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宽宁 王爱菊
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理性反思与实践优化*
●孙宽宁 王爱菊
学校民俗教育课程不仅发挥着传承优秀民俗文化的功能,更在促进学生多方面发展中具有重要价值。学校的民俗教育课程因为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的不同而存在以民俗为教育内容的课程、以民俗为教育形式的课程、民俗既为内容又为形式的课程三大类,三类课程共同构成完整的民俗教育课程体系。要在学校真正开设好民俗教育课程,需要提高师生对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认同,真正科学合理地设计好民俗教育课程,同时要对民俗教育课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民俗文化;民俗教育课程;价值;类型
随着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和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内容成为很多学校在课程设置中关注的热点,也有一些学校已经开设了专门的民俗课程。学校开设民俗课程的初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二是传承地方民俗文化。这些课程因为其新颖而且生活化的内容很受学生的欢迎,对于地方民俗文化的传承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大部分关于学校民俗课程开设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和论证的阶段,部分已经开设民俗课程的学校,因为缺乏对民俗的全面分析和对民俗课程的系统研究,在开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为民俗而民俗,为特色而特色的形式化、表面化倾向,严重影响了民俗课程综合功能和价值的有效发挥。如何让学校更好地发挥传承民俗文化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利用民俗文化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和明确学校民俗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类型及实施路径。
在我国近百年来的发展历程中,社会政治制度几经变迁,社会经济发展大起大落,民众生活在多年战乱和文革动乱的冲击下不断造成历史断层,许多曾经在民众生活中延续数百年的民俗文化沦落到七零八落、几近消失的境地。时至今天,当人们在缺少信仰和规范的社会生活中苦闷无助的时候,当无法从被科学理性肢解的原子化的生活中感受生活和生命意义的时候,人们逐渐发现,那正逐渐失去的民俗文化恰恰是我们生活的重要支撑和依托。于是,从官方到民间,民俗复兴的意识渐浓,呼声渐涨。
顺应这一社会潮流,同时也出于自身建设的考虑,一些学校做出积极响应,要发挥学校在传承和复兴优秀民俗文化中的作用,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在学校开设民俗教育课程 (本文所论及的民俗课程,不包括高等学校以专业学术研究为宗旨的课程),开设的方式主要是作为学校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的内容来开设,部分学校也同时把它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来对待。学校开设专门的民俗教育课程对于丰富学校课程内容、传承民俗文化确实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其价值和意义不限于此。考察当前学校开设民俗教育课程的情况,发现一些学校在实践中对民俗教育课程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从而影响到对民俗教育课程价值的准确把握。
第一,误解民俗的存在方式,认为学生了解了民俗就是在学生中传承了民俗。有的学校以学科课程的形式开设民俗课程,如《地方民俗概要》、《当地民间文学》等课程,把民俗内容作为知识传授给学生。认为学生对地方民俗内容了解了,民俗文化就得以传承了。实际上,这是对民俗存在方式的误解。“民俗是一种生存方式,是生活的技艺和生活的习惯。”[1]民俗是源于生活,并存在于生活之中的,生活属性是民俗的基本属性之一,甚至可以说,民俗本身就是生活。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写进书本中的内容,并不是民俗本身,学生学习后只是增加了一些对民俗的认识,这和民俗生活实践完全是两回事。这些课程实施的结果,只是传授了部分关于民俗的知识,并不是通过学生传承了民俗文化。只有学生能在自己的生活中相对持久、自然地重现民俗生活方式的时候,才真正意味着对民俗的传承。
第二,把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窄化。在查阅相关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文献资料和与部分学校领导与教师访谈中发现,很多学校开设民俗教育课程,在价值选择上具有明晰的顺序考虑。放在首位的是直接的功利价值,包括把学校的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开设起来,应对教育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让学校有自己的课程特色。其次是民俗教育课程在传承民俗文化方面的价值,这较好地体现了基础教育改革的部分理念并迎合了当前社会关注民俗文化复兴的潮流;第三位考虑的才是民俗教育课程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的价值。分析三类不同价值,不难发现,处于第三位的促进学生发展价值才是民俗教育课程作为学校课程的最根本和最核心的价值。只有这一价值实现了,其他两类价值才具有真正的意义。从另一个视角分析,学校开齐课程和传承民俗文化虽然是民俗教育课程开设的重要目的,但这些目的都是外在于学校教学的,这与从学生发展需要出发而开设课程的目的有着性质上的根本差异,前者的实现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手段,后者则具有强大而持久的源发动力,能更好地维持民俗教育课程的良性发展。但目前来看,大部分学校开设民俗教育课程在价值关注点上,还处于第一或第二位次,对促进学生发展的价值考虑不多,更缺乏相关的深入研究和挖掘。这种价值位次和倾向的选择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弱化民俗教育课程的最大功能发挥和价值实现。
正如我们说民俗本身就是生活一样,民俗文化,也总是通过特定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民众的言谈、习性,或者物质化、符号化的载体得以体现,要对之进行传承,就需要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让学生与民俗相互作用,使学生成为民俗文化的承载者,使民俗成为学生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民俗教育课程,要发挥传承民俗文化的价值,就要把学生培养成民俗文化的承载者和体现者,而这是对学生的综合培养,是民俗教育课程育人价值的充分体现。而且,也只有学生成为了民俗的承载者,学校才拥有了民俗文化,才真正具有了自己的特色。换句话说,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多种价值是不可分的,它们以促进学生发展的价值为核心紧密联系成一个整体。只有抓住核心,整体考虑,才能把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从目前民俗教育课程开设的情况来看,学校尚缺乏对这一类课程开设内容与形式的专门分析和论证。不过,从学校实践中的不同做法和课程的学理分析来看,民俗教育课程基本有三种不同类型:以民俗为教育内容的课程、以民俗为教育方式的课程、民俗既为内容也为方式的课程。民俗教育课程的类型不同,对应的价值取向、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也各不相同,但不同类型的民俗课程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构成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完整体系。
(一)以民俗为教育内容的课程
这是当前学校开设民俗教育课程采用最多的一种类型。开设此课程的主要目的一般有两个方面,一是让学生了解民俗,掌握民俗中蕴含的关于生产生活的知识和技能,如关于天气预测、生产节令、养生保健等内容;二是让学生了解家乡的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如地方民间文学、地方乐曲、手工艺制作、生活习俗等,从而能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当地生活。
这一类课程在内容方面注重选择具有生产生活实用性的知识和技能,或者是对地方民俗进行概括性介绍说明的内容,这些内容一般以文本的形式进行组织,以教材或者学生阅读材料等形式呈现给学生。
在实施方式方面,这类课程与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其他学科课程类似,一般采用对班级授课的方式进行。
(二)以民俗为教育形式的课程
这类课程开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喜闻乐见的民俗形式对学生实施多方面的教育,民俗主要发挥手段和工具的作用。这类课程一般以利用多种形式的游艺民俗为主,通过这些活动,对学生进行其他目的的教育,如思想品德教育、文化艺术教育,或者智育、体育、生活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让学生在知识、技能、交往、表达等多方面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提高综合能力。
这类课程在内容的选择上,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特定的民俗形式,一般选择趣味性、实践性比较强的民俗形式,诸如传统节日或者生活歌舞表演,生活、体育、智能游戏活动,各种竞技比赛活动等;二是在特定民俗形式下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一般是学生在现在生活和学习中比较熟悉、应该掌握的内容,比如利用传统节日表演的形式,学习音律、节奏、表演技巧,利用智能游戏民俗练习其他文化课程中的知识内容,如数学中的计算、英语中的发音或单词记忆、语文中的遣词造句,利用体育竞技民俗学习和掌握运动技能等等。
这类课程的实施一般以从做中学,或者实践活动的形式开展,既可以独立开课,也可以与其他学科类课程结合开设。在学校课程的类型划分方面,这类课程一般归为综合实践活动课或者学科类活动课程,它们是学校学科课程的有效补充和辅助。
(三)民俗既为内容又为形式的课程
这类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民俗活动过程中感受和体会民俗文化,接受民俗文化的熏陶和教育,形成一定的生活惯习,从而使民俗文化可以在学生生活中得以传承。
这类课程内容涉及面比较广泛,但在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在学校环境中实施的可行性。一般而言,特定地区的服饰、饮食、居住等消费习俗,节庆礼俗、人生礼仪等社会习俗,信仰习俗等均可以考虑。同时,因为这类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导向和养成,而人生观、价值观往往因为地区、社会阶层、甚至个人身份地位等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立场,所以在选择时要特别慎重,在充分论证后方可确定。
这类课程内容因为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并要通过学生的日常生活来落实,所以它不像前面两种类型的课程那样可以在短时间内集中实施。它的存在形式,也不像前面两类有专门的名称、实施时间、地点等,它甚至不会出现在学生的课程表中。这类课程,主要以隐性课程的形式存在于学生在校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学校在学生服饰、饮食、居住等方面提供的特定环境条件或具体规定、要求,学校有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的与当地民俗相一致的节庆、人生礼俗活动,教师有意识地展现和引导的师生、生生交往的方式等。学生在学校有意设置的一个整体环境中耳濡目染,习以为常,逐渐形成学校希望学生形成的一些生活方式和特点,而这些生活方式和特点正是与特定民俗相一致的。这类课程在实施方面范围广,周期长,需要学校进行比较长期和整体的规划和安排。
当然,以上三类民俗教育课程,只是根据主要目的和内容的不同而做出的粗略分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交叉或融合。但不论开设什么类型的民俗课程,教育者都应明确自己的课程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经济高效。
一门课程的开设,不仅表现在学校的课程表上,更体现在从课程理念、课程开发,到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全过程中,课程的开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真正开好民俗教育课程,必须从理念入手,提高广大师生的价值认同,科学合理地制定课程内容和实施方案,并进行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管理和评价。
(一)提高师生对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认同
要在学校情境下实施一种教育,只有当教育的立场、内容与师生私人的知识、立场、观念比较一致,师生真正从内心认可和接受了这种教育,把教育等同于其自身的一种私人追求时,教育才能发挥真正的教育价值。可以说,师生的价值认同,是一门课程成功的必要条件。对于民俗教育课程而言,师生的价值认同尤为重要,原因有二。首先,从学校教育的现状来看,民俗教育课程不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的国家课程,也不属于升学考试、结业会考的必考科目,这意味着这门课程在开设方面缺少外在的强制推动力。其次,民俗教育课程主要是一门价值立场教育和生活惯习培养的课程,只有内心的认可和接受,并通过模式化的生活方式表现出来,才是课程追求的目标。如果师生一开始就处于不赞成甚至反对的立场上,这门课程就不仅丧失了其发展的内在原动力,也提前预见了其目标的落空。因为缺少师生价值认同的课程,其实施过程会被教师扭曲,其影响也不可能触及学生的心灵,更不可能对学生的精神世界有所改变。
而要提高师生对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认同,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第一,在纷繁复杂的民俗事象中选择对师生当今生活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内容。因为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传承,除了一种精神财富的继承外,更多的是因为这种文化本身对当今的生活依然具有意义和价值。所以,学校的民俗教育仅仅定位为传承民俗文化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要传承的民俗文化自身对当今的社会生活仍然具有其独特价值和意义时,才会具有生存的生命力,否则,就如依靠营养液和现代仪器维持的生命,一方面已经失去了真实生命的意义和特征,另一方面对社会与人的发展而言,也许更多是时间、资源、精力的浪费,而不是促进和提高。如果到了这种程度,这种民俗文化是否值得传承就值得思考了。第二,预先对师生的价值观进行教育和引导。在正式开设民俗教育课程之前,根据对师生的民俗认同程度的了解,通过理性分析、榜样示范、情感唤醒等方式,让师生认识到民俗教育的重要意义,看到民俗复兴在现实生活中带来的良好效果,产生心理和情感上的共鸣,可以有效提高教师对民俗教育课程的价值认同感。
(二)科学合理地设计民俗教育课程
要发挥民俗教育课程的应有价值,对民俗教育课程本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是必要条件。设计一门课程,一般包括确定目标、选择和组织内容等方面的工作,对民俗教育课程而言,作为一门全新的学校课程,因为在实施方面缺少经验借鉴,所以,在设计环节有必要对不同课程内容的相应实施方式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关于民俗教育课程目标已经在本课程的价值分析和类型分析部分有相关探讨,所以这一部分主要分析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和实施方案的确定。
当前学校中的民俗教育课程内容,一会儿是古文经典诵读,一会儿是地方戏曲演唱,一会儿又是传统手工艺制作等等,在选择上带有较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缺乏严谨的分析和论证,计划性、系统性、连续性都较差。这种随意的做法容易造成多方面的问题:首先,目的不明确,或者容易把目标狭隘化或片面化;第二,对民俗课程的价值或功能认识不全面;第三,课程实施方式容易不合理;第四,容易与学校其他的教育内容和形式脱节,不能相辅相成,形成合力;第五,难以对民俗教育课程进行准确评价。可见,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民俗教育课程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选择与组织非常重要。
众所周知,民俗作为民众的风俗习惯,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存在形式繁杂多样。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民俗,民俗教育课程不可能全部包容和囊括,而是要在对社会民俗做出分类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民俗作为学校民俗教育课程的内容。由此,对社会生活中的诸种民俗在一个理论框架下进行分类就显得非常必要。这就如卡西尔对历史学的分析一样,“历史学本身如果没有一个普遍的结构框架,就会在无限大量的无条理的事实面前不知所措,因为只有借助于这种普遍的结构框架,它才能对这些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组织。”[2]
关于民俗的分类有多种,有学者把民俗划分为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游艺的民俗四大类,[3]也有学者以民俗事象所归属的生活形态为依据把民俗划分为三大类八小类:(1)物质生活民俗:①生产民俗,②工商业民俗,③生活民俗;(2)社会生活民俗:④社会组织民俗,⑤岁时节日民俗,⑥人生礼俗;(3)精神生活民俗:⑦游艺民俗,⑧民俗观念。[4]但现有的对民俗类型的划分都是在一个维度上对民俗做平面的分析。其实,任何民俗都是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立体存在的。观察的维度不同,其结构也自然不同。根据笔者的考察,一般而言,任何民俗事象,我们都可以从四个维度来考察,这四个维度分别是层次维度、内容维度、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
首先是层次维度,指民俗主体展现民俗事象的层次,主要分行为层、认知层、观念层三个层次,有的民俗只在某一个层次上展现,也有的民俗在不同层次上有不同的展现。第二是内容维度,主要指根据民俗内容的不同对民俗进行平列式划分,当前关于民俗的分类基本都属于这一个维度。第三和第四分别是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主要指民俗具有相对稳定和渐变的性质,同时又具有鲜明的地域差异。任何一项民俗都是由层次、内容、时间、空间共同构成的立体结构,在界定一项民俗内容时,既要明确其具体内容,又要指明其所属的层次,还要在时间和空间上给出明确限定。
在选择、组织民俗教育课程内容和确定实施方式时,一般可按照如下五步骤进行:
(1)明确学校对本课程的价值取向及课程目标,主要是教育立场的确立;
(2)确定将要开设课程的基本类型。主要根据不同课程类型在达成不同课程目标方面的优势进行选择;
(3)确定正式的课程内容。对当地不同层次和内容的民俗文化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选择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并适合特定课程类型的民俗内容作为正式的民俗教育课程内容。在这一环节,还要特别考虑学校的具体条件和特点,如师资状况、校舍场地条件,以及校外的社会民俗文化背景等;
(4)对选定的民俗内容进行有效组织。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逻辑特点和对民俗内容的学习规律确定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编排顺序、呈现方式等,同时要考虑与其他课程内容之间在纵向与横向上的配合和联系,使之形成教育合力;
(5)确定课程的实施方案。根据课程内容的呈现需要、学生的学习规律、以及学校的各方面教学条件,确定有效可行的课程实施方案,为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在以上五步骤操作过程中,第一步骤可以由学校教学委员会集体协商讨论确定,后面的四个步骤则需要学校管理人员、教师、课程专家、心理学专家、民俗专家、社区代表等共同参与,在充分研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为了保证民俗教育课程的教育有效性,要在内容与实施方式的确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三)对民俗教育课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民俗教育课程开设起来以后,要使之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需要合理的管理和评价作为重要的维持和推动力量。目前来看,管理和评价是民俗教育课程的一个难点。一方面是民俗教育课程作为学校课程体系的新鲜事物,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另一方面是因为民俗教育课程本身内容繁杂、类型多样,难以制定统一的管理模式和评价标准。但是,由于民俗教育课程既没有国家政策层面上的明确支持,也缺少实践中升学压力的直接驱动,如果学校再缺失有效的管理和评价,课程实施中的混乱、应付、形式化等问题恐怕难以避免。如果这样的情况产生,学校的开课初衷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所以,学校必须迎难而上。
在制定课程管理办法和评价机制方面,各学校的具体模式和内容会不尽相同。但不论具体内容如何,民俗教育课程的管理和评价都应坚持两点。
第一,育人为本的基本立场。在学校中开设民俗教育课程,不论是为了传承民俗文化,还是通过民俗形式让学生学习其他内容,落脚点都在学生身上,课程的实际效果都通过学生进行体现。只要确立了育人为本的根本立场,抓住了关键点,管理和评价自然会有成效。体现在实践中,就是在管理方面,要突出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在评价方面,要关注学生的发展。
第二,灵活多样的基本原则。因为不同类型的民俗教育课程在目标、内容、实施方式方面各不相同,不同学校同样类型课程的具体内容也不相同,所以,在民俗教育课程的管理和评价方面,不存在普适性的管理模式和评价标准,各学校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设计适合学校教育目的、符合学校现有条件的管理和评价方式方法,甚至在一所学校内部,也要根据民俗教育课程类型或内容的差异进行灵活多样的管理和评价。例如,对以民俗为教育内容的课程,在课程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等方面可以采用相对固定的安排,而对以潜在课程形式存在的旨在培养学生的民俗生活惯习的课程来说,课程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都不容易明确界定,或者说是一种全时空的。对前一种课程来说,可以通过对学生进行测验、让学生表演等方式来了解课程开设效果,对后一种课程,则只能通过对学生日常生活方式的观察而把握课程效果。总之,在管理和评价方面,学校应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鼓励教师和学生探索尝试不同的教学方式,并逐渐摸索出最佳的课程实践道路。
除了以上两点,还要在管理和评价中更多强调实践。因为,对民俗而言,实践中的行动远比理性的认识要重要。所以,学校的民俗教育,在方式上应该重实践,看行动,而非用传统知识传授的方式去对学生进行说教。而管理和评价应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1]陈勤建.中国民俗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2.
[2]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109.
[3]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12.
[4]高丙中.中国民俗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9-10.
(责任编辑:许爱红)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中国乡村民俗的现代教育价值研究》(12YJA880103)和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乡村民俗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价值研究》(12CSHZ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孙宽宁/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社会学研究
王爱菊/安庆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