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冬冬(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太原030006)
实物资产交易业务是产权交易行业的重要业务领域。随着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实物资产交易规则(试行)》(中产协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 号)文件的下发,实物资产交易项目数量有了大幅度攀升,为企业盘活资产、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实体经济下滑压力依然很大,实现企稳任务十分艰巨,产权交易机构应该做好实物资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防范工作,提出对应的防范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成交,为企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1.1.1 转让项目相关资料中存在的风险。由于每个项目转让方对项目交易流程熟悉程度不同,在提交转让相关资料时可能存在提交资料不全、存在瑕疵等问题,如果不加注意,当项目出现异常情况时,会对后续交易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1.2 审核环节中存在的风险。在审核转让方提交的相关要件时,从业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和对相关行业知识掌握的欠缺,漏掉重要信息,不能对项目进行直观准确的了解,从而进行精准定位。如果因此造成设计的交易方案不合理会对项目的后续成交造成影响,不利于项目价值最大化。
1.2.1 现场调查过程中的风险。如果只是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项目挂牌,而对交易项目做现场调查这项工作不重视,不能对要交易的每一项资产与资产明细表进行对照核实并封存,将为项目留下极大的隐患,会对产权交易机构的公信力造成很大破坏,甚至引发不可挽回的法律风险。
1.2.2 转让项目的安全环境风险。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转让项目是否有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灼烫、其他伤害等危险隐患,是否有噪声、粉尘、建筑垃圾环境危害因素。
1.3.1 交易过程中的技术风险。采用网络竞价的项目,一旦中途出现事故,没有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会导致参加竞买各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手忙脚乱,交易秩序遭到破坏。
1.3.2 恶意串标、恶意报价风险。在交易过程中,有意向受让方恶意串标、恶意报价的,导致交易成本增加。
实物资产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人员道德风险,比如,有多少个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买、密封报价出价的情况等都会由于人为的责任或道德素质问题,使项目产生问题,影响项目成交甚至导致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项目移交过程中因漏报、偷盗等造成资产遗失,与明细表不一致,致使转受双方产生争议纠纷;项目移交过程中因转让方发生不在移交范围内的资产丢失。
产权交易机构受理实物资产转让委托时,应认真执行逐级审核制度,对转让行为主体提交的能证明其主体资格的证件资料、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表以及对转让行为批准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相关要件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瑕疵的情况及时与转让方联系,尽快解决,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有效性,使工作有个好的开端。
产权交易机构要搞清楚转让标的是什么,这是所有资产转让工作的基础。负责转让方的工作人员应在尽职调查时对转让资产摸清底细,了解转让资产的所处环境和资产拆除范围、拆除方式等,单个设备的性能、成新率、损坏程度,并将资产明细表与现场实物一一对照,做好标识,留下影像资料,就地封存。
应当将长久以来在产权市场进行资产转让交易活动的转、受让双方进行分类,建立企业资源信息库,在这个工作基础上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制定对应的奖惩制度。信用评级高的,可以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当进行资信审核时,在了解到其相关资料信息没有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可以优先快速办理或者一个年度内免检免验;信用评级低的,可以对其参加资产转让交易活动进行限制,甚至禁止其参加资产转让交易活动。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仔细耐心做好交易各方的沟通工作,深化服务意识,防止“只顾头不顾尾”的不良工作作风,尤其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应及时为转、受让双方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实现交易标的顺利交割。
要想使每个产权交易业务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就必须严把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关,在提高员工业务水平的同时,把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坚持“两手都要硬”。产权交易机构应深入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廉政意识,从思想上建立起预防“内部蛀虫”产生的警戒线;从业人员应以良好的形象和文明服务的态度做好产权交易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在做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对项目拆除时现场存在的危险情况及时与转让方沟通;与转让方协商划定受让方资格条件,并对资产清点移交、缺项处理方式、《安全环保协议书》,安全风险保证金设置,拆除安全风险提示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以便做好记录,作为信息披露重要内容。
对于意向受让方,要确认是否完全具备转让方要求的条件,资信状况如何,尤其是否具备转让方要求的特殊证件和相关经验(比如煤化工企业实物资产转让项目进行拆除时,受让方需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煤化工企业拆除施工经验),这样在设备拆除时,才能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这是项目能否顺利交易的最重要保障。
产权交易机构应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接“国务院国资委统一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和“国务院国资委实物资产交易监测系统”。将企业实物资产项目操作全部纳入操作系统,利用电子化管理手段与预警机制,实现全程留痕不可逆,做到每个交易项目操作过程都接受监管部门的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