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紧抓新经济发展机遇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

2015-03-25 06:27梁健周玉祥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产权导刊 2015年12期
关键词:吉林省科技服务

◎ 梁健 周玉祥 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打通科技与经济之间通道,有利于打破体制机制的束缚,激发区域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吉林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新经济发展机遇,发挥自身条件和优势,积极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聚集、整合和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形成以东北中心为枢纽的跨机构、跨行业、跨国家的综合性、复合型技术转移新格局,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推进区域性产业发展需求与创新资源的对接、科技与经济结合。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吉图一体化战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1 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的有利条件

国家《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和区域技术转移核心区,推进了全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落实。把握世界科技创新格局调整时期科技、人才等全球创新要素聚焦中国的历史机遇,深入落实国家东北振兴战略,聚焦科技与经济结合,依托中心,暨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正是顺应这一时代潮流。

1.1 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良好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占全国总面积的13%。2013 年东北地区实现GDP总量61105.42 亿元,人均GDP达49894元。东北三省的三次产业均呈现“二三一”的结构特征:以重化工业、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有所发展,但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及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第一产业在三省经济中均占较大比重,农业对东三省的经济贡献仍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因此,东北三省和蒙东地区已具有一定的产业梯度,三次产业结构有一定的差异,为蒙东地区和东北三省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基础。

1.2 吉林省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一方面,可以从日本、韩国承接转移型产业;另一方面,通过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转移部分产业到朝鲜、蒙古及俄罗斯远东地区,与相邻两省联动发展,东北地区必然成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热点及核心。

1.3 吉林省是东北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新引擎和新高地

1.3.1 市场潜力巨大。吉林省在经济方面以及人才储备方面有较大优势。2013年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477.25 亿元,占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的8.8%。其中,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81.46 亿元,位居全国第21位。

1.3.2 科研资源丰富。吉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科研资源日渐丰富、科技服务渐趋完善,逐渐成为东北地区科技创新的新高地。在科研资源方面,2013年东北地区拥有科研机构456个;在科技创新基础方面,2012年末吉林省拥有独立科研机构111个;在创新平台方面,吉林省具有创新平台24类,合计846个。2013年,吉林省共登记科技成果680项。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3248份,达历年最高水平。

1.3.3 重点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长春、吉林两市为增长极的区域带动发展模式,并且呈现由中心向四周梯度转移扩散的趋势。随着工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吉林省基本形成了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化工为支柱、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电子工业和医药工业为优势的产业结构体系,其重点产业的发展呈现出“集聚—分散”的布局态势。

1.4 长春市科研资源集聚是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1.4.1 重要的区位优势。长春市位于东北亚和我国东北三省的地理几何中心,区位条件十分优越。交通网络发达,在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中位居东北亚的核心地带,应充分发挥连接中蒙俄朝、面向环日本海的区位优势。

长春市位于国家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核心地位。2009年国务院批复长吉图先导区建设,标志长吉图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这一区位优势使得长春作为东北亚技术转移中心,在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新一轮振兴两大国家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下,增强东北地区的辐射带动支撑作用,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东北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的深度融合和共同繁荣,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做出重要贡献。

1.4.2 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长春市是吉林省高校资源、科研院所资源以及人才资源最为集中且最具特色的城市。全市科研资源技术领域分布特色突出,多集中于电子信息、汽车和装备制造、新材料、农牧业等领域,和产业契合度高。吉林省科技创新优势主要聚焦在大校、大所、大企业,其中长春市的“两校两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一汽、长客、东宝等创新能力相对突出。

1.4.3 突出的产业技术需求优势。长春市是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较好,汽车、光电子技术、应用化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优势突出,创业孵化体系健全,产业技术需求突出。

1.4.4 集成集聚的科技服务体系优势。以中心为核心,连接吉林省集成创新综合体和长春高新区,汇聚科技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各类技术开发、转让、融资、孵化、咨询等服务;建立结构完整、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规范有序,体现区域经济特色的专业技术市场。

1.4.5 中俄技术交流与技术转移独具特色。中俄科技合作基地是长春高新区与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专家进行了多渠道、多方面的协商与沟通,与乌克兰南方科学院和化学协会等国外团体签署协议而成立的科研基地,是东北乃至全国与东欧国家科技合作的窗口和桥梁。目前已组建9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其中有6个实验室为中国和俄罗斯合作建设。截至2014年,已经签订中俄科技合作协议50多项,引进外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百余人次。

1.4.6 科技金融服务初具规模,多元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长春高新区经过多年发展,金融、总部、商贸、会展、旅游、科技、电子商务等多元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截至2013年底,长春高新区已聚集银行、股权类投资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113家,其中签约合作银行13家,注册股权类投资机构33家,签约券商16家。通过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园区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整合科技、金融资源,长春高新区构建了科技和金融优势互补、互为互动的良性循环系统。

1.5 吉林省技术市场发展迅速为东北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5.1 技术合同的签订量和成交额稳步提高,促进了技术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十一五”以来,吉林省共认定各类技术合同27084份,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77亿元,是“十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1.8倍。

1.5.2 确立了市场的导向地位。为强化市场的导向作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积极推进“三个转化”,即企业难题向攻关成果转化、科技攻关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题立题导向由围绕自己专长向市场需求转变,科研人员的价值体现由高水平论文向解决产业难题转变,市场需求已经成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指挥棒。

1.5.3 产学研结合体成为技术转移项目承担的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体作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承担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项目研发阶段研究单位与企业就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力地推进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十一五”以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技术开发类项目企业参与率为100%。

1.5.4 科技中介机构培育成效显著。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工作。据统计,吉林省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772家,其中从事科技咨询、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类中介机构1519家、生产力促进中心42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家(国家级8家,省级15家)、大学科技园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9家、农村科技专家大院123家、专利代理机构15家,由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科技服务类社会团体28家。这些中介机构对于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1.5.5 覆盖全省的区域科技服务网和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快速推进。2008年吉林省政府制定了《吉林省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将加快科技服务作为发展重点。吉林省科技厅重点开展了区域科技服务网络建设和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在全省9个地(市、州)中的8个建立了区域科技服务网络,40个县(市)中的27个建立了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部分县(市)已将科技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和农业科技示范大户,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1.5.6 吉林省农村技术市场为农业发展发挥了助推作用。近些年来,以吉林省农村技术市场为载体,以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开展了一些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尤其是辐射面积大、带动作用强的名、优、新、特品种的大面积示范和推广,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通过政府补贴,规避技术风险,农民受益,既推广了新技术、新产品,还起到了科技惠民的作用。

2 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的目标对策和措施

中心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打造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情报、人才服务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东北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发展定位为区域性技术转移服务高地,全国性先进技术对接平台和国际创新资源链接载体。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立足技术转移的市场需求,以推动东北产业升级为突破,以高端链接为手段,拟全面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一是“一个目标”,建立东北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二是“两个对接”:与区域创新产业化对接,与区域产业创新化对接。三是“三大步骤”:立足吉林,创新发展;服务东北,协同发展;辐射东北亚,跨越发展。四是“四大战略任务”:服务多样化、功能集成化、组织一体化和资源网络化。五是“五项保障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创新激励机制、实施六大工程和健全评价体系。通过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形成以东北中心为枢纽的跨区域、跨领域、跨机构的技术转移与创新资源链接新格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实现东北振兴、“一带一路”建设和长吉图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支撑。

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的要求,重点实施技术转移方式多样化、技术转移服务集成化、重点产业联盟一体化和区域服务平台网络化四个方面的对策和措施,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的发展。

2.1 服务多样化

2.1.1 完善创业孵化功能,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围绕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和大众需求,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鼓励科研人员、高校教师、跨区域创业者、高校毕业生等多元化主体开展高新技术创业,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2.1.2 设立创业创新扶持基金。通过发挥财政创业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入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社会民间资本,活跃市场投资氛围,实现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的孵化器建设。

2.1.3 鼓励企业并购,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设立行业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整体化的兼并重组,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企业并购服务。鼓励国内外创新型小企业的兼并重组。

2.1.4 实施技术转移专项行动,促进供求对接。以东北中心为主体,联合吉林省科技厅和东北各地高新区实施“星技行动”(Talent Technology Action)。在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技术需求方和技术供给方,分别设立技术星探、技术领航人和技术掌舵者职位,完善相应的激励政策,形成高端人才引进及培育工作体系,提升技术转移人才专业服务能力。

2.2 功能集成化

2.2.1 集成科技信息服务,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优化技术转移交易各个环节。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网”为主要载体,将信息平台进一步升级为交易平台,提供成果发布、项目筛选与推介、网络会展、项目撮合、在线咨询、洽谈对接、技术评估、交易公证、技术交付、款项支付等服务。

开展线下技术转移活动,实现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坚持技术要素与人才、资本等其他创新要素相结合,坚持每年举办网上技术交易活动周,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易会、科技展会、科技论坛、院士专家考察活动,不断丰富网上技术市场的内容和形式,提升网上技术市场的实效,从而实现线上线下虚实结合。

2.2.2 集成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积极引进或吸引知识产权交易、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吉林省科技大市场,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及金融质押、专利保险的知识产权高端服务链条。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试点,结合吉林省以及东北地区产业优势,主要审理汽车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公开选聘知识产权审判员和技术调查员,由“技术调查员”向法官提供对技术问题的意见,提高知识产权审批的专业性。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为载体,充分发挥现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吸引一批国内外领先的专业技术中介以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

2.2.3 集成科技金融服务,推进技术资本化。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吉林省整体信用环境的提升。组建专业化创新创业投资团队,重点开展中小创新型未上市企业创业投资。建立科技金融专家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科技专家,对科技企业提供专业评估咨询服务。

2.2.4 集成创业孵化服务,促进新兴产业成长。针对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孵化与成长需求,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通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

2.2.5 集成专业人才服务,提高专业化水平。围绕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培养、引进人才、借脑引智等措施,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多途径培训高端专业人才,把集聚区建成产业人才小高地。同时,建立在外成功人才库,建立企业人才需求台账,通过激励政策加快高端技术转移人才集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2.3 组织一体化

2.3.1 建立产业中试基地。发挥吉林省产业一体化优势,以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业、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健康、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产业创新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服务联盟,把握突破行业内重点技术。

2.3.2 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在建设好长春技术转移集聚区的基础上,凭借集聚区的发展经验和强大的技术转移能力,通过理事会的联系与协调,与东北三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研究机构合作,借鉴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经验,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联盟。

2.3.3 构建协同创新组织机制。依托技术转移集聚区,发挥理事会职能,链接各类现存技术转移机构,如中国创新驿站东北地区各个分站,链接中国创新驿站的网络工作系统和各站点之间的紧密协调,集成区域内外的创新资源,实现组织机制的协同发展。充分依托东北三省自身的创新资源,实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2.4 资源网络化

2.4.1 优化平台建设实现平台网络化发展。把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技术需求,建立技术供需信用平台、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转移经纪培育平台、技术金融创新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大数据平台等7大服务平台,打造技术成果库、专家人才库、技术需求库、金融信用库、知识产权库、科技信息库等6大数据库。完善与东北地区科技服务机构、高新区的服务对接机制,整合区域内创新资源及科技服务资源,共同构建区域性科技服务大平台。

2.4.2 强化合作机制打造区域技术转移共同体。坚持“共建、共享和共赢”原则,打造东北三省四市一区技术转移共同体,建立区域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创新驱动战略共识,加强区域科技政策沟通对接机制,建立区域内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政策,对接东北地区技术标准体系。

2.4.3 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协同创新格局。主动对接长吉图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完善与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等国家的服务对接机制,强化内外联动的技术需求。搭建多层次、多渠道科技、资本、产业、人才沟通磋商对接平台,拓宽合作渠道,加速区域创新资源流动。强化与周边地区及北京、上海等国家技术转移各区域中心的对接渠道建设。积极融入国家技术转移布局体系,促进多元化、大规模、跨区域、跨国家技术转移,实现东北地区和东北亚的科技市场畅通、科技资源流通、科技政策沟通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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