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丽青 梁兴源
(东莞理工学院 师范学院,广东东莞 523808)
实践能力较差,向来被认为是我国大学生普遍的薄弱点,对于师范生而言,主要表现在教学实践能力不强,不能完全胜任学科的教学。《中学语文教学法》是汉语言文学专业 (师范)的必修课程,是一门训练师范生学会教中学语文的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它责无旁贷。然而,受学时少、学生对语文教学的感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施教能力,成为了本课程教学中需要特别关注且要切实解决好的问题。近年来,笔者在教授本课程的过程中,针对以往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并充分利用本校的微格室系统及本土的教育资源,在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培养师范生的语文教学能力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与研究。
过去的语教法课程强调学科系统、基础理论,课堂以讲授为主,远离语文教学实践,现在实践逐步得到大家的重视,但我们的教学似乎又走向另一个极端,由于过分强调实践而忽略理论,理论部分的教学蜻蜓点水,造成学生的理论基础薄弱。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实践缺少理论就像少了灵魂,将是十分危险的。语文教育教学的理论可谓博大精深,浩如烟海,这对于在校的师范生不能不说是个大问题。因此,语教法课程应该坚持“保证基本理论,突出技能训练”为原则,坚持两条腿走路,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忽略理论,而理论的讲授必须要突出简要精讲,精讲才能多练。于是我们结合“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把学习语文课程的新理念、课程的性质、课程的目标和语文教学范式作为精讲理论的突破口。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年版)》提出的课程基本理念有以下四条:(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2)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3)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4)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1]2-42003 年4 月颁布的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是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的基础上,根据高中语文课程的特点,发展性地提出了三条“基本理念”:(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2)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3)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2]2-4两个课程标准的理念本质是相通的。
关于课程性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2]1,[3]《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年版)》的表述有一些变化:“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1“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1]2从而确定了新世纪以来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的性质。
新课程标准的目标制定采用新的思路,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课程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两个部分,总目标共有十条,阶段目标分了四个阶段:第一学段 (1~2年级)、第二学段 (3~4年级)、第三学段 (5~6年级)、第四学段 (7~9年级)。高中语文课程由于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目标的表述与义务教育有所不同。总目标要求通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在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获得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语文教学范式转型,旧的教学范式逐渐淘汰,新的教学范式逐渐形成。以阅读教学为例,教学范式转型的表现为:从教师独白到师生对话的转换;从教师“肢解”到学生的“体验”的转换;从预设性教学到生成性教学的转换;从倾听型学习到言说型学习的转换;从结构型教学到后结构教学的转换[4]。语文教学范式的转型体现在语文教学的整个领域,除了上述的阅读教学,其他的包括写作教学、口语交际、语文综合学习等方面都发生变化。教学范式的转型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教学实践必须面对的实践课题。
课堂是培养和形成学生具有初步语文教育教学能力的阵地,它也应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阵地。通过课堂教学形式,在向学生传授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有效手段,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技能和能力。过去的课程内容让基础理论知识占主导,实践教学任务没有系统性安排,实践活动最多也就是课堂讨论、书面作业和简单的技能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课堂效率低,这样的教学实施就是失败的教学,所以重建实践课堂迫在眉睫。我们根据教学法教材的章节内容,拟出系统科学的实践任务,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理论,并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践,逐步强化学生的语文教学实践能力。湖南科技大学欧小松教授在《〈中学语文教学法〉课程实践环节的再认识》[5]一文中论述了如何加强和健全教法课的实践环节,并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列出了一个详细的实践安排表,文章虽然在多年前发表,但仍有借鉴意义。我们参照了欧教授的做法并结合新教材,按新思路,恰当安排教学实践活动,效果明显。具体安排见表1。
通过理论学习使学生深刻领会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对语文课程与教学有了初步的认识,然后是教学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据可依,最后要抓的是实操环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往实操环节未能落到实处,各种训练处于浅层次训练,其结果,与真实的教育情境脱节,学生的教学能力不扎实,他们所进行的语文教学显得幼稚、不科学。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尝试着力抓好以下三个实操环节,并取得一定效果。
微格教学是一个有控制的实践系统,它使师范生或在职教师有可能集中解决某一特定的教学行为,或在有控制的条件下进行学习。它是建立在教学理论、视听理论和技术基础上,系统培训教师教学技能的方法。微格教学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给师范生练习的环境,让练习者进行教学实操,并得到大量的反馈信息。微格教学又是一种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我们要充分地认识并利用这种优势,让学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实践效果。目前我校拥有1间微格教室,设有1间主控室、1间可容纳40个学生上课的观摩教室、8间小微格教室。我校师范生人数少,微格室基本上能满足教学的要求,上课地点基本安排在微格室。
为了提高实践效果,抓住微格教学前、中、后三个环节。训练前,让学生分成小组,注意男女、实践能力强和弱的搭配,并选出组长;明确每次训练的目标和注意事项;进行训练前的示范和观摩,精心挑选一些规范和优秀的微格教学视频提供给学生在课堂或课后观摩,或老师亲自示范,笔者也尝试让学生试教,不管哪种形式,目的是让学生有更多的感性认识,并能吸收他人的教学经验;小组讨论,分析课例的优缺点,分工合作,搜集各方资料,要求每个学生做好备课工作。训练中,鼓励学生尽快进入角色,完成训练任务,组长做好组织工作;教师充分利用监控室,进行实时监控,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训练中的突出问题。训练后,及时反馈,有效评议。课堂上挑几个典型的上课实况重放,集中评议;课后指导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也要求学生反复看自己的教学录像,多次进行“自我反馈”,最终完善教案。
在课堂或微格室营造的实践空间同中学语文真实的课堂肯定存在着一定距离,语文教学法课一定要走出课堂,要和中学进行亲密接触。因此语文教学法教师要把深入中学课堂列入教学计划,有目的地带领学生去听课,进行观摩和交流。另外,教师走出去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有关中小学的教研活动,了解最新的语文教改动态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改革的实际。例如,在2012年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了《东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高效课堂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2012—2015年)。“高效课堂”是在原有成功的实践基础上,传承、整合、完善、创新和发展,构建多样化“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的无效劳动,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以高水平的教促进学生高效地学,使时间与效率、投入与效益达到最佳状态。实施“高效课堂工程”是目前东莞中小学的重要任务。作为教学法的老师,我们跟踪了方案实施的过程,参与实验学校的调研活动,观摩“高效课堂”的语文示范课,并关注《东莞教研》的“高效课堂”专栏和“高效课堂”的专题网站。
“请进来”主要有两种方式:我校语教法课程在二年级开设,有条件请有一定教育实践经验的优秀高年级学生做“手把手”的帮带,辅导备课、试教;另一种方式是在院系的支持下,定期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学语文教师来校开讲座、上示范课。通过这两种方式,学生既能增强从教的信心,又能学到切合中学实际的教学技能,使语教法的课程更具直观性和实践性。
竞赛活动最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产生意想不到的效益,教学竞赛既展示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教学技能水平,又能树立典型和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的积极性。结合学生工作,我们教研室有计划分阶段进行教学教研征文活动、教案评比、说课比赛、粉笔字比赛、板书设计比赛、课件比赛等,诸如此类活动。通过比赛,学生得到精神和一定物质的奖励,优生更优,稍弱的学生积极要求上进,从而整体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在一个学期的语教法课程教学中有效地培养师范生的语文教学能力,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尝试打破高校文科教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讲授法的桎梏,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精讲理论,把学生从书本的封闭知识中解放出来,与此同时,从课程实施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改造,构建了一套较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最后我们力图强化实操训练,把师范生的能力培养落到实处,以期更贴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语文教师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
[4]倪文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87-91.
[5]欧小松.《中学语文教学法》课程实践环节的再认识[J].零陵师专学报,1994(Z1):1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