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与控制——从综合安全视角审视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

2015-03-30 07:53卢国学
东南亚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走出去风险控制一带一路

卢国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北京 100732)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与控制——从综合安全视角审视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

卢国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北京 100732)

[关键词]综合安全;走出去;一带一路;风险控制

[摘要]效益评估与风险控制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两个方面。在预估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潜在收益的同时,不能忽视现实的各种安全风险。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所面临的风险,既包括因国际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地区政治安全风险,也包括长期困扰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非传统安全风险。这两类安全风险尽管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它们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客观地认识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从综合安全的视角来管控风险,才能有效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保障中国企业获取最大的收益。

The Risk and Control of Chinese Enterprises “Going Out”

—Analyzing China’s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rehensive Security

Lu Guoxue

(Institute of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Abstract:Benefit assessment and risk control have always been two aspects of business activities. When Chinese enterprises evaluate the potential benefits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in some areas, we should not ignore the various of security risks, which include regional political risks brought about by the changes of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and the non-traditional security risks that have long plague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se areas. Despite the nature and forms of the above two security risks are different, there are some inevitable link between th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isk control. For Chinese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safeguard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obtain their maximum benefits. They must objectively understand and control these risk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rehensive security.

“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必将使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到相关国家的经济活动和国家建设之中。然而,我们在预估中国企业“走出去”获得潜在收益的同时,不能忽视现实的各种安全风险。这其中既包括因国际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地区政治安全风险,也包括那些长期影响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非传统安全风险。尽管这两类安全风险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它们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从综合安全的视角来审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安全风险,将有效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相关国家与中国开展区域合作的政治意愿,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边际效益,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稳步推进。

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机遇与条件

“一带一路”沿线有近60多个国家,总人口约44亿之多,经济总量约为2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的63%和29%。这些国家总体而言基础设施薄弱,且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在当前整个世界经济需要新的驱动之时,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不仅是出于中国自身的发展需要,也能极大地促进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不难发现,在“一带一路”沿线上,即便是英、法、德这样的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智利、墨西哥为代表的少数新兴经济体国家,其国内基础设施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问题。而对于更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会带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有助于摆脱贫困、加快工业化进程、吸收利用外国资本,还可以加速融入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获得宝贵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对沿线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当前,东南亚地区、中东欧地区以及拉美地区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诉求强烈,区域内改善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的需求也非常巨大。中国政府正在不断推动与这些地区的双边基础设施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行为体的中国企业,必将迎来一个向外部发展的大好机遇。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1.1亿美元,合人民币8000亿元,同比增长3.8%;业务规模稳中有升,新签合同额1917.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在“一带一路”政策的刺激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目前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涉及的专业领域已经扩展到包括矿产、房地产、工业制造、农业开发、垃圾及污水处理、纺织、装备制造、太阳能、风力发电等多个领域。二是对外承包工程作为货物、技术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国内原材料、设备出口以及运输、电信、金融、航空、保险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过去多以房建为主的海外承包项目,现在正加速向港口、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能源、交通项目转移,参与了很多国家的港口、铁路规划和投资项目。可以说这也是未来几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本特征。

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既是经济增长的条件,又是经济增长的结果,二者具有相互促进的效应。作为当前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长期以来中国不仅积极参与、推动与邻近国家和区域的互联互通建设,也一直寻求与全球经济伙伴之间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稳定可预期的互联互通环境,积极参与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合作。如2010年10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17届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通过了东盟地区互联互通总体规划,这被看作是2015年建成东盟经济、政治、安全和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全面合作行动纲领。东盟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提出后,中国随即设立了总规模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并宣布提供250亿美元信贷,从公路、铁路、水运、电力、通信、人力资源培训等众多领域,全面参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从总体上看,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不仅有参与相关国家互联互通的政治意愿,也有其自身的条件与优势。

第一,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对于中国这个发展中大国来说,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依然是生产力中最为活跃的部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力优势来自于更低的人力成本、本地采购成本、资本投入成本以及政府的激励政策。除此之外,人力资源优势还包括拥有一定生产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优势、短期内能够创造人力资本的优势以及伴随着互联互通的推进而产生的人力资源外包优势。可以说,作为全球第一的人口大国,中国近14亿人口的经济体不仅具有巨大的市场容量,还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而作为全球制造业大国,中国的劳动力大都具备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这在企业的前期投入和后期培养方面,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具有相对优势。

第二,物资设备与技术管理能力优势。目前,在能源、通信、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的装备制造业,中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甚至在某些关键技术上已经超越了发达国家,成为国际公认的制造业大国,具有强大的基础设施供给能力。这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大需求形成了明显的供求关系。可以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从项目的设计规划到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从项目的施工运营到相关设备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培训,中国企业均可以满足对方的需求。不仅如此,在多年的海外工程建设中,企业的管理层也积累了丰富的国际经验,管理能力和水平不仅比那些亟待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强,即便是对那些需要更新基础设施的发达国家来说也具有相当大的优势。

第三,财力优势。“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是关键。如果没有资金,很多基础设施项目只能是纸上谈兵。中国作为目前全球第二经济大国,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在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中,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可以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英国《经济学人》指出,没有中国的参与,不少国家显然难以完成耗资巨大的相关工程。如在推动亚太地区互联互通建设方面,尽管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也做出了多年的努力,但由于资金规模问题,难以满足该地区未来10年高达8万亿到9万亿美元的巨额资金需求。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的倡议下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在北京签约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同年11月8日,在APEC北京会议期间,中国宣布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这一切都充分显示了中国利用自身雄厚的财力优势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决心。

第四,国内政治制度与决策机制方面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迅速提升,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进步。世界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包括一些发达国家都在探索“中国成功之谜”。许多外国政治家、学者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世界的重要贡献,研究探讨中国经验已成为当今世界新的热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仅在中央政府决策上更容易形成统一意志,在决策机制上也具有快速、高效和务实性的特征。这使得中国政府在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仍能为“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以及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各种公共产品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五,地缘、幅员优势。这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一个尤为重要的优势。中国幅员辽阔,拥有广阔的陆地和领海。从地理位置上看,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同14个国家陆路接壤,与8个国家海上相邻。“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从根本上讲就是使沿线国家建立起更加便利的贸易、交通、通讯、资金流动以及人文交流等相互流通的网络,使区域经济向更深层次、更高层级方向发展,为区域合作乃至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搭建更加广阔的合作平台。中国这种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广阔的幅员面积,使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条件。目前,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以及欧亚国家的积极参与,原本基于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互联互通建设,正在向欧亚大陆腹地及大西洋国家延伸,其地缘、幅员优势也将逐渐得到体现。

二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都不得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两种可能。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跨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所面临的风险也较以往更加严峻,更具隐秘性和摧毁力。“一带一路”建设,旨在打破原有点状、块状的区域发展模式,从海陆至空间,从纵向到横向,贯通我国东中西部和主要沿海港口城市,进而连接起亚太和欧洲两大经济圈,实现沿线国家和地区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互联互通。“一带一路”政策下的互联互通建设,不仅会改变中国区域发展的现有格局,也会通过欧亚经济的再整合重塑世界的政治经济版图。在这样一场大的变革面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势必面临以“跨国公司扩张为标志的经济全球化加速”和“国有经济强化为标志的经济民族主义兴起”为时代背景的双重挑战,以及因地缘政治环境转变所引发的地区政治安全风险和诸多非传统安全风险。

第一,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时代性的挑战。客观地讲,今天的跨国公司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极力摆脱战前殖民特征的基础上,才重新确立了在全球经济活动中重要地位的。这种专注于商业活动的“弱政治”尝试,极大地降低了跨国公司打通地理边界的限制,从而也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跨国公司经营活动,在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之间是很容易按照国际商法、国际惯例而得到应有的保护,但是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的发展中国家对战前跨国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忆犹存。当国外的一些“新鲜事物”通过跨国公司这一载体传播到东道国后,一时间难以让所有的社会群体都快速适应和接受。一旦排斥、拒绝的力量积攒到一定程度,就会衍生出威胁跨国公司经营的种种风险。另外,二战后兴起的民族独立运动,更加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关系,更加注重民族经济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一些新独立的国家奉行民族主义的经济政策,通过各种手段削弱境外跨国公司对本国经济的影响,部分国家甚至采取激进手段,把跨国公司在本国的资产国有化。新独立民族国家政策上的不稳定性,改变了跨国公司的商业环境,也给跨国企业的经营带来新的挑战。“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企业,无疑也摆脱不了这些带有时代性的特征,对其所从事的跨国经营活动,如在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方面,东道国政府的态度往往较为谨慎,甚至有限制中国建材和人员进入等贸易保护主义现象的出现。

第二,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地缘政治环境变化的冲击。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就是全球贸易的传统线路,也是东西方文明的交汇区域。今天的“一带一路”与古代的丝绸之路相比,覆盖面更广,路线更长。因此,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也更加错综复杂。 “一带一路”是一个多边外交的大舞台,这里不仅涉及本地区的国家,也涉及在本地区具备影响力的国家,还包括一些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国际组织机构,如国际道路联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等。而从地缘角度看,“一带一路”两端是当今全球经济最活跃的两个“引擎”,即欧盟地区和亚太地区,而“一带一路”沿线的大部分国家都处在两个引擎之间的“塌陷地带”。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既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普遍诉求,也是驱动世界两大经济发展“引擎”持续运转的动力,而这两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使“一带一路”建设在呈现出巨大商机的同时,也成为引发欧亚大陆地缘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冷战结束后,有关丝绸之路的复兴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特别是在世纪之交,“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前景更是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早在1995年,欧洲联盟委员会就提出了“欧洲—亚洲交通走廊”方案,以致力于建设欧洲—黑海—高加索—里海—中亚的运输通道。此后,在有关国际组织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筹划和倡议下,一些国家也都曾提出过自己的战略设想,如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1997年)、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1999年)以及由俄罗斯、印度、伊朗三国发起的“北南走廊计划”(2000年)等。尽管这些设想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有效的推进,但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一带一路”沿线是当今世界主要国家战略构想当中的一个重要区域。而在这样的区域内出现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触动一些大国的战略神经,如果这些国家依旧用传统的战略思维来判断“一带一路”建设,就很容易陷入“控制与反控制”、“制衡与反制衡”的思维怪圈。事实正如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所说:“现有的国际秩序决定了对中国‘走出去’的‘一带一路’战略会有三种反应: 既得利益者反对;发展中国家需要资本扶持;还有一些中间力量则是持怀疑态度。”香港城市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保罗·卡马克也认为:“中国经济的崛起和扩张后再走出去, 必然会提升中国在东南亚甚至亚洲地区的地缘政治影响力,美国和日本一定会感觉到挑战。”不难发现,在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之时,某些大国就以平衡地区力量为由加紧在全球范围内部署军事力量;一些国外媒体在大肆宣扬“中国威胁论”的同时,有意把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与“马歇尔计划”、“珍珠链战略”相提并论;有些国家甚至还为此提出了“安保钻石构想”、“季风航路构想”等来防范中国。可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不得不时刻面对这些因地缘政治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冲击。

第三,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各种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影响。在传统的地区政治及军事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同时,“一带一路”沿线还面临着各种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威胁。除了全球共同面临的恐怖主义、武器扩散、跨国犯罪、走私贩毒和非法移民、海盗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之外,本地区还长期面临经济及金融、生态环境、地质灾害、资源能源、信息通讯以及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威胁。据统计,仅在环太平洋沿岸地区,就有活火山512座,占全球活火山数量的80%,而地球上90%的地震以及81%最强烈的地震都在这一地区发生。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这一地区同样也是全球的高发地和重灾区。据世卫组织统计,近10年来在全球爆发的十大传染病疫情中,这一地区就先后出现过6种,其中就包括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疯牛病、登革热、猪流感等。

正是基于现实中的各种安全挑战,近年来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所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中,把企业在海外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四个维度,即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而一些行业机构和专业部门乃至具体的涉外企业,它们也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合作领域,对企业的安全风险做出了符合自身需要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如2014年受商务部委托,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在其研发的《境外企业项目外源风险管控评价体系》中就界定了境外企业的六大风险,即政治风险、恐怖主义和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环境风险和医疗卫生风险。应该说,这些风险分类,都是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从事海外经营的实际经验逐渐积累和总结出来的,它将在我国企业“走出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控制

如前所述,“一带一路”建设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民族主义兴起的大背景下,重塑区域经济版图的战略性问题。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考虑海外投资过程中不仅要照顾到经济、经营上的风险,更要看到因地缘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所引发的国内政治、国际关系以及各种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安全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安全风险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它需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相关企业具有全局意识,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综合安全视角来控制这些风险。

“综合安全”,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内容广泛的安全。现在人们关注的“综合”安全,在上述界定的基础上,还有两层特殊的含义,即从安全内涵上看,综合安全需要同时容纳传统安全与新安全的内容;从行为主体观察,综合安全需要把范围扩展到比国家(state)更大的层面。有鉴于此,综合安全视角下的“一带一路”风险控制,有必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合作理念。 “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风险具有综合性,因此,它的风险控制也有必要“从民族国家的层级,转移到后民族国家集团的层级,并进而转移到全人类的层级”。在传统的区域合作理念中,人们总是习惯于从地区的“权力结构”、“区域内国家的制度与体制”、“国际制度与机制”以及“文化建构”等视角来推动区域合作。

“权力结构”合作理念,认为区域内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合作状况要受国际权力结构的影响与制约,权力结构不同,国家的行为也会不同。另外,主张用“权力结构”来分析区域合作者也大都承认,国家并不是“权力结构”中的唯一影响因素。“传统的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国际权力结构为由众多行为体所构成的新的、更为复杂的国际权力结构所代替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就是说,在综合安全视角下,安全合作的主体除了主权国家这一行为体外,那些全球性的或者区域性的国际组织机制也将参与到合作的“权力结构”中来。而主张从区域内“国家的制度与体制”入手来控制安全风险的人则认为,不健全的国内体制或体制差异性是地区合作难以深度发展的主要根源。这种合作理念基于两种理论依据:一种是以 “民主和平论”为依据,认为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制是确保“民主国家”之间进行合作的基本前提,但不能保证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这种理论多以亚太地区为例,认为亚太地区符合西方标准的民主国家并不多,难以出现冷战后欧洲出现的普遍民主化以及所谓能“抑制冲突、确保和平”的内部民主体制,因而地区内相互之间的合作也是难以实现的。另一种理论依据就是“民主转型期理论”,认为“制度是可以人为设计的,相对于早期民主国家制度自然生长的发展模式,现在的民主转型国家必须进行有效的制度选择,在宪政体制上形成制度性妥协,最大限度地减少转型期出现的各种政治冲突与不确定性”。“国际制度与机制合作”理念,是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视角来解释区域合作的,主要强调制度、机制的本体性,其结论是:如果缺乏诸如法律、条约、组织等硬性机制及形成条件,合作前景就会黯淡。而改变这种局面的途径,也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克服制度缺陷来实现。而 “文化建构”理念,则把“文化”和“观念”因素看作是“地区特性”的一部分,并成为地区合作乃至对整个国际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变量,强调区域内行为体身份、角色的转变,重视交流、互动的作用,目的是使行为体从“对抗性理念”转变为“合作性理念”。

笔者认为,目前对于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来说,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地区的和平与发展问题。前者侧重传统的地区政治安全领域,而后者则是更多地体现在经济社会进步及如何应对各种非传统安全方面。在这两大问题领域下,“一带一路”建设既有地区经济利益冲突特点,也有地缘战略控制的特征。有鉴于此,地区内各国都有必要从战略合作理念来统合“一带一路”的风险控制与经济合作。

所谓战略合作理念,就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通过调整和改变国家的内外政策来解决问题的合作理念。这种合作理念首先解决有关各方在合作中“判断”和“定位”问题,即“我是谁”、“ 他是谁”,“ 我要做什么”,“ 他要做什么”以及“ 别人怎么看”、“ 别人怎么做”等等。在这一基础上,各方就可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设定不同的合作框架与合作领域,避免使合作陷入僵局。战略合作的理念可使区域内所有国家都能参与到区域合作中来,而不至于导致一些中小国家因与大国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对其本国利益造成损害;不仅能够把具体的问题放到更加广泛的领域来综合考量,也能够把各国眼前的利益与长远的利益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有效防止突发事件对区域合作造成的冲击,也可以避免区域合作出现“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后果。2005年,美国副国务卿和贸易谈判代表佐利克就主张以务实态度对待中国、用“利益攸关方”来定位中美关系,这实际上就是战略合作理念在大国关系中的具体应用。从“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风险的综合性上看,战略合作理念有必要成为今后指导沿线及相关国家参与合作的最高理念。

第二,加强大国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增强政治互信。大国关系是地区乃至全球安全稳定的基石,它决定着国际安全的基本走势,当然也是决定着“一带一路”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大国之间保持沟通,既可以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对立,又可以使区域内的其他国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当中。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有传统利益关系的大国,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实现合作共赢方面都负有更大的责任。另外,目前在“一带一路”沿线还存在多种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多边合作机制,这为相关国家开展平等对话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尽管这些机制之间也存在协调不够、隐形竞争等问题,但它毕竟为有关国家开展平等对话提供了渠道和平台。因此,无论是地区性大国还是全球性大国,都应摒弃冷战思维,在涉及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尊重各方的合理关切,理性处理立场差异和利益纷争,坚持相向而行,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开拓共赢之路,建立和平稳定的国际安全新格局。

政治互信,是国际政治交往中的基本立足点和最高境界。国家之间有了良好的政治互信,各种问题就很容易解决。我们不得不承认,“一带一路”沿线几乎具备了导致国际关系趋于紧张和对立的所有因素。这些因素既有因权力、实力消长而引发的疑虑和恐惧,也有因文化与习俗的不同而产生的错觉;既有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不同而导致的认知差异,也有因地理位置邻近而产生的竞争关系;既有大国间因安全困境所激发的防范与遏制,也有中小国家对大国未来走向的不确定感。因此,可以说尽管“一带一路”建设中会面临各种错综复杂的安全风险,但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互信问题。近年来,尤其是在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后,中国在亚洲的地位不断提升,地缘上的优势又使中国的影响力迅速地辐射到邻近地区,这就很可能与一些国家的地缘战略利益产生碰撞。因为在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上,新兴大国的崛起往往会增强特定国际结构中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引发霸权国和周边国家的“疑惧之心”和强力反弹,导致常态下的国家关系骤然陷入结构性的安全困境之中〗。而在缺乏互信的安全困境中,地区内部的主导权之争、海域划界和海上领土的主权之争,以及因历史问题造成的民间感情因素等都很容易被激发,从而更容易引发地区政治安全形势的剧烈变化。

第三,用经济、法律手段应对企业面临的经济风险。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中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已发生或潜在的重大经济损失。企业的风险,主要是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应该承认这样一种现实:“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帮助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和国内的法律体系,也是我们“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基本责任和出发点。尽管当下一些到海外投资或承包项目的中国企业,往往会在一些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通过与当局搞好关系来寻求庇护、规避风险,但这确属情势所迫而并非长久之策。尤其是在那些政局不稳的地区和领导人更迭频繁的国家,政府被暴力推翻也屡见不鲜。中国企业结交一派的结果,就是得罪其他派别力量,从而使工程人员成为反对派的攻击目标。要是在所有地区都寄望与权力媾和来摆平一切,最终也会让自己陷入窘境甚至险境。因此,用经济、法律手段处理跨国企业面临的风险和纠纷,是中国跨国企业必须掌握的国际通行手段和基本技能,中国企业还要本着“传、帮、带”的合作理念,增强法律意识,按照市场的经济规律以身作则,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树立遵法、守法的典范。除此之外,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经济风险,中国还要推动建立、完善投资担保机制,发挥保险对风险的转移功能。不仅要充分利用类似世界银行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这样现有的国际投资担保机构来分担风险,还可以推动建立专门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资担保机构,如同建立“亚投行”一样,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亚投保”(亚洲基础设施投资保险公司)。这样,不仅会对具体的风险防控做出更为及时、有效的反应,也能有效中和“一带一路”沿线高风险的危害。

第四,以国企带动民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选择进入国际市场的模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模式,是指国际营销企业进入并参与国外市场进行产品销售可供选择的方式。具体包括三大类:一是出口,即国内生产,国外销售,这是一种传统、简单、风险最低的进入方式;二是合同进入,又称非股权进入,它有多种具体的形式,而且富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三是对外直接投资,又称股权进入,即企业直接在目标市场国投资,就地生产,就近销售。。企业的国际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它不仅取决于对方市场的接纳程度,也表现为跨国企业对国外市场的认识过程。从历史经验来看,跨国企业的各种进入模式各有利弊,也各有不同的风险。因此,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底选择何种进入模式,必须结合本企业的全球发展战略以及企业拥有的资源条件,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环境来综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间的一种政策行为,毫无疑问,在“一带一路”政策下“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都承担着一定的国家责任和义务。但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走出去”最为人关注的是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目标国家市场规模、竞争结构、政治和经济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水平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国企应该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坚力量,而民营企业起码应该在国企的项目框架下参与其中。这不仅是因为,国企体量大、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强,更因为国企更能代表国家行为,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战略意图。而对于目标市场国家来说,对国企的诚信度基本等同于对国家的诚信度。如果仔细研究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DA)就不难发现,当时ODA作为日本政府的政策行为,既有经济援助的特征和进入国际市场的初始动机,也有长远的政治外交上的战略考虑,甚至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日本外交政策与发展战略的反映。美国研究日本ODA的专家丹尼斯·雅斯托莫指出:“日本是唯一一个将援助作为外交手段而加以高度重视的国家。”日本的ODA包括“双边援助”和“对国际机构出资”两大部分,其中双边援助又分为“无偿援助”和“政府贷款”两个部分。“无偿援助”包括无偿资金援助和技术援助。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经济状况急剧恶化,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日本政府全面压缩政府开发援助的金额而决定转为主要向民间企业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日本的ODA政策,在战后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它不同的特征和进入国际市场的模式。除此之外,就现阶段国内的一些中小企业来讲,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和对投资环境的了解,有的企业甚至把在国内的一些“恶习”带到海外,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对当地劳工权益的保护意识、遵法守法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以及尊重当地民俗、民风的意识等,进而招致当地民众的仇视,引发劳资纠纷,结果不是被当地政府翻脸课以重罚,就是项目被终止,甚至酿成流血冲突事件,给中方人员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风险。2015年发生在在缅甸北部的中国伐木工人被抓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第五,以非传统安全合作为突破口,化解“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安全风险。综观全球,我们都不难发现,当今世界除了传统的地区政治及军事安全问题外,面临的另一个安全问题便是来自非传统安全领域。正如加拿大国防部长彼得·麦凯在2012年的香格里拉对话会议上所言:“虽然世界各地仍可见区域和国与国之间的敌对状态,但最常见也最令人担忧的挑战实际上并非来自国家,也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威胁大相径庭。”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国际安全方面最应该也是最需要加强合作的应该是在非传统安全领域。

从长远来看,非传统安全合作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世界各国对于加强区域内的非传统安全合作都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愿望。非传统安全问题具有多样性、高发性、跨国性以及与地区政治安全问题的紧密关联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有效应对。从近年来世界各地频繁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大型地质灾害事件以及流行性传染病等诸多的非传统安全事件上,我们无不感受到来自国际社会加强国际合作的呼声和各国积极携手应对的意愿。二是目前国际上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公共产品与有效的合作机制严重欠缺。一方面,与在传统的地区政治安全领域大国愿意向其盟友、重要地区提供安全公共产品(如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国际导弹防御系统)不同,目前还没有一个大国愿意提供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而根据联合国《通向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的路线图》报告,在全球公共领域需要集中供给公共产品,其中就包括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公共产品等。但这种公共产品目前无论在全球范围还是在区域范围内都明显不足,尤其是在当前有些国家政局动荡以及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发达国家用于这方面的财政预算常常会受到来自国内力量的制约。另一方面,虽说目前国际上存在很多合作机制,但很多国际组织机构都是把非传统安全合作作为附加的议程,而且很多都是论坛性质。这样,由于缺少专门的合作机制,在一些实质性合作过程中,往往又受到传统的地区政治安全因素的冲击,导致合作关系很不稳定,在应对大规模非传统安全危机时往往有力不从心之感。三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期待大国能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作用。从近年来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实际效果上看,综合实力强、幅员辽阔的大国在抵御诸如金融危机、地质灾害、粮食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能力方面远比中小国家强。而在大国中,中、美、俄、澳、日等国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都拥有各自的优势,尤其是中国,不仅在地缘上与非传统安全高发区紧密相邻,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综合优势也使它不仅自身具备抗击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水平,更具备向周边国家实施快速援助以及灾后重建的能力,这也是近年来国际社会一致呼吁和期盼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原因。而经过近年来的防灾合作和对外援助实践,中国在周边国家已经打下了良好的民间基础,对中国的国际形象也颇具好感,这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在制定对华政策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正能量”。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能为化解地区内的安全困境找到合理的切入点,进而增进地区内各国的政治互信。而通过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也有利于区域内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推动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

总之,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及安全环境下,“一带一路”建设将极大地促进欧亚大陆之间的互联互通,它不仅会给中国企业带来机会,也将给沿线各国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放眼全球,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谁能够创造更加便利的贸易和投资环境,谁就能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尽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但机会绝对不会出现在抱怨与畏缩之中,而在于如何积极行动。只要我们能够统揽全局、分清主次,从综合安全的视角管控风险,就能够有效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

【注释】

[1]高臣、马成志:《“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跨文化管理》,《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年第19期。

[2][6]王俊岭:《全球基施市场看好“中国施工”》,《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11月22日。

[3]丁栋:《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421亿美元》,中国新闻网,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5/01-28/7014026.shtml

[4]李国章:《东盟经济:互联互通又一年》,《经济日报》2012年12月27日。

[5]转引自张建平《亚太共谋发展,重在互联互通——浅析习近平主席互联互通战略思想与亚太经济未来》,《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年第5期。

[7]黄河:《公共产品视角下的“一带一路”》,《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6期。

[8]张银:《“亚投行”和“一带一路”让日本抓狂的原因》,2015年4月9日,http://n.cztv.com/world/87844

[9]2.html

[10]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编著《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第2页。

[11]王逸舟:《论综合安全》,《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年第4期。

[12] 〈德〉诺贝特·埃利亚斯语,转引自刘昌明、宋超《地区合作中的文化因素:一个建构主义的分析框架》,《当代社会主义问题》2007年第3期。

[13] 〈日〉星野昭吉著, 刘小林、梁云祥译《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政治:世界政治的行为主体与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68-274页。

[14] 刘昌明、宋超:《区域合作中文化因素的建构主义分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7年第3期。

[15] 刘文沛:《制度设计与民主转型的理论分析》,《理论界》2011年第5期。

[16] 卢国学:《亚太政治安全形势的新变化与区域合作的发展》,《当代世界》2014年第12期。

[17] 于洪君:《亚太安全态势:挑战及应对》,《学习时报》2013年7月15日。

[18] 封永平:《中日关系困境解读》,《国际论坛》2006年第1期。

[19] 吴宽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经营与管理》 2012年第5期。

[20] 雪珥:《风景与风险——中国企业如何安全走上“一带一路”》,《中国经营报》2015年5月11日。

[21] 林晓光:《日本政府开发援助与中日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339页。

[22] 沈美华:《日本对华ODA政策的演变及其原因》,《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23] 《香格里拉对话会讨论新出现的非传统安全挑战》,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6/03/c_112104523.htm

【责任编辑:邓仕超】

*本文的观点和写作得到导师吴金平教授的启发和指导,特此致以最衷心的谢意!

Keywords:Comprehensive Security; Going Out;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Risk Control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特别委托项目“二战后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组织研究”(GD14TW01-1);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青年课题“当代美国华裔大学生的族群文化社团研究”(15CZQKZ11)。

[作者简介]刘燕玲,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

[收稿日期]2015-04-17

[中图分类号]F1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99(2015)06-0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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