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 佳
(唐山市乐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河北·唐山)
乐亭县是河北省第一沿海大县,辖13 个乡镇和1 个街道,473 个行政村、12 个社区,2014年人口42.8 万。多年来该县人口计生工作高位运行,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
乐亭县1963年率先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1964年开展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活动,制定的人口规划曾作为全国制定人口规划的蓝本;1969年在全国农村率先把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5‰以下,计划生育工作初见成效;1972年实行“两个孩子加间隔”的生育政策,河北省召开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总结乐亭县控制人口数量的经验;1974年进行大规模人口调查,制定出详尽的、接近人口控制实际的“百年人口规划”,称之为“乐亭法”;同年,毛主席圈阅中央文件,表彰乐亭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人口规划的做法和经验;1978年乐亭县将计划生育的重点转向提倡和奖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号召全县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此主要分析1978~2014年人口计生主要指标。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统计指标
1、总人口。2014年,因王滩镇、海港开发区、长芦大清河盐场从乐亭县行政区划中划出,乐亭县总人口为42.8 万。1978~2013年,该县总人口一直在44~50 万之间徘徊,35年仅增加42,982 人,增长8.78%,年均增加1,228 人。2003~2013年总人口一直在49.5 万左右,人口规模持续稳定。2010~2013年该县总人口虽然也在49 万人左右,但是死亡人口大于出生人口,人口年度净增值出现了有记载以来连续四年的负增长,该县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总人口20 多年来持续稳定。
2、人口出生率。自1978年以来,该县的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1978~1994年人口出生率呈波动情况,多数年份在15‰以下。1995~2014年,人口出生率基本上呈平稳下降趋势,处于低于9.5‰的水平,除少数特殊年份外,2011年为有统计以来的人口出生率最低值为6.44‰,2014年为7.59‰。
3、人口死亡率。1978~2014年该县的人口死亡率比较稳定,变化不大,最低值为4.92‰,最高值为7.56‰。特别是出现人口负增长的2010~2013年人口死亡率稍有增加,在7.2‰~7.8‰之间,2014年人口死亡率为7.23‰。
4、人口自然增长率。由于人口死亡率多年持续稳定,因此人口自然增长率主要受人口出生率的影响。1978~201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波动情况与人口出生率类似,总体上看呈逐年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7.07‰下降至2014年的0.35‰。尤其是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人口自增率为-0.68‰、-0.78‰、-0.18‰、-0.43‰,出现了连续四年人口负增长。1978~2014年乐亭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如图1 所示。(图1)
图1 1978~2014年乐亭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5、总和生育率。自1986年有可查的统计数据至2014年,该县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986~1994年,总和生育率在1.5 左右;1995~2014年,在1.35 以下;2006年以来在1.0 左右,其中2007年、2008年总和生育率甚至低于1.0;2014年为1.08。
6、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该县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自1998年至2014年逐年下降,由1998年的11.4 万人下降至2014年的7.5 万。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逐年下降也印证了该县在人口死亡率变动不大的前提下,由于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逐年下降,人口出生率降低,从而导致该县人口年度净增值连续负增长或低增长。
7、一孩构成比。该县一孩构成比较高,并呈现随年份逐渐上升的趋势,由1978年的24.5%上升至2014年的69.3%。从一孩构成比数据可以看出全县49 岁以下育龄妇女家庭中2/3 是独生子女家庭,至2014年全县累计共有45,212 个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约15,000 对育龄夫妇主动放弃或推迟了二胎生育。
由于该县一孩构成比高,享受独生子女加分照顾人数较多。1996年河北省第一年作出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享受照顾10分的决定时,该县有255 名学生在高考中享受了加10 分的照顾,占全省的22.2%。1996~2014年,每年享受加分的学生都在2,000 人以上,截至2014年全县共有16,404 名学生享受高考加分照顾,23,675 名学生享受中考加分照顾。
(二)主要人口构成指标
1、出生性别比。1991~2014年该县出生性别比较稳定,基本在正常范围内波动,24年出生性别比平均值为104.76,并且大多数年份基本恒定在105 左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在乐亭县没有显现。
2、人口年龄构成。历次人口普查人口年龄构成如图2 所示,1982年三普、1990年四普、2000年五普、2010年六普,这四次人口普查中人口年龄构成主要表现为:0~14 岁年龄组占总人口比例呈下降趋势,由三普的27.18%降至六普的12.22%,六普时河北省0~14 岁人口占16.60%;15~49 岁年龄组人口呈平稳缓慢上升趋势,29年增加人口70,937 人,由三普的61.21%上升为69.53%,其中五普与六普人口数差别不大,比例差值近似,六普时河北省15~49 岁人口占70.14%;三普、四普、五普时60 岁及以上人口呈平稳持续上升趋势,尤其明显的是六普时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较快,由五普的12.7%上升至六普的18.13%,六普时河北省60 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十年间全县总人口以每年平均0.05%的低速度增长,老年人口以每年平均3.72%的高速度增长,可见乐亭县人口老龄化呈现进程快,程度高的特征。(图2)
图2 四次普查乐亭县人口年龄构成图
图3 2010年乐亭县人口年龄金字塔
图4 四次人口普查中乐亭县人口老龄化率及高龄化率
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年龄金字塔:为了更加形象、直观地反映乐亭县人口年龄构成现状,并能更好地预测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用人口年龄金字塔形象地表示2010年六普乐亭县人口年龄和性别构成。从该县2010年人口年龄金字塔来看,人口年龄金字塔底部收缩,上部变宽,属于缩减型(对应老年型)。这种类型表示人口出生数量不断减少,少年儿童比重缩小;中年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塔形下窄上宽,类似于瓮坛;老年人口比重增加,首次超过少年人口,是老年型人口年龄构成的形象表现。这种类型是生育率长期下降的结果,主要人口问题是育龄人口比重低,中年以上人口数量最多,未来几年全县老年人口规模的增量会逐年加大,14 岁以下的少年人口将不断减少,如果生育水平不变,预示着未来人口将会持续负增长,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剧,人口缩减,其人口模式是“低-低-低”。(图3)
3、人口迁移。根据乐亭县公安局2009~2014年报表人口增减情况可以看出,该县的人口变动主要是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受人口迁移变动影响不大,迁入、迁出人口数不大(均为3,000左右),并且每年人口净迁移大多为千人以内,数量较小。与人口迁移相似,乐亭县流动人口数也较小,流入流出人口数差值不大,因此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对全县总人口变化影响不大。
由以上乐亭县主要人口计生数据可以看出: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该县人口模式早就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已经是“超低型”。这与该县多年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人口素质较高及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快有直接的关系。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 多年来,乐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特点就是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社会问题目前已经凸显,这些问题的出现给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很多的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一)人口老龄化严重。乐亭县早在80年代初期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人口45.4 万,60 岁及以上人口为5.27 万,占总人口的11.61%,就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比全国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提前近20年。分析四普、五普、六普数据可知,老年人口比重持续增加,进程加快。1982年至2010年,全县80 岁及以上人口由5,330 人增加至12,274 人,高龄化率由10.11%增加至13.49%。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60 岁及以上人口为9.1 万,占18.38%;2014年该县总人口42.8 万人,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2.59%,人口老龄化进程快。造成该县人口老龄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和总和生育率持续降低。
三普、四普、五普、六普60 岁、65 岁、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如图4 所示。(图4)
(二)“421”、“8421”及空巢家庭比例较大。由于该县一孩构成比高,因此“421”、“8421”家庭也呈上升趋势,2014年全县“421 家庭”(即四位父母、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为687 户,“8421”家庭(即八位祖父母、四位父母、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为260 户,并且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由于农转非、外地务工、升学后异地就业等因素,空巢老人家庭日益增多,2014年约为2.7 万户,社会养老负担重。
(三)在校生源逐年减少。对比历次人口普查年龄结构数据可知,由于持续的低生育水平,青少年人口逐渐减少,在校生生源也呈减少的趋势,1993~2014年19年该县小学至高中在校生人数共减少了3 万多人,相比1993年减幅达到38%。2014年在校生生源是自1993年以来的历史新低,由于生源减少,中小学只能并校,学校数量也逐渐减少。该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学校总数1997年为279 所,2006年为148 所,2011年为129 所,2014年为105 所。
(四)劳动力资源匮乏及兵源减少。由于该县持续的低生育水平,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适龄青年逐年减少,导致该县劳动力资源匮乏及兵源减少。该县从事经济活动的劳动力人口呈现下降及年龄偏大的趋势,形成了青壮年劳动力的短缺及供求的失衡,如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以中老年人为主体以及企业面临用工难、用工荒等。由于适龄青年逐年减少,导致该县应征入伍的兵源减少,每年完成征兵任务都很困难。
这些现象和该县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有关,说明了在持续的低生育水平下,青年人口减少,老年人口增加。
2014年5月底,“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在乐亭县实施,据统计2014年5月30日至2015年3月31日,全县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孩子共出生113 人,预计到2015年9月底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孩子将出生31 人,远低于“单独二孩”生育意愿调查结果。为避免出现持续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负增长,缓解该县长期低生育水平所带来的人口与经济发展以及人口本身持续发展的矛盾,建议乐亭县应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
该县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人口发展状况,为生育政策的适当调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是经济较发达。乐亭县在河北省来说属于较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收入较高,这是一个有利的基础条件。二是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扎实,效果显著,在河北省乃至全国一直名列前茅。宽松的政策可以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以及现行法规下实施效果显著地区先行实施,因此在经济较发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效果较好的乐亭县可以考虑调整生育政策。
根据该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上级可以考虑以乐亭县作为试点地区,适时逐渐的调整二孩生育政策。例如,可以考虑全部实施二胎政策或者是农转非无业居民、城建制转非的农村居民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生育二胎及因国家建设外地迁入的移民按原籍的生育政策执行等条件适当放开生育政策。对此我们也做了详细的预测:如果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放开二胎政策,据调查测算,预计每年大约多出生1,500人,人口出生率会提高3 个千分点,达到10‰左右;如果放开重组家庭、转非的无业居民等二胎政策,预计前三年每年多出生300 人左右,人口出生率会提高0.6 个千分点。根据预测可知,如在该县放开二胎政策并不会引起大规模的人口增长;二是建议上级在资金匹配上向奖扶资金压力大的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地区倾斜。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好,计划生育家庭比例大,奖励救助人数多,2014年该县奖扶特扶人数占唐山市的1/2 左右,资金负担重压力大。建议上级在资金的匹配上充分考虑地区工作基础、工作成效等问题,在分配奖励救助资金时重点向工作效果显著的多年先进县倾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问题,使这些响应了计划生育政策号召,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群众政治上有待遇,经济上有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