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华 朱红丽
近年来,随着剖宫产、子宫畸形矫治、子宫肌瘤剔除、多次人/药流和反复宫腔内施术患者增加,瘢痕子宫妊娠者越来越多。子宫瘢痕部妊娠(CSP)是瘢痕子宫妊娠的罕见类型,尽管其发生率仅为0.45‰[1],但其严重的并发症和危险性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瘢痕子宫妇女再次妊娠时,在早期,CSP的发生率明显升高;在中、晚期,胎盘前置、粘连、植入和早剥的发生率显著增加,子宫破裂风险和再次剖宫产率也显著增加,且胎儿窘迫和死产也可能与之有关[2]。
瘢痕子宫妊娠患者,在流/引产时易出现流产不全、子宫穿孔和(或)破裂、大出血、感染等严重并发症;重者可危及母儿的生命。
手术切除子宫是治疗瘢痕子宫妊娠(包括CSP)的最有效的方法,但对于想保留子宫和有再生育要求者来说,该法却不能使用。盲目刮宫又可引发多种严重而危险的并发症。因此,目前尚无一种被认为是完全可靠的终止瘢痕子宫妊娠(包括CSP)的方法。
2.1 早期妊娠终止法 早在1988年,法国就开始生产和使用米非司酮流产。然而,在加拿大、少数南美国家和美国,却用治疗癌症、风湿性关节炎、异位妊娠和其他疾病的氨甲喋呤与米索前列醇配伍实施药物流产。由于氨甲喋呤可增加继续妊娠时胎儿畸形的风险,随后被禁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制定出药物流产的标准和规范;2004年10月,国际药物流产联盟(ICMA)在约翰内斯堡举行会议,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安全的药物流产。
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RCOG)、WHO、ICMA一致推荐使用米非司酮(RU 486)配伍米索前列醇(PG)法终止4~24 w正常宫内妊娠[3]。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引入并开始使用RU 486+PG药物流产法。止目前,该法已广泛用于中期妊娠引产、晚期分娩发动和除CSP以外的瘢痕子宫妊娠流(引)产,且被证实是非常安全和有效的。
王晓玲等[4]对328例孕15 w以内瘢痕子宫患者实施了RU 486+PG法药流,其中323例(占98.8%)完全流产(即不需手术清宫),仅6例(占1.82%)因阴道出血较多施行了清宫术。
由于RU 486+PG药流法能有效降低子宫破裂的风险,故特适合于瘢痕子宫妊娠流(引产)。其主要缺点是药流后阴道出血时间较长、出血量较多,并易继发感染、贫血等;对于部分不全流产者,尚需要行清宫术。
2.2 中晚期妊娠终止法 RU 486+PG联合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法和RU 486+PG联合水囊法被用于瘢痕子宫中、晚期妊娠引产,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已被证实。
陈卫红等[5]观察RU 486+依沙吖啶羊腔注射和RU 486+PG+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法终止14~24 W瘢痕子宫妊娠的临床效果,并与传统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法进行比较。结果发现RU 486+依沙吖啶羊腔注射组和RU 486+PG+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组均无子宫破裂、宫颈裂伤等严重并发症,认为两法均为终止中期瘢痕子宫妊娠的安全、有效和值得推广的好方法。后法平均总产程为6.39 h,显著短于前法(P<0.01);后法即时清宫率也明显低于前法(P<0.05)。提示后法更适合于中期瘢痕子宫妊娠引产。
王建梅等[6]则采用RU 486+PG联合冰水囊法(A组)实施剖宫产致瘢痕子宫中期妊娠引产,并与RU 486联合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法(B组)进行比较。结果显示A组流/引产时间和总产程均明显短于B组(P均<0.05);24 h流产率远高于B组;产时和产后2 h内出血量、术后病率,2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被认为是终止愈合良好的中期瘢痕子宫妊娠的有效方法之一。
吴永红等[7]通过增加PG的给药次数(分别于第3天服完RU 486、并首次使用PG后4 h和第4天、第5天早晨再各服0.2 μg PG)将瘢痕子宫妊娠的完全流产率提高到97.22%,且80.56%的病例在流产后,其阴道出血量≤月经量,副反应并未增加。
无论瘢痕子宫还是正常子宫,其晚期妊娠终止法与中期妊娠终止法相同,并且晚期引产比中期更容易,故不做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在晚期妊娠引产中,偶会出现胎儿存活现象。
2.3 足月妊娠的分娩方式和时机 对于已成功妊娠至足月的瘢痕子宫患者,应采取何方式分娩,是目前亟待探讨的问题。若选择阴道分娩,子宫破裂的危险性将增加0.27%,围生儿死亡将增加0.14%,子宫切除的风险将增加0.3%[8];若采取剖宫产,产妇死亡率上升至正常产的2~4倍或更高;新生儿病死率也明显高于正常。另外,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和住院时间也明显长(或多)于阴道分娩和首次剖宫产妇[9]。
随着B超监测和心电监护技术的应用,瘢痕子宫孕妇阴道分娩的安全性有了大幅提升。因此,对于无骨盆狭窄、阴道畸形、陈旧性宫颈裂伤等阴道分娩绝对禁忌证的孕妇,应给予阴道试产,但若出现子宫破裂先兆和胎儿等异常时,应迅速施行剖宫产术。
莫桂萍[10]对180例瘢痕子宫妊娠者的分娩方式进行了分析。在115例选择阴道产病例中,93例成功分娩,成功率为80.9%,与经阴道分娩的初产妇组相比,产时的出血量、产程、新生儿Apgar评分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故认为瘢痕子宫并非剖宫产分娩的绝对指征。她还建议定期用超声对有剖宫产史的孕妇进行子宫瘢痕状态检查,根据瘢痕状态选择分娩方式。如果没有再次剖宫产指征,应充分给予阴道试产,但需严格掌控试产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并严密观察产程进展。
王金丽[11]认为,由于瘢痕子宫在妊娠分娩时发生破裂的几率小于1%,所以,她建议对符合阴道试产条件的瘢痕子宫妊娠者,应充分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并给予阴道试产。
沈荣乐等[12]对430例瘢痕子宫妊娠的分娩资料进行了分析,其中209例在严密观察下行阴道试产,177例顺利经阴道成功分娩,成功率为84.69%,未出现子宫破裂等严重并发症。
李潇[13]也对121例瘢痕子宫妊娠者的分娩资料进行了分析,在选择阴道分娩的39例中,32例经阴道分娩成功,成功率为82.05%;7例因胎儿窘迫、产程停滞和出现子宫破裂的先兆症状而改剖宫产。
综上所述,只要前次剖宫产手术为子宫下端横切口,本次妊娠距前次剖宫产间隔在2年以上,且经B超证实子宫瘢痕处愈合良好(即子宫下端前臂无缺陷,瘢痕厚度达到或超过30-3.5 mm),本次无妊娠合并症和剖宫产指征、宫颈成熟良好,经产妇和家属同意,可在严密观察下行阴道试产。在试产中,应严格禁止使用催产素和进行腹部加压助产。一旦出现子宫破裂先兆和胎儿异常等,应立即施行剖宫产术。
清除种植在瘢痕部的胚胎和残余病灶是治疗CSP的关键。范光升等[14]对24例剖宫产后子宫下段瘢痕处早期妊娠者采用子宫动脉栓塞术(UAE)+24~48 h后实施人流的方法进行治疗。除1例于UAE后,因患者要求行子宫切除术外,其余病例均手术顺利并保留了子宫,被认为是治疗剖宫产后子宫下段瘢痕处早期妊娠(即CSP)的首选方法;侯晓曼等[15]对21例子宫瘢痕部位早期妊娠患者采用术前先口服150 mg RU 486(首次50 mg,以后1次/12 h,25 mg/次,共3 d),于第3 d服完最后一次RU 486后,在备血、输液的情况下,行B超引导下清宫术+瘢痕部孕囊着床处注射MTX(氨甲喋呤)40 mg进行治疗。结果有9例经一次成功治愈,12例因术中出血100~200 mL,立即终止了手术,随后采用子宫峡部压迫法止血,术后第3 d,仍血HCG>10000 U/L,B超检查若提示子宫局部有包块及血肿,继续给RU 486(25 mg/次,1次/d,共1周)治疗。1周后,再次在B超引导下行清宫术,并再次行瘢痕部注射MTX 40 mg治疗。结果10例于二次手术后3 d,血HCG值下降,B超示宫腔内膜线清晰,子宫强回声光团及光片消失,经二次综合治疗成功治愈;1例经3次综合治疗成功;1例经6次综合治疗成功;无大出血和子宫切除病例。
吕美雅[16]采用经子宫动脉输注100 mg MTX+明胶海绵栓塞术治疗18例CSP。术后,除1例胎心未消失、血β-HCG较前下降30%左右外,其余病例血β-HCG较前下降>50%,B超显示包块周围血供减少。其中10例大出血者于UAE术后阴道出血停止,12例于术后72 h内施行了B超引导下清宫术(手术顺利、术中出血少、无并发症)。被认为是治疗CSP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赵屹等[17]认为,对于CSP患者,在早孕时,如能及时诊断,用甲氨蝶呤(MTX)保守治疗为最佳选择,只是尚需对MTX的用量和用法做进一步探究;若孕周较大时,应采取剖宫取胎术,并彻底搔刮着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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