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桂娟
(铁道警察学院 侦查系,河南 郑州450003)
心理素质由个人的先天条件与后天因素综合形成,它以生理素质为基础,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逐步发展和形成,是心理潜能、心理能量、心理特点、心理品质与心理行为的集中体现。[1]
侦查讯问人员心理素质的优劣直接关乎着讯问工作的成败。一个优秀的侦查讯问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犯罪嫌疑人由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对犯罪事实或情节通常都会有所隐瞒。因此,侦查人员在进行讯问时,要有敏锐的观察力,通过仔细的观察与分析,从讯问对象的言语反应及行为表征上捕捉案件的蛛丝马迹,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侦查讯问人员要有敏捷的思维能力,在讯问过程中讲策略、善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运用不同的讯问策略应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始终在讯问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
讯问过程其实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情绪的控制非常重要,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审讯目标能否实现或取证的合法与否。如有的讯问人员带着有罪的偏见进行讯问,把犯罪嫌疑人正常的辩解视为不配合或说谎;有的讯问人员甚至被犯罪嫌疑人激怒,出现刑讯逼供的问题。
即便是真正的犯罪行为实施者,虽胆怯心虚、底气不足,但出于自保的本能,也会百般抵赖,整个讯问过程始终是侦查讯问人员与一个说谎者的较量。讯问人员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在讯问过程中,坚持不懈的毅力和必胜信念是实现侦查讯问目标的重要保证。
良好的个性品质是侦查讯问人员说服教育讯问对象的有效法宝。讯问过程中的情感沟通可以拉近主客体间的心理距离,缓解讯问紧张气氛。除少数顽固不化的犯罪嫌疑人以外,大部分还是没有丧失人的基本理性和情感的。侦查人员良好的个性品质可以说服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帮助他们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引导他们端正态度、配合讯问。
讯问活动具有侦查人员与被讯问人直接交锋与碰撞的特点,讯问人员在口供难以突破时,难免有压力进而产生负向心理。对负向心理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讯问人员正确对待负向心理,以减少对讯问活动的负面影响。
急躁心理是指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活动中遇到困难和挫败时,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较低而产生的心理不适并导致情绪、情感激烈变化的心理状态。实践中,侦查讯问工作难度大、时间短,在讯问遇到阻力时,尤其是对案件侦破具有关键意义时,讯问人员容易产生急躁心理。另外,部分讯问人员由于立功心切,或在讯问之前未做好充分准备,在讯问中也容易产生急躁焦虑的心理。讯问人员要防止急躁心理的出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对案情有充分了解,做好讯问前的充分准备,研究犯罪证据材料,找准突破口,认真制定讯问策略。其次,要调整好心态,做好讯问中遇到阻力的心理准备,增强自信心。
对立心理通常指的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产生的排斥、矛盾和斗争的心理状态,常出现在讯问的僵持阶段。一旦出现对立的情绪或状态,讯问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来缓解僵持局面。讯问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缓解对立心理:首先,不要主观臆断,所有的结论都要有事实依据,不要对犯罪嫌疑人事先作出有罪的推断;在言语、行动上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犯罪嫌疑人,满足犯罪嫌疑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其次,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证讯问活动的客观、公平、理性。最后,注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讯问过程中要适当表现出同情,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
焦虑心理是指讯问人员在感受到可能存在影响侦查讯问的某种潜在威胁时产生的复杂的情绪心理,包括自尊心受损、不安、焦急、忧虑甚至恐惧等心理。产生焦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能正确面对讯问中出现的挫折而过分自责。适当的焦虑可帮助讯问人员积极应对问题并有利于侦查讯问,但若过度焦虑则可能出现紧张、坐立不安、感觉迟钝或缺失、分散力下降、甚至思维障碍等消极现象,影响到侦查讯问的质量,甚至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侦查讯问人员要避免焦虑心理的出现,必须认识到讯问工作中出现的挫折是正常的,要坚信在法律面前,任何犯罪分子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健康和坦然的心态积极面对讯问过程出现的挫折,不要过分计较个人的得失。
定势心理,也称为思维定势,是指侦查讯问人员受过去经验的影响,心理上处于一种既定状态,在既定状态下引导讯问人员对刺激情境采取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从而表现为一定的倾向性。由于案情的特殊性和不具备普遍性,要求侦查人员在讯问工作中克服定势心理。
畏难心理是讯问人员觉得讯问工作有难度而表现出来的主观畏惧或退缩心理,是缺乏自信的一种表现。目前,贪污贿赂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隐蔽性较高,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就已经做好了反侦查、反讯问的准备,特别是在审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犯罪嫌疑人时,这种心理表现更加明显。在面对疑难案件时,由于证据不充分、案情现有信息不完整而无法准确判断案情时,因害怕讯问失败或迫于外界压力而产生畏难心理;也可能由于讯问前对案情了解不充分,盲目开展侦查讯问等原因导致畏难心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导致的畏难心理,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都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讯问策略,才能避免畏难心理的出现以及规避其产生的不良影响。
惰性心理通常是由于讯问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表现为消极或拖拉的工作态度。侦查讯问工作是一项斗智斗勇的艰苦工作,需要付出极大的体力和智力,特别是讯问过程中大量接触社会阴暗面,常使讯问人员感到身心疲惫,力不从心,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降低。此外,社会舆论对侦查讯问人员的负面认识也可能导致其惰性心理。
讯问过程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讯问人员要能及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言语和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其感知能力对于案情的分析和案件的侦破是极其重要的。若感知能力差,反应迟钝,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就极有可能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也无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言行作出正确的客观分析,从而影响侦查讯问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可能会痛失案件突破的良机。
注意力集中,是指行为人在选择注意对象后,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注意始终集中在该对象上,并且抑制、克服与此无关的心理活动。但实践中,由于讯问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众多的干扰因素会分散讯问人员的注意力,出现注意力分散。导致注意力分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客观因素包括精神疲劳、繁杂的案件无关因素以及讯问环境等;主观因素包括自身的纪律作风散漫、对案件重视不够等。
讯问人员思维能力的强弱与讯问效果是呈正相关的。良好的思维能力可以透过案件的表象发现本质,根据讯问进程和案情发展及时修正讯问策略和方法,从而灵活地解决问题。思维能力障碍主要表现为思维缺乏灵活性、独立性和丰富性等方面。
1.思维缺乏灵活性
思维的灵活性是讯问人员能根据讯问客观条件的发展而变化,及时修正原有讯问方案,寻找新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敏捷的侦查人员在讯问活动中可以获得更多的案件信息,从而有利于案件侦破。思维僵化和反应迟钝,便丧失了讯问的主动权。
2.思维缺乏独立性
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时,缺乏独立思考就不能在众说纷纭中获得真知灼见。讯问的过程,实质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感知和认知的过程。此过程中,思维独立性是非常重要的。侦查工作要求讯问人员能独立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够严格、客观地评价和检查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结果。
3.思维缺乏丰富性
具备丰富的思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从与被讯问人的语言交流中获取更多的信息。思维丰富性表现在词语的流畅性、联系的流畅性、表达的流畅性以及观念的流畅性。必须用流畅、丰富的讯问语言来进行讯问,而丰富的思维要靠平时的练习和培养才能形成。
丰富的文化知识、理论知识、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是培养侦查人员优秀品质的重要条件。侦查人员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就要不断地学习、积累新知识,尤其在现代文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更需要侦查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培育优良的品质。
首先,侦查人员要勤于学习。侦查人员要有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树立刻苦、勤奋、坚韧不拔的学习精神。一是接受系统的高层次教育;二是经常进行岗位培训;三是利用好“传帮带”的优势。
其次,侦查讯问人员要勇于实践。讯问工作中的许多技巧是在课堂里、书本上难以获取的,需要经过长期的讯问实践才能掌握。复杂多变的犯罪情势,给讯问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侦查讯问人员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在实践中求真知。
最后,侦查讯问人员要善于总结,善于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地积累经验和总结经验,使学习和实践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地得到提升。
侦查人员心理的自我调节,实际上是一个通过个人的努力,运用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等形式,进行自我调节达到自我完善的过程。侦查人员对自己评价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他的感情和对待自我的态度。自我评价太高,认识不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就容易出现骄傲情绪和妄自尊大心理;自我评价过低,对完善自我失去信心,又会表现出悲观畏难情绪。
自我调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讯问遇到困难或挫折时,要及时调整心态,防止自我消极心理的出现,要始终做到沉着、冷静、善于自我控制与调节,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始终掌握主动权。
优化组合是指在讯问实践中,通过合理的年龄、性别、性格等搭配与组合,组合成一个最佳的讯问小组或群体,成员与成员之间围绕着共同的目标,优势互补,发挥各自的作用。
侦查讯问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新民警在工作经验方面欠缺,对侦查讯问工作了解甚少。为了保证侦查讯问工作的持续性,必须要让新警迅速成长起来。要让新警多参与侦查讯问的实际环节,多观察,多积累。通过对新警的引导和培养,树立其工作的自信心,提高其灵活运用讯问技巧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
[1]黄文臻,李永清.论侦查讯问人员的素质要求[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