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山
(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论教育中的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胡万山
(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师生对立统一”等命题是绝对真理,有助于从宏观上澄清认识。“学生第二”和“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等命题是相对真理,理论上有失偏颇,但能有效驱动实践,并激活和发展绝对真理。教育实践者应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同时保持开放性,把相对真理上升为绝对真理,追求更加理想的教育。
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教育哲学
马克思有句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就是说,理论的终极意义是实践。教育学中不乏沉睡的理论,它们往往以“辩证”、“对立统一”等表述出现。这些四平八稳的表述虽然正确,但却缺少“生产性”,听任教育实践维持现状。相反,一些不那么“辩证”的、有失偏颇的表述却往往引领一线实践者有所突破,比如李希贵的“学生第二”和洋思中学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等。可以认为,前者是教育中的绝对真理,后者是相对真理。
李希贵先后出版了《学生第二》和《学生第一》两书,并声称,“学生第二”是管理学的概念,而“学生第一”则是教育学的取向。我们可以质疑:学生到底第几?从管理学角度学生就应该排在第二吗?从教育学的角度教师就应该排在第二吗?对于处于同一时空、面对同一事件的同一个校长,到底应该从管理学角度还是从教育学角度来思考和行动?
“学生第几”在理论层面的解决需要借助辩证法。辩证思维表现为“圆圈”,与之相对立的是形而上学的“直线”式思维。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之间相互中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一个整体,即“圆圈”。比如哲学中,思维总是对存在的思维,没有脱离存在的纯思维,而存在又是思维建立起来的,没有脱离思维的纯存在,思维与存在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圆圈。
从辩证法来看,不管在管理学还是在教育学,师生始终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没有先后之分,只能并列第一。进一步说,在管理学中,教师、学生理应和管理者一起并列第一,因为师生主体地位的实现还依赖于教育管理者的主体意识和办学自主权。
李希贵已经论及教师对学生的制约,“用幸福才能塑造幸福,用美好才能塑造美好”[1]。但学生同样会制约教师,教师的成功必须通过学生来实现。从“学生第一”出发,会发现:要成就学生,必须成就老师;从“学生第二”出发,会发现:要成就老师,又必须成就学生。纠缠于何者第一何者第二,是形而上学的直线式思维,会陷入黑格尔所说的“坏的无限”。要终结这种纠缠,必须借助辩证的“圆圈”思维,承认师生间的对立统一。
以李希贵高密时期的管理实践为例,他并没有从片面的“学生第一”走向片面的“教师第一”,而是均衡地兼顾师生,使两方面的工作相互促进。教师方面,从“分层聘任、双向选择”到“教师职务双轨制”,再到“名师推动工程”和“成才加油站”,李希贵明确提出“一个教师在成就学生的同时也应该成就自我”,成功引导教师“从过去的争时间、压作业、压学生转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上来”[2],实现了教师工作对学生工作的促进。学生方面,他先后推出代理班主任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让学生承包各种学校事务,让班主任“无事可做”,还推出语文实验室计划和自修楼中的自主学习制度,减轻学生对教师的依赖,实现了学生工作对教师工作的促进。《孙子兵法》中,“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李希贵使教育管理从“单核”走向了“双核”,让师生工作“奇正相生”、相得益彰,帮助师生跳出精彩的“双人舞”。
“学学半”,师生间的对立统一是颠扑不破的绝对真理,不管在管理学还是教育学中,师生始终密切相关,并列第一。“学生第二”则是一个有失偏颇、不够严谨的命题,会让人陷入不必要的纠缠和混乱中。但“学生第二”这一命题在实践上打破了既有的教育僵局,使管理者更加人道、更加合理地对待教师,在理论上也激活和发展了对于师生统一关系的认识,所以算得上是相对真理。
从理论上看,学生的发展有四个主要影响因素:遗传、环境(家庭和社会)、教育和主观能动性。教和学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师生对于教育教学效果都负有责任。教师要想发挥作用,需要借助环境的力量(比如学生年幼时借助家长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调动和依靠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是内因,对环境和教育影响有选择、改造的反作用。“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有失偏颇,把责任全部归给了教师,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环境因素的作用,是对教师作用的无限夸大和对教师的苛求,当大部分学生都能学好,而个别学生学不好的时候尤其如此。
但这一有失偏颇的理念在洋思中学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洋思中学通过“先学后教,当堂训练”、“兵带兵”、“教书育人责任制”和“四清(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和月月清)”等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效,而这些成效又进一步把该理念强化为全体师生坚定的信念,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良性循环。
相比而言,“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更加公允,兼顾了教师和学生的责任。但这一观点中,学生的责任比较明确,教师的作用则有些模糊,“领进门”是什么意思?教师需要在多大程度上对教育教学效果负责呢?总之,这句话也算不上绝对真理。但英国夏山学校的实践却可以佐证这一观点。夏山学校有各种必要的设施、工具和材料(如美工室、木工室、铁工室、化学实验室、戏院、水池、沙坑等),也开设各种课程,学生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所有的行为规则都来自自治性质的学校大会。这里,环境(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学生发挥作用,教育者只起到了模糊的“领进门”的作用。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侧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挖掘了每个学生的学术潜能。“修行在个人”侧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充分自由地寻找和发展自己的兴趣,从而培养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这二者都不失为相对真理。
理论源自实践,绝对真理源自对各相对真理的综合,在一定时期内处于“正统”的地位,有助于从宏观上澄清认识。但即便在绝对真理产生之后,相对真理仍发挥积极作用。由于客观情境的复杂性和对绝对真理的不同解读,个体用以指导实践的观点往往参差多样,表现为常态化的“偏颇”和“偏执”,它们能激活和发展绝对真理。激活是对既有真理的重新认识,由于“辩证”、“统一”等术语极大的模糊性和包容性,相对真理不管怎样偏斜,似乎都不会挑战正统的绝对真理。发展是指对绝对真理内涵的丰富和具体化,开创鲜活的案例和新的实施可能性。
哲学解释学中,“偏见”(prejudice,又译“前见”)获得了合法的而且不可或缺的地位,它是理解活动的基础和出发点。理解的过程是个体视域与书籍、他者的视域不断融合的过程,也是不断修正和去除偏见的过程,但离开了偏见,理解过程便无法展开。实践者由于视域的限制,难免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偏见,但这些偏见是个体直面实践时真实的直觉和判断,应该充分信赖。爱默生曾说,“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内心深处所确认的东西,众人也会承认——这就是天才。”当偏见在实践中得到证实,它就上升为相对真理。
但相对真理必须具有开放性,而且开放的程度应越来越大,唯如此它才具有合法性。某农村中学实行封闭式管理,具有较高的中考升学率。学生在校期间从起床、做操、就餐、自习一直到就寝始终处于老师的监督之下。该校领导认为,“学生还小,只要老师不管他们就会玩”,在老师偶尔不在场的时候的确可以看到部分学生在打闹、不守纪律。但“老师不管学生就玩”只在该狭隘的视域下有效,只要延伸到高中,就会发现其不合理性——该校很多学生升入高中后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所以高考成绩较差。如果把视野扩展到学生的终身发展,该观点就更是谬误了。洋思中学固然取得了骄人的应试成绩,但“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的内涵还局限在中考科目上,离理想的教育还有相当距离。
总之,教育实践者一方面应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用相对真理有效驱动实践,另一方面应保持开放的心态,通过反思和学习追求绝对真理,实现更加理想的教育。
参考文献:
[1]李希贵.学生第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9.
[2]鞠庆友,李振村,傅国亮,等.对学生的一生负责——记李希贵和高密市的素质教育[J].人民教育,2000(6):10-24.
Absolute Truths and Relative Truths in Education
HUWanshan
(College of Education,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Xiangyang 441053,China)
Propositions such as“Teachers and students are in unity of opposites”are absolute truths,helping to clarify understanding in macroscopic view.Propositions such as“The students play the second role”and“There are no studentswho can’t be taughtwell”are relative truths,which are based in theory but can effectively drive practice,activating and developing the absolute truths.The educational practitioners should trust their own intuition and judgment,and at the same time keep theirminds open,trying to turn relative truths into absolute truths in pursuit ofmore ideal education.
Absolute truth;Relative truth;Educational philosophy
G40-02
:A
:2095-4476(2015)03-0069-03
(责任编辑:刘应竹)
2014-10-30;
2014-11-20
胡万山(1976—),男,湖北枣阳人,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