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盛国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
秦汉社会风俗对后世风俗演化影响深远,有关秦汉社会风俗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著作有彭卫、杨振红的《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等。论文有孙家洲、邬文玲《汉代士人“移风易俗”理论的构架及影响》(《中州学刊》1997年第4期)、万建中《秦汉风俗文化的演变趋势》(《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试论秦汉风俗的时代特征》(《民俗研究》2000年第2期)、彭卫、杨振红《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3期)、党超《“齐整风俗”:汉王朝对社会文化的软控制》(《河北学刊》2007年第5期)、戴黍《日常生活与社会治理——试析〈淮南子〉中所见风俗观》(《学术研究》2010年第12期)、党超《论两汉风俗观念的政治文化特性》(《史学月刊》2012年第5期)等。这些成果主要是对秦汉社会风俗的演变、特征、治理作出分析探讨,不乏真知灼见,但对出土简牍材料的利用与挖掘却明显较为缺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从简牍资料中发掘有关社会风俗的内容进行研究。本文主要以银雀山汉简为资料,同时结合传世文献,旨在促进秦汉社会风俗问题更深层次的探讨。
在银雀山汉简《论政论兵之类》的内容中,曾多次述及社会风俗问题,体现出早期君王对社会风俗问题的重视。如下面简文(1)(2)(3)(4)(5)内容所示:
(1)桓公曰:“为国不能定国风者何以也?”管子曰:“贵其所……。”[1]177
(2)【·三,为国之过】:欲民之易牧也,不定国风,而欲徒以名数、阑(连)伍、刑罚牧之。故其民……数,遁伍,行奸,避事。[1]142
(3)……者,以其国法之荒,政之坏,塞之漏,俗之失,令之相伤,教之相害,物衡失,【禁失】。何以知法之荒?国之所以利民之道少,民之所苦于国者多,乃【法之荒也。】[1]185
(4)……政坏、塞漏、□失者。”牟成牛勺。[1]171
(5)有国之观卑:一也,不见亡地。二也,不见亡理。三也,不见将亡之国。四也,不见忘民之国。五也,不见【□□。六也】,不见危国。七也,不见亡国。八也,不见失俗之。[1]145
以上这些出土材料与社会风俗问题密切相关,这种判断的依据是基于两方面的认识:一是简(1)(2)中的“国风”含义是指社会风俗。例如《史记·殷本纪》:“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以观国风。”[2]102史料表明,武丁即位之初,想使商朝复兴,便把一切政事交给冢宰处理,而他本人却一心一意观察社会风俗情况。二是简(3)提及的“俗之失”、简(4)提及的“□失者”与简(5)提及的“失俗”,实质都关注了“失俗”(社会风俗不正)这回事。我们比照简(3)“塞之漏,俗之失”与简(4)“塞漏、□失者”,会发现两者意思相同,只是后者主要省略了两个“之”字,加了“者”字而已。故此,可对简(4)的空缺字“□”进行补释,简(4)“□”为“俗”字无疑。简(4)“□失者”即“俗失者”,这就等同于简(5)“失俗”之义。而简(4)(5)的“俗失”恰恰又是简(3)“俗之失”表述方式的省略形式。因而,简(3)(4)(5)最后全部指向了“失俗”。而“失俗”是指“不正的社会风俗”。《后汉书·皇后纪上》载邓皇后的诏书中说:“吾所以引纳群子,置之学官者,实以方今承百王之敝,时俗浅薄,巧伪滋生,《五经》衰缺,不有化导,将遂陵迟,故欲褒崇圣道,以匡失俗。”[3]428材料指出,邓皇后想引导贵族子弟认真向学,主要因为当时社会风俗不正。同时指明了一个匡正社会风俗的办法:在“以匡失俗”时,治国者要注意褒扬和推崇圣人的治国之道。由上可见,简(1)(2)(3)(4)(5)的内容,无疑与社会风俗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从上述简文还可看出:简(1)提及的“不能定国风”,简(2)提及的“不定国风”,而前者意在探求“不能定国风”的原因在何处,后者重在陈述“不定国风”之危害。另外,简(1)(2)(3)(4)(5)出自银雀山汉简不同篇目。其中,简(1)(4)来自于《君臣问答》,反映的是圣王明君与贤师良友的“问对”之事。简(1)反映的是齐桓公与管仲的“问对”情况:“桓公曰:为国不能定国风者何也?”由此推定,齐桓公对齐国社会风俗问题非常重视,故此特意向管仲请教:“社会风俗不能安定的原因在那里?”简(4)体现的是舜与牟成牛勺的“问对”情形,“‘……政坏、塞漏、□失者。’牟成牛勺……”。前文已对“□”作了补释,即“俗”字。由此可见,舜对社会风俗问题也很重视,特意向牟成牛勺请教如何改变“社会风俗不正”的问题。舜是上古“三皇”之一,而齐桓公又是春秋时代杰出的霸主,他们如此重视和关注社会风俗治理问题。简(2)内容来自《为国之过》,主要阐明“不定国风”的危害,社会风俗不安定,民众就会出现图谋不轨、作奸犯科的行为。从《为国之过》的题名来看,“不定国风”显然被列入人君治国过失表现的一个方面。简(3)内容出自《国法之荒》,其内容说明国家法令荒废导致的种种后果,附带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俗之失”,就是“社会风俗不正”,从中折射出国家政令会影响社会风俗发展的道理。简(5)内容出自《观庳》,主要讨论的是对一个国家的社会情况作出多方面的观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观察视角就是对“失俗”现象的观察,目的是发现这个国家是否存在不正的社会风俗。对于社会风俗不正的情况,古人常常以“俗失”来概括之。
社会风俗影响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良好的社会风俗对国家发展有正面、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不良的社会风俗对国家发展有负面、消极的影响。
睡虎地秦简对不良社会风俗的危害有一定程度的揭示,让人看到了不良社会风俗的负面效应。《语书》:“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4]15秦简明确指出,由于各地风俗习惯多有不同,因而出现了有的社会风俗对民众做事不便利,有的还对国家发展有损害。荀子指出,一个国家往往是美好与不良的社会风俗兼而有之。如《荀子·王霸篇》:“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5]219《汉书·食货志上》所载贾谊《论积贮疏》曰:“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6]1128贾谊所说的“淫侈之俗”,是一种典型不良的社会风俗,而这往往会对天下大多数的人造成危害。
银雀山汉简从多个角度体现良好社会风俗的正面效应。银雀山汉简《民之情》反映出良好的社会风俗可有效引导民众向美好的社会方向发展:一是例如《民之情》:“知所轻所重之分,而俗高贤。俗高贤而民志。民志,可与犯难,民之请(情)也。”[1]182“高贤”的准确理解,有助于把握这句话的含义。《汉书·礼乐志》:“大海荡荡水所归,高贤愉愉民所怀。”[6]1048《汉书》这句话后半部分“高贤”,与《民之情》“高贤”有相似之处,两者都强调民众喜欢贤良之士受到社会推崇。《民之情》“俗高贤”是指社会推崇贤良之士。前引《民之情》的内容是说:人君知道所做事情的主次轻重之分,而且使社会风俗推崇贤良之士。如果整个社会推崇这种风俗,那么民心就会安定。人君就可以与民众不畏艰险,这也是民众一心所盼望的。其中,重点强调的是,推崇贤良之士这种好的社会风俗,会使民心安定,人君也能与民众共患难。
二是例如《民之情》所言:“卿大夫官吏士民敬节,高其义,佴其【□】,行其俗,民之情也。”[1]182这则简文涉及一些重要词语,需作解释。“卿大夫”是指公卿大夫,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他们重要作用体现在决策或谋划方面。如《国语·鲁语下》:“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7]205《民之情》中的“官吏”,是指“各级地方官员”。他们主要负责处理执行各种事务。如《墨子·号令》:“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赐公乘。”[8]595《民之情》中的“士民”,是指士人和民众。如《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9]126范宁注“士”:“学习道艺者”。士民群体庞大,不易管理。如《韩非子·五蠹》:“士民纵恣于内,言谈者为势于外,外内称恶,以待强敌,不亦殆乎!”[10]452
从所引《民之情》的上下文来看,“敬节”,应为“矜节”之意,如《汉书·刑法志》指出,为追求奖赏和利益而出兵,只是平庸之人之所为,不符合正直节操的道理:“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6]1086“矜节”是指坚守正直的节操。《民之情》中的“高其谊”如何理解?《公孙龙子·迹府》:“(公孙)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11]8孔穿之语说明公孙龙有高尚的德行。又如《汉书·董仲舒传》:“子大夫(董仲舒)明先圣之业,习俗化之变,终始之序,讲闻高谊之日久矣,其明以谕朕。”[6]2498材料指明汉武帝仰慕董仲舒高尚的德行。由此可知,《民之情》中的“高其义”,是指推崇高尚的德行。《民之情》中的“佴其【□】”,银雀山汉简整理小组注解:“佴,疑读为耻。佴、耻二字均从耳声,音近可通。”[1]182“佴其【□】”从“矜节”与“高谊”所呈现的语境来解读,“【□】”应当释补为“辱”字。“佴其【□】”为“佴其【辱】”,即“耻其辱”,有“铭记耻辱”之义。《民之情》中的“行其俗”是指推行这种社会风俗。而“民情”即“民之情”,是指民众的普遍心理、愿望。《尚书·康诰》:“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12]312汉代人认为,圣人理政要依从民众的愿望。如《汉书·刑法志》:“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6]1079综合来看,前引《民之情》简文内容是说:公卿大夫、各级地方官员、士人、民众坚守正直的节操,推崇高尚的德行,而且能铭记耻辱。若是推行这种社会风俗,这是民众一心所希望的。由此可见,良好的社会风俗会受民众普遍的欢迎。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民之情》“卿大夫官吏士民”(公卿大夫、各级地方官员、士人、民众)这种特定的排序方法,反映出不同阶层、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对社会风俗影响程度不同,呈现出“由大到小”的特点。尤其是前三者在助推和改善社会风俗方面起引领作用,因为他们是民众效仿的“对象”,他们的言行举止对社会风俗的发展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风俗通义·序》:“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13]8应劭指明,为政的关键是要做到两方面的事情:一是“辨风”,即辨别社会风俗的好坏;二是“正俗”,要匡正不良的社会风俗。要治理好社会风俗,首先要学会如何辨别社会风俗,也就是能辨别出社会风俗是“正俗”“美俗”,还是“失俗”“恶俗”。辨别不良的社会风俗,的确是有其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诚如银雀山汉简《国法之荒》提出了具体辨别不良社会风俗(“俗之失”)的重要方法:“【……何以知俗之失?】……民之精气不在于守战,离上难用,重私轻公,忘大节,乃俗之失也。”[1]185《国法之荒》内容指明,主要是从民众的表现来判定社会风俗的状况:一是观察民众的精神状态。民众对于防守和作战的事情不积极热心就是“俗之失”的一个重要表现。二是观察民众与人君之间的关系。民众与人君有离心倾向,而且难于使用,就是“俗之失”的第二个表现。三是观察民众对待公私利益的态度。民众重私利,轻公益,丧失大节,就是“俗之失”的第三个表现。
例如,《汉书·毋将隆传》记载傅太后曾派谒者购买官婢,皆以贱价取之,又用同样的方式对执金吾的官婢巧取豪夺。毋将隆进奏皇帝,批评傅太后购买官婢的价格太便宜,请求重新以公平、公正的价格来交易。当时汉哀帝下诏丞相、御史大夫说:“交让之礼兴,则虞芮之讼息。隆位九卿,既无以匡朝廷之不逮,而反奏请与永信宫争贵贱之贾,程奏显言,众莫不闻。举错不由谊理,争求之名自此始,无以示百僚,伤化失俗。”[6]3265汉哀帝在诏书中指斥,买卖官婢之事,所涉交易人员缺乏礼让之义,而进奏者毋将隆也有求名之心,这些所作所为,都会损害教化,败坏社会风俗。姑且不论毋将隆是否有“求名之心”,但不难看出,缺乏礼让之风是“失俗”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
如何辨别良好的社会风俗?即古人所说的“正俗”。这主要从“正俗”的各种表现来观察。传世文献对“正俗”的表现有具体总结:一是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完备的制度。《史记正义》引《曲礼》云:“教训正俗非礼不备。”[2]1157二是民众善恶分明,无淫乱之风。《后汉书·荀淑附孙荀悦传》记载,荀悦曾对“正俗”作出个人的评判:“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章,俗无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3]2060一言以蔽之,民众能分辨善恶,注意修身,这是良好社会风俗的体现。
治理社会风俗的一个很重要做法是“正俗”,也就是端正社会风俗。银雀山汉简《兵之恒失》:“欲以敌国之民之所不安,正俗所……之兵也。欲以国【兵之所短】,难敌国兵之所长,耗兵也。”[1]139这则材料虽然缺损,但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说法,就是“正俗”。《资治通鉴》卷六四汉献帝建安十年条,曾对“正俗”作出明确的解释:“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效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诈伪以荡众心。故俗无奸怪,民无淫风,是谓正俗。”[14]2064“俗无奸怪,民无淫风”就是“正俗”的具体表现。比照《兵之恒失》的上下文,就会发现这一“正俗”之说,是站在敌对国家的角度来讲的,是说敌国的社会风俗良好,会让己方军队付出沉重的代价。
古人强调要注意“正俗”[15]8。在《史记·管仲列传》中有一个鲜明的主张:“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2]2132这种说法指出,为政者要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正俗”。传世文献对于如何来“正俗”,则是保留下一些宝贵的历史经验:一是采用刑罚来“正俗”。《后汉书》李贤注曾褒扬“五帝、三王”曾以肉刑来“正俗”。五帝、三王“皆以仁义而化,而能用肉刑以正俗,是为勇也”[3]1167。二是通过教化方式来“正俗”。《诗序》:“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美教化,移风俗”就是“正俗”做法的点睛之笔。银雀山汉简也有类似的说法,银雀山汉简《晏子》:“古者百里异名,千里异习,故明王修道……不相遗也,此明王之教民也。”[16]96汉简所说的“千里异习”,是指地域广阔风俗不同,而后所说的“明王脩(修)道”“明王之教民”却是指出用教化的方式来“正俗”。三是用积极向上的音乐来“正俗”。《汉书·五行志下》应劭曰:“风,土地风俗也。省中和之风以作乐,然后可移恶风易恶俗也。”[6]1448应劭明确指出,以中和风格来“作乐”,可“移恶风”与“易恶俗”。四是推举贤良之人,弘扬仁德来“正俗”。《汉书·匡衡传》:“举异材,开直言,任温良之人,退刻薄之吏,显洁白之士,昭无欲之路,览六艺之意,察上世之务,明自然之道,博和睦之化,以崇至仁,匡失俗,易民视,令海内昭然咸见本朝之所贵,道德弘于京师,淑问扬乎疆外,然后大化可成,礼让可兴也。”[6]3337史实中的“匡失俗”即“正俗”之谓,匡衡认为,“任温良之人”“显洁白之士”有助于端正社会风俗。前文提及银雀山汉简反映出齐桓公重视安定社会风俗。桓公曰:“为国不能定国风者何以也?”管子曰:“贵其所……”[1]177对此问题,管仲也曾提出建议,但简文残缺,文义隐晦不明。对照《汉书·匡衡传》所言“本朝之所贵”,一是“任温良之人”,二是“显洁白之士”,显而易见,安定社会风俗一个很重要的举措是“推举贤良之人”。因此,不能安定社会风俗,就是因为不能推举贤良之人。由此推断,“管子曰:贵其所……”很有可能是“管子曰:贵其所【不贵】”。在管仲看来,正是由于齐国尊贵那些不值得尊贵的人,导致社会风俗不能安定。而《汉书·匡衡传》还主张端正社会风俗要“退刻薄之吏”,就是这种看法的具体反映。
治理社会风俗的具体做法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后续发展。例如,当初周公的儿子伯禽受封鲁国。三年之后,来向周公汇报国事。周公问他为何来的如此迟缓?伯禽回答是,先是改变其社会风俗,革除其礼制,要求行丧三年,然后才能理政,因而来得迟缓。太公姜尚被封在齐地,五月之后,就向周公汇报国事。周公问他为何来得如此迅疾?太公回答是,他简除君臣之礼,顺从其社会风俗。当周公等到伯禽后来汇报国事时,见其来得迟缓,叹息说:“呜呼,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2]1524由此可知,对待社会风俗的做法不同,其治理效果就会截然不同。齐国政事崇尚简易,后来逐渐走向强势。而鲁国追求繁琐礼义,却逐渐变得衰弱。这完全合乎周公所预见的结果,鲁国后来果然臣服于齐国。
有效治理社会风俗,将会给社会带来全新气象。《荀子·乐论篇》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5]382《汉书·贾山传》所载《至言》云:“定明堂,造太学,修先王之道。风行俗成,万世之基定。”[6]2336贾山认为,推崇先王之道,安定社会风俗,可以为治理国政打下良好基础。毋庸讳言,社会风俗有好有坏,“文王之国自有文王之风,桀纣之邦亦有桀纣之风”。对于那些严重不良的社会风俗,古人有专门的术语来形容之,称其为“恶俗”。《汉书·礼乐志》对历史上出现的“恶俗”有所描绘:“夫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余敝,民渐渍恶俗,贪饕险讠皮,不闲义理。”[6]1034这种“恶俗”的表现,就是民众贪婪险恶,不崇尚义理。社会风俗始终又是在不断发展变化当中,如《史记正义》云:“桀纣之后,文王之风被于纣民,易前之恶俗,从今之善俗。”[2]1213从这一材料所见,西周建立之后,社会风俗开始逐渐转向良好。
出土的简牍材料也曾提及对“恶俗”的有效治理,这就是秦律中所说的“除其恶俗”。如睡虎地秦简《语书》指出:“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令下者。凡法律令者,以教导民,去其淫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4]15秦简提到“除其恶俗”的一个重要做法是学习圣王,制定“法度”。同时,《语书》还提到这种做法本身是有缺陷的,那就是“法律未足”。也就是说,仅仅依靠“法律”制度对“恶俗”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
传世文献提到“恶俗”的治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看法是:“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6]2245在贾谊看来,在移风易俗问题上,并不是那些才智平庸的官吏所能办到的,史书称其为“俗吏”。这是因为“俗吏”的所作所为,不遵循礼义,不顾及国家的政令条例,随意附会,曲解国家的法令,甚至不择手段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正如《汉书·礼乐志》所言:“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凿,各取一切。”[6]1033史书对“俗吏”表现行为有多种刻画与书写:一是“俗吏”推崇苛刻和强暴,仰慕权势。有时会以伎俩陷害他人。如《汉书·匡衡传》:“今俗吏之治,皆不本礼让,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贪财而慕势。”[6]3334“俗吏”往往与正直之士水火不相容,第五伦“常疾俗吏苛刻。”[3]1399汉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执掌政事,大臣争权,上官桀等与燕王谋作乱,霍光诛之。此后,“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罚痛绳群下,由是俗吏上严酷以为能”[6]3628。由于“俗吏”行为残暴,东汉章帝在诏书中痛斥俗吏伤害好人:“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3]133二是“俗吏”不讲是非,无原则迎合讨好上级,如《后汉书·朱晖列传》:“俗吏苟合,阿意面从,进无謇謇之志,却无退思之念。”[3]1460三是“俗吏”注重追求个人名誉。汉宣帝曾下诏令,让丞相、御史查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的政令得失。有人说前胶东相王成通过诈伪增加自己的名誉,以此蒙受显赏。此后,“俗吏多为虚名”[6]3627。何敞痛恨当时“俗吏”为追求个人名誉而一味苛刻治政,故此他治政追求“宽和”:“疾文俗吏以苛刻求当时名誉,故在职以宽和为政”[3]1487。而且,“俗吏”为博取好名声,善于伪装掩饰自己,如《后汉书·章帝纪》:“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3]148四是“俗吏”缺乏真正的才干。陈忠上书说:“臣等既愚暗,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3]1537“鲜有雅才”是“俗吏”缺乏才干的真实写照。《后汉书·第五伦列传》指出,当时地方选拔的人才多是“俗吏”,缺少“宽博之选”:“郡国所举,类多辨职俗吏,殊未有宽博之选以应上求者也。”[3]1400这些论述反复证明了圣贤之人才是整治“恶俗”的最佳人选。
汉代人推崇圣人治理社会风俗,认为他们可以成功地改变社会风俗,《说苑·政理》:“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其身之行也。”[17]170在匡正不良社会风俗时,一个普遍的共识是通过教化民众来改变不良的社会风俗。而银雀山汉简《晏子》的主张,却与众不同。认为儒家的繁文缛节对社会风俗的治理,有害而无益。让民众大兴礼乐的教化做法,会使民众浸染上淫乱的社会风气。当时齐景公曾想重用孔子来治理国政,而晏子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今孔丘盛为容饰以蛊世,弦歌……众,博学不【□□□】□思不可补民,累寿不能殚其教,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降登,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示世,其教不可以导众,今君封之移齐俗,非所以导国先民也。”[16]103齐景公认为晏子的建议很有道理,最主要是孔子的言行一向不符齐国的社会风俗。“于是重其礼而留其封,敬见之而不问其道,仲尼□去”[16]103。齐景公最终只是对孔子敬而远之,孔子迫不得已离开了齐国。上述内容表明齐国拒绝让孔子来施政,自然有其令人信服的道理。这主要是因为齐国一贯遵从简易的社会风俗,这固然与孔子的“繁礼”不相融合,这成为晏子反对孔子施政的一个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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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