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学生工作处,江苏 南京210023)
公安院校培养学生的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忠诚教育的内涵和要求展开,以忠诚教育为核心开展各个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当前公安院校大学生忠诚教育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忠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公安教育的一部分,它们有共性,也有各自的独立性。忠诚教育是有关职业道德和职业忠诚的相关教育,解决的是“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而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和目的则较为宽泛。实际情况是很多公安院校将忠诚教育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不利于公安院校忠诚教育的开展。
近年来,各公安院校在重视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的同时,却忽视了忠诚教育,几乎没有为忠诚教育开设相关的课程,有的公安院校仅仅以举办英模讲座或警示教育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也有个别公安院校尝试开设忠诚教育选修课程,然而其教学内容或滞后于公安工作发展的实际,或滞后于学生的思想认识,其教学内容也存在着僵化、抽象的情况,以至于实际效果不明显,情况严重的甚至影响到学生对人民警察责任、使命以及职业定位的正确认知,这给公安队伍的建设和长远发展带来了隐患。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令行禁止、整齐划一的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警务化管理不仅仅是忠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贯彻落实忠诚教育的直接渠道。然而有些公安院校,只是从形式上追求警务化管理的结果,未注重其过程、内涵和精神实质,以把学生“管得严、盯得紧、看得死”作为警务化管理的成效。这种做法既束缚了学生的发展,又增大管理难度,更重要的是极易造成学生对警务化管理的抵触。学生会从对警务化管理的抵触发展到对警校生活、警营环境的抵触,严重影响了忠诚教育的效果。
公安院校大学生是共和国的预备警官,培养他们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忠诚,不仅关系到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而且关系到整个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实现。因此,在公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忠诚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安院校大学生应当遵照人民警察誓词的要求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一切,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掌握过硬本领和提高综合素质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学生应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也是人民警察的唯一宗旨。要确保预备警官能够将誓词要求转化为内在动力,转变为实际行动,就必须加强对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忠诚教育。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在一些领域内出现的某些负面的消极现象和思想对个别意志薄弱、法治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差的公安民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了巨大冲击和影响。经过剖析,公安民警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治思想意识不强
不能正确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的头脑,不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来看待事物,对人民警察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未能在思想深处形成认同,同时也存在对自己工作、生活的周围环境认识不全面的情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理性地看待,因此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势力所利用,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2.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安民警没有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摆在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很大,以权谋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权大于法、执法不公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受损,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
3.业务知识钻研精神不够
有些公安民警学历层次不高,或是未接受过系统的公安学历教育,对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到位,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能及时纠正,造成问题的累积和复杂化。很多情况下,不能做到日事日毕,有的工作一直拖延,工作积极性也不高。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作风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的态度上。有的民警在涉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上不能做到脚踏实地地解决问题,而是应付了事,能推则推,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和态度对待工作,这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甚至紧张的状况。
5.自身纪律作风不够严格
个别民警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无视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作风,一味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在工作中存在违法办案、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以上是目前公安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虽然出现问题的只是小部分的民警,但是他们损害的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不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如果不正确及时地在广大公安民警以及预备警官中开展忠诚教育,提高这方面的意识,最终会影响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安部在2005年召开的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中要求各公安院校要从实际出发,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铸就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好公安院校大学生德育工作,努力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的公安专门人才。[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公安机关特有的性质,决定了公安院校的学生培养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忠诚教育展开,牢固树立忠诚教育的首要地位,以忠诚教育为核心开展各个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忠诚于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公安院校大学生,才能确保我国公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人民警察忠诚教育应坚持以铸就忠诚警魂为核心,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教育为重点,只有紧紧围绕核心、时时抓住重点,才能为国家培养出政治上忠诚可靠的公安专门人才。[2]公安院校进行忠诚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思政课是思想理论教育课的简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我国高校对当代大学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对于公安院校而言,思政课教学在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也担负着忠诚教育的重任。强化思政课教学,着力培养学生坚定的忠诚意识的方式很多,在教学实践中应主要采取以下方面的措施:
1.以忠诚教育为主线,系统整合“两课”内容
发挥思政课教学的主导作用,建设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主阵地。完善思政课教学,既可以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忠诚意识。具体来讲,强化思政课的作用,对“两课”的内容进行系统的整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要完善和丰富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加强“两课”的师资力量建设,为忠诚教育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师资基础;其次,要通过挖掘思政课教学中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关知识来武装学生的头脑,让他们在是非面前能正确洞察形势、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而不至于迷失自己;再次,挖掘思政课教学中关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等有关资料,使广大学生客观地了解我国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目前国内外形势,用发展的眼光分析社会现象,强化其忠诚意识。
2.激活课堂,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忠诚教育
教学实践证明,忠诚教育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安排和课程设置以及授课教师的备课情况,更取决于广大学生的接受程度。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及广大教师在思政课的教学过程中明确大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积极性,使之在接受“两课”教育的同时自觉将忠诚观念内化于心,使忠诚意识外化于行。因此,思政课的教学必须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将忠诚教育这条主线贯穿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各方面,成人、成才的全过程,突显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忠诚教育的人文关怀。[3]因此,在实施忠诚教育的过程中,可通过活跃课堂气氛,增加课堂的趣味性来达到忠诚教育的目的。例如,可以通过转变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坚定他们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信念,培养预备警官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感情;通过红色资源教育,让他们感知红色资源中所蕴含的崇高精神以及先辈们的爱国主义情怀,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3.开展以忠诚教育为主题的课堂讨论
结合忠诚教育这个主题,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推动忠诚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可通过课堂讨论的形式展开忠诚教育,忠诚教育讨论的内容可以选择公安机关大力宣传的先进人物以及他们的先进事迹,也可以是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还可以是当下所宣传的公安工作新动向、新发展和新目标的传达。通过忠诚教育的课堂讨论,预备警官学习其主要内容、了解其基本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通过联系实际尽快使其内化为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忠诚意识,铸造新时期的警察忠诚精神。[4]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的管理模式,是由公安院校特殊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特色,是公安院校从严治校、培养合格专门人才的需要。[5]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广大学生身心各个方面发生的变化,我们在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应不断创新警务化的管理模式。
1.严格纪律,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和组织观念
警务化管理有一套严格的纪律制度,包括一日作息制度、内务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其他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制度。通过执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才能更有效地铸就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但是现行的警务化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瑕疵,如警务化管理中存在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的管理理念。针对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要找到一个突破口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即必须以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工作为主抓点。学习是学生的首要任务,警务化管理应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其次,及时掌握学生的身心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对存在隐患的学生及时予以提醒,并及时进行谈话。
2.改变管理方式,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当代管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生动地揭示了一个道理,管理效果优化关键环节在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在警务化管理工作中,也应当注重激发和调动预备警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变以往警务化管理工作中学生被动、从属的地位,改变过去单纯地把学生视为警务化管理客体的思想。以人为本的管理是一种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管理,这要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在互相尊重、信任的基础上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警务化管理应当有适当的透明度,尤其要注重公开、公平、公正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6]警务化管理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之在主动接受教化的同时,自觉将忠诚教育内化为实际行动。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必须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努力使忠诚教育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3.对学生党员进行全程的监督与追踪
应充分发挥公安院校大学生中学生党员的骨干带头和模范作用。具体来说,预备党员是学生队伍中的楷模,在学生中具有影响力、辐射力,起着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在忠诚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预备党员的作用,以便全面提高预备警官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忠诚教育开展的过程中,更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监督与追踪,及时指出他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更好地开展忠诚教育。
热爱荣誉、争取荣誉、珍惜荣誉是个人或群体的一种意志倾向,是行为的动态,是以忠诚纯洁的行为去得到依于德性合于美感的承认。德国的哲学家包尔森说:“我们不能想象没有强烈的对荣誉之爱,而伟大的事业可以表现。”[7]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我们培养的预备警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1.开展拓展训练,使学生亲身体会集体力量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属性在于他的社会性。因此,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可以认为,每个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都离不开学校这个大的集体。为了更好地开展忠诚教育,使广大学生切身体会到集体的力量,公安院校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活动,例如:可以组织广大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和学习;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举行主题讲座、参加军事训练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拓展训练的开展,学生在集体生活中不断成长,在学习过程中查缺补漏,充分认识到集体对每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2.开展“公安英模进院校”活动,培养学生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千千万万个公安英模,凝聚了一代又一代公安民警的精神力量,是激发整个公安队伍不断进取的不竭动力。通过学习公安英模的事迹,学生见证平凡中的伟大、感知警察事业的神圣和光荣,增强对警察职业的忠诚意识,用榜样的力量引导成长,增强了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3.积极开展基层实习工作,强化学生对公安工作的认知,树立社会责任感
大学的课堂不仅局限于学校,而应存在于广阔的社会生活中。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公安院校大学生可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公安工作的艰巨性、神圣性和光荣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警察事业和公安职业的忠诚度。公安院校应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和公安工作的特点,开展诸如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层公安岗位见习实习,毕业综合实习、参与节假日和一些重大活动的安保、执勤任务等活动。这些活动可帮助学生提高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强化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在社会实践中可以逐步地增强预备警官的专业操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公安业务实践,还可以使他们亲身感受和印证忠诚教育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
当预备警官走出课堂,走进基层和其他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安执法工作实践中亲眼目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亲自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亲身体会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时,将会更加真实地感受到公安工作的艰辛与神圣,从而进一步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并将这些意识转化为内心的驱动力,勉励自己不断进步。
[1]周全喜.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安院校德育工作[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106-108.
[2]许华.加强公安院校学生忠诚教育的探索[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2):147-149.
[3]吴永生.论公安大学生的忠诚教育[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6):169-173.
[4]贾海军.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17-119.
[5]陈红雨.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若干思考[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88-92.
[6]徐志林.中外警察教育比较中的文化问题[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5):85-87.
[7]王卫东.政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