低转化率已经成为制约高校通过自身科技优势服务社会发展的瓶颈。那么,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科技创新成果符合市场需求者少
我国高校目前科研立项多,但实际转化为应用产品的比例相当少,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新成果符合市场需求者少,导致项目多、成果多、转化少的现象。
高校的科技工作者利用高校的科研资源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其中基础研究由于多涉及到学科专业内最基本的理论研究,对于构建和不断完善一个学科领域而言非常重要,但由于其研究成果对于指导实际生产的意义并不大,所以即使基础研究硕果累累,但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商品的几率也很低。应用研究是针对问题解决进行的研究,其目标指向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应用成果。由于应用研究转化为实际产品而为研究者带来收益,很多学者专家倾向于进行应用研究,按照此逻辑而言,高校内的科研工作者也多倾向于应用研究,事实如此,但为何如此多的应用研究成果却较少转化为实际产品呢?研究成果不符合市场需求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一方面,高校科研工作者的商业意识不能和商人相比,其进行科学研究的领域和具体项目多来源于自身的学术偏好,其创新成果只作为其学术能力的凭证或晋升职称的依据,一般很少考虑到其商业价值;另一方面,有部分科研工作者有意识地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地贴近市场需求,但由于大部分科研工作者对市场需求了解不够全面,多数是凭借自身的经验判断来决定研究项目,其结果可想而知:耗费科研工作者时间和精力的成果市场却不需要;市场急需的项目却没有科研工作者进行研究。这种科学研究和市场需求的错位就造成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却无人问津的现象。
(二)企业对高校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2012年,我国共有“211”工程高校及省部共建高校108所,省部共建高校科研立项171043项,共获得拨入经费72033436千元,其中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为25970166千元;其他本科院校555所,该年这类高校科研立项164436项,共获得拨入经费30309834千元,其中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为10572854千元。这两类高校的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在全面拨入经费中所占比例仅有30%左右,由此可见,在高校的科研资金来源方面仍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尽管企业是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直接和最大的受益者,但其对于高校科研的资金投入却只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足以说明企业对于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关注度亟待提高。
一项科技创新成果要转化为具体的社会生产力,大致要经过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和工业化生产三个阶段,其中转化阶段是投资最大、风险最大的阶段,很多优秀的应用研究就是因为中试环节资金问题而最终流产。高校对于一个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有限,前期的研究花费部分项目资金,而中试环节的花费可以达到前期投入的10倍之多,高校无力承担巨额的资金,而由于企业并未过多参与项目的前期研究,对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不会十分肯定,因此很少企业会冒风险投资项目的中试环节,由于缺乏足够的中试资金来进行小范围的实验,导致一项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被束之高阁,只能成为一项研究成果,而不是一种具有社会效益的生产力或者产品。
(三)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
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实际转化中,受益者之一的企业获得急需的科研成果,就会占领该领域的大部分市场,盈利丰厚;高校在项目成果转化中得到了巨额的转让费或者赢利分红,用以缓解自身的财政紧张状态,继续支持更优秀的科学研究项目;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人们生存的更加舒适和惬意。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者——科研团队而言,相应科研激励机制还不尽完善,他们在一项科技创新中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投入的是业内最精尖的知识,其收益却远不能和付出成比例,这种现象会慢慢侵蚀科研人员的科研激情和动力,因为科研人员首先作为自然人存在,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是其本质,其次才是作为科研人员存在,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只有满足低层次的需求才会激发高层次的需要。依此理论,科研工作人员如果在一项科研项目中的收益没有达到其预期,那么其进行科学研究的动力和付出努力的程度都会有所变化,因而直接影响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数量。因为收益分配不均匀使得科学研究不能“才尽其力”,这将是莫大的遗憾。
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低,必将阻碍高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造成科研资源的浪费。针对上述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高校科研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沟通机制
针对高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科学研究工作,其成果却很少能够和市场需求接轨的现象,要不断完善高校科研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沟通机制,强化高校科研项目的市场吻合度,提高高校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目前,我国有大学科技园、科技咨询评估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等形式各样的科技中介,多为政府主导运行,进行科技咨询和成果转化促进等服务,虽然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国内的科技推广中介的主要任务是推广高校的科技创新成果,但由于成果本身的市场需求吻合率低,所以推广效果也不尽人意。为此,应该不断转变和完善科技推广中介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高效率地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第一,不断建立科技推广中介工作人员的准入标准,优化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人员结构,应积极吸纳对某一学科领域和其对应的需求市场均有所了解的人员,建立一只专业化的推广队伍,做到高效、科学地推广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第二,高校创新科研成果推广活动应从科研项目结项后转移到科研项目立项前,对科研选题进行市场需求评估和针对目标企业进行推广,加大对科研立项项目和预期科研成果的宣传,以促进企业对在研项目的了解,寻求自身需要的项目,便于和高校进行合作,为高校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支持,同时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很多省份在完善高校科研和市场需求之间沟通时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辽宁省大力支持中介机构发展,重点支持了18个科技中介骨干机构、4个培训基地和1个行业协会建设。全面启动科技中介千人培训工程,在沈阳、大连组建四个培训基地,建立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1000余人。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48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供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3980次,向企业导入新技术31项,为企业引进人才65人,组织技术交易活动30次,惠及企业3931户,为企业增加销售收入56亿元,增加利税7.9亿元,增加就业3.3万人。
(二)积极调动企业参与高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科研成果中试环节由于缺乏足够的后续资金支持,导致很多优秀的应用成果无法面世,科研工作者所付出的精力和心血也付之东流。一项夭折的科研项目只能作为一种“书面”成绩成为高校和研究者学术生涯的一笔记录,而不能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对于企业而言,尝试一种新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投资没有经过中试环节的成果。而企业也不可能针对一项创新成果单独设立中试系统和设备进行二次开发研究。作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消化吸收者,企业一直出于被动或半被动的位置。为此,要转变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角色,由被动转为主动。
首先,企业要参与到高校科研项目的全过程中去,从最开始的选题决策参与到科研开发过程中的支持再到寻找合适中试场地等。企业的参与使高校科研经费得到了补充,缓解了经费紧张的局面;企业参与项目全过程保证了科研成果的市场紧俏性,避免科研成果“有料无市”(即科研成果优异,却因为不符合市场需求而无人问津)的局面,在和企业的合作过程中不断拓展研究人员的视野、激发研究灵感。其次,企业应将自身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诉诸高校,由企业来选择科研项目。一直以来,我国的科技创新主体为高校和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企业处于创新体系的末节。今后要改变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位置,不仅是科技创新成果的吸纳者,更要成为科技创新项目的主导者。企业提出诉求、高校进行相关研究、企业和高校共拥科研成果,这一模式将成为高校和企业合作科研的未来趋势,也是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
转变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角色,深化高校和企业间的科技合作,虽能够有效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但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一定要明晰双方的权责,恰当处理经费、人员投入和成果收益问题,建立规范的良性互动关系。此外,国家在税务、融资等方面支持校企合作的科研项目,降低企业的消耗;商业保险公司也应设立相应的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保险,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
为解决畜禽粪便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南京农业大学与江苏新天地生物肥料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在环太湖周边建设了8家大型有机肥工厂,年均处理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达100余万吨,生产出既能肥田又能改善土壤微生物区系和控制土传病害的多功能环保生物肥料,在全国推广应用3000多万亩次。从实验室和农田,从最初的理念设计到产业化、商品化,南京农业大学的生物有机肥料技术实现了华丽变身,正是由于南京农业大学转变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思路,转变了企业之前被动的局面和地位,从而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和长处,将科技创新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服务于农业发展。这也是高校产学研一体化的成功案例。
(三)全方位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作为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目前我国高校科研团队的科研人员不固定、工作不积极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大一部分科研成员是根据一项科研项目临时组建,来源各不相同,临时组建的科研队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组织松散性,没有成熟的管理制度,特别是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缺位,导致很多科研人员“身在曹营心在汉”,对项目研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这样一来,科研团队对于科研项目的预期只停留在可以顺利结项,一般情况下,不会太在意科研成果的转化问题。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仅仅是高校自身的事情,也不只是科研团队的任务,而是需要政府、高校和企业三者之间无缝隙的合作。合作的内容之一就是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中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本应该得到相应的荣誉和报酬,改善科研人员的生存状态,以更饱满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到科研中去。
第一,国家在对应用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奖时,优先考虑转化效果好、社会效益好的科研成果,并给予科研团队和主要贡献者一定的经济奖励和名誉嘉奖,使得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并激励其他科研人员以此为榜样,在创新科研成果的同时积极促进转化。
第二,企业应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实际效益与科研人员自身的切身利益相结合,激励科研人员认真投入研究,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体系转化。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接收者,企业是直接受益者,不断出新的产品可以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科技创新行为并非止于一个项目的完结,企业应该给予合作的科研团队一定的激励,如获得企业一定的补助、拥有转化成果规模生产后的比例分红等,以保证能够源源不断地获得最新的科技成果。
第三,高校必须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在科研立项和科研过程中关注科研成果的可推广性并积极推进成果推广。高校应该在科研基金外单独设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基金,用以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定时,高校也要将一定比例的名额分配给从事科研并且对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专门的科研人员,以此来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实际经济报酬;高校应制定科研成果的转化效果考核表,以成果转化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社会效益为考核指标,以此来确定科研人员在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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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永刚)
济南市科技局软科学计划项目“驻济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01302149)的研究成果之一。
刘金松/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帅相志/山东英才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与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