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琴 高祥晓 孙志敏 孙朋娟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河北·保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劳动力是经济发展中最基本要素,所以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的方面至关重要。河北省作为农业、人口大省,拥有的农村人力资源数量非常丰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中出现大量剩余的劳动力,且存在质量不高、数量过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对提高农村劳动力质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和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长足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有力的支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呈现出总量增大、增速加快的态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北省在2015年1月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也提出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新型城镇化结合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常住人口和劳动力资源绝大比重在农村。据统计,河北省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两千万人。一直以来,河北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据人社厅统计,2014年河北省转移农村劳动力60 万人。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730.9 万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预计到2015年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1,842 万人,其中就地就近转移和省内劳务输出400 万人,省外劳务输出200 万人。
(一)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根据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规律,城镇化要与工业化发展相适应。工业化能够通过对产业、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聚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的步伐,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发展。通常情况下,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GDP)的合理比值在1.4~2.5 之间。但实际上河北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工业化发展。从表1 可以看出,虽然河北省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在逐步向合理区间靠近,但在发展过程中城镇化水平一直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城镇化水平的滞后使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既妨碍了农业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成为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因素。(表1)
表1 河北省近十年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比较
(二)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不高,造成就业层次低。据调查,河北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岗位胜任能力差。目前全省尚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及未上学人口比重为22.3%,初中的占61.3%,高中及以上的占16.4%,其中大部分为45 岁以上妇女和55 岁以上男性群体,整体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转移就业难度较大。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和技能低下使外出务工者胜任能力差,也就意味着劳动者对于岗位的选择范围变窄,加剧了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技能低与进城就业竞争激烈的矛盾,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形势恶化。
(三)市民化就业社会保障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首先,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近年来,河北省开始注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但仍然不够健全和到位。虽然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城乡分割的社会体制要从根本上转变还需要一定的过程。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村劳动力群体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不利于推进河北省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其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不健全。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管理机制还尚未建立起来: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迟缓,导致供求信息不对称,劳动力供需关系脱节;另一方面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大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机构,缺少就业渠道的介绍、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有效组织。这就给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带来了很大障碍。
(一)加快城镇建设步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城镇经济有利于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是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小城镇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等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且能吸纳较多劳动力的新兴行业和服务业,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化转移,为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开辟新的途径。
(二)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劳动者的竞争能力。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在于加强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以培训促就业,强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服务体系。河北省要把沉重的农村人口压力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在普及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推广适用技术教育,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劳动者的竞争能力,为农民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针对河北省农村劳动力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可有效地开展对农村劳动力分层次、分专业、分类型的培训,如河北省各个市均有区域特色产业,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可针对农学、农机、畜牧兽医、果树、蔬菜等方向进行,突出河北省区域产业特色,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平等就业。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户籍制度的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并且对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户籍制度进一步改革,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平等的生存发展条件。但现阶段河北省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仍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就需要省政府采取措施,逐步探索建立覆盖广大农村的多层次、补充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取消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城乡差别,最终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的权利,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外出打工,农民工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和市场经营理念,为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利条件。要鼓励引导在外务工经商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积极培养和扶持创业带头人。政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搭建创业平台,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加强创业培训,落实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支持、降低准入门槛等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建立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使他们成为振兴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和城镇发展的助推器。
(五)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改革体制,完善制度,尽快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障碍,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健全劳动保障监控制度,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劳动争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把农民工纳入公共管理服务体系中,安排适当资金保障农民工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运行方式,鼓励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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